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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派组织发展中要保持界别特色

2013-08-15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参政界别参政党

程 岩

(中共佳木斯市委党校,黑龙江 佳木斯 154005)

一、组织发展各具特色是民主党派长期存在和发展的依据

组织发展问题是一个政党存在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而民主党派各具特色是其组织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早在1950年,周恩来同志就在《处理好人民民主统一战线中的四个关系》的讲话中指出:“有人要求各民主党派都和共产党一样,如果一样了,则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又何必联合呢?正因为有所不同,才需要联合。如果各民主党派的思想作风都和共产党一样,又何必有这几个党派存在呢?”这就充分表明,民主党派的特色是中共领导多党合作的基础,失去了特色,就失去了多党合作的基础,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因此保持特色、发挥特色是拓宽社会利益表达、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履行参政党职能和自身建设的要求,这也是中发[2005]5号文件中关于加强党派自身建设的一个重要原则。

保持界别特色是维护民主党派政治合法性的根本。民主党派的政治合法性来源于三个方面:第一,民主党派的功绩,这是其合法性的历史基础;第二,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即民主党派的性质与代表性,这是其合法性的社会基础;第三,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地位及其作用的认识,尤其是中共中央对民主党派地位及作用的战略定位,是民主党派政治合法性的重要政治基础和前提条件。可是,没有了各自的特色,历史有功不能转化为现实有为,代表性也会弱化,将会直接影响党派自身的政治地位。因此,民主党派在组织发展中要高度重视界别特色的问题。

二、界别特色模糊将导致民主党派趋同

近年来,各民主党派在界别特色上变得模糊起来,并在议政范围、政党理论和纲领等方面也逐渐趋同,失去了各自的政党特色。各民主党派之间的社会基础、成员构成、政治趋向、参政内容、活动方式上的差别越来越小。“趋同”情况的产生,原因在于:

其一,民主党派所联系成员身份的模糊。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新的社会群体不断涌现,其中一些人萌发了参政议政的愿望。各民主党派成员结构也随着形势的发展而发生了新变化,有的党派原来的发展对象实际上已经出现萎缩,社会新阶层人士、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等成为新的发展对象。这些新的社会群体和社会成员的身份越来越模糊,很难按照原有的划分标准来确定是哪个党派发展的对象,这导致了民主党派间的趋同化现象。另外,如高校等教育界、医药卫生界人士等成为各党派基层组织争相跨界别发展的对象,这在客观上对各党派组织发展的界别和结构产生很大影响,使党派各具特色的优良传统日渐丢失,致使各民主党派趋同化现象日渐严重,并危及到各党派的组织特色。

其二,盲目追求“全面参政”。为了全方位地履行参政议政职能,适应多领域的参政议政的需要,各党派组织发展界别开始拓宽,为本党派寻找经济界、司法界等方面的参政人才,以弥补本党派在该方面参政人才的匮缺。但事实上,在当前或相当长的时间内,一个党派一时是没有力量单独搞“全面参政”的,假如一味求全地“全面参政”,必然急于求得适应“全面参政”的人才,必然争相跨界别发展成员。但是,从政策角度解读,“全面参政”是针对参政党提出的总体要求,并不针对某一党派个体。各民主党派应在保持传统特色的同时,寻找与时代变迁、社会结构变化的契合点,这样才能在参政议政中发挥自己独特的作用。要保持并发展各民主党派的组织特色,要从党派特色、专业特长出发,将某些方向作为自己参政议政的重点领域,充分利用本党派在该领域的独特优势,将参政议政工作做实、做深、做精,使自身的专业能力与参政能力相互结合、有序互动。

三、在组织发展中保持界别特色的思考

1、提高特色意识,坚持“三个为主”。根据2004年10月《关于进一步做好民主党派组织发展工作座谈会纪要》的规定,在组织发展中,应该坚持“三个为主”。“以协商确定的范围和对象为主,以大中城市为主,以有代表性的人士为主”,符合各民主党派的历史特点,符合参政党参加国家政治生活的基本特点和现实要求,必须长期坚持。各民主党派必须站在巩固和发展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基本政治制度的高度,充分认识保持和发展参政党特色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正确处理特色建设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保持和发展特色,就是要确保参政党的性质不改变、方向不偏离。

2、严把质量标准,避免盲目扩大规模。注重质量是组织发展的核心问题,是民主党派坚持正确政治方向的必然要求,也是提高参政党自身素质和参政能力的迫切需要。要坚持发展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承认民主党派章程、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和社会影响力的代表性人士。在实际工作中,有这样的现象存在:为了扩大基层组织的规模,民主党派在发展成员中,不注重考察培养,简化加入手续,将暂时并不属于各领域中有突出代表性的、较为年轻的人士吸收进来;缺乏必要的党派历史、统战历史等相关知识的培训,对政党制度的内涵和传统并无认识和理解;在发展成员时没有总体规划,对成员的人才结构、知识结构、年龄结构缺乏通盘考虑等等。这些必然降低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这种只追求数量,不注重质量的做法,不符合组织发展方针的要求。

3、创新工作机制,促进党际和谐。多党合作不仅仅是执政党与参政党之间的合作,参政党之间的合作也十分重要。巩固和发展特色,参政党应树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理念,创新工作机制,开展相互间的合作。对社会上出现的一些热点、难点、重点问题,以有优势的党派为主,通过一定的方式和平台,吸收其他党派的学有所长的成员参与,共同进行研究,使参政议政工作由一个参政党出成果,向多个参政党共同出成果阶段发展。参政党开展合作,既可以降低参政议政成本,保持参政党的特色,又可以使各参政党中界别交叉的“少数”成员有所作为,增进各参政党相互了解,促进参政党之间的关系和谐。

总之,尽管历史条件已经发生新的变化,民主党派要想“有为”、“有位”,还是必须要进一步发挥自已特殊的功能作用,而“特色”则是其中最核心的要素。有了特色,与执政党在思想上同心同德、在目标上同心同向、在行动上同心同行才有实质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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