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农信社责无旁贷
2013-09-10刘庆全
刘庆全
近年来,农民合作社作为一种新型的合作组织,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帮助下,逐渐发展壮大。2013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又再次聚焦农民合作社,发展农民合作社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全省农信社2013年度工作会议上,鲁理事长也特别指出,要围绕新型农业现代化,大力扶持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表明,扶持农民合作社发展已经成为农信社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支农重点。那么农信社如何才能实现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效扶持呢?笔者试就此提出一家之言,仅作引玉之砖。
一、提高思想认识要先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过程的必然产物,它将在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农信社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大有可为。为此农信社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支农工作重点,积极构建与合作社的互动合作机制,切实解决它们的金融服务需求和信贷资金需求,从而真正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二、强化信贷创新要着重。农信社要坚持因地制宜,采取“宜社则社、宜户则户”灵活的信贷策略,做好信贷产品和担保方式的创新工作,提升整体服务水平。通过加强业务宣传、完善信用评级体系、规范小额贷款操作流程,大力推广“金燕快贷通”便民贷款,真正解决合作社贷款难问题。结合合作社特点,开办“带头人+合作社+农户”贷款,对三者分别授信,按授信额度分别兑现贷款。结合合作社经营模式,积极引导合作社设立担保基金,使专业合作社具备一定的担保职能,根据会员信用等级和担保金额对会员发放信贷资金。进一步扩大合作社可用于抵押财产范围,积极开发权证、仓单、林权、活体抵押等担保贷款业务,有效缓解合作社担保难问题。
三、改进服务方式要跟进。农信社要改进和完善对合作社的服务方式,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要主动加强同政府及发改委、财政、农业、环保、水利、工商、税务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积极参与对农民合作社的服务对接和工作帮扶,形成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要把财务制度不够规范但经营效益好、发展潜力大的合作社作为帮扶对象,组建“1+N”帮扶小组,每季度主动上门对帮扶对象财务人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财务辅导,帮助其建立规范的财务账务,规范资金运转程序,逐步达到信用社要求的财务指标。要帮助企业建立三会一层,完善三会议事规则,强化制度约束,形成决策、经营、监督三权分立的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要全面下沉经营重心,及早谋划、提前介入,在农业合作社集中的地方布局网点,并积极布放POS终端和ATM机等金融电子机具,逐步增设存取款一体机、多媒体自助终端等设备,稳步开展农民自助服务试点工作,使农民合作社足不出村就享受到农信社的全方位金融服务。
四、防控信贷风险要持续。农信社要对农民合作社贷款严格把关、认真监测、审慎经营,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基础上,持续提高服务农民合作社能力。要借助贷款影像系统,把好入口关。要信托风险实时预警系统平台,加强对合作社经营状况和信贷资金用途的监控,准确、及时地监控信贷资金流向,严控风险发生。要加大贷款风险排查力度和频度,通过交叉互查、内查外调,做到对贷款风险事项及早发现、及时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