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创建企业“和谐文化”
2013-08-15王俞德
文/王俞德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正式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概念以来,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执政的战略任务,“和谐”的理念成为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在2012年,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必须坚持促进社会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体现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这对企业文化建设提出了新理念和新要求。
企业作为基本的经济组织和社会公民,顺应时代潮流,为构建和谐企业做出应有的贡献责无旁贷。因此,企业在加强自身企业文化建设过程中应当努力将本企业的价值观和理念与和谐社会有机对接,创建本企业的“和谐文化”。
如何创建“和谐文化”?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或者说应当注意处理好以下几方面的关系。
一是要改善外部关系。要注重改善与政府、金融机构、社会团体、舆论媒体及其他企业的关系,稳妥处理好社会各方面的关系,增强“社会关系也是生产力”的意识。在管理工作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文化融合,减少文化冲突,求同存异、优势互补,实现企业文化的平稳对接,促进企业文化的整合与再造,推动企业创新发展。
二是深化改革要与员工承受能力相适应。各项改革改制措施的力度、时机、节奏、频率要适度,要充分考虑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切身利益;同时要重点做好沟通和宣传思想工作,加强改革措施的宣传解释工作,争取员工的理解和支持。
三是加快发展要与风险防范能力相适应。企业发展应增强“和谐发展”的意识,妥善处理加快发展与风险防范的关系,在发展中谨慎思考风险防范,在规避风险中寻求发展的机遇,找到一个最佳平衡点,防止大起大落,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四是收入分配关系要与员工整体利益相适应。改革要符合企业的整体利益和员工长期利益,使多数人受益;合理控制收入差距,保证特困员工最低生活保障线。
五是改革改制要与社会保障程度相适应。各项改革措施与地方政策做好合理对接,保证企业员工得到必要的生活保障。地方政府养老、医疗、住房、失业等保障机制不健全、无保障的,不要急于推出改革措施。
六是要及时关注和解决企业内部“不和谐”因素和不稳定问题。哪些是因为规章、制度不够严谨或前后不一致,使员工产生疑问;哪些是由于决议事项落实不力或跟踪督办不到位,使员工产生误解;哪些是由于员工确实有困难,而我们工作不细或没有了解实情;哪些是由于分配机制不合理,与员工的工作生活实际有差异;哪些是个别员工因个人情绪,有意操纵或参与影响稳定的事件等。对这些问题要深入剖析,对症下药。
七是要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要对员工负责,对合作伙伴负责,对环境负责,对社会负责。
总之,建设“和谐社会”是企业应该担当的社会责任,企业就应该从自身的企业文化建设做起,营造“和谐文化”氛围,方能疑心聚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的同时力促社会和谐。这即是企业自身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外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