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水聚落的社会地理成因及建筑探究——以重庆九渡口地区为例
2013-09-11谭人殊钱星星
谭人殊,钱星星
(1.云南艺术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云南昆明650500;2.云南实力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云南昆明650041)
水有着决定社会存在方式的力量。原生状态下的滨水聚落中蕴含着某些信息,这类信息往往藏匿于种种丰富的聚落格局与建构空间之中,它们默默地记录了人居行为与“水”之间所发生的轶事。
作为聚落学研究的一个分支单元,流域周边自然生成的普通社区或许最诚恳的演绎着“水文——地理——人类活动——建构”这样的秩序,而在这个关联体系之下,一定存在着某种社会地理学层面上的契约,这就是聚落研究的关键,也是本次田野调查的目的所在。
1 九渡口地区简介
九渡口没有显赫的历史,它从兴起直至没落不过近百年罢了……
九渡口的所在区域原名“九龙滩”,1938年成渝铁路局于此地修建了一处货运码头,并命名为“九龙铺码头”。1946年,国民党政府在码头南岸的李家沱境内设置了一所大型军备仓库,于是借此将“九龙铺码头”改建成为一个战备渡口,供重型机动车辆装载渡江使用。1949年重庆解放后,“九龙铺战备渡口”转为民用,简称“九渡口”,并正式开始了它的职能生涯……1997年,重庆李家沱长江大桥竣工通车,九渡口也被迫宣告其车渡使命的终结。1999年以后,曾服务于九渡口码头的船舶货运公司陆续迁移。2002年至今,九渡口地区的居住群体逐渐被置换为流动人口和城市贫民,并面临拆迁。
2 九渡口的平面形态调研
当前的整个九渡口社区中仅有两条主轴,形态貌似鱼骨:第一条干线自西向东,分割出地块的南北区域;第二条脉路分支于第一主轴,南下滨江,曾是车渡专线。由此,九渡口范围便可分为三个群落:南向邻滩涂段是第一组团;东南向滨水段为第二组团;而北向紧贴铁路的区域形成第三组团(图1)。
图1 九渡口聚落组团分区示意(来源:GOOGLE EARTH)
第一组团滨临滩涂,它又蕴含着两个层次:首先是沿街面的群体,其次是退居于河滩旁的另一隐秘部分。形态上,沿街段建筑顺应干道,紧密而显有秩序;滨河段建筑附合沿街群体,仍然保持着依从主轴的态势(图2)。
图2 九渡口第一组团平面示意
第二组团尽管也有着微妙的层次之分,但其形态却有着鲜明的主从意向。这一组团表象上是由两条路网夹挤而成,然而从其态势上可推测,此地在建国前或许本属于现南向区域,为一整体,后因码头营建,新增支路,才被迫分割而独立成形。组团状态大致趋于围合,沿街面零星的体量皆表达出相应的顺从,图形机理较为单一。
第三组团处于坡地上叶,相对远离河道,其形态明晰的显露出两种意向:沿街面的构成组织极其谦恭,秩序紧凑的附合于道路主轴;而藏匿于列队之后的部分却自由烂漫,随机游走,散乱无序(图3)。
图3 九渡口第二、第三组团平面示意
3 九渡口平面格局的社会地理成因
在获取了九渡口各组团形态信息之后,我们不免会产生一个疑惑:为什么在第一组团中,滨河坡地群落会模拟沿街段保持严谨的秩序,而在第三组团中其坡地群落却和临街面阵列截然不同呢?简而言之,其矛盾在于:同在一个小型范围以内,距离不过数百米,又同属生长在沿街建筑内侧的群落,为什么机理状态差异竟然会如此之大?
3.1 流域地理的客观条件
我国西南地段的滨江区域一般会呈现出两种地理常态:山崖或是丘陵。这是依据其流域等级、冲积能力和周边地质构成所决定的。九渡口地区附着于长江干流一内向弯道处,属丘陵性质,由实况分析,其地理顺序应罗列为“河床—滩涂—坡地”。那么,我们可以认证:越是接近河床的坡地,其受到水流的改造力度越大,坡度越陡;反之,越是远离河床,水流的染指能力越小,坡度便更为缓和。如此一来,由于第一组团中的滨水群落力图生长在陡坡之上,因用地面狭窄,唯有秩序紧密的排列才可节地;而第三组团中对应的群落拔根于用地相对充裕的缓坡,散漫一些,亦可理解。
3.2 人居业态及其社会关系的成因
3.2.1 居住人群社会属性的历史演变
由九渡口地区现存的建筑遗迹以及《重庆九龙坡区志》中的记载可知此地曾生存着两个“族群”——“河帮”与“农民”,他们的足迹或许可追述到渡口形成以前:最初的“九龙滩”附近居住着大量伐山垦田、打渔拾贝的乡民,他们的生活一直延续着刀耕火种的痕迹,自由松散,平和而恬静……直至“行会”的出现。“行会”又称“行帮”,是船运产业发源的标志。九龙滩地区最初的行会出现在清末至民国时期,隶属于长江之上的“三河帮”,由本地一些袍哥势力组成。因为九渡口沿江地带常年拥有大面积的滩涂,这就为船运事业的起源提供了空间的可能(停靠、铺张、堆放)。泊滩的契机让村庄中的部分农民发生了蜕变,他们的属性不再局限于刀耕火种或鱼虾蟹蚌,而是萌发了更加宏大的志向,至此“行帮”的雏形诞生。然而,真正的冲击却发生在轮渡码头形成之后。
尽管原住居民分为了两类,过着不同的营生,但他们的社会体制却是相对平等的,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轮渡时代的来临。无论是国民党时期的军渡,还是后来的国营轮船运输公司,都意味着真正的入侵:渡口的修建引来了大批外来工业人群,他们服务于轮渡货运系统,并垄断了江域而成为真正的“河帮”,由此开始了对九渡口聚落近半个世纪的改造与演变。
3.2.2 社会关系层面的入侵、保护与共生
建国后的“河帮”——“九渡口船工联盟”由三种业态构成——车渡、航运与采砂,其工作性质无疑表明了他们对于滨江界面的需求,于是入侵者自然的将南向临水面原住民予以驱逐,以便建立属于自己的人居群落(即现存的第一组团)。这个行为造就了两种态势:第一,被迫后退的农民更多的朝北向坡地汇集,从而在方位上形成“前工后农”的格局;第二,工业文化的引入迅速蔓延于整个社区,原住民也因此受到波及,潜移默化的开始学会享受入侵者带来的福利、设施以及文明。如此一来,我们便可以看到:工业体制在入侵的同时也予以了九渡口村民生物性的保护。他们以自身作为阻隔长江的屏障,将脆弱的农耕文明圈养在其身后,从而换取了对于沿江利益的统治。原住居民在割舍了河滩资源以后,得到的却是相对安逸的生活范畴以及更为多样的物质形式。如此一来,这种“保护——共生”的社会关系映射于聚落的建设与营造,便促成了当下九渡口区域的平面布局形态(图4)。
图4 九渡口第一组团现状
4 九渡口建筑中所蕴含的地理因素与社会意义
游走于凋零的九渡口区域,总会有一些特异的建构案例令人费解,在那看似平庸的表皮下,却依然蕴含着流域地理与人居社会关系所带来的影响。位于第一组团最西端的一组建筑,临河依坡而建,由三幢砖混老楼和一些琐碎的小体量揉合而成。它便很好地呈现了这一特质(图5)。
图5 砖混旧楼
4.1 对地理的遵从:独特的竖向交通体系
这组建筑是20世纪50~80年代重庆地区典型的住宅楼——砖混结构,两坡屋顶,内走道串联,木质楼板……它们隶属于原四川省重庆轮船总公司,由政府部门建造并监管,非私人行为,理应符合相关规范,但其竖向交通体系的设置却极其反常:每栋建筑中的楼梯仅作用于沿街面标高的一楼和二楼,而位于下一标高层的负一楼却只能通过建筑外围的露天台阶来完成竖向连接。这是为什么呢?从流域地理的角度,我们尝试着做出了以下解释。
地域总是有能力同化其管辖范围内的一切事物,这是一种自然调控的本能。滨江沿线的房屋多架构于台地陡坎之上,属山地建筑。传统的山地群落又总是期望借助富含自然坡度的界面来完善其交通功能——露天台阶和斜道在联系组团内各平面单元的同时也相应的完成了竖向的作用,这是一种节地的体现,亦表达着尊崇的意念。
为此,当程式化的工业语言妄图生长于“滨水山地”这一特殊地理时,便出现了以上我们所描述的异像——兴许在筒子楼建造初期,就已经意识到地理能量的不可抗拒性,因而顺应其脉络,直接以室外台阶来完成沿街标高面与负一层的竖向关联;又或者,住宅楼落成时刻,还仍然保持着楼梯间贯通全层的姿态,但居民在入住以后,却无不认为抵达负一层的梯间是多余的,他们完全可以通过室外公共台阶来完成这一功能,拆除负一层的楼梯而将其空间转化为一个寓所,似乎更加显得理所当然。
尽管有着上述的解释,但我们仍然会质疑:如此一来,交通的连贯性不就被破坏了吗?其建筑的整体需求和人居安全感又将如何考虑呢?毕竟穿行于建筑内外的心理感受是截然不同的(图6)。
图6 建筑案例的交通分析
4.2 地理与社会关系的双重作用:粘连与整合
带着前一节的困惑,我们继续走访这组建筑,一个新的疑问陡然迸发出来:这真的是数栋房屋吗?还是仅仅只是一幢建筑罢了。从平面图上我们可以发现,貌似独立的个体之间却有着异常紧密的关联,各类桥接、棚屋、过道穿行其中,犹如丝线密绳一般将他们坚实的绑扎起来,其相互之间因建筑退让所产生的距离也完全可以用院落、天井甚至穿廊予以诠释,是什么让他们如此亲密的粘连呢(图7)?通过走访,我们不难发现一个事实,此案例中曾经的居住人群几乎全都来自于同一个单位——原四川省重庆轮船总公司。这意味着,他们之间有着相应的熟悉程度和信任感,这既有时代风气所赋予的成分,亦包含着单位体制的力量。由此一来,无论穿行于楼房内或是建筑之间,所遭遇的人情世故都大致相同,安全感受也无明显差异,这便为群落的合并提供了心理层面的可能。又因地势的原因,临江区域的可建房用地实为紧张,因而在此处营建的房屋必然存在着一种拥挤的生物本性,再加上山地建筑的退台式生长所造就的高差,或许使得上坡的个体总有一种向下匍伏的态势,而下台建筑亦努力的渴望着向上攀爬。由此所呈现出的实体证据便是桥接、空廊、棚架等关联物的生成。因此入住人群的统一背景加以建房地理的局限,这兴许就是单体构筑物趋于合并的理由了(图8)。
图7 楼间的桥接构架
图8 楼间的单体整合示意
5 关于本次田野调查的调研小结
回顾本次“探访——思索——解析”的历程,笔者感受颇多,一条清晰的脉络也逐渐显现出来。在本文的探讨中,有一种体验始终贯穿其间,那便是“原生聚落所表达的生物性特征”,无论在聚落肌理、形态趋势、内部构造或是社会格局等多个方面,流域滨水群落所体现出的自然表象都是极为鲜明的,这其中蕴含着两个方面的因素:首先是流域地理的约束,其本质上虽然只是河水流经地表时所遗留下的足迹,但它们的潜在力量却预示着人居营造所必然行使的遵从,因此可以说是地理性质决定着聚落初始形态;其次是人居群体的社会性,这使得原生聚落又体现出了“集体意志”的表达,从而使聚落在营造和生长中蕴含了更多的人文气息,并成为其演变和发展的历史动力。
路漫漫其修远兮,对于流域滨水聚落的探访与研究也还将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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