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开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新局面
2013-09-21袁本朴
文Ⅰ袁本朴
(作者系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责任编辑/哈文丽)
党的十八大是在我国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省委十一届二次会议对全省上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行了全面的部署,省委书记、省长赵克志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要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要进一步抢抓历史机遇”、“要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要统一认识狠抓落实”、“要抓好重点工作落实”、“要切实抓好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检察机关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扎扎实实地抓好贯彻落实。
振奋精神推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2012年,贵州检察机关在省委、高检院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中央和省委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正确的执法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全面落实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检察业务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队伍素质有了新的提高,机关作风得到很大改观,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进展和成效,实现了年初提出的“各项工作不低于去年”的要求。
检察业务成效显著。根据高检院的数据通报,贵州院的一些主要考核指标在全国排名比较靠前:立案查办的职务犯罪案件起诉率,全国排名第4;大案率全国排名第3;法院采纳刑事案件的抗诉意见率,全国排名第8;书面监督纠正监管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全国排名第5;书面监督纠正监管活动违法,全国排名第6;民事行政抗诉法院采纳率,全国排名第9。其它指标也有不同程度的进步。
作者(右一)在黔西南州检察院调研信息化建设工作。(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宣传部供图)
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一年来,省院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四要十不准”的规定,大力提倡“当日事当日毕”的工作理念,加强机关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制定下发并认真落实《贵州省人民检察院机关督查工作规定(试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的决定》和《考勤管理办法》,使制度转化为工作秩序,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干警执行力明显增强。切实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减少,干警工作责任更加明确,工作主动性和责任感增强。省院机关作风的明显转变,带动了全省检察机关的作风转变。
境由心造,事在人为。只要我们有决心、有志气、有信心,就能点燃起全省广大检察干警的自信和激情,让2013年工作在2012年基础上有新的进步。
这些成绩,得到了高检院和省委的充分肯定,时任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栗战书,高检院检察长曹建明,省委书记、省长赵克志亲自批示予以表扬。截至目前,高检院和省委先后28次对省院工作进行批示表扬,是近几年最多的一年。在刚刚结束的省院班子党组民主生活会上,高检院指导组组长刘吉恩同志认为,“省院班子坚强有力,工作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班子成员团结共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在检察业务建设等方面成效明显”。“转变观念,转变作风,为全省检察机关树立了榜样”。
当前,中央和省委都高度重视,检察工作正面临着发展的良好机遇,一定要牢牢把握这一难得的机遇,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总体要求,认真践行“打击少数、教育多数、增加和谐、宽严适度”的执法理念,进一步细化工作举措,强化检察机关各项建设,千方百计推进各项工作。
敢抓敢管转变作风 提高效率
省院机关作为全省检察系统的领导机关,担负着领导全省检察工作的重大责任,省院机关党员、干部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如何,直接影响着各项检察工作的科学发展。要通过抓好省院机关的作风转变,切实做到办案工作和行政工作规范讲程序、高效讲效率、优质讲质量。
切实树立“当日事当日毕”观念。杜绝拖拉推诿,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工作原则,分清轻重缓急,合理调配人员、安排时间,保证重要工作不过夜,一般工作不积压,缓办工作不梗阻,努力提高工作效能,确保机关高效运转。办案工作严格时限,办案工作讲时限就是讲程序,超期办案、因主观原因导致压案、积案情形的,要视其情节按规定处理。
落实好“谁主管谁负责”。按职责该谁负责的工作谁就必须干好。对工作中出现的梗阻和失误,要进行责任倒查,哪个环节出问题,追究相应岗位人员的责任。对知错即改并努力工作的同志要予以鼓励,促使全院形成工作人员大胆工作、勇于担当,领导干部敢抓敢管、敢于负责的优良作风,形成主管领导责任制、部门负责人责任制相结合的工作机制。
建立科学考评机制。在评先选优、干部提拔上要引入“辛苦指数”指标,强化凭业绩任用干部的导向,努力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机制和办法。要通过“辛苦指数”的考核,使各类检察人才培养工作经常化、规范化、科学化,做到提拔有依据,评优有标准。这是党组的责任,一定要摆上议事日程,齐心协力,形成突破。2012年,笔者白天加班58天,晚上加班149次。笔者认为,既然是领导班子成员之一,要求群众做到的,领导首先应该带头做到。
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既要坚持选人标准又要不拘一格,只有使用更多的年轻干部,才能在更大的层面上有更多的选择余地。因此,要敢于、善于为优秀年轻干部的成长搭台阶,让年轻干部在实践中经受锻炼,在处理疑难问题、解决复杂矛盾中得到提高。
同样,年轻干部要有理想,有追求,敢担当。李嘉诚先生在长江商学院十周年庆典会上有一段很精彩的主题发言,可以用来作这一要求的最好注脚。要有理想,“有能力的人,要为人类谋幸福,这是任务。历史中有很多具有创意、有抱负的人和群体,同心合力,在追求无我中,推动社会改革进步”。要有追求,“我认为人最大的悲哀是无聊,患上漠不关心的冷淡症,套上自命不凡的枷锁,在专业、行业和权力的岗位上,掌控庞大的社会资源和机会,却失去重心,那些沉醉在过往,滞留在今日,那些对社会问题视而不见、无动于衷的借口大王,一定会被社会唾弃和淘汰”。要敢于担当,“我们不一定是救世界的英雄,但我们谨守正知、正行、正念,应该可以高声回应社会:我们一生未曾不仁不义、不善不正”。
解放思想,努力做到“十破十立”。“哪个地方的干部群众思想解放,哪个地方就会有大的发展。”在检察工作中做到解放思想,在执法思想上,要自觉克服机械执法、就案办案的陈旧观念,关键要善于结合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树立先进的执法理念,真正做到执法办案法律效果、社会效果与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在服务经济建设的方式方法上,要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号文件,按照省委主要领导的要求,树立积极争取的意识,“抓紧‘跑部’、善于‘跑部’、积极争取,真正做到敲得开门、找得到人、办得成事,把中央的关怀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效”。党组成员都要带头“跑部”,省院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省委的部署和决定,切实抓好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中央部委和高检院的汇报工作。
境由心造,事在人为。只要我们有决心、有志气、有信心,就能点燃起全省广大检察干警的自信和激情,让2013年工作在2012年基础上有新的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