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伽达默尔阐释学视域下的文学重译研究①

2013-09-29何春霞

佳木斯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阐释学伽达默尔历史性

何春霞

(河西学院 外国语学院,甘肃 张掖 734000)

重译现象在文学作品,尤其是经典名著的翻译中普遍存在。同一个文本,往往有不同译者的不同译本;即使是同一译者,也会随着时代的变迁产生出不同的译本。当前有关文学重译的研究大多只是遵循传统的规定性范式,侧重具体文本的语言变化,通过多译本的比较进行价值判断。显然,这种做法缺乏科学理据,忽视了译本产生的社会、历史等变量的差异性存在。作为文学研究新的方法论基础,伽达默尔哲学阐释学注重文本的开放性,将理解的主客体纳入历史的动态范畴,为文学重译研究开启了一扇新窗,能更有助于深入全面地认识文学重译现象。

一、文学重译的现状

(一)重译研究的争论

随着21世纪科学技术日新月异的发展,互联网的广泛普及和全球一体化的加速,全世界各种文化交流的愿望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强烈,重译现象势必呈上升趋势。然而,专家学者就重译是否有必要这一话题仍未达成共识,依旧仁者见仁,说法莫衷一是。

据笔者统计分析,对文学重译的争论主要集中在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20世纪30年代。鲁迅主张,“即使已有好译本,复译也还是必要的……取旧译的长处,再加上自己的心得,这才会成功一种近于完全的定本。但因言语跟着时代的变化,将来可以有新的复印本的。”[1](P243)而穆木天则认为译者要“自知”,用自己的长处,译出一劳永逸的书。依他之见,高水平的译者遇到合自己胃口的作品,就能译出“定本”,无需后来者的重译。

第二个阶段主要集中在20世纪90年代。方平、许钧、谢天振等教授都认为不存在理想的范本,“翻译作为对原作生命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延伸和扩展,其本身却又不可能是超越时间和空间的‘不朽’。”[2](P138)文学作品,它不同于非文学作品,其特有的审美信息“是一个相对无限、无同一模式可遵循的变量,所以需要多个译者从各自的立场对它进行开采”。[2](P143)然而,罗新璋相信翻译完全可能有定本。在他看来,但凡译作与原作相当或相称,甚至可与原著相媲美的,应该可视为定本。“除个别奇书天书难解难译,一本书,说到底,也大不了一本书而已,不见得比尖端学科更难攻克”。[2](P141)

不仅国内学者之间存在争论,国外学者也是如此。美国著名翻译理论家Nida就认为,由于文化和语言的差异和变化,任何译作都不可能拥有永久的生命力。[3](P29)而Berman则认为重译没有必要。他提出重译的结果往往导致较多的错误出现,同时很多译本也都不符合时代的要求。[4](P6)

(二)重译研究的不足

虽然多数学者肯定重译存在的价值和必然性,但学者们大都是从文学本身的角度出发,没有为重译现象提供更具说服力的理论支撑,因此一直以来文学重译依旧处在文学批评的漩涡中,挣扎在各家的争论矛头上。同时,对于重译这一客观存在缺乏具体统一的指导方针,以至被胡译、乱译都等不正之风钻了空子,无形中误导了重译在文学领域中的形象。本文旨在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和论证。

二、阐释学理论

阐释学是20世纪60年代后广泛流行于西方的一种哲学和文化思潮,它是一种探究意义的理解和解释的理论。传统阐释学,无论是从最早出现的圣经阐释学(以圣经为阐释学对象)和法学阐释学(以罗马法为阐释学对象),还是近代施莱尔马赫的心理阐释学(文本的阐释不能仅仅依赖于对语言的共同性分析,读者必须要重视作者创作文本时的心境,设身处地站在作者的立场)和狄尔泰的体验阐释学(读者要不懈地追求和体验作者的心灵,通过移情与作者沟通,产生情感共鸣),都渗透着浓厚的客观主义精神,追求文本“唯一正确”的原意,信奉原作者对其作品具有权威的解释权,并且“极力主张摆脱个人偏见和误解,纯客观地理解文本意义”[5](P221)。

20世纪上半叶,西方现代阐释学代表海德格尔实现了阐释学的本体论转向。他的此在阐释学提出理解的本质是作为“此在”的人对存在的理解。伽达默尔继承了海德格尔的思想,进一步将阐释学上升到哲学的高度并发展成为“哲学阐释学”,由此将阐释学推向了兴盛,确立了阐释学以理解为核心的哲学独立地位。伽达默尔认为,任何理解都是一种具有时间体系的评价,没有绝对的客观性的认识,一部作品原作者的意识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们如何看待原作品的意识。伽达默尔的“哲学阐释学”冲破了科学社会主义的束缚,粉碎了追求纯客观意义的迷梦,寻回了被遗忘的解释者的主观能动性。而翻译是从理解原作开始的,译文就是理解的产物。可以说翻译实质上是读者(译者)与原作作者之间以原文为中介进行的对话过程产生的主观而动态的阐释。

三、伽达默尔阐释学对文学重译研究的解释力

以伽达默尔为代表的哲学阐释学认为艺术文本是开放性的,对它的理解和解释也处于一个不断开放的过程。由于翻译本身就是一种解释,具有很强的主观性色彩,文学作品的翻译就是译者与原作者通过原文本不断对话的过程。因而现代阐释学理论对文学翻译研究具有宝贵的借鉴意义。下面笔者围绕伽达默尔阐释学理论中理解的历史性、偏见观和视域融合这几个核心概念来分析它对文学重译的指导意义和解释力。

(一)理解的历史性

伽达默尔认为历史性是人类生存的基本前提,人是历史的存在,有其无法摆脱的历史特殊性和局限性。理解的行为正是由于“人的有限而历史的存在模式”[6](P246)也具有历史性特征。而“翻译总是在历史中进行的”[6](P57)。任何翻译都是从对原文的理解开始的,原文作者和译者的历史性决定了翻译行为在历史中的延续性。历史文本和历史解释者之间在相互作用中相互影响,形成辩证统一的关系。同时,文本的意义也在这个过程中始终处于不断的变化中。

(二)偏见观

伽达默尔认为,“我们从不空手进入理解的境界,而总是携带着一大堆熟悉的信仰和期望。”[7](P7)。这种所谓“熟悉的信仰和期望”,伽达默尔称之为“偏见”(prejudice)。他对于这种偏见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偏见不一定就是不合理和错误的,实际上,我的存在的历史性就产生偏见,偏见实实在在地构成我的全部体验能力和最初的直接性。偏见即我们对世界敞开的倾向性”[8](P262)。在伽达默尔看来,偏见是历史实在本身和理解的条件,若摒除偏见,就是摒弃理解。在实际的翻译活动中,译者并非是一台脱离时空或情感制约的简单复制模仿的“翻译机器”,而总是带着自身熟悉的信仰、思想和期待。因此不同时代的译者对同一文本由于他们所处的时代背景、生活体验、审美情趣的不同所导致理解和鉴赏的差异;即使是同时代下的译者也会由于个人差异及外界所需的不同而产生不同的理解。

(三)视域融合

伽达默尔认为视域(horizon)与理解的历史性紧密相连。“视域就是看视的区域,这个区域囊括和包容了从某个立足点出发所能看到的一切,是我们活动于其中并且与我们一起活动的东西”[9](P388-390)。在理解的过程中文本视域和理解者的视域相互并存。理解的过程也就是这两个视域的相互融合,最后产生一个不同于这两个视域却又与之紧密相关的更高,更优越,更普遍的视域,伽达默尔把这个过程称作“视域融合”(Fusion of Horizon)。当不同历史时期的译者带着当时的历史文化境遇和时代氛围形成的视域总是与文本的初始视域相遇并融合,势必会产生出新视域下的不同译本。

图1 伽达默尔阐释学在文学重译中的应用

毫无疑问,伽达默尔阐释学的理论科学全面地解释了重译这一现象,为翻译研究提供了合理的论证视角。如图1所示,翻译主体(即译者)作为历史的存在物,在翻译伊始就带着各自的偏见和自我视域与翻译客体(即原文)所拥有的初始视域相融合。这一过程不是用一种视域去代替另一种视域,而是两者的相互碰撞,包括两者的差异和相互作用。从而形成 新的视域,不同的译本就是在这样的时空动态交错中呼之欲出。

四、伽达默尔阐释学对文学重译的启示

(一)文学重译存在的合理性

文学文本不同于一般的文本,它是在一定历史环境中形成的,是特定历史条件的产物。它的语言、风格、内容构成了它特有的“视域”,体现了作者的认识,反映着作者的偏见。因此,文学文本自身具有一种超乎语言之外的艺术特性,为读者提供了更加丰富的审美空间和更为广阔的读解空间。而对担任读解任务的特殊读者——译者而言,是兼具历史特殊性和局限性的历史性存在,是带有自身偏见和视域的理解主体。所以译者对文本的阐释过程就是译者和文本,主体和客体,现在和过去相互“对话”的过程。一方面,译者在不断向原作者靠拢,倾听它的心声,另一方面也在带着自身的需要和已有的构成向原文本提出问题,双方交相呼应,形成双向的交互活动,面对着文学文本所携带的无限表意潜能,不同时期的译者囿于自身的“偏见”和已有的“视域”不可能一次穷尽原文本的内涵,对文本的解读只能是一个逐步接近其审美价值和艺术的过程。而每一次的解读又是对原文本艺术价值的拓展,构成了丰富原作信息的主要组成部分。因此,文学重译不仅有必要,而且有其存在的合理性。

(二)文学重译的评判标准

既然重译是合理存在的现象,那么这种实践活动必定要受到一定客观规律的限制。这种用来指导翻译活动的普遍原则,继而又能反作用于翻译实践的就是重译的评判标准。伽达默尔阐释学改变了人们传统的主客体二元对立的认知方式,强调重视个体的差异和主观的能动性,同时也产生了对语言新的认识:它不同于一般的工具,是伴随着主体的存在而存在,其意义的生成不再是能指指向所指那种单一透明的,尤其是文学语言本身具有丰富的内涵,所以文学文本的意义具有明显的多义性和无限衍生的特点。

基于此,文学重译的标准必须要冲出一元化的樊篱。首先,文学翻译毕竟不同于文学创作,它必然要受到原作的限制,虽说一千万个译者就会有一千万个哈姆雷特,但又有谁敢斗胆将哈姆雷特译成公主呢!所以无论如何,译者要客观地再现原文信息,把握原文主旨,领悟原作者的情感。其次,在历史性的理解过程中,译者总是带着各自合法的偏见进行再创作。鉴于历史性的约束,译者和原作的视域永远无法完全重合。译者合理恰当的主体性体现是必要的,是对原作进一步的开掘和丰富。最后,译文最终的忠实观众是大众读者,要经得起读者的考验,要符合译文读者的时代要求,因此译文的可接受性也要一并归为文学重译的价值尺度中。这样,对于那些乘机钻空,不负责任的胡译乱译现象便可以得到有力的批判和有效的遏制了。

五、结论

伽达默尔的阐释学告诉我们,文学文本是开放的,译者和原文本的对话也处在一个不断开放的状态,不存在译者对文本的“终极阐释”。译者自身的偏见与文学文本中无限的审美信息和文化信息不断交流,形成了既不同于译者的视域,又不同于原作视域的新起点,从而产生不同的理解。所以,对于文学作品,尤其是经典文学作品,译者总有权利用他们所处时代的话语去阐释异域的文化宝藏。在这条阐释的道路上,译者也并不是可以为所欲为的,他们必须要受到多元化标准的约束。只有这样,每一次的阐释才可以被视作、也才有资格被认为是扩大了原作的内涵,对原作意义的进一步丰富,起到促进和推动有益文化成果。总之,重译这个普遍存在的现象绝不是历史的偶然,它是历史地合理地存在着的。伽达默尔阐释学的引入无疑为重译现象的研究开辟了新的视角,提供了更具说服力的科学依据。

[1]鲁迅.非有复译不可[C]//中国翻译工作者协会《翻译通讯》编辑部.翻译研究论文集(1894-1948).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84.

[2]许钧.翻译不可能有定本[C]//许钧,主编.翻译思考录.武汉:湖北教育出版社,1998.

[3]Nida,Eugene A.Toward a Science of Translating[M].Leiden:E.J.Brill,1964.

[4]谭秀梅.操纵视角下文学重译的描述性研究及个案分析[D].山东大学,2007.

[5]黄勤,曹莉.伽达默尔哲学解释学对翻译研究的影响[J].社会科学辑刊,2005,(6).

[6]Gadamer,Hans-George.Trans.Garpett Barden and John Cumming.Truth and Method[M].Beijing:China Social Sciences Publishing House,1999.

[7]Bassnett,Susan and Andre Lefevere.Constructing Culture:Essays on Literary Translation[M].Shanghai: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2001.

[8]耀斯.顾建光,等译.审美经验与文学解释学[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97.

[9]Gadamer,Hans-George.Truth and Method[M].New York:The Continum Publishing Co.,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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