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茶叶出口的影响及对策
2013-09-10尤璞
尤璞/文
(作者尤璞,副教授,江南大学商学院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金融学、国际贸易方向的研究)
茶叶作为我国传统的出口创汇农产品,近几年在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下,正逐渐失去其竞争优势,主要目标市场的技术标准阻碍了我国茶叶的出口。本文研究我国茶叶贸易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分析欧盟、美国和日本等主要目标市场对我国茶叶出口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及对我国茶叶出口造成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措施。
茶叶是我国传统的创汇农产品之一,其生产量、消费量和出口量一直位居世界前列。但近年来,茶叶出口却频遭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绿色贸易壁垒削弱了我国茶叶的出口竞争力,导致我国茶叶贸易成本增加,这对我国茶叶出口的市场份额、贸易机会、企业和商品信誉等方面都产生了不利影响。
我国茶叶出口及遭遇绿色贸易壁垒的现状
(一)我国茶叶出口现状
我国自2005年以来已成为世界第三大茶叶出口国,目前我国茶叶出口国家和地区已增至100多个。2009年我国茶叶出口30.29万吨,出口金额约7.05亿美元,与2008年同期相比,出口数量、金额和单价均有小幅增长,其中数量增长2.02%,金额增长3.37%,但增幅减缓。
表1 我国茶叶出口情况(单位:万吨,亿美元)
从茶叶出口种类来看,我国茶叶出口主要以绿茶和红茶为主,2009年我国出口绿茶22.93吨,占总出口茶叶总量的75.7%,出口金额为5.24亿美元,占总出口金额的74.3%。出口红茶约4万多吨,占茶叶总出口的13.2%,出口金额6437万美元,占茶叶出口总金额的9.13%。其次出口的品种有乌龙茶、花茶、普洱茶等。近年来,我国出口茶类也发生结构性变化,绿茶与特种茶出口快速增长,红碎茶占主导地位,出口量占全球出口总量的83%以上。从茶叶出口市场来看,2009年我国茶叶出口到113个国家和地区,摩洛哥、俄罗斯、美国、日本和欧盟是我国茶叶出口的主要对象国。2009年,我国对这5个国家和地区的出口量占据我国茶叶出口总量的45%。2009年我国茶叶出口摩洛哥5.84万吨,出口量增长16.1%,出口额14282万美元,出口额增长17.36%,出口量占19.28%;出口俄罗斯2.1万吨,出口量增长27.64%,出口额3553万美元,出口额增长4.93%,出口量占6.93%;出口美国、日本、欧盟茶叶量约2万吨左右,出口金额约为5000万美元左右,出口量和出口额度都有10%左右的负增长。
(二)我国茶叶出口遭遇绿色贸易壁垒
欧盟市场:欧盟的标准要求在世界范围内属于最严格的,自2000年开始,欧盟一直在提高其标准,农残标准大幅度提高。2003~2004 年,欧洲几乎全面禁止了对我国乌龙茶的进口。2005年8月1日,欧盟又颁布了新标准,新标准茶叶农残的检验项目从原先的193项增加到210 项,茶叶中硫丹的限量从原来的30mg/kg 改为0.01mg/kg。欧盟在2008年1月28日颁布了新的食品中农药残留标准(EC149/2008),其中有茶叶的新MRL标准,包括附录II和附录III。附录II是在过去90/642/EEC法令中已颁布的标准,共计220个;附录III在过去86/362/EEC、86/363/EEC和90/642/EEC法令中没有,而在此标准中作为临时MRL标准,共392项,其中有53项是茶叶专用标准,其余的是茶叶、咖啡、草药和可可的共用标准。但2010年,欧盟459号公报中,对茶叶中的农药残留标准有了3个最新改变。其中,噻虫啉(Thiacloprid)的MRL标准由0.05 mg/kg变为10mg/kg;硫素由5mg/kg变为取消;喹螨醚(Fenazaquin)从0.01mg/kg改为10mg/kg,标准有一定程度的放宽。
美国市场:美国进口茶叶的最低标准是通过不同方式和评茶师的感官审评建立起来的。在1987年制定的“茶叶进口法案”中规定,所有进入美国的茶叶,不得低于美国茶叶专家委员会制定的最低标准样茶。最低标准样茶,每年从贸易样中选定。各类进口茶叶,根据美国《食品、药品和化妆品管理规定》,必须经美国卫生人类服务部、食品及药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FDA)抽样检验,对品质低于法定标准的产品和不符消费要求的,茶叶检验官有权禁止进口,关于茶叶的农药残留量,只有按照规定证明在允许范围内,才能进入美国市场,否则属于不合法产品。
日本市场:日本是我国茶叶出口的主要市场之一。2001年5月,日本公布国家行业标准,增加3项检验项目,提高茶叶农残限量标准,共67项检验种类。2002年, 增 加11项检验标准,达到78种。2003年5月,通过新的食品卫生法,将农药检验项目增加到121种,同时规定法规中未出现的农药成分,不得在茶叶中检出。2005年6月,初步制定《食品中农用化学品肯定列表制度》,其中与茶叶相关的项目达到251种。该制度要求农业化学品含量不得超过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于未制定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农业化学品,其在食品中的含量不得超过0.1mg/kg,一旦超过此标准,将被禁止进口或流通。2006年5月正式实施《肯定列表制度》,将采用“干茶法”检测,实行“暂定标准”和“一律标准”。此项标准的实施,提高了日本的市场准入标准。
我国茶叶出口遭绿色贸易壁垒影响的原因分析
(一)国内原因
1. 加工生产工艺方面的问题
由于我国不少企业的茶叶都是来自分散的茶农,茶农生产时不关注相关的国际标准,且大多数茶农的土地面积不大,很容易受到周边土地的喷药、施肥的影响,令农残问题很难控制。在茶叶检测方面,目前国内的检测设备的数量与需要有着较大的落差。企业虽然可以自行购买设备进行检测,但由于我国茶叶出口商大都是中小企业,没有很雄厚的经济实力来承担这一笔设备购买费用。即使政府有相应的检测设备,随着发达国家对那些技术标准不断地推陈出新,很多设备无法跟上标准的更改速度导致检测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此外,我国茶叶的整体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成本高,加工技术和设备相对落后,管理水平不高,没有一套完善的体制,导致生产茶叶质量和标准不稳定。而现行的绿色标准则是要求整个茶叶的生产过程,包括茶叶培育和采摘、生产制造、包装、运输和销售,都要执行严格的标准,我国的茶叶生产的整个过程是由众多企业一起完成,行业之间缺乏相应的沟通,对绿色标准的认知程度也各不相同,必然会产生问题。
2. 茶叶标准相对落后,更新速度缓慢
相对于欧盟、日本等目标市场对农产品进口的高标准,我国的茶叶生产和检测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目前我国现行有关茶叶的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和污染物强制标准约有50多项,且各种标准来自于不同的部门,标准体系比较零碎,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体系。从标准的更新速度来看,比发达国家滞后。虽然我国茶叶生产在感官和理化指标方面,基本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但我国茶叶的农残限量标准数量少,且比较落后,生产和检测标准的相对落使得我国茶叶的出口极易受绿色贸易壁垒的影响。
(二)国际原因
1. 环保和绿色观念意识不断增强
近年来,人们逐渐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对消费形成了“绿色消费”的理念。这种消费观对食品和消费品有着很高的要求,从产品的生产、加工和销售无一例外。而绿色有机食品则是要求没有农药、化肥和添加剂的全天然食品,由于发达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高,在环保、健康问题上更为关注,较高的标准对中国的茶叶出口筑起了一道以绿色为名的屏障。
2. 各国的绿色标准各不相同
由于各国的经济水平,科技发展情况,对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存在差异,因而各国制定的绿色标准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异。发达国家凭借着其雄厚的经济实力与先进的科学技术,往往设置高标准的绿色贸易壁垒,以此限制外国产品的进口,维护本国的利益。
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生产水平和茶叶质量,积极进行环境标准化认证
出口企业可以通过提高出口商品的质量从根本上来积极应对。茶叶生产企业应该切实提高生产水平,以高标准生产出高质量的产品,通过高标准的检测措施把好出口产品的质量关,并树立绿色营销理念,使出口茶叶的标准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满足市场的需要,符合目标市场的准入标准。此外,ISO14000标准是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关于环境管理的标准体系,已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的认同,对于许多茶叶出口企业来说,通过ISO14000认证是进入发达国家市场的必要条件,同时熟悉国际上相关的农产品认证模式,包括GAP、GMP、HACCP、SQF等标准。
(二)增强品牌意识,提高茶叶的附加值
我国茶叶的出口缺乏强有力的品牌占领国外的市场,茶叶出口应该改变以往的传统营销观念,通过树立品牌意识,发挥品牌在茶叶出口中的作用。我国有西湖龙井、洞庭碧螺春等名牌茶叶的品种,但是著名的茶品牌却几乎空白,相对于英国诸如立顿茶等著名品牌而言,在品牌建设方面存在差距。我国的茶叶出口商应该通过产品的宣传、良好的品质和售后服务来创建属于自己的茶叶品牌,并努力与国际接轨,培养产品的竞争优势,经营品牌茶叶,提高茶叶出口的附加值。
(三)扶持绿色产业,完善我国茶叶行业制度
我国茶叶出口企业应该尽快改善竞相压价,无序竞争的局面。通过有组织,有完善的管理,自律的行业组织,既能有效应对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茶叶出口的影响,并有效促进出口企业的良性合作。而在面对不断调整的新标准时,出口行业应建立起相应的应对机制,沉着应对,据理力争,通过深入研究世贸组织的有关规则,充分利用世贸组织的谈判机制、合理对抗机制、非歧视原则以及其他相关规则来维护我国茶叶出口的合法权益。
(四)完善环保制度和检疫制度,建立绿色预警机制
政府出台有力措施是中国茶叶竞争力提升的有力保证:国家质检总局将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对茶叶生产实行包括生产源头、管理模式和原料基地备案等三方面的全面管理。目前,我国关于环境保护方面的制度不如发达国家缜密完善,我国应该完善检疫制度,严把质量关,切实提高我国出口茶叶的质量。同时应建立起绿色预警机制,及时搜集、反馈国外贸易壁垒的变化情况,以便企业能尽早采取对应措施,调整自己的生产和经营方式,满足国际公认的标准,从而跨越主要目标市场设置的绿色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