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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加强大企业的税收管理

2013-09-23

税收征纳 2013年1期
关键词:税源税收管理税务机关

程 辉

大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是国家税收收入的主要来源。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内部结构复杂、信息化程度高的大企业越来越多。传统的低层面、分散型的税收管理模式已无法适应大企业税收管理的需要,如何进一步强化大企业的税收征管,实现对大企业税收的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管理,已是税务部门的当务之急。

一、大企业税收管理的现状和存在问题

(一)信息不对称弱化了大企业税收管理

税务机关内部缺乏统一的信息管理和数据应用平台,不同地域、不同税务机关之间涉税信息不能共享,税务机关收集的大企业涉税信息零散,难以全面真实地反映其生产经营状况、纳税能力、获利能力及实体功能,无法体现总、分、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的关系,直接影响税务机关对大企业数据信息的分析和评价。大企业在专业化运作过程中,能够更广泛地利用互联网或者社会中介机构,有针对性地获取内容丰富的涉税信息和更加专业的政策指导,甚至在大的税收政策调整前后,企业都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研究制定出详实的应对方案,而税务机关还在等正式的公文且应对措施滞后。同时由于税企沟通交流方式单一,没有很好地利用信息化手段构建快捷、便利的互动平台,税务机关无法清晰、准确地掌握大企业的涉税需求,谈不上为企业提供有针对性的、个性化服务,阻碍了纳税服务向纵深发展,弱化了大企业税收管理。

(二)征管软件功能欠缺影响运用分析

目前,征管查各系列都有众多的应用软件和系统,但对大企业税收管理而言,这些系统在信息采集、运用分析等方面都远远不足。如综合征管软件只能记录日常征管业务操作,无税源分析、纳税评估的功能;各应用系统都没有对接纳税人财务系统,无法直接获取企业的财务数据,企业的海量信息也无法充分运用;一些大企业的财务报表达几百种,报送到税务部门的往往只有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的信息,其他信息残缺不全;在对企业基础信息的采集和管理上,还无法充分体现总、分、子公司及关联企业之间的关系;由于属地管理,企业的所有核算单位并非都由一个税务部门管理,即使采集信息完整,也无法掌握整个企业财务核算的全部情况。导致了税务机关难以全面真实地掌握大企业的纳税能力、获利能力和实体功能。总局虽开发建设了大企业简易信息平台,但该系统属过渡期平台,在信息的完整性、全面性、信息的分析和增值利用方面都有欠缺,仍需进一步补充和完善。

(三)流程冲突影响了企业对税务机关的价值认同

税务部门没有规范统一的征管流程,即使省、地市级税务机关在本系统建立了规范的税收征管流程,但在流程设计上,由于各职能部门存在职责交叉、岗责不明晰、管理手段和文书使用重复等问题,很容易出现流程冲突。表现在:日常检查、纳税评估、专项检查和税务稽查各个环节,每个阶段、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税务机关都有权发起流程,由于发起流程的各个部门的职责不同、对同一涉税事项处理过程中所处的位置和角色不同,就会出现同样的涉税事项、同样的涉税文书、同样的依据,但处理的结果不同。这种情况既影响了税收执法的严肃性、弱化了税收管理的整体效能,又使得企业认为对同一涉税问题的处理与税务机关之间有协商的余地,影响了企业对税务机关的价值认同。

(四)管理模式不能完全适应大企业发展变化

在大企业税收管理上,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形成一套完整的大企业税收征管办法,影响了大企业税收管理向深层次、多角度、专业化方向发展。在管理格局上,大企业自身管理在体制、空间上愈来愈强的整体性、集中性与税务机关仍然相对固化的属地管理所造成的局部性、分散性的矛盾越来越明显,造成税务机关与大企业之间在职能、信息、手段上的不对称、不平衡越来越突出。在管理方式上,大企业在经营战略转移调整前,往往都经过精心的税收筹划,对税收规模均产生一定的影响。而税务机关仍沿袭以事后评查为主要手段的税源控管方式,仅靠企业报送的有限财务资料进行分析评估和就账查账,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形势变化。在管理内容上,大企业因其自身的特质和规律而对优化服务和强化企业风险内控有着强烈要求,而目前征管格局下,由于大企业税收收入的特殊地位,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仍以管理监控、评估稽查、预测分析为主,未能真正满足企业需求。

(五)管理队伍很难真正实现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与服务

大企业组织结构复杂,具体生产经营项目多,信息化应用程度高,技术创新、组织创新和管理创新的能力都很强,其税收征管涉及大量复杂的财务会计知识、税收政策问题和计算机应用技术。而我国目前对大企业的税收管理仍以基层税收管理员为主,由于职责所限,管理员大部分精力用于催报催缴、日常巡查、调查核实、资料整理等日常事务性工作,很难有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税收分析、纳税评估、日常检查等前置性风险排查工作,导致精细化管理与服务难以到位。对基层税务机关而言。由于级别和职责所限,其处理复杂事项的能力相对较弱,难以有效形成税收管理的整体合力,导致对大型企业集团的税收监管乏力甚至无法实施有效监管。这种以非专家型的干部为主、以管理员个体为主、以常规财税知识为主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方式,很难真正实现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与服务。因此,必须在大企业专业化管理的人员培养和团队建设上进行努力,建设一支专业化、专家式,跨学科、跨行业的复合型的管理队伍。

二、做好当前大企业税收管理的思路及对策

(一)树立专业化管理理念,实施专业化分类管理

建立大企业税收管理专门机构显得尤为必要,借鉴国外做法。可以按照行业、规模来选取一定数量的企业纳入大企业税收专业化管理,以行业分类为基础、以风险管理为核心开展专业化管理是国际趋势。建议在各分局层面整合管理资源,推行专业化团队管理。改变过去各分局各自为战,分散、割裂、无序的管理局面。着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的专业化管理队伍,负责大企业税源控管。主要是分析大企业税收风险点,收集涉税信息,建立行业风险评估模型,参与纳税评估、税务稽查和反避税调查工作。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统一指挥。

(二)以信息管税为依托,切实抓好信息采集工作

建立信息采集和共享制度。实行统一审核信息采集需求、统一派送信息采集任务,建立分户电子信息库,形成与企业运作同步的信息流监控,打牢信息管税基础。主要是要明确大企业信息采集标准、采集机关、传递程序和时限要求。一是要在企业进行纳税申报和报送会计报表的基础上,对其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企业组织结构、关联交易、成本费用、原料价格、销售信息、大笔支出等关键指标定期采集,做好大企业数据积累,为日常税源监控、分析评估和税务检查(稽查)提供信息奠定基础。同时,建立税务机关内部信息共享制度。各级、各部门及时将采集信息录入或导入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统一利用信息采集资源。二是大企业税收管理员实行定期巡查制度,采集生产经营数据,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等方面的动态信息,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坚持定期与企业高层沟通,督促大企业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三是依托综合治税,洞察大企业发展态势。充分利用社会综合治税,加强与国税、财政等部门的信息交换与采集,强化协作管理。扩大地税部门大企业信息采集量。

(三)强化支撑,开发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

为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税源管理的支撑作用,提高大企业税源专业化管理的科技含量,在省级大集中数据库的的基础上,进一步开发县区局的“大企业税收管理平台”,通过该平台,集中采集大企业相关信息,以业务流程为导向,以“整合”、“联动”为重点,充分发挥数据集中的优势,用数据链串联部门之间、上下之间和税源管理主要环节之间的工作,通过与大集中数据返还库的链接,提取相关税源信息,同时录入或导入自行采集的税源信息,经过该平台的加工处理和比对分析,形成直观、简洁、方便的预警信息和趋势分析图表,查找大企业在税收指标、财务指标中的异常信息,经过案头分析评估、核查,达到提前防范内部执法风险和外部纳税遵从风险的目的,提高税源管理质量和效率。

(四)成立专业化的管理团队

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复杂性和专业性,要求成立一支专化技能较高的团队,来完成大企业税收管理工作。从OECD成员国的实践来看,在大企业管理机构中,均成立了不同的工作组织和专业化的管理团队。在美国,工作组由税务人员和专家组成,包括计算机审计专家、经济学家、工程师、金融产品专家、国际问题监查官等,使用他们的专业知识处理专门问题。在每个工作组中,有一名领导者,通常是资深的税务官员,管理并协调大企业管理团队开展工作。在荷兰,工作组由客户经理、审计员、所得税专家、增值税专家、工薪税专家、统计审计员、征税员等组成。其中客户经理是组长,管理税务局和纳税人之间的沟通,负责制定和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每个工作组面对的大企业相对固定,按照专业化分工来处理不同事务,大体上采取一对一的服务方式。

(五)创新税收管理模式,调整机构岗责设置

建立自上而下的大企业税收管理机构,理顺岗责流程。一是要大力推行网上认证、网上报税和网上申报,将申报征收环节前移至企业端,充分发挥好企业自主申报纳税的意识;二是按照信息采集、审核评析、调查核实三个环节设置管理流程和岗位,从而建立起税源监控、税收分析、纳税评估、税务稽查的良性互动机制;三是要减少资料多头报送和涉税事项的审批环节,相关资料统一由大企业税收管理部门牵头集中处理,降低纳税人的负担,提高服务效率。从而推动大企业管理的三个转变:一是从事后的管理、检查和评估向提高大企业纳税遵从度上转变;二是从单向管理大企业向税企双向互动管理转变;三是从专项检查向专业化检查转变。

(六)改革大企业管理体制,真正实现对大企业的专业化管理和服务

从管理体制入手,打破税收管理员制度束缚,合理配置征管资源,重组管理机构,把管户与管事分开,结合税务干部个性特征,成立专门的、梯级递进式的管理团队,赋予不同团队专门的工作职责(如设立:综合管理组,负责征管资料的收集整理,涉税信息采集、数据核对,各类涉税诉求的整理、反馈等;税源管理组,负责户籍管理、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以及税源动态监控等;纳税评估组,负责案头审核、数据信息分析比对、异常信息处理、税务约谈等;税收检查组,负责对纳税评估有异议的企业进行涉税事项的专项检查等),以专业化的团队应对符合大企业经营发展趋势的税收管理要求,以团队的合力服务大企业,用团队的协作管理大企业,引导大企业加强自我应对和管理涉税风险的能力。

2012年,湖北省孝感市国税局借助“政风行风热线”平台,介绍国税各项工作,详细解读热点税收政策,公开承诺纳税服务举措,征集涉税意见与建议,在线受理投诉举报。截止年底,共开展政风行风热线23次,十个县市区局局长走进热线与听众互动,现场解答92人次热线提问,限期解决纳税人诉求13个,受到了广大听众和纳税人好评。 (图/文:杨进平)

(七)高效能监控,力求税源管理科学精细

一是加强纵横互动,力求多元监控。在横向方面,落实大企业涉税事项内部协调和沟通联席会议制度,适时邀集税源管理、税收政策、征收管理和收入核算等部门联络会商,分析大企业生产经营及纳税情况,推进内部征管查环节的良性互动。在纵向方面,处理好专业管理与属地管理的关系,探索建立税收管理与服务联动协作机制,针对具体行业或企业,成立跨地区、跨层级人员组成的纵向联系小组,明确地区之间、层级之间工作联动协作的相关职责和要求,形成纵向联动、横向互动、协调一致的多元监控网络。二是加强日常巡查,力求动态监控。全面推行专人专户驻厂管理,不定期深入生产实地观摩和了解生产工艺流程,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生产销售、资金流向、财务管理等情况等动态信息,建立涉税信息档案。同时,加强日常分析评估,通过加强涉税信息的深度分析,综合确定各风险企业、风险等级,有针对性地采取案头分析、信息比对、约谈举证、实地核查等方法,开展纳税评估,查找问题苗头,发现异常情况,提醒纳税人依法纳税,提高税收管理效率。三是加强信息管理,力求科技监控。一方面,要不断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加强与工商、银行、地税、技术监督等部门间的信息互动,开展内外各部门之间的涉税信息核查比对,多角度把握大企业的组织机构、关联交易和政策变化等情况,强化对企业集团整体和分支机构的货物流、资金流的监控分析,防范利用关联企业转移税收,牢牢掌握税源管理工作的主动权。另一方面,以信息化建设为依托,完善税收信息管理机制,以涉税信息的采集、分析、利用为主线,建立大企业税源管理平台,利用数据分析比对,掌握企业的生产经营、税源变化等情况,提高大企业税源监管水平和征管质量。

(八)加快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人才培养

大企业税收管理和服务的特殊性决定其对人才的高需求,税务部门集中高水准管理人才加以应对。呼吁上级部门要多给基层培训和案例操作机会,提高实战能力和业务水平。目前基层税务部门缺乏懂财务的人员,特别是不熟悉新的会计准则、不会操作大企业财务软件的情况普遍存在。因此需要上级部门制定系统的培训方案或拨付专门的经费,委托当地院校进行培训。培训集税收、会计、法律、计算机等技能于一身的高素质、过硬业务能力的人才是税收科学发展的需要,而目前投入不足,重视不够,严重制约了管理的水平,更是与大企业的高素质管理人员形成了较大差距。没有人才就谈不上管理,也不能高效服务,更不能共避税收风险。为了建设适应各种岗位的综合型人才队伍,税务机关通过岗位交流、“传帮带”以及“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了各种形式的岗位练兵和教育培训工作,锻炼了干部队伍,培养了一批符合岗位需求的骨干力量,但是专家型人才仍很匮乏。每个人都有特质,虽然不一定能成为综合型人才,但都具有成为专家型人才的潜质,无论是综合管理、纳税评估还是税收检查,只要长期在同类岗位上持之以恒地得到培养和锻炼,就有成为专家型人才的可能。综合型人才的培养不利于专家型人才的形成,不同岗位间的干部交流又使得一部分专家型人才不断地流失。大企业税收管理需要稳定的、专业化的人才队伍,强化专家型人才队伍的培养和建设,为大企业税收管理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是大企业税收管理对税务机关人才队伍建设提出的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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