慧琳《一切经音义》各版本文字差异例释
2013-09-18孙建伟
收稿日期:2013?02?27;修回日期:2013?07?16
作者简介:孙建伟(1984?),男,甘肃武威人,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字学,辞书学.
摘要:《慧琳音义》各版本用字差异一方面是由于时代、刻写等因素的影响,或为异体字的不同,或为通假字之差异;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缺乏对《慧琳音义》原本错讹之字的考辨而疏于审校。基于上面原因,选取《慧琳音义》的部分各版本用字差异现象加以考辨,一方面尽可能还原《慧琳音义》原貌,同时也可以为楷字形体演变提供更多资料。
关键词:慧琳音义;用字差异;异体字;通假字
中图分类号:H10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04(2013)04?0226?04
《慧琳音义》为唐慧琳法师所著,该书是佛经音义之集大成著作。琳法师耗时二十余年,“内持密藏、外究儒流,印度声明、支那训诂靡不精究”[1](5791),同时采录玄应、慧苑、云公、大乘基等各家音义,著成《一切经音义》一百卷,一百二十万字有余。《慧琳音义》卷帙宏富,批阅佛经始于《大般若波罗密多经》,终于《护命放生法》,凡一千二百多部,计五千三百多卷。慧琳之书引《韵英》《考声》《切韵》以释音,引《说文》《字林》《玉篇》《字通》《古今正字》《文字典说》《开元文字音义》以释形义,此十书若不备,则取诸经史百家、参合佛意以定之。其价值非他书所能比者,“诚小学之渊薮,艺林之鸿宝”[2](54)。杨守敬认为,“此书出,遂觉段茂堂、王怀组、任子由、沈匏庐诸先生之撰述,皆有不全不备之憾”[2](54)。自从《慧琳音义》于清末重回本土以来,对其的研究如雨后春笋,蔚为大观。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汉语俗字研究的发展,《慧琳音义》对于汉语言文字研究的价值进一步被发掘。尽管如此,对于《慧琳音义》的研究还远远不够。
就《慧琳音义》目前可见的版本而言,均勘刻于不同时期,每种刻本在遵照底本的基础上,都有各自的用字特点,体现出相对系统的用字差异。这种用字差异一方面是由于时代、刻写等因素的影响,或为异体字的不同,或是通假字、分化字之不同;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缺乏对底本错讹之字的考辨而疏于审校。基于上面原因,我们在前人校勘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考校《慧琳音义》的文字,一方面尽可能还原《慧琳音义》原貌,同时也可以为楷字形体流变研究提供更
多资料。
一、异体字造成的各版本用字差异
此类又可进一步分为异写字差异与异构字差异两种。异写字是指同一个字因写法不同而造成的字形差异,这种差异只是在书写上不同,而构意方面则完全相同。比如“晋”与“”、“夬”与“ ”等,都是书写变异所致,其间不存在构意差别。
腨 踈窓反。《说文》字从二隹〈隹是鸟〉①从又。又,古文手字也。有从反作 ,非也。(V57P0888b)②
按:词头之“”《高丽》如此作,其余诸本均作“”。《说文·雔部》:“,隹二枚也。从雔,又持之。”“”为“”之俗,《字鉴·江韵》:“,俗作。”《正字通·隹部》:“,俗从夂。”《大广益会玉篇》元延佑二年圆沙书院刻本、日本早稻田大学藏本之“”字头均作“”形。《高丽》与诸本词头“”字之异为书写变异所致。
住 又作(督)③,同。都木反。《尒雅》:,正也。《方言》:,察也,理也。(V57P0892a)
按:此条“”字各本有异,《高丽》《大通》《校本》作“住”,《狮谷》《大正》作“督住”,《频伽》作“ ()住”。《说文·目部》:“督,察也。一曰目痛也。从目叔声。”《五经文字·目部》云:“督、,上《说文》,下经典相承隶省。”《龙龛手鉴》高丽本、文渊阁四库本、光绪壬午年乐道斋本、续古逸丛书本
均作“,今。,正。”早稻田大学藏本作“,今。督,正。”《广韵·屋韵》:“督,俗作。”《集韵·沃韵》:“督、、,察也。一曰目痛。或省,亦作。”方成珪《集韵考正·卷九》云:“,系俗字。”《隶辨·沃韵》引《鲁峻碑》按云:“《说文》督从目,《类篇》云:或省作。”知、为督之变异,当是督省变而来,则为“督”上之“叔”替换为“”而来,“叔”作“”、“寂”作“ ”、“俶”作“ ”均是其例。
齿龋 区禹反。《考声》云:龋,齿朽 也。《说文》:齿蠹也。从齿禹声。或从牙作也。(V57P0898a)
按:“ ”字各本异。《高丽》《大通》如上作,《大正》作“鈌”,《频伽》作“ ”,《狮谷》作“ ”,《校本》作“鈌(缺)”。各本所作实为一字之书写变异。《说文·缶部》:“缺,器破也,从缶決省声。”隶定作,传承作缺。高丽本《龙龛手鉴·缶部》:“缺,苦悦反。亏也,破也。”同书早稻田大学藏本作“ ”。《重订直音篇·夬部》:“ ,音阙,亏少。缺、 ,同上。”《高丽》之“ ”字正即《龙龛》之“缺”字。就上面所录“缺”字诸写法而言,其变异轨迹大致可排比如下: — — — — — 。或又讹作“鈌”,《说文·金部》:“鈌,刺也。”与“缺”异。《校本》作“鈌(缺)”虽与文义不背,然于字形之演变或欠斟酌。
佣 竉龙反。《考声》:佣,上下均也。郭注《尒雅》:佣,所谓齐等也。《说文》:均,直也。从人庸声。经从肉作,非也。(V57P0899b)
按:“ 佣”之“ ”,《校本》作“臂”,其余各本均依《高丽》作“ ”。字书不见“ ”字,实“ ”即“臂”之俗写字。《慧琳音义》卷第七十四“臂佣”条云:“上卑义反。《说文》:手上曰臂。从肉从辟。下勅龙反。《尒雅》:佣,上下均也。传文作,误也。”“ 佣”当同“臂佣”,是慧琳为不同经文中出现的同一词分出释文。《龙龛手鉴·肉部》:“、臂、( ),卑义反。掌后肘前曰臂。”“臂”或有作“ ”形者,《碑别字新编》“臂”下引魏《于景墓志》作“ ”,《敦煌俗字典》“臂”下引浙敦027《大智度论》“眼鼻舌臂指髀手足相”作“ ”[3] (20),《佛教难字字典》“臂”下引《细字法华经》作“ ”[4] (266)。“ ”“ ( )”形颇近,当是“臂(、、 )”省去左上部之口(工),下部之肉(月、 )再收缩至左上部所成。
异构字是指音义相同,但在构件、构件功能等方面存在差异的一个字的几个写法,与异写字的差异在于异构字有明显的构意差别。比如“泪”与“淚”,前者从水从目,用目中水表示眼泪,为会意字;后者从水戾声,为形声字。二者虽都记录眼泪意,但构意有区别。总体上来看,异构造成的各版本用字差异比异写造成的要少。
建陀 具足云私建陀,此云荫也。朗法师云是偏 鬼也。(V57P0931b)
按:“偏 鬼也”之“ ”,《校本》作“唇”,其余诸本均作“ ”。《说文·肉部》:“ ,口端也。”又《口部》:“唇,惊也。”段注云:“后人以震字为之。”《六书故·人四》:“唇,口端也,别作 。”《正字通·口部》引《六书故》云:“唇即 字,义通,从口从肉一也。”考察经文用例,表嘴唇义时,二字通用。如《起世经》卷第二云:“在猛焰中,仰卧闷绝,便取铁钳磔开其口,融赤铜汁,灌其口中。彼诸众生, 口应时悉皆燋烂,唇口烂已,次烧其舌。”同一句话中,前用“ ”,后用“唇”。又《修行地道经》卷第四云“或有贾客失众伴辈,独在后行。上无伞盖,足下无履,体面汗出,唇口燋干,热炙身体,张口吐舌,劣极甚渴。”
二、形体讹误造成的各版本用字差异
由于种种原因,汉字在刻写过程中难免发生形体讹误,这是造成古籍难读的原因之一。《慧琳音义》不同时期的刻本在用字上也体现出比较明显的讹误现象。
腨 踈窓反。《说文》字从二隹〈隹是鸟〉从又。又,古文手字也。有从反作 ,非也。(V57P0888b)
按:“有从反作 ”,各本同,唯《校本》作“有从反(夊)作”。此处《校本》盖误也。“”下之“又”或写作“反”形,《干禄字书·平声》:“ 、,上俗下正。”《六朝别字记新编·嵩阳寺碑》“双”字作“ ”[5](19),同书《别正字一览表》“ ”为正,“ ”为别。[5] (110)又《校本》之“夊”当是“夂”之误,二形颇近,易混讹。
惶恾 又作朚,同。莫荒反。茫,遽也。朚人昼夜作,无日用月,无月用火,常思明,故字从明。或田朚人思天晓,故字从明也。(V57P0891b)
按:“或田朚人思天晓”《高丽》《狮谷》《频伽》《大正》如此作,《大通》《校本》作“或由朚人思天晓”。“田”“由”二字形近,句中功能差异很大。《慧琳音义》之“惶恾”条本为玄应所撰,出自《渐备经》第一卷,慧琳转录。高丽本《玄应音义》卷第十九“茫怖”下云:“又作朚,同。莫荒反。茫,遽也。朚人昼夜作,无日用月,无月用火,常思明,故从明。或曰朚人思天晓,故字从明。”段玉裁《说文解字注·朙部》“朚”下云:“朚即今之忙字,亦作茫,俗作忙。玄应书曰:‘茫又作朚,遽也。朚人昼夜作,无日用月,无月用火,常思明,故从明。或云朚人思天晓,故字从明也。”从上面引文来看,“或田朚人思天晓”之“田”另有作“曰”“云”“由”者。当以“曰”字为是。细考慧琳此条释文,实为“朚”字从明作了两种解释,第二种解释前用“或曰”引出歧解。“或曰”为训释用语,其功能与“一曰”“一说”同。“田”“由”均为“曰”之讹写,段注引文中的“云”则是同义替代。
踯? 上呈戟反,下厨录反。顾野王云:踯躅,举足而不进也。《说文》:注(住)足也。一云踦(蹢)也。并从足,郑、属皆声也。亦作躅,经作?,俗字也。(V57P0899b)
按:“一云踦”,《高丽》《狮谷》《频伽》《大正》作“踦”,《大通》作“ ”,《校本》作“蹢”。作“蹢”是,“踦”“ ”均非。“踯?”为徘徊不前的样子,《玉篇·足部》:“踯,踯躅,不能行。”或作“蹢躅”。《说文·足部》:“蹢,住足也。或曰蹢躅。”《慧琳音义》卷第八“跳踯”条云:“《说文》:踯躅,住足也。或作蹢。”同书卷第四十“跳蹢”下云:“下池戟反。顾野王:蹢,举足也。《说文》从足啇声。亦作踯。”“跳踯”下云:“下呈戟反。顾野王云:踯躅,骤举足而不进也。《说文》作蹢,义同。从足啇声。”《重订直音篇·足部》:“踯,踯躅,不能行。蹢,同上。又音的。”“踦”《高丽》刻本作“ ”,或为“蹢”之讹字。
魁脍 上苦回反,下古外反。谓屠割之师也。(V57P0913b)
按:“谓屠割之师也”,《校本》“师”字作“帅”,余本均从《高丽》作“师”。作“师”是,《校本》盖因二字形近而致讹也。《慧琳音义》卷第一《大般若波罗密多经》卷一“魁脍”条云:“孔注《尚书》云:上苦瓌反。魁,师也。《广雅》:主也。郑玄注《礼记》云:首也。《史记》:壮大也。从斗从鬼。下瓌外反。《广雅》:脍,割也。案:魁脍者,屠杀凶之师也。”可相参比。
来请众僧 请字通于三音,若用平声,受赐也。若用上声,咨问也。若用去声,召唤也。今此请僧,即常(当)召唤,其字正体应作靓。并依《玉篇》也。(V57P0920b)
按:此条各本有二异。一,“来请众僧”之“来”,《大正》作“求”,其余诸本作“来”。《高丽》作“ ”形,亦与“来”字同。《慧琳音义》卷第三十“乞丐”条,“求”字作“ ”形,二字形近,易混。《大般涅盘经》卷第六:“或有长者来请众僧,未受戒者即与大众俱共受请,虽未受戒,已堕僧数。”对应经文正作“来”字。考察《大正藏》经文,唯此一处作“求请众僧”,余均为“来请众僧”。如此可知,作“来(來)”字为是,“求”盖“來”之讹误也。
二,“即常(当)召唤”《高丽》作“即常召唤”,其余诸本均作“即当召唤”。依文义,作“当”是,“常”盖为“当”之讹。索慧琳疏解之意,因“请”有三读,每读均有不同之含义。故琳法师云“今此请僧,即常(当)召唤”,从而又沟通与“靓”之关系。《说文·见部》:“靓,召也。”段注《说文》云:“靓师僧则其字矣。”《广雅·释诂》:“靓,呼也。”王氏疏证云:“《史记》《汉书》并通作请。”并参上所引,作“当”较安。
螺玉 勒和反,蚌也。古文正羸(蠃)同。经文有作,力底反。借音用,非也。蚌字音蒲讲反。俗为蜯字,非本体。(V57P0933b)
按:“古文正羸同”之“羸”,《校本》以为当作“蠃”,其余诸本均作“羸”。作“蠃”是。《说文·虫部》:“蠃,虒蝓也。”朱骏声云:“虒蝓,俗字作螺。”“羸”正“蠃”之讹误字矣。
挠大海 呼高反。《说文》:挠,扰也。经文作枆(?),俗字也。(V57P0934a )
按:“经文作枆(?)”之“枆(?)”,《高丽》作“枆”,其余诸本均作“?”。作“?”是。《龙龛手鉴·手部》:“?,俗;挠,正。挠搅也。”从扌与从木混讹之例甚繁,如《慧琳音义》卷第十七“栌欂”条“《说文》:欂栌,柱上枅也。《三苍》云:柱上方木也。山东、江南皆曰枅,自陕以西曰?也。”“?”即?之讹。又卷二十之“拇指”条:“《苍颉篇》云:拇,将指也。贾逵注《国语》云:拇,大指也。《说文》云:从手母声。经本从木作拇(栂),非也。”“从木作拇”之“拇”即“栂”之讹。又如《南齐书·王敬则传》:“敬则以旧将举事,百姓檐篙荷锸随逐之,十余万众。”“檐篙”与“荷锸”并列,“檐”字即为“担(擔)”字之讹。
虫 七余反。《通俗文》云:宍中虫。《三苍》:蝇乳宍中也。经文作蛆,子余反。《庄子》云:蝍蛆甘螮谓其(吴)公也。又作疽,久?也。此后二并非经义也,云云也。(V57P0934a)
按:“蝍蛆甘螮谓其(吴)公也”之“其(吴)”,《频伽》作“吳”,其余诸本作“其”,《大正》《校本》均出校勘记,指出用字之异。作“吳(吴)”是。今传本《庄子》作“蝍且甘带”。陆德明《经典释文》云:“且,字或作蛆。”蝍蛆即蜈蚣,《广雅·释虫》:“蝍蛆,吴公也。”王念孙疏证云:“吴公一作蜈蚣。”作“其”字者,盖因与“吳(吴)”形近而致讹。
三、文字通假造成的各版本用字差异
除了异体、书写讹误造成的各版本文字差异,通假字也会造成各版本文字差异。
却敌 徒历反。《玉篇》云:宛(惌)也,对也。言于城上雷下木石,以却怨敌故也。(J025;V57P0907a)
按:“《玉篇》云:宛也,对也。”《高丽》《大正》《校本》如此作,《大正》《校本》校勘记同时指出“宛”他本或作“惌”。其余诸本均作“惌”字。今传本《玉篇》“敌”下无“宛也”之释。此处之“宛(惌)也”当为怨仇、仇敌之义。《集韵·元韵》:“怨,或作惌。”又《慧琳音义》卷第四“却敌”条云:“提的反。《考声》云:敌,对也。案:敌亦惌也,雠也。却敌者,城上伏兵御寇之所者也。”正作“惌”字。由是观之,《高丽》之“宛”字当为“惌”之借。《说文·宀部》:“宛,屈草自覆也。从宀,夗声。惌,宛或从心。”在怨恨意义上,正当作“怨”“惌”,因“宛”同“惌”,故借“宛”为之。
注释:
① 慧琳为释文当中的疑难字词注音、释义部分用“〈〉”标注,下仿此。
②《慧琳音义》现存版本主要有《高丽大藏经本》(下简称作《高丽》,余仿此)、《弘教藏本》《狮谷白莲社本》(《狮谷》)、《频伽精舍校勘本》(《频伽》)、《大正新修大藏经本》(《大正》)、台湾大通书局翻刻本(《大通》),2008年徐时仪先生出版有《一切经音义三种校本合刊》(校本)一书。本文所说各本即指上面各种本子而言。所引《慧琳音义》原文均据《高丽》。《慧琳音义》原文后所标卷册、页码为《中华大藏经》影印高丽版《慧琳音义》出处。如“V57P0888b”表示《中华大藏经》第57册888页下栏。另,需要说明的是,所引《慧琳音义》原文在标点方面,一依徐时仪先生的《校本》,均未添加双引号。
③ “()”内为校正后的丽藏本《慧琳音义》文字,下仿此。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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