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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不出门 要知天下事:湖南省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2013-09-04彭秀琍

湖南农业科学 2013年7期
关键词:农民信息化农村

■ 文/彭秀琍

▲ 彭秀琍 副部长中共湖南省委农村工作部

农村信息化是科技兴农的“眼睛和神经”,是中央“四化同步”、省委“四化两型”宏伟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民合作社作为当前最主要的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正是实现农村信息化的最有效载体。去年,国家科技部同意全国农民合作组织信息化电子商务平台落户湖南。新形势下,如何利用好这一契机,进一步提高农民合作社信息化水平,提升农民合作社管理和市场竞争能力,是当前面临的重要课题,值得高度重视。我们认为,要树立全省“一盘棋”的大局观,抢抓机遇,整合资源,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企业主体、股份机制、自愿原则”,在全国率先探索一条以农民合作社信息化为纽带的合作社创新发展之路。

一、湖南省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势在必行

(一)加强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是各级政府指导、扶持和服务农民合作社的重要手段。

发展农民合作社,是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是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特别自2009年开始,省委、省政府将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建设纳入为民办实事考核内容以后,呈现加速发展态势。呈现五个明显特点:一是发展步伐明显加快。截至2013年3月底,全省累计有农民合作社18259个,成员180.7万人(户),占全省总农户数的13.1%。二是组织规模明显扩大。各地涌现了一批成员上千个、经营规模上亿元的合作社。有的融产加销于一体,已成为推动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三是创办主体明显增加。上世纪90年代的合作社,大都是一些种养大户创办。近年来,创办主体呈现多样化,不少农村能人、农机大户、龙头企业、乡镇涉农技术站所,特别是一些返乡创业农民、大学生村官和大专院校毕业生已成为领办合作社的主力军。合作社已成为大专院校毕业生创业就业孵化基地。目前,全省参与合作社的大学生已达1269人,其中不少大学生,尤其是大学生村官领办了合作社。中央政治局委员、时任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现任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对我省鼓励支持大学生村官领办合作社的做法作了重要批示,予以充分肯定。四是运作机制明显规范。大多数合作社不断加强内部机构建设,制订了完善的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设有独立的成员账户,在利益分配机制上和成员真正做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五是服务范围明显拓宽。合作社的服务范围,已由过去单纯的技术、信息服务,拓展到生产、加工、销售、融资等各个领域。由此可见,我省农民合作社已初具规模,成为农业现代化的一支生力军,而且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合作社将成为我省经济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怎么样指导、扶持和服务这支力量,引导和掌控好这支力量,光靠过去开会、发红头文件、入社指导的方式,已难以到位,必须加快合作社的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促进对农民合作社的引领,引导合作社利用信息网络这些现代化手段,更好地服务农民。

(二)加强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是农民合作社自身发展的客观需要。

近年来,我省农民合作社虽然发展迅速,但仍处于初级阶段,参与市场竞争和抗击风险能力都不是很强。在信息时代,信息化有着强大的生命力,现代信息技术是促进合作社发展不可逆转的潮流,是合作社发展的有力支撑,只有信息技术与合作社有机融合,才能提升合作社管理水平和市场的“话语权”。农民合作社在这种环境中出自求生存谋发展的本能,已经在自发地努力地推进信息化建设。一是农民合作社借助互联网优势,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推进合作社网络平台建设,直接为成员提供生产技术等服务。二是农民合作社利用网络平台开设电子商务,开展网上交易,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帮助合作社成员完成“最后一公里”,让成员从信息服务中得到实惠。三是农民合作社依托信息化建设建立社务、生产、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管理有序、生产安全、财务透明的目标。

(三)加强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是有效抵御市场风险的有力举措。

近年来,国家采取各种直接补贴、提高粮食收购保护价格、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等一系列举措,为稳定农产品供求关系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在不同的年份和季节仍出现了“蒜你狠”、“豆你玩”、“姜你军”等现象。发生这些现象,除了经销商囤积投机炒作原因外,主要就是信息不对称,农民获取信息难,盲目跟风,高度分散的生产与千变万化的大市场不相适应所造成的。尽管相关部门和批发市场每周每月每季度都发布主要农产品信息,甚至有关部门根据市场行情预测,发布下年度主要农产品预测预警信息,但这些信息很难传达到农户中去,农民盲目生产,导致供求关系剧烈波动。由于合作社的发展,提升了与市场对接的能力,为解决农产品“卖难”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通过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已达全省农产品的销售总量的30%以上,石门县通过合作社销售的柑橘已达全省柑橘销售总量的90%以上。但是,要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销售能力就必须突破信息化滞后的瓶颈,加快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实现农产品生产紧跟市场,实现农产品供求关系的健康稳定发展。

二、湖南省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有益实践和探索

(一)政府推动,规划指引。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各地积极推进,强化协调,形成合力。2012年省政府农办下发了《关于做好全省农村信息化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各级农村经管部门为信息化建设的主管和责任部门。同时要求信息化建设要以农民合作社为主体,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增强和提高农民合作社经营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标,采取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扎实推进、规范提升的方式,积极开展好全省农村信息化试点工作,引导农民合作社向信息化迈进,有力保证我省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方向更明,措施更实,速度更快。

(二)部门联动,试点推进。

省政府农办与省科技厅、省监察厅、省经信委、省供销总社等部门联动推进,加大建设力度,确保了信息化建设工程有序开展。农村信息化建设试点以来,深受广大农民的欢迎,各地涌现了郴州市、常德鼎城区、怀化沅陵县、怀化鹤城区、湘潭湘乡市等5个突出典型。如郴州市建立了“郴州农经网”服务平台,该网站主要设置了“阳光廉政直通车、农民合作社、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工供求、农产品交易及价格”等免费服务栏目。截至2012年底,该平台已有500多家合作社、200多家企业发布了3万多条信息,成交额达300多万元。其中“阳光廉政直通车”得到贺国强书记的批示和肯定,我省在该市召开了现场会议,推广其做法。鼎城区引进炎农公司创建了电子政务、社区、双培、物流等四大类平台,全县所有乡镇开通了“农村网”,培训村级信息员35名,发布“三农”资讯62310条,并开始尝试农副产品网上交易。全国政协常委高金榜组织专家团队进行了验收,给予了高度评价。沅陵县成立了农村一体化服务信息管理中心,新增8个编制,建立了农村信息网站,开通了“农信通”服务平台,可即时发布各类信息,手机用户在任何一个村都能及时收到。鹤城区按照市场模式,把经管系统所有人员纳入农村信息化服务管理队伍。湘乡市开展农机服务,业务已拓展到外省,实现赢利300多万元。就5个试点来看,建网未花农民一分钱,入网合作社、生产大户效益提高了15%,高的甚至达到30%以上,出现了过去“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现在“农民不出门,要知天下事”,农民纷纷主动要求入网的现象。

(三)自觉参与,效益提升。

我省部分农民合作社为了适应市场的要求,主动投入资金,配备了电脑等办公设施,开设网站实践电子商务,实现了生产、销售、财务、库管为主要内容的信息化管理,提高生产效率和销售收入。如湖南农康葡萄专业合作社狠抓信息化建设,在葡萄成熟上市季节,及时为每个农户提供实时信息,准确做好物资和产品配送与收购,并与各个销售网点对接销售需求信息,确保实现 24小时内合作社产品直接进入全国各地大中城市1000多个直销门店,打开了产品的销路,彻底地解决了农户销售难的问题,实现成员的增收,2012年合作社产值过亿元。如宁乡流沙河生猪专业养殖合作社搭建电子营销系统,实行客户有价消费磁卡,不仅提高了合作社的形象,还大幅度提高了产品的销售量,2012年销售总收入达7000多万元,养殖户年平均收入增加了3.6万元。

三、湖南省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省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为成员提供了及时便捷的信息服务,初步实现了生产与市场的对接,扩大了农民合作社的影响,取得一定的成效与经验,但我省农民合作社仍然处在发展初级阶段,信息化建设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对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有待提高。

从全省各地的实际工作来看,有的地方没有认识到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对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没有认识到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对农民合作社在生产经营中的重要性,更没有认识到加强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的责任感和紧迫性。宣传教育力度不够,没有让农民认识到信息化具有巨大推动力。农民素质相对而言较低,制约着信息化建设。

(二)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基础相对薄弱。

信息员队伍建设相对全国而言比较滞后。主要是信息技术培训力度不大,信息员素质不高。合作社管理人员了解计算机及网络不多,熟练操作计算机的人更少,根本没有专职从事网络及信息化的技术人员。相关硬件设备配置短缺。主要是经费投入不足,达不到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配置要求。有的合作社连正常运转经费都不能保证,投入资金进行信息化建设更是无从谈起。

(三)农民合作社生产经营及服务信息化水平相对比较低。从调研的情况来看,近年来农民合作社取得长足发展,但信息技术服务仍然是农民合作社的“短板”,距离现代农业发展的要求还存在着很大的差距。目前,农民合作社里既懂信息技术又精通合作社业务的复合型人才相当稀少,严重影响到信息技术的普及和推广。

(四)扶持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为促进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全国各兄弟省市迅速加大了对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力度。从2009年开始,安徽省共安排3000多万元支持合作组织信息化建设。2009~2012年,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共投入3000多万元支持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我省是农业大省,正向农业强省迈进,但在支持农村信息化建设的资金投入方面和起步较早的省份相比,还存在着一定差距,至今省级没有设立专项财政扶持资金和出台相应奖补措施。同时,全省各市州还未出台关于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的相关扶持政策,资金投入严重不足。

四、对加快推进我省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的几点建议

我省农民合作社发展迅猛,其与信息化的有机结合也取得了阶段性试点成果,但受长期形成的传统生产经营方式等影响,信息化水平仍然较低,持续发展乏力。鉴于此,特提几点浅见,供参考。

(一)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2012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加快国家农村信息化示范省建设,重点加强面向基层的涉农信息服务站点和信息示范村建设。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明确要求要以建设农村信息化试点省为契机,在两年内把全省农村信息化网络建立健全起来。随着国家农村信息化试点在我省的加速推进,合作社已经与农村信息化实现了有机结合。我省农村信息化试点成功运营,让我们看到了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的光明前景。各级各部门要认真领会中央要求和形势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大整合支持力度,合力推进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要加大对信息化具体内涵和重要意义的宣传力度,让常用的信息化知识和应用技术在农村得到普知普惠,用成功运用信息化的典型事例来教育和影响农民,增强农民对信息化服务农村经济社会的直观认知和理解,并使其积极主动转变思维,成为掌握和运用信息化的直接受益者。只有农民认识到农村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意义并积极参与,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才能健康快速开展。

(二)不断加大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针对当前农民合作社基础设施装备水平普遍较低的现状,要紧扣全省“四化两型”战略,按照政府指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的方式,加快农村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整合,大力推动宽带应用入户、信息服务到人,为合作社社员享受更加现代先进的信息服务提供良好的网络服务支撑。充分开发利用各类涉农信息资源,增强信息化对合作社管理的支撑能力。坚持面向“三农”,依托遍布全省的18259个农民合作社和140个省政府新农村示范村,加快建设“湖南省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网”,开设服务全省农民合作社的政策法规、市场动态、联合采购、网上营销、视频展播、供求发布、网上展厅、专家答疑、网友观点、案例分析等栏目,建立农民合作社数据库、电子商务系统、生产资料联合采购平台、一站式集成应用和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宣传推介和经验交流模块、政府指导与合作社新闻系统以及市场信息发布与服务模块,把“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网”打造成集电子商务、信息服务、社务管理、财务管理、成员账户、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控及短信平台以及政府指导等综合信息化应用体验服务平台,实现“生产在社、营销在网、信息共享”的预期效果,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形成一个千亿级的农民合作社综合服务大平台。

(三)加快农民合作社信息员队伍建设。

推进农村信息化,农民合作社借力信息化,关键在人才。没有人去用、没有人会用,再好的平台和网络都仅仅是“摆设”。凡在工商部门登记的农民合作社都要确定2~3名专(兼)职信息员,负责信息采集、传输、发布等工作。可以考虑将全省8000多名大学生村官纳入农村信息化人才队伍,使其成为这一信息化平台的第一批“操盘手”和技术二传手。要把信息员培训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加强信息员信息化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培育训练一批能掌握信息的来源、采集、处理、发布、查询、管理、分析等工作的信息化专业或兼业人才,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典型。要加快组织信息化培训课件和教材的开发,编写满足农民合作社、新型职业农民创业致富需求的农村信息化培训系列教材,把教材免费送给社员。同时。为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统一配置电脑、打印、传真、复印机等硬件设备,并帮助其建立或完善个性化专业网站。

(四)积极探索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服务新机制。

推进农民合作社信息化是一项长远工程、系统工程。要形成联动机制。探索政府、社会、农民共同建设合作社信息化的协调配合新机制,形成共同参与、多方配合、齐抓共管的新模式,形成网络、广播、电视、电话、短信、报纸、集会等各媒介之间的有机组合和搭配,将有用信息及时有效地传递到成员手中,逐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要注重品牌意识,用信息化打造合作社品牌,提升合作社竞争力,引导合作社利用信息化手段,创新合作社的产品推广模式, 提高合作社的知名度,充分发挥信息化品牌建设对增强合作社竞争力的促进作用。

(五)逐步加大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扶持力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财政应当分别安排资金,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息、培训、农产品质量标准与认证、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市场营销和技术推广等服务”。要加强沟通协调,提高各级政府部门对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的关注度。要统一思想,着眼全省大局,争取多方资源,在探索市场运作模式的同时,逐步加大投入力度,在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的同时,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合作社信息化前期建设,建立财政支持和保障农民合作社信息化建设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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