孤本《南京尚宝司志》考述
2013-10-10南京大学文学院
吴 璐(南京大学文学院)
我们了解一代职官制度的主要依据是那一时代的史志,像唐、宋之“会要”,明、清之“会典”,还有“通典”、“通考”之类。但是,如会要、会典类史志全则全矣,却往往失于简疏。明代官署志的兴起,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时代史志的不足。据考,现可知的明代官署志书约30余种,涉及各个部门,且主要集中在南京。潘焕宿的《南京尚宝司志》,就是南尚宝司的专志,也是现存唯一详细记述明代尚宝司情况的文献,是研究明史、了解尚宝司运作的重要典籍。
1 尚宝司建置和尚宝司志的编纂
尚宝司是明代掌管宝玺、符牌、印章的官署。此类官署最早可追述到《周礼》。《周礼·春官宗伯第三》:“典瑞,掌玉瑞玉器之藏,辨其名物,与其用事,设其服饰。”郑玄注曰:“瑞,符信也”、“典瑞若今符玺郎”。秦设符玺令,赵高兼之。《史记·李斯列传第二十七》:“始皇三十七年十月行,出游会稽,并海上北抵琅邪,丞相斯、中车府令赵高兼行符玺令事,皆从。”汉因秦制,置符节令一人,属少府。东汉自成一台。晋时并入御史台,置符节御史掌其事。隋初设符玺局,置监二人,属门下省。炀帝改监为郎,唐因之,后改为符宝郎。宋元仍置符宝郎,属门下殿中。
至正二十四年(1364年)朱元璋自称吴王,设符玺郎,秩正七品。吴元年(1367年)十二月改为尚宝司,升正三品。洪武元年(1368)改正五品。尚宝司虽官品不高,但责任重大。“初以侍从儒臣勋卫领之,如耿瑄以散骑舍人,黄观以侍中,杨荣以庶子为卿,非有才能不得调,勋卫子弟奉旨乃得补丞。其后多以恩荫寄禄,无常员。”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尚宝司称外尚宝司,南京仍设尚宝司卿一人,实已无宝可掌。
关于《南京尚宝司志》的编纂源起,序、跋及凡例都有提及。天启二年,朝廷纂修神宗、光宗两朝实录,“采取各署故实,以备史馆採铎于时”。《南京尚宝司志》主要是为这个目的而写的。同时,也因南京尚宝司“旧无志书”,“虽前任诸公间有条题于署壁,观残书剩墨,仅存蜗蠹之遗。嗟世远言湮,将有亥豕之谬,朝常无可考核……”故时任南京尚宝司卿的傅宗臯聘请潘焕宿代为编写司志。潘焕宿“网罗前闻,搜括近事”,历时四月有余,编成此书。
南京尚宝司虽无旧志,但有弘治年间韩鼎编撰的《尚宝司实录》。韩鼎,字廷器,陕西庆阳府合水县人,成化十七年进士,官至户部右侍郎,曾任南京尚宝司卿。韩鼎《尚宝司实录》见载于《明史》和《千顷堂书目》,清代其他藏书目录均不见,可以认为此书早已失传。潘焕宿能在四个多月的时间内编成此书,可能是较多参考了韩鼎的《尚宝司实录》。
明代南京官署志基本上由任职该部门的官员编纂而成,然尚宝司志却是由尚宝卿傅宗臯聘请他人而作,不知原因为何。傅宗臯,字直甫,江西丰城人,万历进士,曾任将乐县令、南京监察御史、南京巡仓御史、南京尚宝司卿等。任各职期间均颇有建树。如知将乐县时,“仿汉世专门讲授之法,为创五经书院,立五经师各一人,使之各精所业以教其弟子。故明季邑中经学尤昌。”任南京巡仓御史时,将一部分军粮改折征银,以三分之一饷辽。此制延续了多年。潘焕宿的生平不可考。该书自跋署“云间潘焕宿”,并称“先臣尝厕三事之末,备于宣之司”。云间为上海别称,则潘氏当为上海人。傅宗臯在序中称其“寔绩学而恬于行”。
2 本书内容及形制
《南京尚宝司志》共二十卷,分类细致,内容繁多,但凡与尚宝司相关者,不论“职守之更张、事例之沿革”,还是“礼仪俸饩之损益、服食宦迹之胪分”,事无巨细,皆囊括在内。全书内容编排依次为南京尚宝司卿傅宗臯序、考据书目、凡例、目录、正文和潘焕宿自跋。各卷具体内容见下表1。
现藏南京图书馆的《南京尚宝司志》为明天启三年刻本,二十卷,六册,半框长20.9厘米、宽14.2厘米,每半页九行,行十九字,白口,左右双边,单鱼尾,钤“郦亭”白文印、“恩福堂藏书印”白文印。书籍保存完好,内容完整,仅一页破损一角,缺九字;间有若干字印刷不清,字迹模糊;并有一页错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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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书影如下
图1 《南京尚宝司志》书名页
图2 《南京尚宝司志》首页,钤有两个藏书印章
3 本书的流传
本书钤有两个藏书印章:“恩福堂藏书印”和“郦亭”。
“恩福堂藏书印”为清代英和的藏书印章。英和,字煦斋,索绰络氏,满洲正白旗人,礼部尚书德保之子,乾隆癸丑进士,官至户部尙书、协办大学士。工诗文,善书法,著有《恩福堂笔记》二卷、《恩福堂诗集》十卷、《恩福堂年谱》一卷、《卜魁城赋》一卷、《那恭勤行状》一卷等。
“郦亭”是朱希祖先生的藏书室号。朱希祖(1879-1944),字逖先,浙江海盐人,是民国著名的历史学家,也是著名的藏书家。郦亭藏书以南明史料和地方志为主,史部书籍约占全部藏书的一半。朱希祖的藏书印有两枚,一为“郦亭”,一为“朱希祖”。本书曾是朱希祖的藏书确信无疑。1944年,朱希祖于重庆逝世,为避免藏书散佚,在五六十年代,其子朱偰分批将书捐给了国家图书馆和南京图书馆。《南京尚宝司志》从此为南京图书馆所藏。
据现有资料,《南京尚宝司志》的版本比较单一,《千顷堂书目》、《明史·艺文志》、《传是楼书目》等均著录为“二十卷”。《四库全书总目》未见著录,盖此书到清代已很难见到。
今传本二十卷,藏于南京图书馆,且仅《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和《中国古籍总目(史部)》有著录,查阅台湾及海外藏书目录亦无著录,当为孤本。
4 本书的学术价值
《南京尚宝司志》内容丰富,不仅记载了尚宝司的方方面面,还顺带记录了许多其他史实,可以为我们研究官制以及历史、文化等诸方面提供文献参考。其学术价值主要有二:
一是具有研究尚宝司官制的价值。《南京尚宝司志》将散见于其他典章、律令、史籍中的条例整合到一起,分门别类,为研究明朝尚宝司典章制度提供了便利。比如《符牌志》中“凡郊祀,本司随宝供事官各带班匠二名,牵马仍行,锦衣卫关领天字号随驾牌二面悬带,事毕随即交还”条,《印信志》中“六部都察院并在外各都司俱正二品,银印二台,方三寸二分,厚八分”条,《职守志》中“凡诸王将军并文武官诰敕写完,本司官于御前奏请宝用”条等,皆摘自《大明会典》。“律令志”中条例均摘自《大明律》。
当原条例不能直接引用时,作者将其删选、整合,提取有效信息,删除无用信息,只留下与尚宝司相关的内容。如《大明会典》卷五十九《官员礼》有“凡官员拜揖,洪武二十年定,凡公侯驸马相见,各行两拜礼;一品官见公侯驸马,一品官居右行两拜礼,公侯驸马居左答礼;二品见一品,二品居右行两拜礼,一品居左答礼;三品见二品,三品居右行两拜礼,二品居左答礼;四品见三品,四品居右行两拜礼,三品居左答礼;五品见四品,五品居右行两拜礼,四品居左答礼;六品以下仿此。如三品见一品、四品见二品,行两拜礼,一品二品官答受从宜,余品仿此。如有亲戚尊卑之分,从行私礼”之条规。因尚宝司卿为正五品、少卿从五品、丞正六品,故潘焕宿将此条内容整合,只存五品六品之礼,最终改为“仪规志”中的“本司职居五品六品,若见四品,五品居右行两拜礼,四品居左答礼;六品见五品,六品居右行两拜礼,五品居左答礼”,简洁明了。
《南京尚宝司志》中不见于他书的材料——或为作者自己撰写,或摘自他书但原书已亡佚——更为研究提供了崭新的内容,价值也更大。比如《公帑志》中讲置办公宴问题:“到任公宴,旧规书办禀掌印者,先发票银输城办酒,每桌银二钱五分,无攒盒,发帖请光禄寺六科同倍,如不来者送席,俱系本司公费支办,照桌数禀明,注价发城备办。旧规闻新任将到,预禀掌印者发中城备买执事,旧规贴本银支办,今有房租支办,但城吏通同,马上浮价虚报,溢至数倍。今定估实价,稍加宽剩,责令书办制买,以杜冒费。”此条详细描述了筹备新官到任公宴的流程、其中的弊端以及当时的尚宝司卿傅宗臯为此所做的改革。又如《仪规志》中有“南京各衙门每遇正月正旦节、二月清明节、五月初十日、太祖高皇帝忌辰、七月十五日、中元节、八月初十日、圣节高太后忌辰、十月初一日、下元节、十一月冬至节,凡七次俱太常寺典簿厅手本知会,至日服浅淡颜色衣服赴孝陵随班行礼”一条,《大明会典》《洪武礼制》等书都无此记载。再如《公署志》中介绍南京尚宝司府衙位置:“东至栢川桥大街,西至后街河沿下,南至工部公署,北至兵部公署。”并讲述了将署衙部分出租以备公费之事。这些记载都仅见于此书,为我们更全面、更具体地了解南京尚宝司提供了确实可靠的文献依据。
二是具有其他史料价值,尤其是对历史人物的研究可提供重要参考。《南京尚宝司志》二十卷,六册,其中《宦迹志》有三卷,每卷一册,在量上占了整部书的一半。“本朝制度,非三品以上者不得立传,现任者不得立传。”尚宝司虽责重,但位卑,故“本司……诸公……事迹遗轶者多,征信者罕”,“有实录所不载者,或得之家乘,碑铭所不载者,或得之稗官”。《宦迹志》中传记多摘自《国朝列卿纪》和《国朝献徵录》,如偰斯的传记摘自《国朝列卿纪》卷二十三《国初吏部尚书行宝》,李舜臣传记摘自《国朝献徵录》李开先撰《太仆寺卿李公舜臣墓志》。但也有些传记现已找不到出处。如胡用宾传,不见各史记载,惟清康熙年间成书的《雒闽源流录》有所涉及,内容与本书同,略简。或《雒闽源流录》参照《南京尚宝司志》,或两者同出一源,不论何种,《南京尚宝司志》年代更早,且记述更详,无疑是了解胡用宾生平事迹的首选。又蔡悉传,《明史》中仅寥寥数语,而《南京尚宝司志》有傅宗臯为其所写的长篇传记,记其大治汝泉两州,孝养老母,进《古本大学解成》等事,可补史传之未备。
《南京尚宝司志》还为我们了解明代的社会现状提供了宝贵的资料。如《俸直志》中“本色俸七十五石六斗……共该银四十两八钱一分,折色俸内折布俸五十八石二斗,该银一两七钱四分六厘,折钞俸五十八石二斗,该本色钞一千一百六十四贯”一条,为我们了解当时米价,以及米、钞、银之间的换算提供了依据。又如《公帑志》中“鞍笼银二钱;印绶银一钱;大金扇一把银七钱;打扇一把银一钱;大小伞三把,用布到顶,大者每把二钱五分,小者二钱,共银七钱;拜匣一个银一钱”的记载,可一窥当时物价。据《公署志》“住房一所,坐落中城栢川桥地方,门面六间,坐西向东,通前至后,大小计房五十四间……时估房价白银二百两”及“桂彩,住前房三间,每月该租银三钱六分;王举,住后面门房一间,每月租钱五十文;黄天祐,住房二间,每月租钱一百文;李干,住房二间,每月租钱一百文;杨贵,住房一间,每月租钱五十文……”的记载,可略知当时房价。《事例志》:“永乐二年,令两京官吏人等及各处官民户口食盐每岁大口纳钞一十二贯,支盐一十二斤,小口纳钞六贯,支盐六斤。”可据以知盐政。《公署志》中还完整抄录了买卖房契,使读者如见当时房契原貌。
另外,《南京尚宝司志》若摘录他文,常常整段移入,不改一字。虽在增加新信息上无甚价值,但保持了引文原貌,也可供校雠之用。
综上,作为孤本,作为官志,《南京尚宝司志》具有重要的文献价值、史学价值以及文物价值,值得学术界和古籍整理部门给予重视。
注释
①郑氏此注在“典瑞,中士二人,府二人,史二人,胥一人,徒十人”条下。严格说来,典瑞之官与后之符玺郎还是有区别的。典瑞是专职管玉的机构,“掌玉器玉瑞之藏”,包括六瑞和六器。六瑞为镇圭、恒圭、信圭、躬圭、谷璧、蒲璧,是封官拜爵的信物;六器为圭、璋、璧、琮、琥、璜,是祭神所用的礼器。故典瑞一职与后代礼部的职能也有交叉。
②为行文简洁,本文引文出处无特别说明者,均指明天启三年刻本潘焕宿《南京尚宝司志》。
③在《南京尚宝司志》的“考据书目”中列有韩鼎的《尚宝司实录》。
④国家图书馆有本书的缩微胶片和民国23年影印本,影印本仅存8卷。
1 方骏.明代南京官署志概说[J].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0(4)
2 [清]龙文彬.《明会要》卷三十九《职官十一》[M].中华书局,1956:681
3 [清]王昶.《湖海文传》卷十九《序·谈易窥豹序(王元启)》[M].清道光十七年刻本
4 朱元曙.郦亭藏书的艰辛与悲凉[J].鲁迅研究月刊,2005(9)
5 中国古籍善本书目编辑委员会.中国古籍善本书目(史部)[M].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094
6 中国古籍总目编纂委员会.中国古籍总目(史部)[M].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3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