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公安扎实开展港航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2013-09-05徐子强
□ 徐子强
为深入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平安交通”创建活动和国务院马凯副总理到交通动输部调研座谈的有关指示精神,交通动输部公安局结合六月份安全生产月,自2013年6月24日至7月底,对交通公安机关管辖的易燃易爆场所组织开展了消防安全专项排查整治。全国各交通港航公安机关严格依照交通公安“关于开展港航易燃易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各辖区列管的石化码头、罐区、危险品集装箱堆场、加油加气站等场所为重点,对存在的消防隐患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全面排查。督促各港航企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督导各相关单位贯彻落实好《石化库区、码头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在为期一个多月的专项整治工作中,共出动警力5 557人次,共开展消防培训176场次,受教育职工和旅客达15 867 人次;张贴消防宣传标语、设立易燃易爆场所警示牌183幅(处);发放消防安全宣传手册、宣传单等各类消防安全宣传品4 302份;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演练127场次。期间,各交通港航公安机关紧密结合《交通公安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易燃易爆场所消防检查999(家)次,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591项;检查“四客一危”船舶2 008(艘)次,排查整改消防安全隐患3 850项;查处消防违法行为18起,罚款34 150元。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中,各交通公安机关行动迅速,组织有序,措施得当。他们积极联系协调港航单位和安监等职能部门,对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实行铁腕打击,严格依法查处。各沿海港航公安机关也一改以往“重检查,轻查处”的消防监督执法习惯,不姑息,不手软,在全部18起消防违法行为中,海港公安机关就查处10起。同时,各交通港航公安机关严格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要求,在严格执法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实行了分片包干,蹲点督导整改,确保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全部整改落实到位,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此外,在专项排查整治中所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均为一般隐患,集中反映出近年来各港航辖区列管的易燃易爆单位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位,生产运输作业流程规范,各项管理制度健全,确保了港航易燃易爆单位场所的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