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业银行及其发行的纸币
2013-09-12沈飞
沈飞
中国实业银行是旧中国主要商业银行之一,与中国通商银行、中国国货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合称“小四行”。其初创时名为民国实业银行,1915年4月,由前中国银行总裁李士伟、前财政总长周学熙、前国务总理熊希龄与钱能训以及国内著名实业家开始筹办。额定资本金2000万元,官商各半,官股由财政部指令中国银行陆续拨付,商股由创办人招募长芦、东纲、两淮各盐商及两淮各商埠商人认募。同年8月15日,以大总统申令公布民国实业银行章程。后因袁世凯筹划复辟帝制,遂重新改订章程,更名为中国实业银行。
1916年春,中国实业银行即将开业,适逢云南在1915年底爆发了反对袁世凯复辟的“护国运动”,各地也纷纷响应;此时又恰好遇到中国、交通两行停兑,官股既难照拨,已缴股款又因存储中国银行而无法提出,该行成立的日期只得延迟。1918年,因官股仅筹拨到20万元,财政部认为国家财政既甚困难,再行续拨实有未逮,又拟注重商权,于是乃重修银行章程,将官股减为400万元,商股改为1600万元,使资本总数仍合原定之数。1919年4月,中国实业银行正式成立,总行设在天津,实收资本350万元。自开办以后,该行即负有官商合办的名义,实际上不过是属于商办性质而政府附有少量官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罢了。1935年11月,国民政府为强化金融管制,加入官股513.5万元,连同商股686.5万元,合计资本1200万元,自此,该行成为名副其实的官商合办银行。
中国实业银行成立以后陆续在各地设立了分支机构,到1936年全国已有分支行处50处,全行共有员工703人。抗战时期,总行几经迁移,多数行处先后停业,人员和业务均大为减少,到1945年,全行仅有少数行处营业,员工仅有200余人。抗战胜利后,该行恢复较快,经过一年多的努力,到1946年底,已有25个行处恢复营业,员工也增加到了530多人。
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政府对中国实业银行、新华信托储蓄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等官商合办银行加以接管,没收其官股,实行公私合营,派出公股董事与私股推出的代表组成新董事会继续营业。这些公私合营银行在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指导下,认真执行人民政府的法令,在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成为公私金融业之间的桥梁和人民银行业务上的助手。
1922年4月,中国实业银行因业务发展较快,分别向北洋政府财政部、币制局呈请发行纸币,复经部局会呈国务院召开国务会议核准,并批令由部局具体核办。币制局以发行纸币事关重大,为了防止滥发,特拟订《中国实业银行发行兑换券限制办法》经国务会议批准公布施行。至此,中国实业银行经政府特许获得了纸币发行权,并着手钞票的印制事宜。
中国实业银行之所以能够取得发行银行兑换券的特权,一是因为该行最初挂着“官商合办”的招牌,二是因为该行从上层领导人到重要股东,不是北洋政府军政界的头面人物,就是实业界、金融界的大户,更何况该行还肩负着发展全国实业的重任。由于准备充裕,信誉尚佳,中国实业银行的发行额逐年猛增。1935年11月4日,国民政府实施法币政策,中国实业银行等8家商业银行的纸币发行权被取消,该行所有发行业务,经国民政府指定由中国银行接收,从此结束了发行纸币的历史。
中国实业银行发行纸币的历史从1922年开始,到1935年11月结束,前后不过13年,远比中国通商银行、浙江兴业银行、四明银行、北洋保商银行等银行发行纸币时间短,但是,发行额从1928年以后在特许发行的几家商业银行中居于前列,成为旧中国商业银行发行纸币最多的银行。究其原因,除了该行资力雄厚等客观因素外,与中国实业银行发行制度完善,发行机构健全有着重要关系,尤其是与该行发行准备充裕密切相关。正如该行所声称的那样:“本行发行兑换券,经政府特许。于发行时,准备力求充足,库存与营业完全划分,不相牵扯……故本行兑换券信誉甚著,流通甚广。”因此,中国实业银行在近代中国纸币发行史上的地位不容忽视。
中国实业银行共发行了四版纸币:
第一版于民国11年(1922年)发行,面值有壹圆(图1)、伍圆、拾圆、伍拾圆、壹佰圆5种。正面为男耕女织图,背面为农田耕作图。
第二版于民国13年(1924年)发行,面值有壹圆、伍圆、拾圆(图2)、伍拾圆、壹佰圆5种。正面为神马驰海图,背面为万里长城图。
第三版于民国20年(1931年)发行,面值有壹圆(图3)、伍圆、拾圆3种。正面为神马驰海图,背面为万里长城图。
第四版于民国24年(1935年)发行,正面为神马驰海图(后改为交通银行),面值仅有壹圆一种(图4)。 责编 陶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