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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中国与东盟文化合作:发展、特点及前瞻

2013-09-22彭慧丽

东南亚研究 2013年1期
关键词:东盟国家文化

李 红 彭慧丽

(广西大学商学院 广西南宁530004)

一 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中的国际文化合作研究滞后

国际文化合作,根据《国际社会科学词典》的解释,是指推动知识、技能、艺术和信息跨国界传播的公共和私人、国家以及国际方面的努力[1]。国际文化合作的主体曾被狭窄地限制在国际组织(如联合国及各种地区组织)层面,不过,二次大战后各国竞相利用文化资源作为外交政策工具,将国际文化合作作为其处理发展问题的手段,因此,除国际组织外,现代意义上的国际文化合作主体还包括各国政府及其组织,以及商业、宗教、职业机构、基金会等非政府组织[2]。1966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UNESCO)第14届会议通过的《国际文化合作原则宣言》第3条指出:“国际文化合作的范围应包括有关教育、科学和文化的智力的和创造的活动的所有方面”,1988年又将“通讯”增列其中。而随着国际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以及世界贸易组织 (WTO)等对包括文化产品与服务贸易及投资的推动,今天几乎每一份国际文化合作协议均含有文化、艺术、信息、人员等方面合作与交流的条文,同时还包括文化贸易、创意产业等文化经济合作内容。可以说,战后发展起来的国际文化合作,在主体、范围与内容方面已大大超越传统意义上的国际文化交流[3],增加了更多贸易、产业及政策成分。特别地,为保护全球化时代的文化多样性,UNESCO甚而出台与WTO相关协议相制衡的宣言与公约,由此引发国际上新的研究热点[4]。

就中国而言,历年《中国文化年鉴》显示对外文化合作不仅数量逐年增多,对象涉及所有邦交国,形式也逐渐多样化。据不完全统计,至“十一五”末期,中国已同145个国家签订政府间文化合作协定和近800个年度文化交流执行计划,与上千个文化组织保持着密切的合作关系[5]。其中,仅2005年就与包括东南亚国家联盟(“东盟”)10国在内的25个国家签署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交流计划、互设文化中心的协议与备忘录等,尚不包括在科技、教育、旅游等领域以及在联合公报或联合声明文件中的大量文化合作内容。东盟成为与中国签署文化交流与合作官方文件的第一个区域组织,双方文化合作涉及有形和无形文化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以及文化企业和创意产业、艺术和文化管理领域的人力资源开发、产品开发和文化市场营销等产业领域的合作。

尽管二战后国际文化合作的作用日益突显,但相对于“国际文化交流”而言,“国际文化合作”在国内学界的使用频率仍偏低,研究成果不多。就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文化合作而言,早前的研究侧重从历史事件着手,阐析双边文化交流的背景、现状及传播影响等,如王介南 (1993)、孔远志(1998)等学者的研究成果[6]。近期的研究则基于地缘、人缘与亲缘关系等探讨中国与东盟文化产业合作的优势、问题、特点及途径,如施惟达等(2006)、韩伽伽 (2011)等学者的研究成果[7],还有每年广西与云南等地文化蓝皮书 (或发展报告)中关于当地与东盟发展文化产业合作的众多分析。只有少数研究从较为综合的层面分析中国—东盟文化交流与文化产品、服务贸易等多渠道的合作,如贺圣达 (1994)、王士录 (2011)、吴杰伟(2012)等学者的成果[8]。有些文献虽冠以“文化合作研究”,但实为“文化交流”研究。大多数研究没有将中国—东盟文化合作置于政府作为合作主体、非经济性交流与经贸性产业合作并重、文化合作与贸易自由化及区域一体化并进这些国际文化合作新事实的基础上来展开。单纯从文化角度分析文化合作,难以发现其中的发展规律。

鉴于此,本文结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CAFTA)的建设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分析双方文化合作的发展及其走势,通过部分文化交往数量以及产品贸易数据,反映国际文化合作的多元化发展及其与经济一体化的互动关系。由于文化产品与服务种类极其繁多,为便于数量分析,同时根据统计数据的可得性,我们选取海关协调制度即HS编码中的重点文化产品,以及国际旅游等作为分析中国与东盟文化产品贸易的变量。所选取的HS编码包括:第3705章 (已曝光已冲洗的摄影硬片及软片)、第3706章 (已曝光已冲洗的电影胶片)、第49章 (印刷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第8523章 (录制信息的媒体,但不含第37章产品)①HS编码中第8523章具体包括:录制声音或其他信息用的圆盘、磁带、固态非易失性数据存储器件、“智能卡”及其他媒体,不论是否已录制,包括供复制圆盘用的母片及母带 (但不包括第37章的产品)等等,品类众多,这里只概括反映,并未一一罗列其中已录制的媒体。以及第97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等,统计期间为2001—2010年。

二 中国—东盟文化合作进展

(一)双边合作

1955年7月7日中国与越南在北京签署关于文化合作的议定书,是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签署的第一份政府间文化合作文件。此后,中国与东南亚邻邦的文化合作不断扩大,相继与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老挝、缅甸、泰国、新加坡、柬埔寨、文莱、马来西亚签订文化合作协定及相关文化领域的合作文件 (见表1,1979年7月8日菲律宾与中国签署文化协定,成为东盟中最早与中国签订文化协定的国家),主要涉及旅游、教育、科技、新闻、体育等方面,为开展区域文化合作提供了法律依据与制度保障。

近10年来,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文化合作快速发展 (见表1)。在教育领域,中国与部分东盟国家还签订了《汉语水平考试议定书》、《相互承认高等教育学历和学位协定》等,超过6000名汉语志愿者活跃在除文莱、越南外的8个东盟国家的41所孔子学院和孔子课堂,其中以泰国设立数量较多,有12所学院和11所孔子课堂[9]。在科技领域,中国与印尼、马、菲、新、泰、越等6个国家建立了双边科技合作联委会机制[10]。青年交流方面,与柬埔寨、印度尼西亚等签订《青年事务合作备忘录》。地方政府间交流频繁,通过缔结一定数量的友好城市 (见表2)和其他方式,促进双方文化交流合作全方位展开。

表1 中国与东南亚国家文化合作文件签署情况及若干特色事件

(续上表)

通过2001—2010年10年间中国与东盟国家货物贸易及其重点文化产品贸易的相关度分析 (见表2),可以发现中国同大部分东盟国家的文化品贸易与其他货物的发展具有高的关联度,多达0.85以上,即与自由贸易进程高度相关。不过,除中国与新加坡等少数国家外,中国与大多数东盟国家主要文化产品贸易占双方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偏低,不足1%。

表2 2001—2010年中国与东盟国家文化合作部分指标

(续上表)

(二)多边合作

中国与东盟积极参与和推动区域合作,在多边舞台上相互支持与配合一直是双方关系的重要内容,在文化领域也是如此,主要表现在中国与东盟“10+1”、中日韩与东盟“10+3”以及在相关国际文化公约与世界舞台等层面的文化合作。

1.与东盟整体的“10+1”文化合作

1991年7月,东盟首次邀请中方参加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举行的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启了中国—东盟对话关系;1996年7月,中国成为东盟的正式对话伙伴;2003年10月,中国作为域外大国第一个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其中第3条和第8条涉及文化友好合作),确立与东盟的战略伙伴关系。在《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2002年11月)的基础上,2005年12月12日的第9次中国—东盟领导人 (10+1)会议将文化领域连同交通、能源、旅游和公共卫生等确定为中国—东盟新的5大重点合作领域 (之后又加上环保领域),文化合作从而成为双方区域合作11大领域之一。2011年是双方建立对话关系20周年,也是中国—东盟友好交流年,双方表示继续强化文化、教育、旅游、青年等人文领域的交流与合作。2012年5月25日,首次中国—东盟文化部长会议在新加坡举办,与会各方确认建立中国—东盟文化部长会议机制,并就机制运行、下阶段双方文化领域合作及《中国—东盟文化合作行动计划》等事宜进行探讨。

1991—2000年这10年可视为中国—东盟文化合作的奠基期,期间双方签署的多份联合声明,为开展各项经济、文化、社会等交流合作提供了基础;2001年后的10年则可视为中国—东盟文化合作制度化阶段,特别是从2004年开始,双方文化交流与合作日渐深入并趋向常态,且与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交织在一起。双方文化交流合作事件可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合作文件的签署。2004年12月21日,中国与东盟签订《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2005—2010)》(第一个五年计划,见图1);2005年8月3日在曼谷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东南亚国家联盟成员国政府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是中国与区域组织签署的第一个文化合作的官方文件,标志着中国与东盟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合作进入实质性阶段[11];2006年9月,中国与东盟各成员国代表共同签署了《南宁宣言》,对于“文化产业作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达成了普遍共识[12];2008年中方向东盟方面提交《中国—东盟文化产业互动计划》,2009年在东盟内部文化信息会议上得以通过,成为中国与东盟国家开展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的指导性文件;2010年10月29日在河内举办的第13次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通过了《落实中国—东盟面向和平与繁荣的战略伙伴关系联合宣言的行动计划 (2011—2015)》(见图1)。

(2)文教领域交流合作。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各国政府通过文艺活动 (包括举办庆祝活动、文化周、艺术节、进行出访演出等)和教育培训(包括开展教育交流周、留学生教育、设立研究中心、培训项目等),增进双方对彼此文化的了解、尊重和欣赏。其中,在文艺领域,2006年和2011年双方举行系列庆祝文艺活动纪念中国—东盟建立对话关系15及20周年。2006年8月,东盟10国首次全体参加中国文化部主办的亚洲艺术节 (第8届)——主题为“为东盟喝彩”、“彼此欣赏,和谐发展”,并开设以东盟各国优秀传统工艺品展览为主要内容的“东盟文化周”,开启双方以联合演出等进行文化交流合作的方式。在教育领域,2008年以来,双方连年举办“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周”,建立起中国—东盟教育领域全面合作伙伴关系。2010年8月,首届“中国—东盟教育部长圆桌会议”通过《贵阳声明》,一致同意继续创新中国—东盟人文交流合作机制,建立高层磋商机制,积极落实2020年东盟来华留学生和中国到东盟留学生均达到10万人的“双10万计划”。自2005年起中国逐年大幅增加向东盟10国提供的政府奖学金名额,至2010年,中国为东盟国家提供的政府奖学金数量达到3337人,比2005年增长了329%。中国赴东盟国家的留学生从2008年68,510人上升到2010年82,431人,年均增长6960余人;东盟国家来华留学生从2008年34,735人上升到2010年的49,580人,年均增长7420余人[13]。在培训领域,2008年中国首次在对外人力资源培训规划中设立一年制全英文授课的硕士项目——“发展中国家硕士 (MPA)项目”,至今该项目已为东盟国家共培训数十名高级行政官员。多年来,中国通过援外培训班、亚洲专项资金项目等组织高校举办针对东盟国家的系列短期培训班和学术交流活动,广泛邀请东盟学者、学生来华交流合作。

图1 落实中国—东盟战略伙伴关系两个五年行动计划中的文化合作

(3)民间友好交流。中国与东盟通过青年干部培训班 (2002年起)、青年事务部长会议 (2004年起)、青年营 (2006年起)和青年企业家论坛(2008年起)等活动进行青年交流合作。为协助中国与东盟各国妇女就业、创业,妇女培训中心(2007年)、女企业家创业论坛 (2008年起)等交流合作陆续开展。2004年,具有法人地位的民间组织——中国—东盟协会于北京正式成立,作为现有机制的补充,以民间和非官方的形式拓展中国和东盟在人文领域的交流合作。2007年在文莱举办的第2届中国—东盟民间友好组织大会上,11国代表签署了《落实中国—东盟民间友好合作宣言的行动计划》,期望通过文化、经贸等项目的交流吸引更多的民间力量和地方政府等参与民间友好交流。

(4)文化产品贸易与文化产业。《中国—东盟文化合作谅解备忘录》第二条第三与四款指出:缔约方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和创意产业等领域的人力资源开发,将通过产品开发和文化市场营销、广告宣传、专家间的信息交换和组织网络等手段建立在文化产业领域的合作。不过,在实践中,与快速发展的CAFTA进程相比较,双方的文化贸易与产业进展较缓慢。①文化产品贸易方面。如表二所示,中国与东盟整体的文化产品贸易已具有一定规模并快速发展,10年间重点文化品的贸易占双边货物贸易总额的比重为0.7%;不过贸易额大多集中在8523类产品,即录制信息的媒体等外围文化产品方面,且多为中方从东盟国家的进口,在电影、印刷品与书刊以及艺术收藏品等方面的贸易额并不大,波动也较为频繁,发展不稳定,欠平衡。②文化产业方面。在旅游业领域,东盟10+1区域合作框架、中国—东盟自贸区、东盟与中日韩10+3旅游部长会议 (2002年起)等为彼此的旅游产业合作提供了有效的制度保障。如今,每周有700多个定期航班往返于中国和东盟国家的主要城市,每年有400多万东盟国家的民众到访中国,首站前往东盟国家的中国游客超过500万人次[14]。为持续扩大双方旅游合作,中国—东盟第二个五年行动计划提出未来5年双向人员往来1500万人次的计划[15]。在新闻领域,首届中国—东盟新闻部长会议于2007年5月在雅加达举行,2010年9月第2届会议签署了《中国—东盟新闻合作谅解备忘录》。在广播电视领域,近年来中国国家广电总局举办了一系列针对东盟国家的论坛、研讨活动、节目交流、联合采访和培训项目等,如:2008年4月中国—东盟广播电视高峰论坛通过的《北京声明》;2009年10月的中国—东盟电视交流论坛及节目展映活动;至2011年中国国家广电总局已举办3期培训班,共培训东盟国家广播电视技术和采编人员250余人次。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中国电视节目出口东盟10国的时长约占中国出口总量的1/2;中国进口的国外电视剧中,来自东盟国家的作品约占总量1/3[16]。2006年以来连年举办的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成为双方文化产业合作的平台。为进一步整合文化资源、加强项目合作、促进文化繁荣、共谋产业发展,调动更广泛人士积极参与,2011年该论坛升格为部区合作级别,由文化部、国家文物局、广西人民政府主办,并纳入中国—东盟博览会框架;2012年,论坛更名为“中国—东盟文化论坛”,以深化区域文化经济合作。

2.东亚“10+3”层面的文化合作

(1)合作机制发展。东盟与中国、日本及韩国的东亚10+3合作始于1997年,1999年第3次10+3领导人会晤发表《东亚合作联合声明》,提出增进了解彼此文化,保护地区文化多样性,集中东亚文化力量,加强文化领域地区合作,并明确地将文化列为东亚合作的8个重点领域之一。2007年第11次10+3领导人会议发表《第二份东亚合作联合声明》并签署《2007—2017年东盟与中日韩合作工作计划》,作为“深化东盟与中日韩合作基础”一个总体规划。在此背景下,10+3文化合作机制快速发展,主要集中在文化部长会议、文化部长论坛、亚洲艺术节、文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研讨班等正式与非正式交流活动方面。特别地,2003年召开首届10+3文化部长会议;2005年在首届亚洲 (10+3)文化部长论坛上签署作为亚洲区域文化合作基本原则的《佛山宣言》;为“加强人文交流,探讨建立双方文化部长对话机制”,2011年举行首届亚洲 (10+3)文化论坛,期间,中国与东盟方面商定,10+1文化部长会议将和10+3文化部长会议背靠背举办;亚洲艺术节和10+3文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研讨班连年举办,通过艺术表演、座谈研讨、实践考察等形式开展文化对话与合作,促进文化相关领域人才的开发与培养[17]。

(2)合作内容拓展。根据《2007—2017年东盟与中日韩合作工作计划》,正在开展的东亚10+3文化合作主要内容有:①加强知识产权体系认识,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并推动知识产权注册。②加强各国旅游相关领域进行务实合作。③开展为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的合作活动,加强东亚文化遗产网络 (NEACH)、东亚论坛 (EAF)、东亚思想库网络 (NEAT)和东亚研究网络 (NEAS)的作用。④促进各类主体网络化沟通;促进文化、创意和设计产业之间更密切的合作和协作及新闻业领域的交流合作。⑤鼓励对教育和培训的投资,增进10+3人员交流。

3.在相关国际文化公约及世界舞台层面的合作

主要是在 UNESCO与联合国贸发会(UNCTAD)、WTO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IPO)等相关国际组织与公约等层面的协调合作。其中,在UNESCO目前的193个会员和7个联合会员中,东亚16国均为会员;在WTO当前的154个成员中,东亚有13国;在WIPO框架中,中日韩及东盟国家积极参与有关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事宜,提高知识产权管理能力,促进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

三 中国—东盟文化合作的主要特点

(一)政府主导

作为国际文化合作的重要主体,各国中央与地方政府不仅推动国际战略伙伴全面合作关系的建立、文化协定 (包括议定书、联合声明、纪要、备忘录和年度交流执行计划等)的签署,倡导文化交流项目与博览会、产业或经贸论坛等,还制定政策促进文化贸易、文化产业的国际分工与合作。其中,1997年东盟10+1和东亚10+3合作开展至今,已经举办了14次领导人会议和经贸部长会议,4次10+3文化部长会议,9届中国—东盟博览会,6届中国—东盟文化产业论坛,6期10+3文化人力资源开发合作交流研讨班;至2005年,就已在18个领域建立了包括14个部长级会议在内的50多个不同层次的对话机制,90多个合作项目中的40余个已经顺利完成[18]。此外,各国政府也相机制定推动文化贸易与文化创意产业国际合作的政策,如中国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文化建设“十一五”规划》、《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政府部门推动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文化企业走出去的众多措施,亦推动着国际区域文化合作。

(二)经济推动

1.与经济合作并进

国际文化合作不仅与政治、经济等合作一同列入中国与东盟国家双边及多边联合公报 (包括声明和行动计划等)的合作内容,而且,文化合作作为2002年全面经济合作框架下的新增重点合作领域,在经济合作的基础上拓展开来,说明经济合作在这段时期具有一定的领先性。但从更长的发展时期来看,中国与东盟的文化合作与经济合作往往交织在一起。

从更广的国际层面看,中国对外的商业性文艺演出和文化贸易,主要集中在欧美日等发达国家或“主流市场”。其中,2010年中国出口欧盟、美国、日本和东盟的图书与印刷品 (HS编码中第49章产品)分别为5.9亿、8.5亿、1.0亿和0.7亿美元,比2001年分别增长4.4倍、8.6倍、4.3倍和7.7倍,占当年中国同类产品出口的比重分别为21.9%、31.5%、3.8%和2.6%。中国与东盟在图书与印刷品方面的贸易增长快,但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相比,所占份额还有较大差距,这在第49章产品的进口以及第97章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产品的进口与出口数据方面,也有相似现象。这说明,经济发展水平、市场购买力等经济力量对文化贸易、文化产业合作等发挥推动或拉动作用。商业性的文化合作通常由企业参与和市场调节,东盟国家多属于发展中国家,文化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文化产品的需求与生产能力不高,成为国际文化贸易与产业合作的经济制约因素。

2.在自贸框架内促进文化贸易

根据对中国海关统计数据的分析,2001—2010年间,中国与东盟在第49章、第8523章和第97章等重点文化产品方面的贸易,与同期双方其他货物贸易年度时间序列的相关系数高达0.971,显示文化贸易与双方的自由贸易进程具有较高的关联性。此外,2007年1月签署的《中国与东盟成员国政府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服务贸易协议》,其中文化服务贸易方面,中方在休闲、文化与体育服务,影印、翻译等商业领域的开放承诺,部分东盟国家在广告、视听产品、教育及旅游等领域的开放承诺,进一步推动着双方的文化合作。

(三)网状关联

上述国际文化合作进程不仅包括双边与多边国际文化合作形成的网络,还包括在双边、多边文化合作中同一领域内不同文化产品与服务 (如多样化的文化产品以及教育、旅游、版权等服务活动)之间、不同机构或组织 (如政府组织与非政府组织或民间机构或商业团体)之间,不同事务、领域或层次 (如文化艺术各部门)之间,同一区域不同国家 (如中国与东盟及其成员国或东亚10+3)之间,不同区域组织与国别 (如东亚10+3与欧盟国家)之间,在全球性国际组织如UNESCO与WIPO层面上的各类合作之间,以及这些范围不同的国际文化合作之间构成的多重网络。

在中国省市层面与东盟国家的文化交流合作,包括政府及民间文化交流、城市或公共外交、文化贸易、产业合作等,也呈网状分布和相互关联。例如,广东通过中国 (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与东盟国家在旅游、新闻出版、影视制作、动漫游戏、创意设计和工艺美术等方面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相互间的交流合作机制正在构建之中。2009年11月7日,广东通过在佛山举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交流论坛,与文、柬、老、缅、菲、泰、越等国的文化部门官员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者交流,发表了《广东省与东盟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合作倡议书》。

(四)空间集中

国际文化合作在空间分布上具有一定的集中性或区域性。从省市层面看,地方参与的国际文化合作集中于地缘临近与亲缘相通的周边国家与地区,从国际层面看也如此。由于东亚国家在和谐价值观、文化建设等相关领域中有着广泛的共识和共同的利益,因此,东亚是与中国启动区域文化合作最早、高层文化往来最为密切、交流最活跃的地区。根据中国文化部的统计,仅日本、韩国、新加坡、泰国每年与中国各类文化交流项目的总量就多达1000起左右[19]。历年中国举办的亚洲艺术节,东亚地区演员占多数,如2005年第7届亚洲艺术节访华的23个访华亚洲国家团组、350名演员中,东亚14国共233人,占66.6%,其中东盟10国135人,占41.4%[20]。目前,中方已建立以中国与东盟10+1为基础、中日韩与东盟10+3为主要渠道的东亚文化会议机制,并构建在东亚10+6和南亚区域合作联盟合作框架内的文化合作机制[21]。像欧盟地区一样,东亚区域性的国际文化合作也呈较快之势。

四 结语与前瞻

21世纪初以来,以中国与东盟国家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国际文化合作不断拓展和深化,在动因和效应方面呈现政府主导、经济推动、网状关联、空间集中等特点,内容方面涵盖了侧重公益而非直接经济效益的国际文化交流、具有明显经济特征的文化贸易及文化产业国际合作等多个领域,影响、重塑着国际文化与经济的交往与流动。区内双边与多边的文化合作不仅通过多层次、多领域、多主体、多形式的交流来促进相互间的友情、增进互信、增强互动与价值认同,以柔性沟通作用产生无形的、潜在的“经济”效应,而且在文化人力资源的培养、文化要素的国际流动与集聚、产品与服务的贸易、产业的集群与网状合作等方面,也体现出直接或间接的经济含义,这些都为区域经济一体化提供了降低成本与风险的公共产品、福利效应和人文支撑。可以说,国际文化合作进入了新时代。

展望未来,区域一体化仍需强化国际文化合作。跟欧盟区域一体化始于局部的产业合作情形相似,中国与东盟区域一体化进程的加速始于经济领域即自由贸易区的构建。随着自贸区建设与区域一体化的推进,从中央政府到地方城市、从国家领导到社会民间,合作各方迫切需要增进了解、增强互信、增加福利和深化一体化及提高其质量;经济致用、文化致远,文化合作作为寄予这样厚望的一个重要合作领域来拓展。不过,尽管中国与东盟的文化合作在过去数年有了长足进展,但双方的合作在国际文化合作网络中仍处于较初级的阶段。不论是在国家的对外文化交流合作,还是在世界文化合作网络之中,抑或是中国大部分省区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的文化合作网络之中,与东盟国家之间的多边或双边文化合作都不在“重要”的国际文化合作网络之列;文化贸易与商业性文化产业合作程度偏低,显示政府主导和缺少私人部门参与区域文化合作。因而,目前双方文化合作的快速进展还只是初步的。未来,吸引更多的企业、组织、城市及省区等参与区域文化合作网络,以实现持续发展,还有很大空间。同时,鉴于经济与文化的双向互动和耦合,使得国际区域合作呈现文化经济紧密依存的趋势,当前正通过国际博览会、节庆经济、文化服务贸易、创意产业园区等兼具文化与经济功能、融合文化与经济成分的发展模式实现一体化,文化外交与经济外交趋于协同发展[22]。因此,在区域文化经济一体化互动进程中,中国不能置身其外,须积极参与国际文化经济合作。

【注 释】

[1]W.Laves,“International Cultural Cooperation”,International Encyclopedia of the Social Sciences,http://www.encyclopedia.com/doc/1G2-3045000592.html

[2]同 [1]。

[3]李红等:《国际文化合作的经济分析——以中国与东盟区域为例》,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年,第345-347页。

[4]参见 T.Voon,“UNESCO and the WTO:A Clash of Cultures”,International and Comparative Law Quarterly,Vol.55,No.3,2006,pp.1-17;T.Voon,Cultural Products and the World Trade Organiza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7.

[5]《文化部部长蔡武:中国不断扩大对外文化交流》,国际在线,http://gb.cri.cn/27824/2010/11/30/5187s3073 330.htm,2010年11月30日。

[6]王介南:《郑和下西洋与中国东南亚文化交流》,《东南亚纵横》1993年第4期;王介南:《中国与东南亚文化交流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2页;杨保筠:《中国文化在东南亚》,大象出版社,1997年,第159-160页;孔远志:《中国与东南亚文化交流的特点》,《东南亚研究》1998年第4期。

[7]施惟达、林艺、靳柯:《建立“中国—东盟文化产业合作区”的战略构想》,《思想战线》2006年第1期;施惟达:《民族文化:中国—东盟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资源》,《民族艺术研究》2006年第6期;李红:《地缘亲缘促进中国与东盟文化产业合作》, 《国际商报》2006年11月28日;杨武:《东盟文化与艺术研究》,哈尔滨工程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262-285页;韩伽伽:《试析中国与东盟文化产业的合作问题》,暨南大学国际关系专业硕士论文,2011年,第16-27页。

[8]贺圣达:《加强中国与东南亚的文化合作》,《和平与发展》1994年第4期;蓝襄云:《在经济自由贸易区里进行文化对话》,李富强主编《中国壮学 (第一辑)》,民族出版社,2006年,第263-272页;王士录等:《大湄公河次区域五国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2011年,第3-5页;吴杰伟:《东南亚的中国文化消费》,《东南亚研究》2012年第1期。

[9]参阅2012年5月1日网络孔子学院 (http://www.chinese.cn/)的数据。

[10]《中国—东盟步入科技合作新成长期》,《中国新闻报》2012年4月20日。

[11]《中国与东盟在10+3文化部长会议上签署备忘录》,中国文化部,http://www.ccnt.gov.cn/xxfb/xwzx/dwwhjl/200508/t20050812_13672.html,2005年8月12日。

[12]广西社会科学院:《广西文化发展报告 (2007)》,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第184页。

[13]《中国—东盟教育交流合作迈入发展快车道》,人民网-贵州频道,http://gz.people.com.cn/GB/194827/15 444764.html,2011年8月18日。

[14]《2010年1月22日戴秉国国务委员在东盟秘书处的演讲》,中国外交部,http://www.fmprc.gov.cn/chn/gxh/tyb/zyxw/t653376.htm,2010年7月13日。

[15]《2011年10月21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8届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上的讲话:“深化合作共同繁荣”》,《广西日报》2011年10月22日。

[16]《中国—东盟合作:1991—2011》,新华网,http://news.xinhuanet.com/world/2011-11/15/c_11116908 5_3.htm,2011年11月15日。

[17]《东盟20年回顾》,中国文化部,http://www.ccnt.gov.cn/preview/special/2289/dmershinian/201109/t2011 0929_131578.html,2011年9月29日。

[18]黄小驹:《亚洲区域文化合作应加快步伐》,《中国文化报》2005年11月14日。

[19]《文化部副部长孟晓驷:请用美丽的眼睛去发现中国》,人民网,http://media.people.com.cn/GB/726292 4.html,2008年5月19日。

[20]《第七届亚洲艺术节》,中国文化网,http://www.chinaculture.org/gb/cn_focus/node_2506.htm,2011年10月9日。

[21]《亚洲文化部长圆桌会议召开蔡武作主旨讲话》,中国中央政府门户网,http://www.gov.cn/gzdt/2009-08/21/content_1398521.htm,2009年8月21日。

[22]李红、朱明敏、彭慧丽:《文化外交与经济外交协调发展初探——以中国—东盟合作为例》,《广西大学学报》(哲社版)201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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