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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介萨特的自由观

2013-08-15

淮北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决定论处境萨特

叶 超

(安徽师范大学 政治学院,安徽 芜湖 )

千百年来对自由理论的探索体现了哲学的基本精神,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贯穿了人类历史的各个阶段,获得自由也成为人们追求的终极目标。哲学家们关于自由的观点不尽相同,有人主张只有主体服从于客体才能获得自由,也就是说主体首先要认识客体,并且在这个基础上还要服从必然性才能最终获得自由。有的则主张主体通过在精神上摆脱外在的限制就可以获得自由,主体对客体具有统摄控制的作用,主体的自由是绝对的。存在主义集大成者萨特就持此观点。他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人的本质是由自己创造的,存在就是人的自由,所以自由观思想是萨特哲学的中心思想。

一、萨特自由观的主要内容

1.自由的前提

没有决定论。关于人性论,有各种各样的决定论,如神定论、环境决定论、命定论、道德决定论、普遍人性决定等。但萨特认为,人先存在而后其本质才生成,一切决定论都是荒谬的。在他的人生哲学中,决定论是没有的。他认为‘存在先于本质’,人世间并没有什么定型的或者说现成的人性确定论来说明人的行动方式,人是自由的,而且这个自由是绝对的,是它的本性。

2.自由的含义

自由选择是萨特自由观的核心部分。在其理论当中,人的存在优先于本质,人的存在从本质上讲就是自由,人的一切具有规定性的属性和特征都属于人后天自由创造和选择的结果。自由是选择的自由,实现人的绝对自由必须借助选择来实现。与此同时,行动就是人的存在,人是作为自由的存在,必须对自由进行选择,自由的必然结果就是选择。人是一种主观意识的存在物,他的自我意识体现就是人的选择,自由选择的基础是主观意识,在所有的处境当中,人们进行判定必须依据自己的判断,根据自己的意志来进行自愿选择。正是由于萨特把人的自由看成选择的自由,人的一切行为都出自自我主观意志的自由选择,完全听从内心情感的召唤,因此,萨特对自由的理解带有强烈的非理性主义色彩。

3.自由的界限

处境。人的选择总是在一个处境当中的选择,人的自由选择的行动赋予处境意义,在不同处境之下进行选择的人有不同的自由,而不在处境当中的自由和不通过人的自由的处境都不成立,这就是萨特所提出的“处境中的自由”。萨特为了明确“处境”的定义,特意对处境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阐述。处境的表现方式主要为我的位置、过去、周围、邻人以及死亡。人来到这个世界当中属于偶然,这种偶然性导致人将处于一定的处境当中,人的存在不可能脱离一定的处境。可是人在处境当中并不是消极被动地接受处境的限制,而是通过自由能动地对处境揭示并赋予其意义。人的自由选择并不能受到处境的阻止,在处境当中人还是有着绝对的自由。可是,萨特所提出的“处境”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外部客观存在,他将客观事实的处境撇开,而使用人的主观意志设置的处境进行代替,是通过人的自由才形成的处境。在这种抽象的含义当中,并没有脱离心理自由的范围,从本质上来讲,萨特所提出的“处境中的自由”是一种“绝对自由”。

4.自由的要求

责任。萨特认为,既然人是绝对自由的,那么他的一切行为都应当是自我主观意志自由选择的结果,那么人对自己的行为就应该绝对负责。他说:“如果说存在确实是先于本质,那么人对他的本性是要负责任的。”他认为,自我的行为首先应对自己负责。萨特举例说:“如果我被动员去作战,那么这个战争就成了我的战争,我就犯了战争罪……因为我本来可以摆脱战争——当逃兵或者自杀。既然我不这样做,那就是说,我选择了战争,成了战争的从犯。”[1]其次,个人的行为也应当对他人以至全人类负责。他说:“我们认为,人处于一种包括他人在内的组织的处境中,通过选择,他就牵连到全人类,……因此不管怎样做,他都不能不对自己的解决问题的方式负完全的责任。”“这就是说,我们不仅对自己的个体负责,而且要对一切人负责。”[1]总之,人应当对自己的所有行为负全部责任,这就是人的意义和价值之所在。他说:“人在出生之前是一无所有的,生活才给予人一种意义,这就是人的责任。所谓价值,也就是你所挑选的意义。”[1]

5.自由的后果

焦虑和自欺。根据萨特的责任确立因素,会给人带来沉重的焦虑感,而所谓的焦虑情绪同样可称之为烦恼,这属于情绪体验和意识反映。在萨特所讲的焦虑当中,一方面是可以将理解的角度定义为个人和他人相互之间的道德关系,也就是责任的伦理学;另一方面是对于人的自由存在的哲学本体论体验。

从人的自由存在的哲学本体论体验角度来讲,萨特认为两者并不存在矛盾性,焦虑不但是自由存在的样式,同时还是自由存在的反省意识。人在进行选择行动的同时,必然要面对各种选择可能性,而对于各种自由选择肯定会在情绪上产生焦虑。焦虑不仅是对于人的自由所进行的反省理解,同时还是对自由的一种特殊意识。萨特阐释焦虑理论所选的切入点为“恐惧”和“焦虑”两者之间的区别,焦虑就是“我”面前的焦虑,领会自我的反思,而恐惧则是恐惧世界上的存在,不加思索的领会超越的东西。

萨特觉得,人们产生焦虑的根源就是人在进行自由选择过程当中所带来的责任,这显示出人在进行自我选择过程当中所具备的责任意识,也是深刻反省人对于自身价值选择所产生的后果。自由虚无化的结果是焦虑产生的根本原因。虽然责任所带来的焦虑感不能被消除和掩饰,但对于人的选择行动也不能被阻止。对于“焦虑”情绪人们应该做到正确的处理和看待,在焦虑当中对自己的行动要慎重选择,但也不能在焦虑当中沉沦。可是从现实生活来看,对于自身的焦虑和存在并不是每个人都能够正视,还有部分人对于自我的责任和自由不敢正视,对选择自由所带来的责任试图进行逃避和掩饰,以希望摆脱焦虑,这样所采取的态度就是“自欺”。

二、萨特自由观的当代意义

萨特反对决定论,他认为人的存在即自由,人的本质产生于自身的自由创造。所谓决定论的人性理论是一种本质先于存在的理论,它把人和物放在同等的位置来看待,人只是一种被动的存在。而萨特的人性自由论,倡导人的未来由自己创造,不被任何外在的事物决定,维护了人的尊严,恢复了人的地位。所以我们要树立远大理想,坚定信念,相信自己可以超越自我,创造美好未来。在现实社会中,要找准自己的位置,才能更好地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创造美好的未来。

萨特的自由观认为人是自由的,人必须自由地选择,即使不做任何选择本身也是一种选择。这就启示我们应当以更加积极乐观的态度面对现实,不能逃避选择,英雄也好,懦夫也罢,都是你的自由。但是在选择面前,我们要尽可能地发挥主观能动性,选择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负起责任。我们要明白,自由选择不是随意的无原则的。选择总是与责任相关联,自由选择的范围越大,责任也就越重。任何时候,自由选择都不应超越道德及法律的范围,任何一个选择,都应当建立在在不损害他人利益的基础上,应符合国家和社会的需要,顺应历史发展潮流。在当今社会,我们的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受到个人主义、功利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蚀,理想信念缺乏,人们逐渐沦为物质的奴隶,失去自我,越来越找不到精神的栖息地。

萨特自由哲学主张追求人的精神自由,他认为生命的高贵之处就在于人的主观意识对自由的无止境地追求,主张个体冲破外在条件的限制实现个体的真正自由。但是作为生活在现实社会的人,多多少少会受到周围客观环境的限制,虽然我们不可能摆脱这些限制和束缚,但是这并不妨碍我们追求精神的自由,追求精神自由的过程本身就是缓解精神压力的过程。总之,萨特的存在主义自由哲学给我们提供了一种生存的智慧,它启示我们,人唯一值得自豪的地方,就在于人是自己命运的决定者,人可以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中、在自己能力的范围内,创造自己期望的世界,创造自己的未来。

[1][法]让-保尔·萨特.存在与虚无[M].陈宣良,等,译.三联书店,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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