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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客观有度”的代言者——一名行业报记者的从业感悟

2013-08-27蒋学林

中国记者 2013年2期
关键词:电力行业电厂

□ 文/蒋学林

“真实是新闻的生命。”无数的新闻理论书籍都这样告诉我们。

但同时多年的从业使我逐步认识到,所有的媒体由于其所处的独特环境必然地形成了自己的立场、观点、倾向,不可避免地影响甚至束缚着记者看问题、写报道的角度。对于行业媒体及其从业者而言,或许更是如此。

于是,问题转移为如何换个角度看待新闻的“生命”。

真实的不断拷问

记得在2004年,我进入南方一家都市类报纸实习,发生的两件事让我至今有些耿耿于怀,并由此开始了对于真实的自我追问。

其中一件有关业主与房地产开发商之间的矛盾。当时接到线索后,立即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暗下决心好好挖掘。然而,在我联系了开发商并计划第三次赴现场采访时,却受到报社经营部门的影响,被告知不要再跟踪此事了。

另外一件是关于水果摊贩侵占道路问题。得知线索后也是急切地去了,为民请命嘛,我所愿也。在现场观察、采访后,我感觉颇好地在报道中如实写道:“道路被水果摊贩挤占了1/3。”不料,一位老记者看到了,对此颇不以为然,告诉我说:“你得写成2/3,要不然不会有人理你的。”

对于头一件,我的第一反应是愕然,继而是不屑。而于第二件,则是愕然之后还茫然,实在手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

后来进入中国电力报社工作,新闻的“生命”问题却依旧形成考验。几载春秋,蓦然回首,竟也逐渐对此有了些新的体会与认识。

《中国电力报》创办于1981年,是目前我国电力行业唯一的一份全国性行业报。此前,中国电力报一直作为“机关报”存在,历经了水电部、能源部、电力部等多个单位主管时代。我2005年进入报社时,电力行业格局已经发生了很大变化,《中国电力报》的基础、定位也是沧桑巨变。

这种改变主要源于2002年,在电力行业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大潮中,国家电力公司分拆、重组为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五大发电集团、四家辅业集团,电力行业市场化改革迈出重要步伐。《中国电力报》划归新成立的国家电监会主管,生存与发展的环境迥异于从前,定位也从“机关报”演变为“行业报”。

作为行业报,《中国电力报》赖以生存的土壤是整个电力行业,与电力企业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在这样的特殊环境下,新闻真实的角度颇有讲究。如何真实记录、报道新闻,在每一次重要报道中都会自我拷问。

时机的恰当选择

在我的第一次出差任务中,吃了块不错的甜点,也挨了一记大棒。2005年10月,我刚到报社工作了大概三个月,被派去湖北出差,采访内容包括两个选题,一是湖北青山热电“一厂三制”问题,即一家电厂多个主体,且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错综局面;二是宜昌直购电问题,即葛洲坝水电站架设送电线路直接向电力大用户供电。

这两个问题均十分敏感,前者是电力体制改革遗留问题,而宜昌直供电一直争论不断,但采访的结果却是截然不同。关于青山热电的采访十分顺利,后来形成了《“一厂三制”困扰青山热电》在《中国电力报》的内部刊物《电力决策参考》发表,所报道的问题也于2007年得到了最终解决,由其中一家主体全面接收。

而宜昌直供电各方则均缄口不语,我们电话联系无果,后来考虑当时也无特别新闻点,在结束青山热电采访后即铩羽而归。不过,对此话题的关注并未消失,反而进一步加强了。2006年,经过多方博弈,存续时间仅数年的宜昌直供电被叫停。我们立即判定这是难得的新闻切入口,结果也证明这一判断是对的。在采访过程中,相关各方都有话要说,最后形成了《宜昌直供被叫停的背后》一文,发表在《中国电力报》上。

类似问题对于行业外的社会媒体来说,或许可以设法套出些相关方的说法,即可写作报道,而且有不少媒体确实是如此干的。但作为行业媒体则不能如此,必须广泛地拿到准确材料、采访了解详细情况才能动笔写作,否则容易失实,且对报社和企业都有不利影响。于是,找寻恰当的时机切入口成为报道的一项重要原则,至少在我是如此。可以补充说明的是,青山热电问题采写之所以进展顺利,其实也与切入的时机选择有很大关系,因为当时这一矛盾已经到了不得不解决的时候,相关各方均希望改变现状。

“代言”的客观有度

行业媒体要为行业代言。这或许是所有行业媒体难以绕越的宿命。

近几年来,煤电矛盾无疑是新闻追逐的最热门话题之一。我国煤炭一半以上用于发电,发电量80%来自燃煤发电,二者关联度之高不言自明,但两个产业的市场化改革步调差异却很大。煤炭产业基本实现了市场化,而电力产业依然受到国家严格管控,形成不完全的“市场煤、计划电”格局,煤炭价格的上涨在电价上得不到有效疏导。

煤电矛盾及其相关话题的报道简直多如牛毛。其中,不乏分析透彻、内容丰富的精彩报道,但也不乏毫无根据者。记得一家知名财经类报纸2011年推出的一篇报道,全文大部引用不知名姓的“煤商”话语,称“电厂只拣好煤来检验”。这类天方夜谭的事情即使存在,至少也得从多方证实,这也是新闻采写的基本要求之一。此外,有的倾向于为煤炭代言的报道甚至完全忽略基本事实。

作为电力行业报记者,我们一方面为电力行业鼓与呼,但也绝不会睁眼说瞎话歪曲事实。所以,全部意见、观点都应该建立在大量事实支撑的基础上。鉴于此,两方面工作不得不重视。一方面要做深入调查研究,深入了解燃煤发电厂的真实状况。比如2010年,我们在煤炭大省山西、南方煤都贵州等地走访了数十家电厂、单位,了解电厂的真实生存环境。另一方面吸收多方观点,不能有所偏颇。比如在2010年8月《煤企重组对发电企业影响至深》报道中,除反映电力行业人士观点外,我格外注重煤炭领域的专家、从业者观点,力求全面、准确。此文后来申报中国电力新闻二等奖,被提升评为一等奖。

最近,电煤价格并轨的相关报道在掀起数次高潮后仍在继续蔓延。我参与策划、采写的“关注电煤价格并轨系列新闻分析”及评论,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电力行业诉求,引起了广泛关注,几乎所有主流网站都进行了转载,报道内容也多被其他媒体引用。这与我们客观真实的态度应不无关系。

真相的积极澄清

2011年7月,《郞咸平说:我们的日子为什么这么无奈》中有这样一段表述:“在电厂一年所需的16亿吨燃煤里面,2.1亿吨是自己旗下煤矿生产的,7亿吨是规定不许涨价的,而据统计90%的燃煤都是有稳定价格的供货合同,也就是说,电厂没有怎么增加成本。”

其实,这与事实相去甚远。电力行业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系统,而由于或主观或客观的种种原因,人们对电力行业的曲解、误解一直不断。即使高端学者如郎教授,也未必有准确认识甚至凭一己之思就高谈阔论,更可见其他普通民众的认识如何。

对于这样的不科学言论、观点,唯有更好地澄清事实。在《切实服务行业科学发展》言论中,我如此写道:“不得不承认,郞教授的不少观点与论述都是酣畅淋漓的,对人们正确认识、理解、观察现实世界很有帮助。但是其对电力的这段表述,实在让人不敢苟同。”“郞教授如此表述,有两种可能的解释。其一,不了解实情。其二,故意歪曲。不管是何种可能,都需要有权威的声音来告知真相。”

同样,针对上述财经媒体的无稽之谈,我们也发表了《不知情就没有发言权》一文予以驳斥。

另有一种情况无关观点,而是实实在在的行动。比如,2010年第四季度,进入“十一五”节能减排任务冲刺最后阶段,一些地方为了完成目标,竟然采取拉闸限电的非常规手段。

一直认为,对于影响广大人民生产生活、影响行业健康发展的行为、现象,绝不能手软、留情。当时,很快完成了言论《如此“节能减排”要不得》,文中写道:“对此,应当警惕、揭露、批判、痛打,不要让荒唐的节能减排措施借了‘无奈’的幌子再次出现”。后来获得了中国新闻奖报纸评论三等奖。

当前,能源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问题,日益受到媒体的关注。电力作为能源领域的核心内容之一,又是新能源发展的主要承载方式,且与人们日常生活关系最为密切,有相当的新闻矿产可以开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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