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召开推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座谈会
2013-08-24
近日,国家质检总局推进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座谈会在沈阳机床集团召开。质检总局局长支树平传达了李克强总理、汪洋副总理、王勇国务委员对质检总局开展进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工作充分肯定的重要批示。支树平要求,质检部门要正确认识当前的经贸形势,认真落实李克强总理等国务院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发展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广出口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经验,创新监管方式,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支树平在讲话中首先强调了本次座谈会不同寻常的意义。他说,最近国务院连续召开多个会议,分析研究经贸形势,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的意见和措施。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质检总局召开这个座谈会,就是要认真坚决地贯彻落实国务院的有关精神和工作部署,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支树平着重强调了3点意见。
一是要正确认识当前的经贸形势。支树平指出,当前我国发展面临的复杂局面是近年来少有的。从国际看,世界经济总体呈现低速复苏态势,国际市场的争夺更加激烈。从国内看,外需不足、内需预期不稳,影响经济增长动力。面对这样的复杂形势,中央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应对。李克强总理连续主持召开经济形势座谈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促进贸易便利化,推动出口稳定发展的具体措施。质检部门要全面认识当前的复杂形势,主动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对大局的研究和把握,主动站在大局中思考和谋划质检工作,不断提高研究大局、服务大局的能力,不断增强做好质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切实把中央的精神领会好、落实好,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外贸发展作出质检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是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外贸发展的部署要求。支树平说,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的促进外贸发展的具体措施,涉及质检部门的主要有暂免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费用、减少法检商品种类、制定便利通关办法、继续做好打击出口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等,这些措施是积极服务外贸大局的重大举措,全系统要坚决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要进一步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支树平指出,在全国开展进出口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是质检部门创新工作的具体举措,得到了国务院领导的充分肯定。目前,全国已有20多个省份开展示范区创建工作,共创建各级各类示范区102个,其中省级示范区28个,北京、辽宁、山东、江苏和浙江已建成首批国家级示范区9个。通过示范区创建,这些产业集聚区呈现出质量意识提升、质量控制能力提升、出口产品价格提升、外贸订单数量提升、国外召回数量降低“四升一降”的良好态势,部分示范区已经逐渐形成质量、品牌和创新“三轮驱动”的良好局面。他指出,要形成更多的示范成果,广泛宣传示范区建设的扶持政策、积极成效,认真总结经验,继续做好现有示范区的后续管理,巩固建设成果,叫响示范区品牌。要发挥更大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挥示范区的产业集聚优势及示范区企业掌握国内外市场信息、整体素质较高的优势,孵化和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掌握国际话语权,培育自主品牌。要给予更有力的示范支持,深入研究示范区建设的扶持政策,加大扶优扶强力度,最大限度地方便示范区企业产品出口,提升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支树平最后强调,质检部门作为质量宏观管理部门,作为重要的涉外部门,保障质量安全、服务外贸发展是义不容辞的职责。全系统要通过这次座谈会,领会中央精神,学习先进经验,加大改革力度,以更多更好的举措,改善服务和监管,与地方政府、企业、有关部门、协会齐抓共管,共同培育技术、品牌质量、服务的出口竞争新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