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变迁理论及其对中国改革的启示
2013-08-15曹子坚颜海刚
曹子坚,颜海刚
(兰州大学经济学院,兰州 730000)
0 引言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在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因素,诸如收入分配差距拉大、农村发展滞后、社会发展缓慢、生态环境恶化、腐败等问题日趋严重。化解乃至消除这些问题,是社会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面临的巨大挑战。制度经济学为我们应对上述挑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1 制度的起源
制度的起源和制度的本质,是制度经济学家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基于不同的视角和层面,制度经济学家给出了不同的解释。马克思认为,制度起源于人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形成的生产关系,其中最主要的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生产资料归谁所有的性质决定了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对产品的占有情况,最终形成了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书中,马克思根据生产力发展程度和分工的不同,分析了人类历史所有制形式的变迁和演进,提出“现存制度只不过是个人之间迄今所存在的交往的产物。”[1]传统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凡勃伦(Thorstein B Veblen)则认为制度“实质上就是个人或社会对有关的某些关系或某些作用的一种思维习惯”[2]。由于思维习惯是人类对生活环境产生的本能的心理反映,所以制度归根结底受本能支配,即制度源于人类的本能。新制度经济学的代表人物诺斯(Douglass C.North)基于人的自利性视角,认为人总是追求自身效用的最大化,但由于自身能力的有限性、信息的不完全性和不对称性等,在交易中就会出现诸如欺诈和搭便车等机会主义行为,增加了交易成本和交易后果的不确定性,使人与人之间出现利益冲突,最终损害自己的利益,而制度就是人们为了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发生而缔结的契约。在《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一书中,诺斯甚至把连农民的“死魂灵”都可以买卖的农奴制说成是农奴用劳役换取封建庄园主保护的自愿契约。其追随者安德鲁·斯考特(Adrew Schotter)和罗伯特·埃科赛罗德(Robert Axelrod),利用博弈方法分析契约论,认为缔约可以产生一种“合作收益”或“合作剩余”,即大于不缔约时各方总收益的增量。由于收益增量在缔约之前是潜在的,人们只有经过多次博弈才会发现这个增量,从而缔结合约,形成私有产权制度,最终跳出“霍布斯状态”或“自然状态”。
马克思从发展生产力这个人类首要的实践活动出发,将制度的形成归结为一定生产关系以及与这种生产关系相适应并维护这种生产关系的社会机构和规则的确立过程,认为制度的本质就是不同集团、阶层和阶级之间的利益关系,从而揭示了制度背后人的阶级性。制度既然是一种社会关系,是实践的产物,那么制度的产生、发展和变迁过程则必然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凡勃伦基于演化论的视角,认为制度“是以往过程的产物,同过去的环境相适应,因此同现在的要求绝不会完全一致”。制度来自过去的事实,是历史积累的产物,制度是发展的永远的阻力,社会进步的过程就是不断克服制度阻力的过程。他看到了技术对制度变迁的根本作用,夸大了制度呈现的历史性特征,却忽视了制度的相对独立性以及制度对技术的促进作用,从而割裂了两者的辩证统一关系,同时也低估了人的主观能动性在制度变迁中的作用,最终必然推断出制度是“无用的”、“仪式性”的结论。诺斯及其追随者把制度视为自由主体之间达成的自由契约,忽视了个体之间身份和地位的差异,忽视了个体背后的阶级属性,从而使其理论在逻辑上缺乏内在的一致性。正如马克思所言,人的独立性以及通过契约建立的独立主体之间的自由交易,是历史的结果而不是历史的起点。
2 制度变迁的主体
马克思基于人的阶级性,认为制度变迁的主体——不论是资本家、雇佣工人,还是政府或国家,都是作为阶级或阶级的代表而存在,为了获取潜在利益而自觉地推动制度变迁。并且,推动制度变迁和社会历史进步的,只能是代表先进生产力发展要求的新兴的革命的阶级。凡勃伦则把制度变迁的主体归结为在技术条件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受现有制度约束最大、劳作本能表现最明显、受现有思维影响最小的集团,他们从改良主义的立场出发,不断克服现有制度的阻力,推动进一步的技术变革,最终引起制度变迁。诺斯从人的自利性出发,认为制度变迁的主体——政府、团体和个人,在本质上都是为了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强调稀缺经济下的竞争导致企业家和组织加紧学习以求生存,并在学习过程中发现“潜在利润”,创新现有制度。
马克思关于制度变迁主体的认识揭示了人与人背后的经济利益关系,透过人的阶级性揭示了制度的阶级性。凡勃伦强调人的有限理性,认为人的行为更多的表现为遵从习惯与服从规则,而不是通过不断的理性行为以求均衡结果,从而低估了人在制度变迁中的能动性。同时在肯定劳动阶层对制度变迁的促进作用下,弱化了精英阶层对制度变迁的主导作用。诺斯在修正和弥补“经济人”假设不足的前提下,强调制度变迁的主体是获取自身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并将其置于制度的背景之中,认为个人的行动由共同的协议和制度所约束,正是制度使个体不仅关注个人利益最大化,而且关注个体之间的互动影响,从而构成一个社会的合作与竞争关系。可以看出,诺斯关于制度变迁主体的认识与马克思对人的社会性的解释相契合,但同时却掩盖了人与人关系背后的阶级性。
3 制度变迁的动力
任何制度都不可能永远处于最优状态。由于制度的发生环境、运作前提乃至运行机制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空间的转换而发生变化,从而制度变迁实质上具有必然性。那么推动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又是什么呢?
马克思把制度变迁的根本动力归于生产力。正是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以及一定社会关系下人们的物质利益冲突推动了制度的变迁。正如马克思所言:“社会的物质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便同他们一直在其中活动的现存生产关系或财产关系(这只是生产关系的法律用语)发生矛盾。于是这些关系便由生产力的发展形式变成生产力的桎梏。那时社会革命的时代就到来了。随着经济基础的变更,全部庞大的上层建筑也或慢或快地发生变革。”[3]凡勃伦认为环境的变化,主要是技术的革新以及由此带来的生活方式改变和思想习惯的演变,最终导致经济和社会变迁。技术革新通过改变人们从事经济活动的方法和人们的生活方式,逐渐改变了人们的思想习惯,知识、文化、习俗等意识形态因素在制度变迁中具有基础性作用。诺斯则认为,制度变迁的内在动力是经济主体获取最大的“潜在利润”。其源泉是相对价格和偏好的改变,正是由于相对价格和偏好的改变打破了原有的制度均衡,从而导致制度变迁。
马克思揭示了制度变迁最根本的动力,即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在强调制度变迁内在动因的同时也看到了外部因素对制度变迁中的作用,从而把制度变迁的动因归结为内外因共同驱动的结果。凡勃伦强调技术在制度变迁中的决定作用,却忽视了制度变迁中人的理性选择,也忽视了社会生产方式对制度变迁所起到的物质基础与决定性作用。诺斯以平等契约的社会关系为假设,将制度变迁的源泉归之于抽象的相对价格和偏好的变化。微观分析的视角使诺斯不可能认识到制度变迁的全部。特别是没有认识到制度与社会阶层利益和权力结构之间的内在逻辑关系。事实上,在现代社会生活中,要素价格和偏好是不断变化的,但并没有引起相应的制度变迁。
4 制度变迁的方式
关于制度变迁的方式,经典制度经济学家们都看到了制度变迁方式的渐进性和激进性特征,只是在倾向性上有所差异。马克思认为,制度变迁既包括渐进式的连续变迁,也包括激进式的跳跃变迁;既包括量变,也包括质变。制度变迁是量变与质变、渐进式与激进式的统一。而按照凡勃伦改良主义的思路,制度变迁的路径必然是渐进性的。诺思把制度变迁的方式区分为渐进式变迁和革命式变迁,并且强调渐进式变迁是制度变迁的主要方式,这一特征恰好是凡勃伦意义上的习俗、道德观念、文化等“非正规约束嵌入的结果”。
马克思既然把决定制度变迁方式的原因归结为社会基本矛盾以及不同利益集团矛盾的性质,由于这些矛盾在不同的时期呈现不同的特点,所以制度变迁的方式将呈现不同的特点。但从阶级立场出发,马克思更关注激进的革命式变迁。凡勃伦既然把制度变迁的主体归于受现有制度约束最大、劳作本能表现最明显、受现有思维影响最小的集团,就否定了“有闲阶级”为了维护其既得利益而必然表现出的暴力倾向性,使其制度变迁的方式带有理想性,也给批评者留下了理想主义的口实。诺思把制度变迁的路径描绘成一条从边际部分开始,只有量变没有质变的平稳的、渐进的、连续的和谐之路,他看到了现有制度的确立对后续制度变迁的影响,具有合理的成分,但他过分夸大了这种影响作用,片面强调路径依赖对制度变迁的约束[4-7]。
PLC是可编程逻辑控制器的简称。其本质是一种专门用于工业控制的计算机,其硬件结构一般与微机相连。它由电源、输入输出接口电路(I/O模块)、存储器、中央处理单元(CPU)等组成。开发PLC的目的是将工业环境中的一个设备的控制转换为工厂过程的自动操作。PLC的特点是体积小,编程容易,装配灵活,并能有效地抗干扰,而且具有很强的可靠性。随着技术的进步,硬件和软件的设计和开发使PLC程序更加简单。现如今,PLC控制技术在工业自动化中的会走重要性越来越明显,只要对PLC的应用性能有一个清醒的认识,那么将在工业自动化中应用PLC控制技术,使其以后在发展过程中得到改进。
5 制度变迁理论对中国改革的启示
“制度是重要的”,制度变迁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我国社会阶级转型发展的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就是一种制度变迁的过程,制度变迁理论为我们理解我国的体制改革以及解决改革中出现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
5.1 构建诚信社会:弥补政府与市场的缺陷
诺斯强调非正式制度对正式制度的补充、渗透和制约作用,正式制度只有在社会认可即与非正式制度相容的情况下,才能充分发挥作用。我国的改革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制度变迁过程,但作为社会资源的主要配置者,市场并不总是有效的,市场自身的缺陷导致的“市场失灵”需要政府的干预,但同时政府干预并不必然有效。正如斯蒂格勒(George j Stigler)所说,市场导致缺乏效率和不公平的情况并不意味着政府干预必然导致情况的改善。相反,政府干预在某些情况下会使市场更加无序、混乱,甚至导致“政府失灵”。而作为非正式制度核心内容之一的基于多种因素的信任关系,它所体现的人与人、机构与机构之间的互惠与合作,正是弥补政府与市场缺陷的一个重要方面。
伴随我国的社会转型和体制转轨,诚信缺失问题相当突出,诸如制假售假、偷税漏税、食品安全、学术造假等诚信缺失现象的普遍存在,导致社会价值观混乱,社会道德滑坡,社会风气败坏,社会和谐度下降,社会管理成本加大,严重阻滞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与和谐社会的构建。构建诚信社会,必须从政府做起,必须以政府信用的重塑来引导社会信用重塑。
5.1.1 突出政府诚信的主导作用
鉴于政府诚信在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政府必须作为诚信的表率,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包括道德和业务素质,提高自身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克服由于短期目标和自身利益对诚信的人为破坏。政府应把握制度的刚性原则,切忌因人、因事而随意改变甚至否定现行制度。
5.1.2 健全个人的市场诚信机制
市场是人为设计的一种规则,市场的问题归根结底是人的问题,所以克服市场的缺陷其实就是克服人的缺陷,弥补市场的不足其实就是弥补人的不足。个人作为市场的主体,其诚信水平必然决定市场诚信的发展水平,所以市场诚信必须从个人诚信做起,必须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的登记、评估、查询和失信惩罚机制,必须保证个人信用信息的连续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必须保障个人信用评估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可靠性。
5.1.3 加强法制建设,约束主体行为
制度的实施机制是决定制度是否有效的重要因素之一。许多国家的问题关键不在于制度缺失,而在于大量制度规则没有得到有效实施。随着我国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日趋完善,但是“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力度、深度、可信度、规范度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加强诚信建设,必须健全法制,必须增加失信成本,约束主体行为,为社会主体提供相互合作和解决争端的规范[7-11]。
5.2 革新意识形态:调和“诺斯悖论”的良药
无论是马克思强调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的能动性反作用,还是凡勃伦突出社会整体意识对个人意识的控制,抑或是诺斯把意识形态当成避免“搭便车”行为的途径,制度经济学家普遍强调制度变迁过程中意识形态的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改革的不断深入,突破传统意识形态的约束已经成为影响甚至决定我国改革成败的关键因素之一。
通过政府矫正“市场失灵”,其前提是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并且拥有充分的信息、有足够的权威和能力完成社会赋予使命的“理性政府”。但是政府并不是全知全能、完美无缺的,政府自身的缺陷会导致其有所不能,甚至发生失误,同时在补偿“市场失灵”时也要付出成本。诺斯曾经感言:“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也是经济衰退的根源”[4]。在现实经济实践中,基于政府所制定的利益非中性的制度,政府主动创租的行为十分普遍,并且常常受意识形态外衣的保护。突破传统意识形态的约束,是破解“诺斯悖论”的一个重要内容。
5.2.1 倡导意识形态从刚性走向宽容
意识形态具有鲜明的阶级性,不同的社会集团和阶级具有不同的意识形态。一种合理且有效的意识形态,应该是刚性维度与柔性维度的协调一致,刚性维度在确保其合法性的同时需要柔性维度来弥补其不足。毕竟现实是复杂的,柔性维度有利于团结不同的力量,促进其刚性维度的实现。意识形态从刚性到柔性的创新,有利于意识形态更趋合理性、有效性和现实性,同时也有力于推动不同力量对其刚性维度的监督。
5.2.2 挖掘传统文化中的真精神
中华文化中蕴含着以民为本的丰富内容。“天下为公”的民本位思想、“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的体制架构思想、“得道多助、失道寡助”的人文思想、“与民同乐”的治世思想等,紧紧围绕着“唯民”、“为民”的核心理念。挖掘传统文化中的真精神,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以民为本的氛围,并促使政府不断完善自己,不断克服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从而使其政策措施更趋高效和理性。
5.2.3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市场为导向的改革,使人们在思想意识上的独立性、差异性、多样性日益增强,各种价值观念不断涌现。整合多样性的价值观念,使其有利于改革的不断推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自由、平等、诚信、互善、爱国等理念,有利于凝聚人心,团结各种社会力量,更好地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公正、法制、敬业理念,有利于规范政府行为,避免政府决策中的盲目性和自利性。
5.3 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消除垄断与特权
虽然由于分析视角的差异,制度经济学家对制度变迁的革命性和渐进性方式的倾向性有所不同,但是都没有否定渐进式变迁的价值。从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出发,我国的制度变迁必然呈现渐进性的特征。与此同时,渐进式改革存在的缺陷,特别是利益集团的出现和其作用的不断增强,对我国改革发展已经产生了现实的制约。奥尔森在其《国家兴衰探源》一书中指出,对于国家总体实力之衰落,利益集团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利益集团的过度逐利行为必然会损害公众福利,增加社会成本,导致制度僵化,从而既损害了社会效率也伤害了社会公正。
5.3.1 深化政治体制改革
渐进式改革产生的既得利益集团必将反对制度的进一步调整,以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所谓“权贵资本主义”存在的根源并不在于改革本身,而在于改革的不彻底性。能否有效地监督、限制公共权力的滥用,能否消除垄断与特权,是能否铲除权贵资本主义存在的基础。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到,单纯依靠经济体制改革,不可能推进中国改革向纵深发展。所以,必须继续深化体制改革特别是政治体制改革,加强法制建设,坚决杜绝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和徇私枉法,确保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同时要进一步简政减权,减少政府对经济的干预,降低行政成本。
5.3.2 淡化“意识形态化”,为政治体制改革减压
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同时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具有反作用。“意识形态化”的社会往往导致专制,它将持有不同观点、思想的人视为异教徒,这与现代政治所应具备的民主、自由、多元、开放和理性的理念是完全不相容的。传统意识形态的束缚使政治体制改革举步维艰,最终必将影响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进而影响中国改革发展的全局。推动政治体制改革的实质性进展,必须与时俱进,淡化“意识形态化”,去除落后观念的束缚。
5.3.3 强化舆论监督与群众参与
舆论作为社会不同阶层反映其诉求的方式,在社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现代社会中,舆论形式的多元化和信息来源渠道的日益丰富、快捷,有利于社会不同阶层更好的表达自己的心声,也有利于更好的监督政府的行为。要充分发挥媒体的信息披露作用,积极鼓励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从而达到有效监督和约束政府行为的目的。
[1][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
[2]索尔斯坦·凡勃伦.有闲阶级论:关于制度的经济研究[M].上海:商务印书馆,1964.
[4][美]道格拉斯·C·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5]林岗,刘元春.诺斯与马克思:关于制度的起源和本质的两种解释的比较[J].经济研究,2000(6):52-55.
[6]张林.凡勃伦的制度变迁理论解读[J].经济学家,2003(3):22-24.
[7]王雪琴.诺思的制度变迁理论[J].北京教育学院学报,2007(7):41-43.
[8]周小亮.制度变迁的理论分析与体制改革的现实思考[J].当代经济研究,2006(4):63 -67.
[9]刘荣材.马克思主义制度变迁理论及其在中国的应用和发展[J].重庆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7):74-76.
[10]陈珏宇.马克思制度变迁理论析论[J].武汉交通职业学院学报,2007(5):76-78.
[11]曼库尔.奥尔森.国家兴衰探源[M].上海:商务印书馆,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