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类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比较——基于国家自主性的角度
2013-09-27严晨
严 晨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 200030)
在经济和资本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金融中心在全球愈来愈受到重视,对国际金融中心的研究日渐兴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愈加受到重视。本文基于国家自主性的角度,对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进行比较分析,来试图描述某一类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有何种共性,不同类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又有哪些显著差异,并总结出一些比较普遍的现象乃至规律。
本文根据两种标准来划分:第一类是基于金融中心功能来划分,按照是否主要使用本币计价来区分的经济型和服务型金融中心;第二类是基于金融中心的建设方式,按照经济和金融之间的相对关系来区分成熟型和赶超型金融中心。本文对于国家角色比较同样分为两个层次,第一是国内层面,第二是国际层面。
一、国际金融中心的分类及特点
本文根据两种标准来划分,第一类是基于金融中心功能来划分,按照是否主要使用本币计价来区分的经济型和服务型金融中心,第二类是基于金融中心的建设方式,按照经济和金融之间的相对关系来区分成熟型和赶超型金融中心。
1.经济型和服务型的金融中心
此分类的划分是基于金融中心最本质的功能,其划分的标准是该金融中心主要的计价货币是否主要是本币,这是一种比较直接并且相对简易的区分方法。货币是资金融通的基础,是否本币决定了该国对该货币是否具有发行权,对于该国来说,使用成本最低的自然是该国的本币,任何外币它都需要考虑到兑换成本和兑换便利等。如并非是本币,那么该国的金融中心实际是为他国货币提供平台的服务中心。并非说服务型国际金融中心就不存在本币,但一般来说,本币不是主要的交易手段,且一般本币和所使用的外币之间有一定的隔离。
主要使用本币作为计价和结算工具的国际金融中心称为经济型国际金融中心,这类金融中心的代表是美国的纽约和日本的东京等。经济型的金融中心对国家的经济实力,尤其是国际经济角色有一定的要求。经济型的国际金融中心,其国际化的过程就是其本币国际化的过程。如果人们在国际交易间不愿意使用该本币,那以本币为主要结算手段和计价方式的金融中心不可能成为国际金融中心。反过来,随着该国国际金融中心功能的进一步深化和丰富,该国的货币使用渠道将会得到进一步的拓宽。在发展中,货币和国际金融中心是一体双面的。
图1:经济型金融中心(纽约、东京)
图1 显示了经济型金融中心融资主体和投资主体的主要表现方式,由于使用本币,因而本国内居民和企业的参与程度是相当高的。这种参与不仅包括直接的参与,如资本市场等,也包括间接的参与,如银行等。随着经济型金融中心的越发开放和国际化,其国外融资主体和投资方都会逐渐增多,但相对来说,受惠最多的还是国内的融资主体和投资主体。
同经济型国际金融中心相对的就是不使用本币作为主要计价和结算工具的服务型国际金融中心,代表有新加坡和英国伦敦等。其最大的特色就是交易市场主要计价和结算货币是非本国的货币。伦敦和新加坡目前主要的计价和结算货币都是美元。
使用非本币作为市场的计价和结算货币,代表了该国对于该货币几乎没有限制的能力,而只是作为该货币进行交易的另外一个场所。事实上,无论在世界何方交易,最终获得和售出美元的结算仍然在纽约①。但这些金融中心的出现也有其实际意义:一方面,对于交易来说,它满足了不同时区、不同地域的交易要求。如伦敦主要的服务对象就在于欧洲,它是欧洲最大的美元交易中心,而新加坡则主要对于东南亚等区域;另一方面,它也满足了跨国公司的全球运作需要及其对某些金融政策的应对,如新加坡和伦敦的崛起都源于美国公司的跨国运营和美国金融政策的改变。
图2 :服务型金融中心(伦敦、新加坡)
同经济型金融中心不同的是,服务型的金融中心主要是服务。当然,某些发达的服务型金融中心随着本身管理能力和影响力的上升,也开始提供更多经济型服务,如英国伦敦等。但其立身之本依旧是最大的欧洲美元市场。这种特性决定了在该市场交易的主力是对该外币有需求的对象,比如跨国企业或者资本等,同样,资金的提供方也是此类机构。
图2显示了服务型金融中心融资主体和投资主体的主要表现方式。以新加坡为例,其内外市场交易是几乎隔离的②,而使用新加坡币的交易量不足其美元交易量的一个零头。大量的融资主体和投资主体都来自于新加坡以外的地区,以欧美和东南亚为主。
由于服务型金融中心的东道国只是提供平台和服务,因此该国的经济实力和水平并非是最重要的,很多服务型的金融中心反之是依仗金融服务业的繁荣来推动经济,如伦敦和新加坡等。但这种服务型的金融机构要求该国具有足够安全开放的环境、健全的法制及国际化的政府。因此,对于此类的金融中心来说,开放而自由的环境至关重要,这些中心往往比经济型的金融中心更加自由,这也是为何英国拒绝加入欧盟的金融监管条例以保证其金融自由的原因,只有国家提供了优良的基础设施、优惠的税收政策、自由的资本和人员流动环境,才能建设成功的服务型金融中心。
2.成熟型和赶超型金融中心
成熟型金融中心和赶超型金融中心的划分标准是金融和经济的相对阶段关系,换言之,当金融是伴随着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自发产生的,就是成熟型的,又称自然型金融中心。而如果是在经济尚未发展到某一种程度就开始推动金融发展,从而反作用于经济的,称为赶超型金融中心。
成熟型国际金融中心又称自然模式的国际金融中心,它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金融繁荣的产物。比较典型的有美国纽约和英国伦敦等。之所以称为自然型的,是相对于赶超型而言的。相较于赶超型金融先于经济的做法,成熟型一般是经济先于金融。因而这种金融中心一般来说都是老牌工业国家中的金融中心,具有相对丰富的经济和金融经验和较强的国际影响力。成熟型的国际金融中心有服务型的也有经济型的,如纽约和伦敦等。
伦敦是较为典型的成熟型国际金融中心。自工业革命开始,随着自由市场的迅速发展和日不落帝国的贸易在全球范围内的日渐繁荣,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和业务都日趋成熟。出现了更加复杂的金融产品、也出现了更加便利的金融结算。除了贸易之外,英国的工业发展带来的资金需要也使得国内的资本市场和银行业大力发展。随着英国工业的强大,英国金融市场高度发达,英镑霸权使伦敦成为世界结算和交易重心,英国市场还催生了现代银行体系,成立了首家中央银行——英格兰银行。
赶超型国际金融中心在经济还未发展到某一程度的时候,就同时开始推动金融发展。赶超型是国家推动的结果,带有浓烈的政府主导色彩,在赶超型的金融中心建设中,国家会更加从后台走向前台,尤其在国家干预方面发挥更多的作用。
典型的赶超型国际金融中心有新加坡和日本,以新加坡为例,亚洲金融危机后,1998年新加坡正式出台了世界级金融中心建设的蓝图,这是新加坡政府对新加坡金融中心发展的既定目标,带有强烈的政府色彩。为实现该蓝图,新加坡在其金融管理局(Monetary Authority of Singapore,以下简称MAS)内部成立了“金融促进厅”,专责促进金融业的发展。同时,还成立了由时任新加坡副总理兼MAS局长的李显龙负责的一个由银行家、咨询顾问和政府官员组成的金融业发展咨询委员会(FSRG),该部门以实现蓝图作为目标,由政府与市场专业人士合作规划,充分吸收意见后,再由政府成立工作组,针对金融领域提出具体设计;然后再由金融管理局和市场专业人士合作的相关部门共同推进执行。
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美国的自由主义正处于最高峰,对于新加坡能否“人为”地建设一个金融中心,很多人持怀疑的态度。这种建设模式带有强烈的国家色彩,但成功使新加坡实现了金融业的超越,在2007年的金融危机中,新加坡表现出色。新加坡的成功掀起了全球各国政府通过国家政策指导和干预提前建设国际金融中心以提高自身国家经济实力和金融地位的风潮。新加坡的成功也证明,成功的政府引导和稳定的市场运行之间并不具备绝对的矛盾,正是新加坡的政府一开始就提出了目标并且始终以政府引导的方式建设市场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得新加坡对于各种社会力量也具备了更强的自主性,其政府机制也更能自然的处理好在市场和国家引导间的关系。尤其新加坡在对外和对内市场间的隔绝,很好地解决了因为外部势力进入国家可能会带来的外部势力对该国行业的操纵等问题。
3.四种典型的国际金融中心及其特点
将以上两种分类加以组合,就可以得出基本涵盖目前世界金融中心的四种典型类型(见图3),每个类型中都各自有很多代表,比如阿姆斯特丹、威尼斯就属于成熟型的经济中心,迪拜则属于赶超型的服务型的中心等。
同类型的中心会有一些共性,如赶超型-经济型的中心,以日本和德国为代表,他们都拥有庞大的银行业和政府主导产业聚集的特征。但这些共性是比较笼统的,同类型内的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也会有不同,如新加坡同迪拜之间,其国家角色都并非完全一致,其国家干预程度也会有差别。一个金融中心的国家角色除了取决于类型和模式,也取决当时的时代背景以及技术条件。比如阿姆斯特丹几乎不可能克服地理带来的差距,即使在今天信息技术已经成为最普遍的技术之一,我们仍需要不同时区的不同金融中心来进行同样的业务。本文选择美国、英国、日本和新加坡作为四种类型最典型的代表进行国家角色的比较研究(见图3)。
从分类的标准来看,一般成熟型模式中的金融中心基本都是老牌工业国家的金融中心,或者更早一些的。而越靠近今天,赶超型的越多。另一方面,时间越靠后,金融中心的数量越多,包括经济型和服务型,但服务型的金融中心更多一些,这可能同经济型的国际金融中心的条件需求更高有关。
二、经济型和服务型金融中心的比较
比较经济型金融中心和服务型金融中心,关键在于是否使用本币。而是否使用本币从历史上来看,并非是自然选择,而是国家选择的结果,即使在最自由的伦敦也是如此。承载国际金融中心的基础是货币,而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国家面临的第一个选择就是使用何种货币。经济型的金融中心选择本国的货币,以本国的经济为担保。并综合提升本国的经济、文化等方面,促使本国的货币为更多人所接受。反之,服务型金融中心选择使用外币,依仗外国(外币发行国)的综合国力,从而使本国无须考虑稳定币值乃至于币种国际化的问题,大大加快了其建设的速度,降低了难度。可以说,建设经济型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选择了独立发展,而建设服务型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则选择依附该外币发行国来发展,正如新加坡的繁荣必然随着美元的繁荣而繁荣,而交易也随着美元的衰弱逐渐萧条(除非新加坡选择了另一币种,从而依附另一国家)。
这种选择独立发展或依附发展的国家选择,取决于国家的固有条件,并将影响国家的行为。譬如要建设美元离岸中心,要求该国同美国有较好的经贸和政治关系。并且,选择美元作为金融中心基础的国家,也会在未来同美国保持良好的关系③,在政治主张上或者某些问题上不可能同美国发生太激烈的对立关系。这也是为何有一定经济实力的国家通常希望能够发展经济型的金融中心,除了它对经济有更大的普惠性以外,也在于能够保持更大的国家自主性。下面我们可以将两种中心的国家角色比较分为国内角色和国际角色。
1.国内角色比较
从国内角色来看,建设服务型金融中心的国家往往拥有更多的自主性。这是由于服务型较经济型涉及的经济问题较少。对于服务型金融中心的建设来说,其政府如同在国内发展一个产业,在不涉及到货币问题这一最为艰难也是最为综合的难题时,其他诸如基础设施、人员流动、招商及税收等都可以在国家推动下获得飞速的发展。自亚洲金融危机后,建设服务型金融中心的国家还会注意本币和外币的隔离,降低外币波动对本币的影响,使金融中心的波动仅影响国家的收入,而不会过多影响国家经济金融的稳定。
以新加坡为例,该国政府规定,严格区分持有完全执照的全面性业务银行或持有限制性执照的限制性业务银行,持有亚洲货币单位执照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有权经营离岸金融业务,但不得进行新元交易。持有完全执照的银行虽然能经营新元存贷业务,但其本外币业务必须分开记帐,分别申报。总之无论何种金融机构,其业务中新元和其他业务货币必须分开记账、分别申报。通过这种方式,新加坡政府人为地将国内银行业与离岸银行业分离开,在大力发展服务型金融中心的同时,降低了国际资本大量频繁进出对国内金融市场稳定和货币金融政策实施的影响,保证了新加坡货币政策操作的独立性。金融中心成为新加坡政府一块特区性质的业务,政府拥有很高的自主性。随着经济实力的不断上升,新加坡也尝试着沟通两个市场,如MAS在1973年后允许离岸金融机构有限制地经营部分本币业务等标志着离岸和境内两个市场的初步沟通。但新政府始终坚持新元不宜国际化,尤其在亚洲金融危机后,境外机构在新加坡使用新元始终受到限制,其市场仍然是内外分离的。
此外,激烈的竞争也提升了建设服务型金融中心国家的自主性。由于受经济实力的限制较少,且其内外隔离的开放模式也较易为其他国家的政府所模仿推动,因此服务型国际金融中心的竞争更加同质化。如香港、新加坡同东京一直在竞争亚洲美元中心的地位。从经济实力上看,香港和新加坡无法同日本相比拟,但从开放性和国内自主性来说,日本反而不如香港或新加坡来得更加开放、更加具有自主性。激烈的国际竞争使得建设服务型金融中心的国家更加具有提高自主性的动力,服务型金融中心给本国带来了就业和资金,如果在与他国的竞争中落后,那么就会丧失这些经济利益。该国往往通过特设金融特区、特设工作组等方式,将金融中心的建设从其他国家事务中独立出来,便于其更好的进行国际竞争。
2.国际角色比较
从国际角色来看,经济型金融中心对国际层面国家角色的扩张作用更明显。这源于经济型金融中心和国家经济相辅相成的关系,国家综合国力的上升会推动其中心的繁荣,以及其货币的国际化,而经济性金融中心的繁荣进一步推动该国国际金融地位的上升,并使其货币更具有国际性。对国家而言,更具国际性的货币代表该国的企业可以以更低的成本、更便利地进行贸易,及获得国际资源。一国如能以本币支付国际贸易,一定程度内该国发行本币能获得更多的资源。同时由于资源增加,该国的经济又会获得更大的推动,这是经济型金融中心上升期的良性发展逻辑。反之,当经济型金融中心衰弱的时候,其货币开始失去国际市场,其金融和实体交易开始萎缩,大量的国际资本逃离,使得该国的资金流动性陷入困境。
日本建设东京国际金融中心的过程中经济获得了强力的增长,在国际市场上取得了更强的竞争力,国际地位大幅上升。政府启动了日元国际化计划,其国际角色扩张明显。但其国际角色的扩张受到了来自于以美国为代表的其他国际势力的抑制,不断增长的经常账户盈余导致了日本与美国的贸易摩擦频繁。在金融领域,美国要求日元升值并开放包括资本市场在内的金融市场。1985年,五国集团宣布了“广场协议”,日本的国际化进程被极大地加快,日元被迫升值到很高程度,最终导致泡沫崩溃。日本由此进入了“失去的十年”,其国际经济地位受到了打击。
日本的金融开放步伐过快是日本崩溃的主要原因之一,日本应当采取更加稳健的利率措施来保证开放的稳步进行。但国家能力的不足使得日本在国际层面受到美国的压制,在开放问题上其国际自主性虽然得到了扩张,但仍然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美国。经济型金融中心给予日本其国际角色的迅速扩张,但其扩张太过于迅速以至于国家能力尚未跟上,最终这种能力同地位的失衡导致了崩溃。
尽管如此,东京仍然在国际间具有相当的影响力,可见经济型金融中心较之服务型金融中心在国际上的地位更加重要,一个非常显著的例子就是伦敦,伦敦金融中心在数份排名报告上的位置都高过于纽约,它的交易市场更加自由便利、税率也更低,一样拥有健全的法制基础和各类出色的人才。但伦敦仍然无法取代纽约的地位,华尔街仍然是掌握世界金融命脉的关键所在,依然是最优秀的金融人才聚集的中心,依然是大量资本的集中地。尽管伦敦在很多方面做得比纽约更好,但英国政府依然无法使用英镑作为自己的结算货币,因为一旦如此,其欧洲的美元市场地位不复存在,其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也就岌岌可危。
三、成熟型和赶超型金融中心的比较
比较赶超型金融中心和成熟型金融中心,关键在于其国家推动和干预的程度和方式。赶超型的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角色要比成熟型的金融中心更明显、更重要。成熟型的金融中心往往具备更多的基础和条件。其经济自发对金融有相应要求,市场的各金融机构都会对金融中心的建设形成推力。相对来说,赶超型国际金融中心具有更高的国内自主性,而成熟型国际金融中心则具有更高的国际自主性。这比较容易理解,成熟型的一般具有较好的经济、金融基础,发展了较长的时间,在国际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参与国际规则制定也比较主动,而赶超型国际金融中心在这方面逊色不少。
比如在成熟型的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案例中,企业的高速跨国增长伴随着纽约国际金融中心的国际化,这些企业的跨国投资行为又推动美元成为了世界最主要的贸易货币。而在伦敦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中,英国政府拥有世界上最早也是最丰富的金融管理经验,及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经验,在美国实行紧缩政策时,英国抓住机遇加大开放力度,利用原有的市场制度和法律基础,顺利成为欧洲的美元中心,也成为全世界最重要的外汇交易市场之一。
而这些基础和条件在短时间内很难依靠市场自然形成,是赶超型金融中心所不具备的。如伦敦的相关金融法律往往是在无数次实践中积累出来的④,而新加坡对市场的法律则主要参照学习伦敦等国的先进经验[9],这源于其本身并不具备伦敦那样的深厚积累和实践经验。
但发达的经济并非像大家通常认为的那样,是国际金融建设的前提和基础。而落后的经济,也并非就是绝对的劣势,它也可以转化为一种优势。因为在越是落后经济的国家,其国内越发有一种对快速发达富裕的渴望,这种渴望的动力能够转化为其迅速引入新机制的动力,或者说学习先进金融国家的动力。这样,虽然落后经济国家可能不具备成熟型金融中心所具有的前提条件,比如较好的经济基础、充裕的资本金、较大规模的私人资本积累、发达的商业以及优质的劳动力等,但通过“国家干预的作用”或者其他制度手段依然可以创造出这些前提的替代品。比如日本用主银行制来替代资本市场,以国家引导信托来弥补匮乏的国内私人资本等,以规模化来弥补金融交易水平的不足等。因此,落后经济的国家可以完全在不同的条件下赶超式地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国家有了天然干预的基础——以国家的干预来创造出前提条件的替代品。
日本建设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战后日本形成了青木昌彦称为“官僚多元主义”的主银行制。主银行制是东京国际金融中心中比较独特的政治-金融关系,也是实现东京国际金融中心在经济发展尚不发达,私人资本积累不足等先天不足的条件下,通过国家干预、国家引导和国家托底等方式规模化地发展产业和金融,东京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过程中,政府不仅在金融体制上给予构架,也对实际业务形成了指导。
并且在国际金融中心发展过程中,国际化的过程不可避免。落后国家在国际体系中往往是更加弱势的,国内行业精英无法同国际巨头相抗衡,从而需要一个比较强有力的政府去实现一种更加凯恩斯式的发展,避免落后国的经济沦为发达国家的附属⑤。这使得落后发达国家在赶超式发展时,政府可以拥有更多的自主性,行业精英会部分地放弃自己的权利去换取一种社会主义式的集体发展。如德国的工业化伴随德国金融业的发展,两者都离不开德国的国家主导,这种集体主义式的经济发展模式频频出现在落后国家的赶超发展中,成为赶超型国际金融中心与成熟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过程中明显不同的国家角色特点。并且,一国的经济和金融基础越薄弱,制度的供给作用就越大,国家干预的可能就越大。
另外一种国际化当中出现的情况是,国际资本对于国家角色的作用。国际资本对东道国国家角色的作用,尤其是其扩张或者抑制的影响是双面的,并且是同时的。第一种作用体现为对国家角色扩张的正面作用,其原因包括国际资本削弱了本国资本精英的地位,或者国家在调整产业布局等方面的角色扩张等;另外一种作用则表现为对国家角色扩张的抑制,其原因包括过度强大的跨国企业嵌入了国家机器,或者外来资本控制了本国的资源等等。需要注意的是,两种作用的表现是截然相反的,但是原因或者动因可能是同一个,譬如同样是外来资本在本国产业的地位上升,当一开始上升的时候,国内资本精英地位下降,国家角色得到扩张,但是当这种地位上升到某一种程度,外来资本可能取代本国资本精英,并且在政权精英试图保护本国产业的时候可能进一步扶持支持国际资本的政权精英,这种例子在拉美国家的开放中有非常典型的例子。
四、四种典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中的国家自主性比较
在对经济型和服务型、成熟型和赶超型各自比较的基础上,本文进一步对两两组合形成的四种典型国际金融中心进行比较,并以图3的四个国家分别作为四种类型的典型国家。在这种分类下,某些特质可能更为清晰。比如关注到经济型+赶超型的国际金融中心,我们会发现某些横向比较时并没有发现的特质,即经济型+赶超型的国际金融中心通常拥有庞大的银行业,或者说其银行业在其经济中发挥的作用要远远高于其他行业,比如资本市场等。这在两两比较时是无法看出来的,因为当我们分析经济型和服务型的时候,并非所有的经济型国际金融中心都是这样,纽约的资本市场作用更具主导力。而在研究赶超型和成熟型国际金融中心的时候我们又会发现,并非所有赶超型的国际金融中心都具有这些特征,像新加坡的就是外汇和期货市场更加活跃。
首先是对内的国家自主性,前文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知道,相较于经济型国际金融中心,国家在建设服务型国际金融中国家自主性更高;而赶超型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家自主性也同样高于成熟型的。按照这个类比,服务型+赶超型应当是最具有国内的国家自主性的国家角色,而经济型+成熟型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国家自主性是最弱的。根据图4-3,新加坡应当是对国内具有最强的国家自主性,而美国对国内具有相对最弱的国家自主性。这同事实也是相符的,证明了上文的结论具有现实性。
关键在于较强的服务型+较弱的成熟型和较弱的经济型+较强的赶超型的组合又会如何呢?从事实上看,日本的国内自主性要强于英国的国内自主性。从这一点来看,怎么建设对国内自主性的影响要强于建设什么金融中心,换言之,赶超型的金融中心的国内自主性普遍要强于成熟型的。本文认为,这是由于赶超型的国家有一种对经济增长渴望的“刺激”,通常赶超型的国家在开始赶超前社会各种精英力量都无法同国际精英相抗衡,因此在“刺激”下,国内精英无法通过自身的正常发展来获得赶超的速度,同样,他们也无法掌握国内其他的资源,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国内的精英乐于接受国家的制度安排,接受一种非市场化的国家干预,以实现一种更为强大的联盟。并且这种想要赶超发达国家的强烈愿望甚至会形成一种强烈的国内舆论来帮助国家的政治精英达成国家干预。即在这些国家,国内的商业和金融精英们也愿意去为了“更伟大的利益”牺牲某些既得利益。这种类似某种民族主义的刺激在近代的经济发展中并不少见,尤其在亚洲国家走出贫困,发展工业中展现得非常突出。从新加坡来看,正是因为日本和香港的竞争“刺激”使得新加坡的国家引导政策能够非常顺利地实施,并且新加坡政府直到今天谈到新加坡的某些政策,更乐意用其国家利益来解释其国内行为,而事实上,这非常有效。
再来分析一下四个金融中心的国际层面的国家自主性。上文分析中已经提到,经济型金融中心对其国际角色的扩张作用更加明显,事实也的确如此,在国际层面,美国的影响要大过英国,而日本的影响也同样大于新加坡,同样的问题仍然在于日本和英国。目前来看,英国的国际影响力要强过于日本,也就是说,成熟型的金融中心普遍要强于赶超型的。这同其发展方式有关,成熟型的国际金融中心是在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上开始金融中心建设的,通常是老牌的资本主义国家,具备了较深厚的基础,在国际上产生影响的时间也比较长。在当今全球的政治环境下,这些国家占据国际影响力比较大的确是很正常的。如果不存在这些已经比较成熟的国家及其成功的模式,也就不会有“赶超型”的建设模式。当然,赶超型的建设模式中也是存在风险的,因为赶超型金融中心一般其经济基础尚不扎实,不能抵御其金融水平的风险,一旦泡沫崩溃,结果往往比较严重,比如日本。而成熟型的金融中心即使是衰弱了,但由于其本身经济基础比较好,经济和金融过度相对比较平缓,如英国伦敦在经历了一次衰弱以后,迅速调整了定位,抓住美国政策紧缩的时机,很快再次问鼎金融中心的宝座。由于伦敦曾经在很长时间内是以经济型金融中心的方式发展,因此在当今世界上,它是最具备经济特征的服务型中心,其航运金融业务仍然在全球发挥导向仪的作用。目前全球大部分的航运金融的最终仲裁仍然是在伦敦。这同日本的衰弱时“失落的十年”是截然不同的。
从以上分析我们可以得出的结论是,对于国内自主性,建设何种金融中心影响较大;而对于国际自主性,如何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影响更大一些。我们进一步将以上四类国家的国内层面的国家自主性的从强到弱依次应当是新加坡-日本-英国-美国。而其国际层面的国家自主性从强到弱依次则应当是美国-英国-日本-新加坡。
这种结果同其所代表的类型是保持一致的,也同各国的业态是一致的。拥有国内自主性最强+国际自主性最弱的新加坡为了保持国内较好的自主性,要么相对不开放,或者就是国内外市场相互隔离的方式。尽管新加坡总是自称开放的,那是在其开放的国外市场部分,这部分当中,新加坡只是收取场费,这部分的波动也不会影响到国内经济的发展。从2007年美国金融危机就看得出,相较于亚洲金融危机,新加坡在这场危机中受到的打击很少,事实上,在2010年美国还深陷危机中的时候,新加坡全年经济增长14.7%,再创历史新高。新加坡代表的是赶超型+服务型的典型,对于这种类型来说,其国内外市场的隔离是一个鲜明的特征,不管是香港还是新加坡,各种离岸或者服务型中心都自亚洲金融危机以后非常注重内外的隔离,因此造成的结果之一在于其经济体使用其中心的资金量是最少的。国内自主性较强+国际自主性较弱的日本是经济赶超型中心的典型,正如前文已经分析过一样,这类中心当中,银行业往往非常庞大,对其企业的控制远远超过金融的范围,几乎涵盖了一个企业的一生。而政府也通过银行来发挥其计划引导的作用。但需要注意的是,在这类中心当中,随着银行业和工业化的不断推进,银行和企业的关系有可能从一开始的主-仆变为合作甚至最后变为仆-主,从而使得国家的引导政策可能会受大企业的嵌入或者劫持,这种现象值得关注。国内自主性较弱+国际自主性较强的英国伦敦是成熟服务国际金融中心的典范,也是世界上时间存在最久的国际金融中心。伦敦拥有非凡的经验基础,其在发展服务型金融中心的同时也能很好地运用国际资金为本国服务,对风险有很好的控制能力。最后国内自主性最弱+国际自主性最强的美国纽约是成熟型+经济型国际金融中心的代表,也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它和英国代表了老牌金融中心,即国家角色在国内相对较弱,而主要关注与国际资源争夺的角色。并且美国在两次世界战争间积累的大量的财富,其机遇也是可遇不可求的,因而美国的经验有重要的意义,但在当今世界要像美国这样等待国内市场发展超过另外一个国际金融中心,这需要非常大的另外一个契机。尽管美国的国土辽阔、资源丰富、以及两次世界大战被认为是最终超过英国的重要原因,但这些都并非是决定性的,同样辽阔的中印至今仍是发展中国家,资源丰富的俄罗斯国际金融中心仍待建设。
一个有意思的现象是,以上四种类型的国际金融中心的国内自主性同其国际自主性呈现一个反比。本文认为,这种趋势反映了经济发展阶段的发展需要,换言之也就是随着国家经济和金融实力不断提高,其国内各种金融市场愈加完善,各种机构更加成熟,自然不在需要国家来进行相关指导,国家的国内自主性下降;而随着经济的发展进步,国家在国际上的地位升高,比如其国际自主性增加。并且由于国内市场相对完善,制度安排完整,因而国家相对主要精力就放在了对国际资源的争夺上,而不再是国内。这种经济阶段对国家自主性和国家角色的影响,在金融中心的国家角色中比较有指导意义。
五、结论
国际金融中心基于使用的货币和建设的方式分为四种典型的类型,分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经济型+成熟型、以英国为代表的服务型+成熟型、以日本为代表的经济型+赶超型和以新加坡为代表的服务型+赶超型。对于国家角色而言,国内层面建设何种金融中心影响较大;国际层面如何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影响更大一些。四种类型的国际金融中心其结构各有特色,但总体说来,其国内自主性同其国际自主性呈现一个反比。这种趋势反映了经济发展阶段的发展需要。
注释:
①这是由于跨境货币流动一般必须经由东道国央行系统,使用美元的跨境贸易产生的美元流动必须经过美联储的登记系统,同样人民币的跨境贸易清算也必须经过中国人民银行的系统。
②这并非意味着要以美元为金融中心基础货币的国家必须同美国保持非常密切的关系,虽然这样的确对其发展有帮助,如英国源于同美国的盟友关系使得伦敦的国际地位快速上升。但如香港和新加坡等并非同美国保持着如此亲密,但至少同美国保持比较友好的关系。
③如伦敦的海事、保险法等,都是在几百年间的不断实践中积累、完善的。直到今天,英国的海事保险等仍然是世界最先进和最发达的,世界主要的海事纠纷仲裁、海上贸易结算等仍然大部分集中在伦敦。
④在全球化发展假说中有一种说法认为日渐频繁的跨国交换所带来的结果取决于国家在世界体系中的位置。来自于核心国家的跨国行为主体的力量会进一步提升其母国的权力地位。日益增强的跨国流动在强化核心国家的同时也更加弱化了边缘国家。贸易关系和资本流动都是不对称的,它们将剩余转移到狠心国家,还破坏了边缘国家的资源基础。
⑤譬如美国的货币政策,由于美元是世界上主要的储备和交易货币,因而每一次美元的量化宽松政策都会影响持有美元的人、公司或者国家的资产价值。在2007年的金融危机中,美国通过几轮量化宽松政策来为市场充入流动性,引起了全球其他国家的强烈不满。
[1]何帆,陈平.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新加坡、挪威的经验与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06,(6).
[2]张云、孙桂芳.国际金融中心形成模式和条件及对上海的启示[J].改革与战略,2007,(9).
[3]乔海曙.金融监管体制改革:英国的实践与评价[J].欧洲研究,2003,(2).
[4]王传辉.国际金融中心产生模式的比较研究及对我国的启示[J].世界经济研究,2000,(6).
[5]Felix,G.,1975,The Historical Essays of Otto Hintze,New York:Oxfod University Press.
[6]王都富.基于国家战略的金融强国论[J].金融论坛,2012,(6).
[7]何帆,陈平.外汇储备的积极管理:新加坡、挪威的经验与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06,(6).
[8]王允贵.“广场协议”对日本经济的影响及启示[J].国际经济评论,2004,(1).
[9]吕娜.新加坡投资的经济环境与法律政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2,(15).
[10]龚明华.关于主银行制和人为低利率政策——日本高速成长时期的金融制度研究[J].现代日本经济,2005,(6).
[11]亚历山大·格申克龙著.经济落后的历史透视[M].张凤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
[12]李皖南.新加坡构建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经验及启示[J].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