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的“刘易斯拐点”尚未到来——与蔡昉先生商榷
2013-09-10王雅雯
刘 钧,王雅雯
(中央财经大学 保险学院,北京 100081)
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是否已经到达“刘易斯拐点”,是理论界激烈争议的热门话题。以蔡昉先生为代表的一些学者认为,中国已经于2003年左右进入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的“刘易斯拐点”,以樊纲和白南生先生为代表的一些学者则认为,中国尚未到达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的“刘易斯拐点”。本文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工资状况和人口抚养比变化三个方面对蔡昉先生提出的“刘易斯拐点”提出质疑。本文认为,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的“刘易斯拐点”尚未到来。
一、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刘易斯拐点”的争议
1.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的论述
蔡昉[1]先生认为,由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速度逐年下降,劳动力供给长期大于需求的格局将逆转,由此可以确定,目前发端于沿海地区并且蔓延于全国的劳动力短缺,不是暂时性的现象,而是“刘易斯拐点”到来的征兆。在农民工工资方面,蔡昉[2]先生认为,2004年以后普通劳动力工资增长速度明显加快,而民工工资增长是由“民工荒”引起的,因而判断2004年是劳动力需求增长速度超过供给增长速度的转折点[3]。当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发展到达“刘易斯拐点”后,由于农民工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普通劳动力短缺的出现,使位于收入分布底端的农民工开始有更快的工资增长。与此同时,在劳动力短缺现象出现的条件下,制度性工资形成机制也被逐步打破,使得不同技能的农民工工资趋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趋同、区域间工资趋同[4]。在人口结构方面,蔡昉[5]先生认为,中国人口抚养比已不再下降的转折点,在劳动年龄人口数量达到峰值之前,劳动年龄人口或就业年龄人口的增长率已经递减,因而劳动力供给已经出现短缺。
综上,蔡昉[6]先生认为,由于劳动力短缺、工资增长、人口抚养比不再下降等显著变化皆发生于2003年,由此可以判定2003年是中国经济的一个转折点,或称“刘易斯拐点”。
2.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刘易斯拐点”尚未到达的论述
樊纲[7]先生认为,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速度虽在下降,但是这个转移过程还将继续10—20年,一个国家以农业为主要收入的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率下降到10%左右,才预示着工业化基本完成,中国进入“刘易斯拐点”至少还有5—15年的路要走。汪进和钟笑寒[8]先生通过实证分析得出结论,尚不能说明“刘易斯拐点”已经来临,理由主要如下:(1)中国农业劳动力的比重偏离世界平均水平的程度,在改革开放以来几乎总是上升的,与世界平均水平差距逐渐拉大。(2)改革开放后,中国虽然经济发展速度比较快,但并未随之拆除城乡之间的劳动力市场壁垒,认为“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的观点,往往只看到了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力大规模转移的事实。(3)经济发展固然是推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的最终动力,但政策同样重要,特别是中国经历了长期计划经济下的城乡分割格局,在改革开放过程中,仍然存在不少农业劳动力转移的制度性障碍。侯东民等[9]先生认为,中国农业劳动力总体上还有大量的过剩,但是在制度和历史等多方面因素的作用下,广大农民工无法享受与城镇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障和工资福利,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无法顺利转移出来,农民工结构性短缺十分严重。中国劳动力市场同时存在着“就业难”和“农民工短缺”的问题,如果缺乏制度变革和政策引导,“刘易斯拐点”在中国不会自动到来,制度创新和加快转型是实现突破的关键。
关于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的“刘易斯拐点”是否到来的问题,本文将结合蔡昉先生的核心观点,分别从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农民工工资状况和人口抚养比变化三个角度与蔡昉先生商榷。
二、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分析
根据二元经济论对两部门的定义,维持生计部门往往指传统农业,而资本部门除了城镇企业之外,还包括使用再生产性资本的乡镇企业。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从流向上划分,可以分为向乡镇企业转移和向城镇企业转移。
1.向乡镇企业转移的农业剩余劳动力并未短缺
蔡昉先生认为,城镇出现“民工荒”现象,是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达到“刘易斯拐点”的观点,混淆了刘易斯对二元经济的划分,忽视了传统农业剩余劳动力除了向城镇企业转移之外,还可以向乡镇企业转移。
乡镇企业是使用再生产性资本的企业,其职工大多由农民工组成。农业剩余劳动力在向资本部门转移的时候,可以转向城镇的工业化部门,也可以转移到乡镇企业。在分析中国二元经济特征时,乡镇企业作为资本部门往往容易被忽视,而实际上乡镇企业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的能力不容忽视。从人数上来看,由于中国城镇化不断推进等因素,从2000—2010年中国农村人口总数不断下降,由2000年的8.1 亿人降至2010年的6.7 亿人,这是在分析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问题时容易被忽视的大背景。与此相反,农民工在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却逐年上升,已经从2000年的15.9% 上升至2010年的23.7%。农村人口总数下降的同时,农民工人数逐年增加、乡镇企业就业人数占农村人口比重大幅提高等情况说明,中国传统农业中仍然存在大量的剩余劳动力尚未转移,“刘易斯拐点”并没有到来。
2.向城镇企业转移的农业剩余劳动力与雁阵转移模式
蔡昉[1]先生认为,由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增长速度逐年下降,劳动力供给长期大于需求的格局将逆转,由此确定,发端于沿海地区并且蔓延于全国的劳动力短缺,不是暂时性的现象,而是“刘易斯拐点”到来的征兆。然而,中国目前区域性的“民工荒”现象可以用雁阵转移模式来解释:(1)经济发展初期,由政府主导基础设施建设,吸引外国的经验和技术,逐步工业化。(2)工业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第三产业逐步兴旺,金融和信息技术等产业兴起,城市的生活成本逐步提高。(3)经济发展到工业化末期,继续发展工业的成本和难度上升,一个经济体会将工业转移到另一个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由于改革开放以后历史和政策变化等原因,中国的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可以分别看成是雁阵转移模型的雁头、雁身、雁尾。蔡昉先生意识到了中国经济发展的雁阵转移模式后指出,“鉴于中国过去经济增长的区域特征,我们可以预期中西部地区或广义地说那些以往不作为经济增长主要引擎的地区,可能获得新的发展机遇,以更快的生产率提高速度和经济增长速度,实现对东部地区的赶超和劳动密集型产业的延续”[10]。
目前,中国东部地区已经基本上告别原生的工业化发展阶段,正在逐步将工业转移到在雁阵转移模型中处于雁身和雁尾的中西部地区。对于这一点,蔡昉[11]先生也认为:“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传统的中部劳务输出大省和大市,已经在劳动力需求方面,与沿海地区构成实质性的竞争”。与之相对应的是,农民工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趋势和“逃离北上广”式的就业倾向。随着技术的进步以及信息产业的发展,东部地区将工业化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同时,以金融和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第三产业正在蓬勃发展,城市对劳动力技能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劳动力的需求与农村所供给的劳动力不相符的情况越严重,从而使得中国东部地区最先出现了“民工荒”。
近几年,尽管中国农村人口总数在不断减少,农民工却在不断增加。其中,中西部地区农民工人数增长快于东部地区,东部地区输出的农民工人数在全国农民工中所占比重呈现下降趋势(如表1所示)。从农民工就业地域分布来看,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所占比重逐年下降,而在中西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比重逐年上升。这表明,随着中国经济按地域雁阵模式转移,农民工也逐渐由东部地区转移到中西部地区,工业产业由东部地区转移到中西部地区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工业产能未能大范围地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使得中西部地区劳动力就业比较困难。当前,中国劳动力市场出现的“就业难”和“农民工短缺”的问题,就是伴随着经济转型出现的就业结构性失调,并不是劳动力市场的全局性和长期性短缺问题。在经济转型期间出现的区域性的“民工荒”并不意味着农业剩余劳动力完全被城市所吸收,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的“刘易斯拐点”尚未到来,以“民工荒”现象来推断中国经济发展到达“刘易斯拐点”的观点也是值得商榷的。
表1 按输出地划分的农民工地区构成 单位:%
三、中国农民工工资状况分析
针对蔡昉先生提出的观点,本文认为,中国农民工工资虽然在逐年增长,但是不能作为佐证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已经达到“刘易斯拐点”的依据,理由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农民工工资并未与城镇职工工资趋同
蔡昉[2]先生认为,2004年以后普通劳动力工资增长速度加快,而农民工工资增长是由“民工荒”引起的,由此判断2004年是劳动力需求增长速度超过供给增长速度的转折点[3]。当经济发展到达“刘易斯拐点”后,由于农民工的供求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普通劳动力短缺,使位于收入分布底端的农民工开始有更快的工资增长。与此同时,在劳动力短缺现象出现的条件下,制度性工资形成机制也被逐步打破,使不同技能的农民工工资趋同、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工资趋同、区域间工资趋同[4]。
历史地考察农民工人均工资水平,近年来的确是不断增长的,这也是一些学者认为“刘易斯拐点”已经到来的重要依据之一。需要说明的是,造成农民工工资不断增长的原因比较多,并非就是劳动力供给短缺造成的。我们难以证明,农民工工资增长同劳动力供给短缺存在必然的联系。近年来,造成农民工人均工资不断增长的重要原因是劳动力再生产费用的提高。随着中国消费物价指数的逐年上涨,随着城镇房地产价格的上升,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城镇维持基本生计的费用也是逐年提高的。此外,近年来,随着各大城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不断上调,农民工工资必然会不断增长[12]。
以2002年为不变价格,从2002—2010年,在农民工工资增长的同时,城镇职工工资也在不断地增长,且增长速度超过了农民工工资增长速度,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之间的差异不仅没有缩小,反而正在不断扩大,因此,仅从农民工工资增长现象并不能推出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已经到达“刘易斯拐点”的结论。
2.农民工工资占人均GDP 比重逐年下降
单纯地考察农民工平均工资历年的增长幅度,难以准确地说明农民工工资的真实变化趋势,但是,如果历史地考察农民工工资占人均GDP 比重,就可以揭示出农民工工资的真实变化趋势。
近几年,虽然农民工工资的实际数额不断增长,但是农民工工资占人均GDP 比重却在逐年下降。国民收入主要来自于劳动、资本和技术,工资收入占人均GDP 比重逐年下降说明,劳动作为生产要素占收入的比重降低,其中,农民工工资占人均GDP 比重在2008年略有上升,可以理解为由于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2008年实际GDP 增长速度由2007年的14.2%放缓至9.6%,使得农民工工资占人均GDP 比重的分母变大,比值相应变大。此外,比照城镇职工工资占人均GDP 比重变化趋势,农民工工资占人均GDP 比重不仅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这进一步说明农民工并没有成为稀缺资源,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尚未到达“刘易斯拐点”。
3.“刘易斯拐点”后工资的理论变化
对于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到达“刘易斯拐点”之后,经济体工资变化的描述,刘易斯的总结是:资本积累的增长速度比人口增加的速度更快,在剩余耗完时工资开始上升到超过维持生活的水平。但是,这个国家仍处于其它有剩余劳动力国家的包围之中,因此,一旦它的工资开始上升,则大量的移民和资本的输出会制止这种上升;大量不熟练劳动力的转移可以提高人均产量,它的作用是使所有国家的工资接近于最贫穷国家维持生活的水平,资本输出减少国内资本形成,并因此压低工资。如果资本输出使工人用的进口物品便宜,或提高竞争国家的工资成本,则抵消这种作用。但是,如果资本输出提高进口物品的成本或减少竞争国家的成本,则使这种作用扩大[13]。从农民工工资增长角度来判断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到达“刘易斯拐点”的方法是值得商榷的。
四、中国人口抚养比① 联合国提供的人口预测数据包括低方案、中方案和高方案,然而将联合国数据与中国历史数据相比会发现,该数据库统计出的各年龄段人口数量、人口总数以及各抚养比都比中国国内统计出的值高,因此,本文取人口预测数据低方案来计算人口抚养比。变化分析
蔡昉先生在不同文献中对于中国劳动力供给的观点是不同的,例如,在《工资与劳动生产率的赛跑》一文中,他认为,劳动力供给已经短缺:“根据联合国的预测,中国15—59 岁劳动年龄人口增长率逐年下降,预计在2013年前后达到峰值,届时劳动年龄人口总量接近十亿人。在达到峰值之前,劳动年龄人口或就业年龄人口的增长率已经递减。因此,无论如何我们不能说劳动力仍然是无限供给了。”[5]在《中国劳动力市场发育与就业变化》一文中,他又认为,中国劳动力在未来几年仍将增长:“由于中国劳动年龄人口在很长时间内都将处于很高的水平,占总人口的比重也较高,并且在2005—2015年间,仍然将保持正的增长率,因此,劳动力供给趋势的变化仍然只是增量意义上的。”[14]此外,他还认为,中国已经到达“刘易斯拐点”的另一个证据是中国人口抚养比不再下降:“如果说这个转折点的标志(“民工荒”和民工工资增长等)有些模糊,对于其是否已经到来还值得争论的话,我们再来看另一个可以十分确定的转折点,即15—64 岁劳动年龄人口停止增长,相应地人口抚养比不再下降的转折点。”[5]然而,不论是从中国近年来抚养比变化趋势,还是联合国对中国人口的预期,中国人口抚养比仍然在下降,并且在未来5—10年内仍将继续下降。
2000—2010年,中国人口抚养比不断下降,从2000年的42.6%下降至2010年的34.2% (如图1 所示)。从图1 可以看出,人口抚养比曲线陡峭,并没有呈现放缓甚至停止下降的趋势。因此,中国人口抚养比并没有像蔡昉先生所描述的那样,从2004年开始“15—64 岁劳动年龄人口停止增长,相应地人口抚养比不再下降”。对于中国未来人口的预测,由于蔡昉先生一直引用联合国数据库中国未来人口预测的数据,本文也引用联合国数据库的数据来计算中国未来人口抚养比(如图2 所示)。由图2 可以看出,中国人口抚养比到2015年才下降到波谷,此后会平缓波动约十年,到2025年之后人口抚养比才开始逐渐上升。可见,从2003年(蔡昉先生提出“刘易斯拐点”时)至今,中国人口抚养比一直下降,并且在未来几年仍将继续下降。蔡昉先生以中国劳动力供给出现短缺为由,推断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到达“刘易斯拐点”的说法是值得商榷的。
图1 2000—2010年中国人口抚养比
图2 2010—2035年中国人口抚养比预测
五、结论
近年来,尽管农村人口总数在逐年下降,但是农民工人数和乡镇企业就业人数仍在逐年上升。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除了以农民工的形式向城镇企业转移外,还通过在乡镇企业就业的方式向资本部门转移。中国“民工荒”现象是由于中国经济雁阵转移方式引起的区域性结构性失调,中国的工业化正由东部地区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农民工也随之由东部沿海、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地区迁往中西部地区,但由于工业的转移与农民工的转移未能完全同步,再加上中国教育制度重视高等教育而忽视职业技术教育,用人单位对劳动力技能的要求越来越高,使得东部地区开始出现“民工荒”现象。农民工实际工资增长是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和城市最低工资标准提高等因素发生作用的结果,农民工实际工资增长速度低于城镇职工工资增长速度,农民工工资与城镇职工工资并未趋同,农民工工资占人均GDP 比重在逐年下降。从中国目前人口抚养比和未来20年人口抚养比预测来看,中国人口抚养比一直呈现下降趋势,并至少在未来5年之内仍将保持下降的势头。从人口抚养比变化角度来看,中国农业剩余劳动力供给目前尚未到达“刘易斯拐点”。
为了促进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应当疏通农业劳动力就业信息的传导渠道,优化农业劳动力资源的配置;从政策上支持乡镇企业的发展,提高农业劳动力的就业率;推进户籍制度改革,为劳动力流动扫清障碍;加大对农业劳动力培训的力度,提高农业劳动力的职业素质;重视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使劳动力的劳动技能与企业劳动需求相匹配,降低农业劳动力就业的难度;加强劳动力市场执法力度的监管和检查,为农业劳动力转移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健全农民工权益保障体系,使农民工利益切实得到维护;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为农业劳动力转移建立转移风险的生活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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