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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载的“诚”思想及其当代价值

2013-08-27李建群

江西社会科学 2013年8期
关键词:天人张载天道

■黄 萌 李建群

“诚”是中国儒家哲学思想的核心内容,与现代诚信思想论及的诚有着根本不同的意义。在先秦哲学中,诚是万物的本体,与天道齐平,占据着无与伦比的地位。从先秦诸子对其详细的解析,到宋儒对其意义的明确,“诚”不仅是哲学思想的精髓,也是社会运行所遵循的先进理念。在当代社会,“诚”的深刻含义不仅在于诚信之德,而且还在于一种超越性,是人心达到与天地万物相一致的效果,真正做到“民胞物与”,就是真正达到了“诚”的境界。将“诚”作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交互的思想基础,就可以缓解危机,避免和降低风险。

思孟学派皆讲“诚”,但对于“诚”确切的人伦价值的揭示莫过于北宋张载,其代表作《正蒙》中“诚”共计出现五十三处,并且其中一处是作为《诚明篇》的篇名,由此可见“诚”在张载思想中的重要地位。本文旨在论述张载诚思想的内涵,并揭示其当代意义。

一、张载对“诚”思想的解析和深化

笔者统计了“诚”在《正蒙》各篇中出现的次数,如表1所示。

表1 《正蒙》各篇中“诚”出现的次数统计表

由表1可知,《诚明篇》中“诚”字出现最多,共计二十二次,而《乾称篇》位居其次,共计十次,但其中所述义理内容几为太和、天道、诚明、神化、大心诸篇的重复。故张载关于“诚”思想的深刻阐释俱在《诚明篇》中。

(一)诚明所知

“诚明所知乃天德良知,非闻见小知而已。”此句为《诚明篇》的开篇,即言明“心”的知用义。刘玑曰:“诚明所知非,自明而诚者之知,乃自诚而明者之知。是知也,天德自然之知,所谓圣人之德,所性而有者也,非耳目闻见小知之可比也。”[1](P285-286)首先将“诚明所知”看做“天德良知”,而非“闻见小知”。我们一般所讲的“知”仅为物交而知,是人通过耳目所获得的最普通的有关外物的知识,属于闻见小知,而诚明所知中有“诚”有“明”,与天与德密切相关,不囿于见闻,而又不离于见闻。由此可知,诚明是与天德相联系的,诚明所知就是德性之知,是大,是闻见小知的升华,是更高层次的、建立在成仁成圣的道德基础上的“知”。诚明所知为大,是天德良知。闻见小知,是小,是人的耳目之知,止于闻见之狭。

天人异用,不足以言诚;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所谓诚明者,性与天道不见乎小大之别也。

义命合一存乎理,仁智合一存乎圣,动静合一存乎神,阴阳合一存乎道,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2](P20)

故曰诚通天人,天人合一即诚。若人事不能通极于天,“天人异用”,则诚不成其为真实具体之真“诚”,即“不足以言诚”。后句“天人异知,不足以尽明”,明与诚一样,亦通天人,故此为若见闻之知与天德良知分隔为二,天人不相通,则不足以尽明。刘玑注曰:

凡称天者,天理之本然也;称人者,人事之当然也。“天人异用”,谓于人事之当然者虽实,而天理之本然处或有未实,则不足以言诚也。“天人异知”,谓于人事当然者虽知,而天理之本然处或有未知,则不足以尽明也。“所谓诚明者”,必性与天道有合一之妙,无小大之分而后可。[1](P287)

又有王夫之解曰:

通事物之理,闻见之知与所性合符,达所性之德与天合德,则物无大小,一性中皆备之理,性虽在人而小,道虽在天而大,以人知天,体天于人,则天在我而无小大之别矣……。诚者,神之实体,气之实用,在天为道命,于人为性,知其合之谓明,体其合之谓诚。[3](P80-81)

以人知天,体天于人,都是天人合一的表现,诚是天道,亦为人性,在认知上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谓之“明”,而在体悟上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谓之“诚”,人通过天德良知(亦为德性之知),则可把本拘于见闻之知的狭小之心上升为超越意义上的道德本心,在体悟上达到了天人合一,实际上也就是达到了“诚”的境界,“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

(二)天人之道

天所以长久不已之道,乃所谓诚。仁人孝子所以事天诚身,不过不已于仁孝而已。故君子诚之为贵。

诚作为人道,即是对人“明善”、“诚身”的要求。天所以长久不已,不是因为诚,而是诚使之然。诚就是天道,所以只有天道才是真实无妄的,人道要尽量做到真实无妄,自然而然。事天诚身的仁孝既是客观天道的表现,又是仁人孝子顺乎自身本性的行为,这样,天道的真实无妄之诚也就成为仁人孝子事天诚身之诚了。[4](P100)“仁孝”不仅可以事天而且可以诚身,但是又不能止于仁孝,所以仁孝即是人道,而要做到“诚之”则需要修德成己,更进一步落实到“内外之合”、“物交而知”的穷理尽性层面。故有:

有无一,内外合,此人心之所自来也。

“自明诚”,由穷理而尽性也;“自诚明”,由尽性而穷理也。[2](P37)

将心的感知与外物相统一,通过格物来求得万物之理,则是穷理尽性的首要条件。张子以穷理尽性来解读《中庸》的“自明诚”与“自诚明”,是从外至内来把握,即是对儒家修齐治平的前提——格物、致知、诚意、正心——的另一种表述。天与人、性与天道的合一,最后全部落实到诚,通过诚来实现,成为人生的最高理想。“反身而诚”将人之性提升到天性的高度,是天性在人性中的体现,通过以“反”为形式的超越,反求诸己,天地之性才能得以呈现。理、圣、神、道最终落实到诚,是天道本体在人的一种超越的善性。

诚有是物,则有终有始;伪实不有,何终始之有!故曰“不诚无物”。[2](P21)

“诚有是物,则有终有始”,天生万物,是“诚”的最好体现,是真实无妄的,“生而不有,为而不宰”,故天道有始有终,如果是虚伪的,则又何谈始终。故曰:天道若不诚,则无法产生万物。这是从诚的创生意义上说,天道本然如此的创生万物,这就是天道之诚,如果虚妄则为“不诚”,不诚则无物。如果可以做到究极天下万物之理,洞察人的心性之源,则能够做到更深一层的“民胞物与”。民众是我的同胞,世间万物是我的朋友,感万物之所感,体万物之所体,真实无妄,就是做到了“诚”,使人类行为与自然规律能够和谐平衡。所以,诚并不仅仅针对个人修养,最终还要上升为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成为一种广博深厚的社会责任感。这是张载宇宙论的升华,是一种“宇宙意识”的表现,有了这个“宇宙意识”,才会涵养出超道德的自由人格,达到真善美高度统一的理想境界。

二、如何能达到“诚”的境界

(一)从诚明到明诚

《中庸》对如何达到“诚”的境界有曰:“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由至诚而达到明德的,叫做圣人的天性,由明德达到至诚的境界,是贤人通过学习所达到的境界。具备了至诚的天性就必然会达到明德的境界,有了明德的品行就能培养至诚的品德意识。《正蒙·诚明》亦曰:“‘自明诚’,由穷理而尽性也;‘自诚明’,由尽性而穷理也。”张子此处以《易传·说卦》中“穷理尽性,以至于命”来解读《中庸》之意。刘玑注曰:

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者,“由穷理而尽性也”。先明乎善,即穷理之谓。德无不实而明无不照也者,“由尽性而穷理也”。德无不实,即尽性之谓。[1](P294)

穷理尽性,由王夫之,存养以尽性,学思以穷理,故而存养德性是谓尽性,而学习思考,穷究事物之理乃为穷理。对于穷理尽性,陈来评论说:“只有通过广泛的穷解事物之理,才能尽人物之性,这里所说的尽性是指明彻宇宙万物的本性,在狭义上则特指认识人的本性。”[5](P54)由此,明知与诚善互相联系,互为基础,通过穷理而达到明乎善,通过尽性达到实其善,也就是先通晓万物之理,由此对万物对自身有所认知,即明知,在道德实践中选择善德,并完全做到善,即尽性,此所谓“自明诚”。

(二)从气质之性到天地之性

“性即天道”是张载贯通天人的最基本理论,“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即性与天道本体的合一存在,实现于诚。故诚是天道,贯彻于人身上就是性,性又有天性、物性和人性,天性投射于人即是天地之性,人生来自然禀赋的是气质之性。所以“天地之性”与“气质之性”的相互转换是实现“诚之”的关键。“形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天地之性是对“性者,万物之一源,非有我之得私”的万物皆有其性而言,天道与性命相贯通,将性命天地之化而后为横渠命名“天地之性”。而对张载的天人哲学来说,所谓“性者,万物之一源”,实际上也就是“性者,天人之本体与同源”。[4](P96)气质之性是人本身所具有的自然之性,就人的气质之偏杂而言,生之谓性。气质之性常拘限或隐蔽天地之性,但是张子曰“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善反之”则是变化气质,通过变化气质之工夫,使“气之偏”中的善恶两面皆逐渐转为“不偏”中的“纯善”之表现。《易·系辞》中“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此成性就在变化气质的工夫中逐渐完成。陈来也曾说过:“只有以德胜气,以理制欲,以性统习,人才能做到‘反本’‘成性’”[5](P53),以天地之性克服自身的气质之性,修德明善,才可以达到成性。将“气质之性”通过自身的道德修养完善为无不偏的纯善的“天地之性”,在完善的过程中修行成理想的儒家人格。对气质之性的修习只能是无限地接近于天地之性,亦是无限地接近于“诚”的理想途径。

(三)大其心能体天下之物

张载《正蒙·大心篇》中开篇第一句:“大其心,则能体天下之物,物有未体,则心为有外。世人之心,止于闻见之狭;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大其心”首先的作用可以“百物皆通”,通过扩充心的作用,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通过思维的力量去认识事物的本质与本性,达到感通世间万物的目的,做到真实无妄,以“诚”待物。“体天下之物”,各个具体事物反映在人们的认识之中,从而实现主观与客观的统一,最后做到“圣人尽性,不以见闻梏其心,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以主观道德方面为最高层次的心,通过“大其心”完成此心,就可以成为圣人。

关于“体天下之物”之“体”,明刘玑注:“谓置身在物中,究及其理”。将心的作用发挥到事物当中,从本质上把握事物,是一种直觉情感上的能力,体验、体会、体察、体悟,而不专指感性经验的体会。使心成为“无外之心”,扩大心作用的范围,使外在的事物不在心的作用之外,这样才是所谓的“大心之道”。表面上“大其心”一句主旨是在讲“内圣”的道德修养方法,事实上,通过此“大心之道”扩大了心所作用的范围之后,便能够体天下之物,“其视天下,无一物非我”,与天下之物达到相互感通的目的,也就是达到了“物,吾与也”的最终目的,实现了“事天诚身”的自我超越。

三、“诚”思想蕴含的伦理价值

(一)当代社会中的三对矛盾

“诚”实有两层含义,即生态含义上的自然界与人类合一以及道德伦理意义上的人与自然合一。吕思勉曾说:“人之所为,全与天理相合,是之谓诚。”[6](P69)而本文主要意图是揭示“诚”思想对当代社会道德伦理的深刻启示和意义。汤一介在《儒学十论及外五篇》中提到,影响人类社会合理有序的发展的三大主题,即三对矛盾,分别是: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与人的矛盾和人自身存在的矛盾。

人与自然的矛盾。人不能离开自然而单独存在,自然是人的自然,人与自然相互依存,相互补充。人与自然的关系应该是和谐共处而不是敌对与矛盾。人无时无刻不处在与自然界万物的相处与交往之中,是自然赋予人生命形体及各种活动,包括生理和精神两部分在内。人与万物的关系,不是人与“他者”的关系,而是人与自身生命存在组成部分之关系。[7](P37)“民胞物与”是对人与自然关系最好的诠释。

人与人的矛盾。扩而大之就是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矛盾。当代国际社会的主题是“和平与发展”,而在资源匮乏、科技高度发展、经济全球化的国际环境下,依然存在诸多矛盾与冲突。首先,由于资源分布的不均衡导致国家之间的竞争愈演愈烈,威胁世界和平的因素依然存在,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表现为仅仅保护本国的自然环境与可利用资源,而对别国自然资源最大限度的攫取。其次,由于生态危机是全球性的,导致贫困、环境恶化、毒品、恐怖主义等非传统安全问题也在增多,引发了更多的国际性社会问题。

人自我身心(内外)的矛盾。在经济快速发展的新形势下,城市中的白领阶层、普通的工薪阶层甚至农民工阶层无一不面临着买房、教育等多重压力,在这些重负之下,很多人不能有效地根据环境来调节身心,现代人的心理和生理都存在着“亚健康”现象,生理上的亚健康是导致各种病变的主要原因,很多老年性疾病现在却主要发生在中年人甚至年轻人群当中。而心理疾病的患病范围也在逐渐地年轻化与扩大化,患病者大都是15岁至20岁的青少年与大学生。对自己缺乏自信,对他人缺乏信任,心理极其脆弱,承受不了压力与挫折最后导致轻生等等,都是身心矛盾的突出表现。

(二)诚思想的当代价值

“诚”在当代社会中具有现实的理论意义,既可以作为解决人与自然矛盾的方法,也可以作为解决人与社会矛盾的重要途径。社会的发生和发展与自然界类似,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矛盾的具体层面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矛盾,最终落实到个人的道德修养上。“诚”作为中国古代哲学珍贵的文化遗产,它的当代价值表现在可以缓解我国社会普遍存在的人自身的矛盾,人与自然、社会的矛盾,乃至国家之间、民族之间的矛盾。

1.反身而诚

我国社会目前存在的信仰危机、道德真空、贪污腐化、环境污染等问题,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地步,这些危机引发社会的一系列风险。儒家论天人关系,不是重在自然,而是重在道德伦理方面,天是伦理道德的至高典范,天道为“诚”,人道则“诚之”,如何做到诚,对于普通人来讲,需要善反之,即通过不停的努力,使人性返归于至诚天性,达到“诚”的境界。人自我身心的矛盾在于没有把天命的道德贯彻到人性上,而性由天降,天性相通,“性与天道合一存乎诚”。所以诚的具体表现是在人对道德的追求上,将天德、天命内化于自身,则是对“诚”的体验和施行,即对道德的践行。正如《正蒙·乾称篇》所说:“至诚,天性也;不息,天命也。人能至诚则性尽而神可穷矣,不息则命行而化可知矣。学未至知化,非真得也。”其对“诚心事天”的诠释在于天命赋予人成为人性,诚是连接天人关系的最好纽带,所以说:“以‘天’为人的道德理性之源和价值之源,人也上升为与天一体的本体存在,天与人以道德理性为纽带而合为一体。”[8]

人类社会是建立在人与人关系的基础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在于诚。诚,是用来自我教育、进行内外修养的手段和方法,这是诚的内涵;诚,又贯穿于万事万物生成的全部过程,这是诚的外延。所以说诚不仅用来造就自我,而且还要用来造就万事万物,成己,是做人;成物,是做事。“是故立必俱立,知必周知,爱必兼爱,成不独成。”由此可见诚在为人做事上的重要性。而如何达到“诚”,君子以“自成”则可“成物”,最后再逐步达到“诚”的高度,这是一种由量变到质变的飞跃。君子在成就自身之时也一定会成就外物,最终成就一番事业,即为:“‘万物皆备于我’,言万物皆有素于我也;‘反身而诚’,谓行无不慊于心,则乐莫大焉。”[2](P33)

2.诚善于心之谓信

万事万物的本末终始都离不开“诚”,没有“诚”,就没有万事万物。但是,做到“诚”还要做到“信”。“诚善于心之谓信,充内形外之谓美。”[2](P27)诚表现在心中谓之信,表现在外在则谓之美,信是诚在人心中的完美体现。以诚实之谓信,要求人们按照礼的规定相互守信,以调整人们之间的关系。“信”的含义首先是信任,其次是信用。“信”是诚实不欺,用来处理上下等级和朋友之间的关系,信与言论有关,表示说真话,做实事,信守承诺,成为一个人立身处世的基石。诚是天之道,信是人之道,与人相处能够做到诚与信,言行一致,成己成人,实际就是达到了“诚”。对“诚”的贯彻执行可以保证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儒家思想一以贯之的从“物格”到“知致”到“意诚”到“心正”,整个过程将“诚”推广至“明德”。发扬中国传统美德,即发扬仁孝精神,从具体事物做起,从小我做起,在人的内心深处形成“诚”,由近及远,由小及大,循序渐进,以至于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创造和谐、舒适的社会环境,最终达到社会的长治久安。

总之,“诚”思想无论在生态意义上还是道德伦理层面都对人与自然、社会的关系作出了理论化的概括,是中国哲学思想的精粹,并且可以指导当代社会人自身的道德修养,规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乃至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人在认识与实践中应行人当行之道,这里的“当行之道”意为不妄为,不破坏自然之道,那么也就实现了人道与天道的统一,并在此过程中达到对个体生命的超越,从而完成知天、知人、知我的个体生命体验,最终达到“诚”的境界。诚如孔颖达释《中庸》曰:“言欲行至诚于身,先须有道明乎善行,若不明乎善行,则不能至诚乎身矣。言明乎善行始能至诚乎身,能至诚乎身始能顺乎亲,顺乎亲始能信乎朋友,信乎朋友始能得君上之意,得乎君上之意,始得居位治民也。”[9](P121)将“诚”从上到下贯彻始终能够缓解当代人自身、人与社会所面临的种种问题。

[1]林乐昌.正蒙合校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2012.

[2](宋)张载.张载集[M].北京:中华书局,2006.

[3]杨家骆,主编.刘亚农,总校.张子正蒙注[M].北京:世界书局,1970.

[4]丁为祥.虚气相即——张载哲学体系及其定位[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

[5]陈来.宋明理学[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

[6]吕思勉.理学纲要[M].南京:江苏文艺出版社,2008.

[7]蒙培元.人与自然——中国哲学生态观[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8]刘学智.“天人合一”即“天人和谐”?——解读儒家“天人合一”观念的一个误区[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0,(6).

[9]邓球柏.大学中庸通说[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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