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改进政府对民营企业投资支持方式的思考
2013-08-29张春学
● 张春学
2008年国家启动扩内需、促发展政策以来,各级政府加大了对民营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加大了对项目的投资力度,有力推进了民营企业的生产转型和技术更新改造。但从各类检查情况来看,现行的投资支持方式还存在着诸多弊端,有待进一步改进。
一、政府对民营企业投资支持方式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政府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有投资补助(包括贴息)、税收返还(减免)两种方式。其中,投资补助是企业拟投资项目经批准后纳入国家投资计划,根据该项目的投资规模的一定比例给予企业相应的补助资金。在这种投资支持方式下,多数民营企业能够抓住政府支持的机遇,积极深化内部管理,进行技术改造创新,转变生产经营方式。但是,这种投资支持方式在制度设计上存在不足。投资补助既没有纳入国家权益,也没有纳入职工权益,而是作为企业的一种营业外收入,实质上归企业少数业主所有。这种制度上的不足,在实际工作中也产生了相当大的负面效应。
一是一些企业业主在申报项目时弄虚作假,骗取国家补助资金。这种情况较为普遍,在近几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查出了相当多的典型案例。比如,某家从事营养米粉加工的民营企业,2010年7月在获取国家发展改革部门正在组织申报资源综合利用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后,让中介机构编造了一个“年产8万方环保稻壳(草)复合人造板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并用钱铺路打开主要关节,最终获得了国家批复的项目总投资7682万元,并骗得中央预算内投资770万元。
二是一些企业在获得项目投资补助后,不按规定内容建设,而是投机取巧,甚至从事违法乱纪活动。如去年检查的16户企业的25个项目,国家批复的预算内投资总额为15亿元,项目已经过了建设期,但完成的投资额只有6.6亿元,尚未达到下达投资规模的一半。而且,一些企业为了应付政府监督检查,采取各种非法手段进行掩盖。有的找子虚乌有的公司签订项目实施所需设备的供货合同,有的采取将合同金额后加零方式成倍扩大项目完成量,有的采取私刻银行印章方式伪造金融支付凭证,还有的甚至非法购买伪造的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等等,严重破坏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三是一些企业中饱私囊,将投资补助资金视为自有资财,肆意挥霍。检查发现,一些民营企业对投资补助资金的使用基本没有纪律约束,使用较为随便,根本不考虑后果。有的将资金转到个人存折取现行贿,请客送礼;有的转入二级市场炒股炒汇,投机发财;还有的用于购买家用电器,贪图享受。而值得揣味的是,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许多违规违法使用投资补助资金的行为中,没有一例是为职工谋取福利或为职工增加工资收入的。
二、政府对民营企业投资支持方式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改进建议
(一)政府对民营企业投资支持方式产生问题的原因
通过检查与调研,发现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管理部门习惯于采用计划经济的传统做法,没有考虑到现代企业经营机制的变革。现行企业的所有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民营企业归少数业主或者家族所有。而现行的直接将补助资金投到民营企业的做法,实质上是将共同享受的公共财政利益转化为少数民营企业的个人既得。虽然这些企业得到补助资金后通过发展企业反哺公共财源,但广大群众既看不见,又摸不着,难以感受到公共财政的阳光。同时,这种做法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导致各地企业过度于“跑部发展”,增大了发展成本,诱发了腐败问题。
(二)政府对民营企业投资支持方式的改进建议
民营企业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给予支持,以促进其快速、健康发展。上述问题及成因表明现行对民营企业的支持政策和做法必须进行改进和完善。结合检查与调研情况,改进和完善现行投资支持方式的根本点,应是在转变管理理念的基础上,改变现行直接投入的做法,实行间接扶持的中央财政支持办法。即取消现行政府补助直接投向获得批准项目的民营企业的做法,实行按民营企业吸收的就业人员,适当减免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障、居民医疗保险等,以减轻企业成本支出;或者代企业为就业人员缴纳住房公积金(也可代企业为职工建设公寓),以改善就业职工的居住条件。这种改进不仅减轻了民营企业的负担,扩大了公共财政分配的透明度,更重要的是让大多数人群享受到了公共财政的阳光。
具体实施过程中,可以分步进行:第一步,针对当前就业难问题,对那些进行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民营企业,适当补助这些企业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特别是吸收的大学毕业生的工资福利待遇;第二步,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对所有民营企业接收的就业人员按一定标准减免企业应当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三项工资福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