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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赴瑞典参加“能源的有效利用及规划”培训心得

2013-09-06宁德军

浙江经济 2013年1期
关键词:瑞典政府核能瑞典

文/宁德军

创建安全高效的能源保障体系
——赴瑞典参加“能源的有效利用及规划”培训心得

文/宁德军

如何从能源安全出发,通过能源利用技术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迎接国际能源危机的挑战,瑞典的经验值得借鉴

“能源的有效利用及规划”项目由瑞典国际开发署(SID A)赞助,每年定期在亚非等发展中国家申请者中挑选部分学员进行培训,目的旨在减少贫困、提高发展中国家的能源利用效率。培训分三个阶段、五个时期,持续时间约13个多月,其中第二阶段为学员集中赴瑞典进行统一培训学习。2012年9月,笔者受瑞典LIFE学院邀请、经国家外专局、浙江省发改委、省能源局派遣,赴瑞典参加“能源的有效利用及规划”培训。主要进行了能源项目管理、能源规划、节能等专业技能方面的培训,以及能源技术工具的运用,如STELLA、LEA P等软件的应用实践,并安排实地参观考察了相关企业和机构的能源发展情况。

瑞典的主要经验

瑞典在能源发展、能效利用方面的先进之处,对我国尤其是对能源资源贫乏、96%以上的能源依靠省外输入的浙江来说,借鉴意义重大。总结瑞典在能源发展方面的经验,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长远的能源发展战略。能源发展战略是保障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瑞典在这方面深具远见。瑞典地处北欧,国土南北狭长,气候寒冷,森林、水力资源丰富,但石油、天然气、煤炭等化石能源匮乏,因此可持续发展是瑞典能源产业发展的基本国策。瑞典目前的能源政策是1997年制订的,战略目标建立一个保障供应安全、使用高效、生态可持续、价格上有竞争力的能源体系。瑞典政府提出一系列能源发展目标,如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50%、交通运输业10%的能源供应来自可再生能源、停止使用化石燃料供热、提高能效20%、温室气体减排40%等。

重视发展可再生能源。自上世纪70年代石油危机以来,瑞典政府为摆脱对石油的依赖,开始加快可持续能源系统开发,全面实现可再生能源化。经过几十年的大力发展,石油在能源结构中从1970年的75%降至2009年的32%,可再生能源在能源结构中从1990年的约34%上升至2009年的约44%。在电力结构中,2009年,水力发电电量占50%左右,核能占42%左右,其余为风能、太阳能、工业余热余压等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了鼓励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和使用,2003年,瑞典引入绿色电力证书制度,要求能源生产企业和能源消费者必须生产和消费一定比例的可再生电量,提出从2002年到2020年可再生发电量达到25TW H(2.5×1010K W H)。经过几年的推广,到2009年可再生发电量已达8.2TW H。

高度重视立法作用。立法先行是瑞典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最显著特点。早在上个世纪70年代,瑞典就颁布了一系列强制性的有关能源合理化使用和节能的法律、法规,并随着技术的发展不断进行修订完善,以此来指导规范企业的行为。为了保证所制定的法规得以执行,政府还制订了许多具体可行的监督措施和必须执行的行业标准,体系完备。瑞典政府2009年4月修改了最新的能源政策,旨在建立一个长期能源市场规则。

核电占据着重要地位。自1972年第一台商用核电机组投入运行始,至1985年最后一台核电机组投入运行止,瑞典境内先后有10台核电机组投入运行,机组类型为沸水堆7座、压水堆3座,核电装机939.9万千瓦。2008年,核电发电量占总电量的42%。瑞典政府2009年4月公布的最新能源政策明确指出,核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瑞典重要的电力能源,现有的10个反应堆将在其生命周期内逐步关停。

注重节能。有效利用能源,强调发展绿色能源与节能技术并举是瑞典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长期以来,瑞典政府采取多种措施,促进能效的提高。一是交通节能。交通运输领域对石油消耗巨大,造成空气污染,对此,瑞典在技术和应用两方面努力举措,从城市交通规划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入手,节约能源。鼓励民众乘坐公交车和地铁,既可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也可降低汽油消耗和二氧化碳的排放。大力研发汽车可再生燃料技术,替代石油燃料。对生物燃料车,实施各种免费措施,以资鼓励。二是建筑节能。瑞典1967年就发布了第一部住宅标准法,2005年又进行了修订,旨在加强住宅的卫生、健康、环境和节能。根据瑞典最新的关于建筑的议案,提出2020年建筑节能目标是在1995年的基础上能耗降低20%,2050年降低50%。

对浙江省的启示

瑞典作为发达国家,在能源领域处于领先地位,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典范,其能源可持续发展、可再生能源技术及节能举措值得借鉴。浙江省是典型的能源资源小省,97%左右的能源需要省外调入。多年来,能源一直是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能源短缺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如何从自身的能源安全出发,通过能源利用技术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迎接国际能源危机的挑战,瑞典的经验,给我们重大启发。

——制定中长期能源发展战略。作为一个能源输入省份,建立一个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能源保障体系显得尤为迫切。一个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能源保障体系的建立,不是三年五载内可以完成的,必须着眼长远、谋划全局,建立一个中长期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出未来20年甚至更长时期的能源发展战略,着眼于能源的安全性、经济性、以及可持续性建设。

——加快转变能源发展方式。对于能源自给率仅有3%左右的浙江省而言,建立一个安全、高效、可持续的能源保障体系,减少对外来能源的依赖,必须转变当前的能源发展方式,减少对化石能源的依赖,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发展热电联产和分布式能源,促进各种可再生能源技术、储能技术和智能技术的综合开发应用,加速推进能源的转型发展,实现能源的自给自足。在鼓励发展可再生能源方面,一是加强立法。通过立法,从法律层面和制度层面保证可再生能源的发展,如参考瑞典的绿色电力证书制度,实施可再生能源配额制等。二是财政、税收导向的配套经济措施。通过财政补贴、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发挥其杠杆作用,促进企业发展可再生能源的积极性。三是加强科研和创新。政府与企业在能源研发方面的可以加强合作,发挥各自优势。政府应加大对能源研发项目的指导和投资,鼓励企业加大对可再生能源方面的科研和投资。

——促进全民节能。在注重能源发展的同时,必须重视节能。节能通过提高能源利用水平,减少能源的使用量,降低对能源的不合理需求,促进能源的可持续发展,建设资源能源节约型社会。以瑞典经验为例,通过建筑节能,从1970年至1990年,瑞典的房屋面积从4亿平方米增加到6亿平方米,建筑面积增加50%,但能源的消耗量却与20年前持平。当前节能理念远没有深入人心,这也表明在节能方面的潜力是巨大的。节能包括使用节能产品、建设节能建筑、推广节能交通工具等,蕴含着巨大的市场和潜力。

——正确对待核能。自从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国际上反核之声一浪高过一浪,但对于能源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或地区或核能在能源结构中占据很高比重的国家,短期内弃核既是不经济的、也是不可能的。瑞典政府深知核能在其能源结构中所占的重要地位,因此提出核能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仍然是瑞典重要的电力能源。事实上,只有在技术水平极大进步以后,可再生能源具备了与常规能源竞争的条件下,才可真正实现弃核。正确对待核能,要求安全高效发展核能,解决能源问题,同时,要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风能和其他可再生能源,以减少对核能的依赖。

浙江省发改委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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