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反对和克服特权的路径选择
2013-09-14中共长治市郊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赵九大
■ 中共长治市郊区区委常委、纪委书记 赵九大
现实中滥用权力、公权私用等特权现象滋生腐败,影响发展环境,既破坏党群干群关系,又腐蚀社会风气,还破坏社会公平正义。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上指出,反腐倡廉建设,必须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
找准症结,深刻认识特权现象存在的原因和危害
当前,发生在一些领导干部身上的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的表现形式复杂多样,大体说来,其主要表现为“四优”:一是心理特权优势。一些领导干部从心理上认为应该获得比普通干部群众更特殊的权力,不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搞“一把手拍板”、“领导个人说了算”,出现“权大于法”现象。二是职位特权优先。一些官员利用与职位相匹配的权力,有的违背有关规定乱办事、滥办事,有的违背客观规律或违规干预市场经济活动,凭“长官意志”盲目搞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三是关系特权优厚。少数领导干部拥有广大的人际关系网络,凭关系、走后门,打着公职的身份,谋财、谋色、谋位,不择手段将权力“私有化”,追求个人生活特殊化。四是免责特权优护。有的官员作风霸道,工作漂浮、不负责任,有的官员即使犯了错误,也总是想方设法利用身份特权开脱责任,袒护不当行为。分析原因,利益驱使是特权现象存在的动力诱因,监督缺失是特权现象存在的体制原因,制度约束乏力是特权现象扩大的直接原因。
抓住关键,探索实践反对和克服特权的措施
针对防治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我们进行了初步的探索和实践。一是把整治“吃拿卡要”作为防治特权现象的切入点来发力,以开展整治“吃拿卡要”专项活动为起点,进一步加大问责问效力度,严肃查处吃拿卡要和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损害发展环境的行为。二是把打造“阳光工程”作为防治特权现象的着眼点来推进,以“三重一大”事项为核心,不断深化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全面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带动和促进了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营造“零容忍”社会氛围。三是把加强查办案件作为防治特权现象的关键点来突破,围绕特权现象重点在惩治上做文章,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查处了一些部门和人员利用特权违法违纪的典型案件。四是把制度建设的创新作为防治特权现象的根本点来巩固,通过推行制度廉洁性审查和开展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试点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特权现象滋生的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从源头和制度方面对特权现象进行了有效的遏制。
创新路径,建立健全反对和克服特权的体制机制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分期分批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长治市也在开展学习弘扬纪兰精神、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活动,在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奠定基础的同时,也为实施“五五战略”、率先全面实现小康汇聚正能量。在这个新视域条件下,反对和克服特权现象、特权思想显得尤为迫切和重要。要重点选择四条路径:
一是树立民主法治价值理念,巩固防治特权现象的思想基础。要真正防治特权现象,应先从思想上根除“官本位”的特权思想,牢固树立民主法治的价值理念。一是强化思想道德教育。通过加强理想信念和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使领导干部牢记党的宗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二是加强党性修养。多走基层搞调研,多为群众办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三是提高民主法治意识。坚持以人为本,克服特权思想,思想上做到由“官本位”回归“民本位”,严格依法办事,讲求公平正义,做到在法律、纪律面前人人平等。
二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奠定防治特权现象的社会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特权现象之所以能够滋生和蔓延,归根到底还是生产关系中存在的诸多弊端造成的。因此,在现阶段要防治特权现象,就必须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理顺政府与企业间的关系,彻底解决政府与市场各自职能自主发挥的问题。通过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上的应有作用,从根本上削弱特权现象生存的社会经济基础。
三是建立有法可依的制度体系,形成防治特权现象的刚性依据。制度问题带有根本性和全局性,制度问题不解决,特权行为无法消除,以人为本和执政为民难以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度的权力运行机制。将过分集中的权力进行适当分解,从制度和体制上杜绝个人说了算的特权现象,使权力在既定的范围和轨道上运行,防止权力越轨。二是加大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公开性方面,坚持开放式选人原则,给人们提供充分竞争的机会。公平性方面,坚持选贤任能原则,凭能力和业绩选人。公正性方面,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原则,使人力资源得到科学、合理配置。三是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扩大基层民主,完善城乡基层政权、基层群众自治性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因此,必须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加强制度建设,狠抓制度执行,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权力乃至预防权力犯罪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根本上遏制特权思想、预防权力腐败、维护法律尊严。
四是强化权力运行的监督,扎牢防治特权现象的坚强防线。“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特权最怕见阳光。在扩大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办事公开范围的基础上,整合社会监督资源,进一步协调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等力量,健全巡视制度,实现有效监督。一是加强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的监督。建立健全依法行使权力的制约机制,保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二是加强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在加强党内监督的同时,充分发挥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的监督、司法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的作用,增强各级监督机关的权威性,保证监督权力的正确行使。三是重视舆论监督,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公开、公示、公告的作用,通过新闻报道的形式,将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等情况全面公之于众,扩大影响力,增强震慑力。四是拓宽群众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鼓励民间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等方面的建设和管理;畅通监督渠道,维护信访举报权利,提高群众监督的积极性;着力加强事前和事中监督;健全纠正错误的机制,真正使“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铁起来,保证公共权力不被异化为特权,从根本上防治特权和腐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