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昌济的人际伦理观及对现代湖湘精神发展的启示
2013-08-15魏长龙张治春
魏长龙,张治春
(衡阳师范学院 人文社科系,湖南 衡阳 421002)
杨昌济作为近代湖湘文化一个学贯中西、承上启下的节点人物,他的经世致用的伦理精神是贯穿始终的,这不仅表现在他的治世伦理观、治事伦理观、治生伦理观上,而且还表现在他的人际伦理观上。它具有立世、立名、立身和立德四位一体的特征,即:第一,个人对于社会当取如何之态度;第二,个人对于处事当取如何之态度;第三,个人对于生活当取如何之态度;第四,个人对于他人当取如何之态度。前三个问题已有论及,本文仅论及他的人际伦理观。
杨昌济受孔孟儒家学说和宋明理学传统道德文化的深刻影响,同时又批判地吸收了西方的民主、平等观,在处理个人与他人关系问题上主张宽容乃立人要务、诚信乃立人之根基、仁爱乃立人之真义,极力主张建立平等友爱、尊重互信、真诚和谐的人际关系。这些主张对于构建现代人际关系具有指导意义,也值得发展现代湖湘精神借鉴。
一、杨昌济的人际伦理观
1.谦敬互让,浑厚包容,乃做人之要务。杨昌济多次强调 “万物并育而不相害”,人人当和平共处,恩怨不必太分明,退然有守, “不与人接,人自不与我接,各得其所”[1]3。他自我反省,总结了做人的三条经验,即要做到三戒:一戒好为人师,在别人面前不能装大、不懂装懂、动辄指点别人,这样会遭到别人讥笑;二戒当面揭人过失,以至于使别人难堪,遭别人嫉恨;三戒议论他人短长,说话语言要谨密,对别人要说好话,多说鼓励的话,不要动辄批评、责难别人,他说:“小事不遂意即面折人,议论不合必争论不已,是谓之偏。”[1]13但对于原则性问题,他并不主张无原则地迁就,要做到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凡大纲节目处,当崭然自立。若小节无关紧要者,但须从众,立异则招嫉”[1]1。那么别人无礼于我怎么办呢? “固有不能尽受者耶,议论亦有不能不力争者,惟择其至要者,提振精神,以收惩一戒百之效。而小小不关紧要者,则宜一概包容,浑然不露,以养和平之福”[1]13。在处理本人与他人的关系上,他强调以人与人之间的谦让互谅为首要,“忠奸不必太分别,恩怨亦不必过 (分)计较”[1]13,人要克制自己,小处不要与人计较,得理要饶人,而 “大纲节目”处,要把握住理,要保存自己的利益,不让于人。受儒家和宋明理学的影响,他在 《达化斋日记》中总结自己如何自存时说:“余为生徒讲张子正蒙,爱人后然能保其身,能保其身,则不择地而安一节,因言余平生待人有五字:一曰恕,犯而不校,躬自厚而薄责于人;二曰介,不尽人之忠,不竭人之欢;三曰敬,无众寡,无大小,无简慢;四曰浑 (亦可曰下),沉默寡言,不议论人长短,不轻发表意见;五曰诚,言而有信,无宿诺,久要不忘平生之言。此五字可配仁义礼智信五字。余平生循此行之,亦可以免于尤悔,始信圣人 ‘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貊之邦可行矣’之言不我欺也。”[1]23所以他主张做人 “第一要有浑厚、包涵、从容、广大之气象”[1]8。
2.至诚动物,渐以积诚,乃交人之根基。杨昌济留学西方十年余,回国后生活在城市,但没有染上市侩之气,他对社会上的尔虞我诈进行了无情的鞭笞与挞伐,多次从待人处世的角度谈到“诚”。“待人处事,一当出以至诚,然后得圣贤之正,而行之邦家无怨”[1]3。他深刻地揭露了那些以权自矜的人,自以为可以愚弄别人,其实别人早已经识破了他的阴谋诡计,窥探清楚了他的内心世界,何况别人假如以诡计来对诡计,那么权术就会层出不穷,就会引起人们的不信任,社会就会混乱,因此,作为君子就应该 “积诚立行,以回易世俗之耳目,而转移其风气,不当随俗苟且,临深为高,而自怠其学行”[1]2。他看到了封建社会温情面纱下尔虞我诈的真实面目,告诫人们不要随波逐流,要用 “诚”的力量来扭转这种社会风气。他提出了 “至诚动物”的观点:“人之言身最要一诚字。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人能存诚,乃是真人物,乃是真学问。”[1]367“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1]367。认为人只要有了诚意就可以感动他人,推动一切。他还将某些机械力学的 “轻物运重”和 “重物移轻”的道理用来解释社会生活,提出了两种观点:一是当 “人之势重,而我之势轻,则积诚以感之”[1]21,用我的 “积力”去推动对方帮助自己。他以古时候舜对父亲瞽叟尽自亲之道,最后使瞽叟感动,申包胥哭于秦庭七日七夜最后感动了秦国出兵救楚为例,说明 “积力”的作用。二是“我之势重,而人之势轻,则重用以助之,增倍其力而已”[1]21,即当我的势力大、别人的势力小的时候,便应该利用我的力量去帮助别人,推动别人。他以孔子造就了众贤三千,六经垂教后世教育后人为例,说明 “力厚”助之的作用,“非孔子之力,岂能造就众贤?非孔子之力,岂能流芳百世?学者诚知此理,不可不讲求增速增力之方矣”[1]21-22。他把机械学的原理用来解释社会现象显得比较勉强和生硬,且把 “积诚”当作改造社会、转移社会风气的原动力,过于夸大了 “诚”的力量与作用。
如何表现出 “诚”呢?杨昌济提出了两点:一是 “至诚动物,亦以渐也”[1]4,就是说表现出诚意要慢慢地来, “惟淡中之交为可恃”[1]4,寄淡如浓,情似溪水,涓涓细流,积汇成河。 “一见语合,不能必其终”[1]4。他道出了 “诚”与情表达的方式,不是毕其功于一役,人与人之间的至诚与信任是慢慢地建立起来的,只有经过时间与苦难的考验才能达到 “诚”的最完美境界。二是必须有所 “倚点”,即要有外在的表现形式。他指出:“将以吾心之诚达之于人,何恃乎?色也,貌也,言语也,文字也,事也,物也,人也。”[1]22他进一步解释,待人面色要温和,不怒不怨,恭敬有礼;说话要诚实,讲信用,能够做到的事情就承诺,不能做到的事情不要答应人家,即承诺要 “不出吾身能力之外”;别人需要帮助的时候要尽力帮助,要肯施物于人,肯出力帮助别人,“积无数之温、恭、忠、敬,而成盛德至善之功用”[1]22。
3.与人为善,循理而行,乃友人之真义。受程朱客观唯心主义的影响,杨昌济主张 “仁”在吾心,“仁”即 “理”、“是”,“彼仁人者,以心为天地之主宰,而身为心之庐舍”[1]74。“仁”在我心中,循 “理”、“是”而行,便体现出了 “仁”。他具体从两个方面论述了 “仁”:
第一,待人以情,对人充满爱。杨昌济主张对天地万物、古今人事要充满感情, “临事让三分”[1]5,要与人为善, “千载以上之天地万物吾有情焉,千载以下之天地万物吾有情焉。读古人之书,见其乐也,吾亦欣然焉;见其忧也,吾亦戚然焉”[1]73。他特别告诫人们要去 “吾身乖戾之气”,待人宽恕,这样可以以柔济刚,可以 “至诚格天”[1]10,给自己带来转运,省却侵扰,强以立身。他强调要爱人,人与人之间要 “和”,要善待别人,即使是恶人也要用平常心去对待他。他严厉地批评了封建社会对恶人采取酷刑的做法,赞同王船山刑罚论中 “凌迟处死太惨酷非人道”[1]214的主张,认为肉刑 “是皆与于不仁之甚者也”[1]214,因为 “虽恶人亦人也。有罪服刑,足以蔽其辜矣,何可令其求死不得,大伤天地之和哉?”[1]214假如“官吏以残忍之道待人民,盗贼遂亦以残忍之道待人民,吾人以残忍之道互相待,外人遂亦以残忍之道待吾人,呜呼痛已!”[1]215他去肉刑的主张无疑是正确的,体现出了对生命、健康的尊重,但是他不分善与恶、好人与坏人、恶大与恶小,去无原则地善待人,无原则地求 “和”,这就抹杀了封建社会阶级与阶级之间、世界上国与国之间的对立与斗争的不可调和性,也混淆了善与恶、美与丑的界限,模糊了人们的道德界限。
杨昌济同时又受王阳明主观唯心主义的影响,强调 “吾之心灵”的作用,以心去把握、判断行为的善与恶、大与小,要去小恶为大善,因为“万恶皆起于见小,见小则以小害大,以小害大则恶矣”[1]26,所以要与人为善,从小善做起;不与人为恶,即使是小恶也要戒之。他还强调为善不仅在目前,而且要为后人着想,深谋远虑,遗泽于后世。“书一遗嘱也,分析必明,恐子孙之兴讼也;造一桥梁也,基础必固,恐后人之重劳也。……假如有人置刀于屋梁而去,有见之者,不为取去而亦去,数十百年之后坠而杀人,犹置刀者所手刃也,亦即犹见而不为取去者所手刃也。凡可以为天下后世之害者,不惟不可自我倡之,且当自我去之,可以去之而不去,即谓我害天下后世可也,试思之,于心忍乎?”[1]27从这里我们清楚地看出他的 “我之为人”的人伦观,凡事从自身做起,从身边的事做起,尽己之责,给他人、后世以恩惠,克勤守己,达到自身的完善。他还认为,与人为善,但不要好虚名,要踏实诚恳,唯有立德、立功,才能得到别人的尊重与肯定。他强调人要留精神于社会,所谓 “名者,实之宾也,实至名归。君子之好名,好其实也”[1]74。他说,人在世,评价人掺杂着个人利害,只有人死后才能盖棺定论,人转瞬即老即死,但人的精神将会永远留存于世,垂教后人。他脱离社会现实空谈人的守身克己,强调个人的道德修养,虽然有些空虚,但他的通过爱人去赢得别人的尊重的观点,给我们如何做人留下了深刻的教益。
第二,仁爱的兼容性。杨昌济提倡的仁爱并不是无原则地自我牺牲,“临事让三分,而把握住自己七分,且纵不义。偏于后,亦君子之过也”[1]5。他深刻地揭示出了 “厚与义”的关系,表现出了他在 “仁”字认识上的辩证性:一方面,他认为对人无原则的迁就会纵容他人的不义行为,一个人的厚道要有一定的限度,不能无谓的牺牲自我。他举例说,假如人掉在井里面,人们去救他,这是仁义的行为,但不能因为救人而又使自己陷了进去,否则这是愚蠢的做法,因此他主张“人之用爱不能无限制也”[1]93。但在另一方面,他又主张人为孝道可以屈义。他以古代攘羊犯罪而其儿子证明他有罪为例,说:“其父攘羊,而子证之,主张公道之于极端,乃有此伤恩之举动,非中庸之道也。夫子言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诚合乎天理人情。”[1]89因此他主张的“用爱不能无限制也”、“君子重用其爱”[1]93提倡的是中庸之道,就是个人心目中的 “义”,循自己的主观上的 “理”。 “当仁,以仁为己任也,虽师亦无所逊,言当勇往而必为也”[1]75。在他看来,“仁”就是 “自为之”,只要自己认为是对的、善的,就应该去做。总之,他的这个原则就是自己心目中的 “仁”,就是 “理”,这样他脱离了 “理”的现实客观基础,陷入了主观唯心主义。
二、杨昌济的人际伦理观对重构现代湖湘精神的启示
一般说来, “人文精神是一个包含科学层面、道德层面、价值层面、人本层面、终极关怀层面等的复杂结构系统”[2],表现在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人与自然的关系,个人对于他人和社会当取如何之态度,人如何正确认识和对待自我,其最终目的是人如何实现生命的价值,体现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真正实现人的本质的全部内容。传统的湖湘人文精神主要体现在人与人、人与社会关系的探讨上,主张塑造 “内圣外王”的个性品质,强调对现实的关注和参与,倡导心忧天下、敢为人先、勇于任事、敢于担当的大无畏精神,这也是近代以来湖湘大地仁人志士辈出的原因,因此我们湖湘文化的一些核心价值内容可以继续保持和发扬。但是,历史发展到了今天,重经济、促发展、增和谐成为社会发展的基本理念,党和政府强调以人为本的终极关怀,在建设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和建立安定有序、和谐幸福的生活环境已经成为社会共识与价值追求的大背景下,我们如何适应形势的变化,重构湖湘人文精神显得非常急迫和重要。结合杨昌济先生的论述,我认为在构建现代湖湘精神时,要特别强调培育和树立三种精神:
1.宽厚包容的博雅精神。杨昌济先生在论述湖南人的性格时说:“近岁革新运动。湘人靡役不从,舍身殉国,前仆后继,固由山国之人气质刚劲,实非学风所播,志士朋兴。”[1]351南宋以前,湖湘大地乃蛮貊荒芜之地,宋代理学的兴起和传播才逐步确立起湖湘的文化地位。但是以山地和丘陵为主、湖泊和河汊相错的自然环境决定了民众文化的闭锁性和狭隘性。近现代学者比较普遍地认为,湖南人有一种 “坚忍不拔”、 “扎硬寨、打死仗”的奋斗精神,近代湖湘学者杨毓麟把它概括成 “独立之根性”。章自钊曾经说: “湖南人有特性。特性者何?曰:好持其理之所自信,而行其心之所能安。”[2]这就是说,湖南人只要是自己认准了的道理就会义无反顾地坚持到底。这种 “独立之根性”可以说是优点,也可以说是缺陷。从缺陷来说,就是先入为主,自以为是;就是爱与人计较,凡事要争个高低,道理要辩个分明;就是认死理,心胸促狭,听不进不同意见,正确的要坚持,错误的也要硬扛下去,缺乏理性精神。引申到社会交往中去,容易造成人与人之间关系的紧张,亲近和重用与自己意见相同的人,排斥和打击与自己意见不合的人,结成小团体和宗派。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人的交往是陌生人之间的等距离交往,在经济交换活动中把利益摆在首要位置,没有永远的敌人,也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在企业管理和决策过程中,不是唯感情是用,而是唯贤是用,唯理是用,要弘扬君子般的 “博雅精神”。 “博”即广博,海纳百川,有容乃大;雅,即雅量,宰相肚里能撑船,也就是杨昌济先生所讲的 “要有浑厚、包涵、从容、广大之气象”。即要以宽阔的胸怀虚心听取不同的意见,哪怕是反对你的人的意见,这样才能在分析批判和比较中得出最佳方案,产生最大的经济效益。
2.重诚守信的契约精神。经世致用是湖湘文化的优良传统。一般认为,湖湘文化的特征之一就是兼容并包,在致用中变革创新,为我所用。从魏源的 “师夷之长技以制夷”,到曾国藩、左宗棠倡导并领导的 “西器中用”,再到谭嗣同的 “变法图存”,发展到毛泽东的 “古为今用,洋为中用”,无不求变。有变才有创新与发展,这是主流、大势,是值得赞赏的。湖湘文化经世致用的求变强烈地体现出了 “以我为主”的主体意识,虽然积极面世,但多表现为一种急功近利、急于求成的心态。近代湖湘学者王闿运所谓的 “帝王之学”,《三个湖南人彰显的湖湘精神》所列的代表人物之一杨度在近代历史中扮演颠来复去的角色,就是这种心态的生动体现。荆楚大地的人灵泛是出了名的。不喜欢受条条框框的约束,遇到栏杆砸个豁口或者跨跳过去直接走,遇到红灯绕道走,有了缝隙钻着走,在生活中不守规则;在经济活动中也喜欢钻空子,打擦边球,不守条规,信用度比较差,缺乏对终极利益的关怀和长远利益的追求,也就是杨昌济先生所讲的 “以权自矜”,以术牟利。还有的人,为了达到个人一时之目的,对有权势、能给自己带来利益的人表现出过度的热情,而对社会底层真正需要关心的人缺乏热情,缺乏普惠式的关爱。在市场经济初期、法制不健全的情况下,这些 “变术”的应用可能会带来暂时的利益。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活动是双方互利互惠的等价交换,经济法律和规则比较完善,必须要把终极利益作为首要的追求目标,在你事业起步阶段,必须遵循杨昌济先生讲的 “至诚动物”的做法,在你事业成功、实力雄厚时,则 “重用以助之”,在长期的互相交往中以诚守信,以信固诚,建立起牢固的互利互赢的合作关系,这样才能最终把实业做大做强,即使一时有困难,也有人相助,以达到终极目标的实现。
3.尊道爱人的和谐精神。湖湘文化的又一种个性特征是强烈的民族自主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对外表现在对 “夷类”的警惕意识,当遭到外敌入侵时挺身而出,舍生忘死。这是值得赞赏和弘扬的。杨昌济先生在论述湖南人性格时说:“又一友人曰,湖南人求其能负气者不难,惟其情厚者难得尔,是亦名论。”[1]14这种族群意识在对内方面则表现出重宗亲、重血亲、重乡情。近代湖湘文化的繁荣是从曾国藩建立湘军开始的。湘军开始就是以办团练起家的,是以各地大地主为头目、以宗民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武装,在曾国藩打着“忠君勤王”、“恢复封建道统”的旗号下才统一团结起来。他们在镇压太平天国起义的过程中成长壮大起来,通过宗亲、姻亲、血亲互相提携,成为清政府可以依靠的栋梁,清朝咸同时期天下总督、巡抚三分之一为湘人就是这一时代背景的产物。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一大批湖南人也是兄带弟、舅带甥、表兄弟与宗亲互带走向革命道路,他们以后有许多人成为政治家、军事家,给家庭、家乡带来荣耀,尽管在长期的革命斗争中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教育,成了同志式的友谊关系,但是湖湘文化的族群观念在个人事业成功中的作用得到固化。这种强烈的自主和族群意识表现在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就是互不服气,逞强斗狠,进而扩大到宗族之间、地域之间。遇事缺乏分析判断,缺乏杨昌济先生所讲的 “临事让三分”的宽恕之道,缺乏 “以柔克刚”、以 “善”求和的精神气量。现在构建和谐社会成了人们的共同价值追求,凡事讲究个理字。理者,依法律之事实服法律之规则也,它不崇亲,不尚力,只唯实,他要求跳出个人感情的狭小圈子站在社会公正的立场上看问题,树立和谐精神,既要站在己方的立场维护利益,又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思考问题,学会换位思考;既要考虑当前,也要思量以后。杨昌济先生说 “临事让三分,而把握住自己七分”,就是说,我们遇事既要讲究谦让,也要懂得维护自己的利益,凡事要从客观实际出发,讲究个“理”字,这样不枉不纵,就可以主持正义,使各方利益得到伸张,从而化解矛盾,进而构建起和谐社会。
[1]杨昌济.杨昌济文集[M].长沙:湖南人民出版社,1983.
[2]周秋光.湖湘文化的个性特征与历史缺陷及现实价值[J].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09 (3):59,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