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河北省现代服务业从制造业的剥离
2013-08-27刘邦凡詹国辉
刘邦凡 詹国辉/文
(作者刘邦凡系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从事公共经济管理等研究;詹国辉系燕山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在读硕士研究生,主要从事区域经济研究。)
现代服务业主要包括基础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个人消费服务业和公共服务业。但需看到,现代服务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紧密联系在一起。现代服务业从制造业剥离,主要就是指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剥离。
经过三十多年的改革,河北省制造业有了非常大的发展,钢铁、医药、电力等产业在国内市场已有明显的竞争力。但河北省制造业尽管生产总量与经济总量大幅度增长,但相应的生产性服务也一直伴随,这在一定程度制约了河北制造业的升级转型。基于此,不论从政府管理的角度,还是从理论研究的角度,都非常有必要考虑这样的问题:在制造业中是不是该剥离出生产性服务?
现状分析
我们实地考察了石家庄、廊坊、保定、秦皇岛、唐山等地21家河北省2010年河北制造业百强企业。从走访与调查的信息看,得到以下两点基本结论:一方面,河北省还没有出台有关鼓励或支持现代服务业从制造业剥离的相关政策,也没有相应的政策和理论研究;另一方面,21个被调查企业,生产性服务业没有从本企业剥离,也没有相应的政策导向或规划设计、基本上都不愿意剥离其生产性服务业。
因此,从总体上看,河北省现代服务业从制造业剥离的道路还不畅通,还存在诸多的障碍,尤其突出表现在企业自身,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制造业企业不愿剥离其生产性服务业。正是基于河北省内多数传统型制造业企业的自给自足运作模式,使得河北省内独立性质的生产性服务缺乏整体化而又必要的需求基础,从而造成生产性服务不能在河北省得以良好发展。在传统思维模式(“大而全”、“小而全”)的引导下,大多数制造业习惯性将生产性服务在企业内部企业自己自营或者供给,这会大大降低生产性服务剥离于制造业企业的可能性。
(2)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业没有能力剥离。在固有性思维影响下,制造业企业会不受控制地将生产性服务自动划归为非生产性领域,而笔者所调查的21个企业中,几乎都把可创造新效益的生产性服务直接以制造业企业的非生产性领域论处。随着过快的经济发展,这势必会伴随着企业体制改革的不彻底,最终结果会造成大多数制造业企业仍然是以传统公司运行模式运营,企业内部的财政、人事、采购、运输、加工再生产等部门依旧习惯于原有套路,这会进一步地加剧生产性服务部门在公司运转过程中的过大压力。简而言之,这种半封闭式的企业运转模式势必会造成传统制造业的生产性服务部门没有经营管理经验,缺乏基本的作为服务部门在企业运转过程中自我营运能力。基于上述分析可知,相当部分的企业主意识到,倘若制造业企业将生产性服务部门作为独立部门,那么这些部门就会出现自营能力缺失现象,进而大大增加了生产性服务部门生存困难的可能性,种种原因都在一定程度上加大了企业主对生产性服务患有“恐剥离症”。
(3)不能剥离的观念仍然突出。传统制造业大多是国家支柱产业或基础产业,大多数是国家独资或国家主资。一方面,基于传统的国有资产管理的理念,不少企业领导认为生产性服务业的剥离是国有资产的流失或者对生产性服务从企业剥离是否属于国有资产流失还存在顾虑;另一方面,大多数制造业的企业主认为,倘若将企业内部的生产性服务部门独立于企业中,这就直接将上一层级企业的生产性服务所分离,其必然结果就是:所独立的部门或者子企业不再依赖于原有母企业的业务和服务上的指导与控制,进而大大降低了其与原有母企业之间的归属忠诚度,最终将会导致企业主收归原先的生产性服务。
当然,从总体环境看,制约河北省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剥离出来的原因还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我国生产性服务业市场未形成规模。相较于制造业而言,当前我们国家生产性服务业的规模过小,势必会造成较低的市场化程度,进而就会导致生产性服务的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地对市场内部进行资源配置,使得生产性服务业在大市场下不能有效地发挥服务业优势,其最终结果必然对整体性行业发展有阻碍作用。突出表现为:价格机制未能形成以市场为主导,企业内部生产性服务部门的存活难度大,企业生产性服务外包需求不足等。
第二,生产性服务业的管理体系不健全。目前我国还没有出台比较健全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制度、标准和服务等管理体系,正值社会和市场改革的转型期,整体市场环境发展成熟度低例如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发育不良、法律法规不健全等,同时再加之执法部门对不法商家的违法、违规行为(商业违约、欺诈行为)处罚力度过小,这对制造业企业从市场中购买一定的生产性服务是有阻碍作用的。从另外一个层面来说,上述的行为势必会给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企业剥离带来过大的生存风险,进而会增加从制造业企业中所剥离后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滞后性可能。
第三,高端水平服务人才稀缺。高校设置相关专业数量比较少,专业化程度较低,而且设置时间稍晚(省内某些专业在近五年才开始设置),即使设置生产性服务专业,其课程和教师的应用性和专业性都不强,使得河北省内生产性服务专业人才严重稀缺。
对策建议
(一)以“分散分离、分步整合”模式来剥离生产性服务业
要从制造业企业中剥离出生产性服务,目前社会中主要存在着以下三种模式:其一是“分散分离、分步整合”模式。此模式主要是通过有计划、有选择地发展和扶持一批典型生产性服务企业,倘若这些企业能够自我独立发展,那么此生产性服务就可从原有企业中分离出来,进而和同类型服务企业相整合。其二是“整体分离、分步整合”模式。此模式主要是采取“整体性分离”方式将生产性服务一次性地分离出原企业,再对所分离出原企业的生产性服务进行整合,通过业务发展和配置化服务后再“所在行业的服务特征和专业化程度”,进而以多次反复整合来达成生产性服务目标。其三是“整体分离、整体整合”模式。此模式主要是基于前期生产性服务整体从相关制造业分离后,再将所分离后的新生产性服务企业与同类型相关制造业企业进行重新整合。基于河北省制造业的现状,笔者认为,适合的模式是:分散分离、分步整合。具体而言,可以从不同类型制造业的企业选择一两个试点,如从唐山市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中选择“唐山市丰南区新利达钢管有限公司”和从秦皇岛市的农副食品加工业中选择“秦皇岛金海粮油工业有限公司”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丰富经验的基础上,再推广到相同的行业或不同的行业。
(二)以企业生产性服务外包为抓手,大力建设河北省服务外包基地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是推进河北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重要途径之一。一方面,通过服务业与制造业之间交流互动,促进河北传统制造业实现生产性服务环节剥离,推动全省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快速打造服务中心平台,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进一步推动河北服务外包产业快速健康发展,做大做强现有的服务外包企业,努力将河北省石家庄、保定、唐山、秦皇岛等中心城市建设成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服务外包基地。
在生产性服务业从制造业剥离试点基础上,充分总结成功的经验,积极争取与国内外IT、环保、配送以及其它形式的商务流程外包业务为主的企业之间的合作,逐步实现河北制造业物流、配送、后勤的三产剥离,从而构建起河北制造业生产性服务业剥离的新模式。
(三)以管理体系建设为支撑,保障系统化分离过程的顺利实现
1. 省府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制定有利于生产性服务分离的政策体系
为了实现有序的剥离过程,既要依靠整体化生产性服务的市场调节作用,又应当以政府服务产业政策为导向。对河北省而言,主要包括两个亟需采取的措施:一是加快撤除阻碍其剥离工作的产业政策和规章。应进一步撤除当前相关产业中不符合分离工作的政策和规章,尤其是撤销有歧视生产性服务的产业(金融业、房地产、水电方面等)对有阻碍于分离工作的政策和规章,进而完善各项收费制度,以期来完成生产性服务业的剥离。二是加大力度来健全有助于剥离工作的财政保障政策体系。对生产性服务产业实施低税收政策,以此来健全其产业的良好有序发展,进一步地将生产性服务剥离工作纳入产业扶持政策(进出口贸易、人才优先机制、技术扶持)体系中。
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要着手建立生产性服务产业发展的标准体系
产业标准是产业发展的基石。基于产品是知识化的前提,其服务规格和水品测度就只能由服务者的主观意识所定。产业标准的缺失,势必会导致服务供求双方之间的矛盾,同时这也会制约对此类服务的需求。因此,要实现剥离工作的目标,就应当建设此类产业化基地,最为重要的一点是制订和实施整体化、系统化的产业标准体系。借鉴当前发达国家对生产性服务产业在产业标准体系上的国际经验,以此来快速推动河北省内生产性服务产业标准体系的完善,进而平稳有序地实现剥离工作。
3.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科技厅着手建立起有利于生产性服务分离的服务体系
促进剥离工作的完成,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和科技厅等部门应当要建立服务体系,具体如下:其一,人力资源服务体系。应加大吸引人才政策体系,例如建设专家公寓和人才小区来改善人才住宿条件,或者是成立科研人才专项基金来增加人才吸引的强度;吸引周边京津地区的高层次人才来扩展河北省的生产性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吸引更多更好的人才从事企业生产性服务工作;其二,构建人才建设的基础设施体系。合理配置政府投入的社会资源来加强对人才建设中的基础设施建设,例如扩建符合生产性服务的实验基地,进而实现各大基础设施资源的资源共享;整合信息资源来拓展公共化的信息网络平台,以期实现信息化服务体系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