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血的农村金融,何去何从
2013-08-27贺雪峰
■贺雪峰(华中科技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
有一种意见认为,农村之所以贫穷,是因为农村不断失血,其中最严重的失血是农民的存款通过银行流入城市,农民要用钱却无钱可用,农民因此不可能不贫穷。
这种意见当然是有道理的,但为什么农村存款会被城市吸走,除了体制原因以外,农村借贷的信息不对称也是极关键原因。农民贷款原因复杂,且贷款量小,基本没有有效抵押物,有贷无还,正式的金融机构几乎没有与农民进行贷款交易的能力,这些正式金融机构因此从农村撤出网点,亦属正常。
但金融的需求是存在的。农民有金融需求,在农村办金融就可能赚钱。前提是,借贷出去的钱可以收得回来,贷款风险不太大,且收贷成本不很高。正式的金融机构很难与需求复杂、贷款量少且信息高度不对称的农户打交道,但民间金融却可能克服正规金融机构的以上缺陷,在农村发育出来并可以赚钱。
无论通过什么办法,只要解决了借贷风险,民间金融在农村就是可以赚到钱的。茅于轼在山西农村搞小额信贷试点,以21%的年息向农民放贷,又收回了绝大多数贷款,他们就可以在几年内拿走接近2000万元的利息。这当然是新的城市剥削农村,因为利息被城市人拿走了。这是自由主义者借市场经济的话语实现的对农村的剥夺。
李昌平最近10年一直在进行农村合作金融的实验,他发明的办法是农村内置金融。所谓农村内置金融,即将民间金融限定在村庄熟人社会之内,借贷、存款,都只允许在村庄内发生。这样一种内置金融有两大好处,第一好处是,借贷是在村庄熟人社会中发生的,信息完全对称,因此几无道德风险,几乎每笔贷款都可以收回。所以,熟人社会的内置金融是可以赚钱的。第二个好处是,内置金融只吸收本村存款,且所有利息都留在村庄,从而使内置金融所赚利息没有流失,而是留在村庄中作为村庄发展的润滑剂。这样一来,农村内置金融既发挥了调剂余缺、解难救急的作用,又没有将农村的资源流失出去。
更妙的是,李昌平所组织的内置金融的主体是村里老年人,名称叫做“夕阳红养老资金互助合作社”,每年利息的大部分给老年人分红用于养老,可以说是利尽其用。一旦农村老年人可以通过金融互助会组织起来,农村老年人这个当前农村社会中的绝对主体(年轻人外出务工经商去了)就成为建设村庄,维护村庄基本生产生活秩序的中坚力量。
这个意义上讲,李昌平倡导并一直亲身实践的发展农村内置金融的意见,十分值得重视。通过政策注资、贴息,以发展内置金融为手段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应是推动当前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办法。
不过,发展农村内置金融也并不是解决所有农村问题的万能灵药。尤其要注意的是,如果试图通过农村内置金融去支持农民办工厂、调结构,寻找让农民借金融贷款来致富的道路,就会不仅让贷款农民陷入巨大的风险中,而且很可能拖垮内置金融本身。
好在李昌平很清楚其中的风险及其局限。他说要控制农村内置金融的规模,要适应农村内部对金融的需求。若如此,我们就是在相对消极意义上即不是指望靠农村内置金融让农民致富,而是通过内置金融为农民解决生产生活中的燃眉之急,同时又可以获取适当利息,这个适当利息又可以将农村农民组织起来,这样的金融,就是最好的金融了。这样的金融也许没有创造新的财富,却使现在的生产生活可以维系,农村社会有了新的组织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