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与延展——《一路风景》的语言、情感和思想
2013-08-15赵慧芳
赵慧芳
(赵慧芳,淮北师范大学文学院副教授)
散文一向被看作最自由的文体,散文写作自然可以有多种形态、多样内容、多元审美。散文文体的自由,也有更多层面的表现,甚至其伪自由、反自由、不自由,也常常以自由的面目示人,并被接受。在我看来,自由的散文写作,有一脉是随性的,无所谓天机深浅,无所谓智慧小大,朴鲁也好练达也罢,只用平常语言铺写平常人生,却可以恣情肆意,写出生命的丰富,写出思考的延展。任启亮先生的《一路风景》,可归入此类看。用他的话来说,这本“业余创作”的散文选编,是“送给喜欢它的读者和朋友”的纪念品。(《后记》)语言的平实质朴,情感的平和深致,思想的回归常识,使轻松而自由的交流感弥漫其间,油然沛然,写读均成享受。
语言:平实质朴,不故作惊人之语
自“五四”以来,白话作为文学语言,渐成正宗。经过生活的打磨,政治的浸染,艺术的淬炼,发展到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白话文已是相当成熟。尽管在语法层面上似乎有越来越多的“不当”表达,但事实上,许许多多的当代写手们都可以将白话文学语言用得得心应手。尤其是作为语言解放与反叛的先锋,王蒙、王朔等大家的语言,更是以其剑走偏锋的扭曲与变形、一泻千里的流畅与利落,让人目炫而心惊,钦服又艳羡。他们树立的语言标杆,对当代写作有着不可低估的影响。读《一路风景》,却让我看到一种不同的语言取向——质朴平实。好比是在百花姹紫嫣红争奇斗艳之际,你看到一株草在静静舒展叶片,上面有细细尖尖不易察觉的绒毛,柔和地将一抹绿色弄朦胧了,柔韧的生机荡漾开来,暖暖地抚慰着、熨帖着你习惯于一惊一乍、有点审美疲劳的心。
《一路风景》的语言,既有口语的特点——通俗浅白,又有文学的气息——雅致雍容。比如写柳树,他会从容落墨:“在我小的时候,家乡的树很多,印象最深的是杏树、石榴树和柳树。”(《忆柳》)这句话,我在心里默念时,不自觉就用了乡音,厚厚实实的,甚至憨憨的,不做作不矫饰。倘若将“石榴树”换成“石榴”,语意未变,却会将那默念的语音调成普通话了。写春雨中的柳树时,文字也能透出那无可抑制的快乐来:“如果遇到一场绵绵春雨,就更高兴了,没有人会使用雨具,而是让那雨丝穿过柳丝飘到自己的脸上和身上,更加滋润和舒畅,用现在的词那叫‘爽’”,通俗和优雅交织在一起,读来会感到一阵极为放松的享受。最喜欢的还是他写神农架,描绘美景,思考生态。他率性写道:“其实最好的东西就是自然天成的,神农架还用得着去吟咏描画吗!无诗就是最好的诗,无画就是最美的画。”(《走进神农架》)他甚至会显得很放恣,任性地用一句话收尾:“我情愿不修机场,也不修高速路。”像个孩子。这让我想起萧红在描写后花园时的恣肆笔墨:
花开了,就像花睡醒了似的。鸟飞了,就像鸟上天了似的。虫子叫了,就像虫子在说话似的。一切都活了。都有无限的本领,要做什么,就做什么。要怎么样,就怎么样。都是自由的。倭瓜愿意爬上架就爬上架,愿意爬上房就爬上房。黄瓜愿意开一个谎花,就开一个谎花,愿意结一个黄瓜,就结一个黄瓜。若都不愿意,就是一个黄瓜也不结,一朵花也不开,也没有人问它。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它若愿意长上天去,也没有人管。蝴蝶随意的飞,一会从墙头上飞来一对黄蝴蝶,一会又从墙头上飞走了一个白蝴蝶。它们是从谁家来的,又飞到谁家去?太阳也不知道这个。
(萧红《呼兰河传》,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2009年版第70-71页)
如果说萧红的文字选择是在求得写出小女孩的娇憨天真,任启亮的文字就根本是自然的,是“云无心以出岫”,未必刻意求其美,却美自天成、美得真切。
即便是蕴含深刻思考和哲理的文字,任启亮也是平实写出的。比如:“人类的特点,恐怕就是一直生活在矛盾之中,所以才会常常纠结于现代与传统、文明与原始中不能自拔。”(《高楼上的遐想》)没有常见的那种哲人话语的凌然傲然、咄咄逼人,而是有商有量的,让人不觉点头称是。在我看来,这种质朴、不故作惊人之语,其实是对文字本身的尊重,是对正常的书面表达的回归,值得品读、揣摩和体味。
情感:平和深致,不追求起伏跌宕
《一路风景》中,抒情的文字所占比例最大。写景以抒情,写人以抒情,写事事物物也是饱含感情。这些情,更多是乡情、亲情和友情,而亲情和友情,又常常以乡情为根基或者铺垫。如果把这类文字归入乡土写作,似无不可。但《一路风景》写的是怎样的乡土?又有着何种根性?这还须从其表达的情感说起。
事实上,偌大个中国,有的是不同面貌风神的乡土。如何写它,也须看作者的经历、心态、立场、偏好、动机等等。抽象地来谈乡土,谈根性,自然会有鸡同鸭讲、各持己见的结果。在我看来,直须分清乡土写作与根性坚守的本质和形态:无论写美丑、善恶、真假,本质上都是基于对故土风物的追忆,在回望中甄别美善,重塑自我,以镜鉴当下的人生,同时观照对未来的选择。而乡土,从根本上说,它往往是常态的、平凡的、真切的存在。变革、战乱、人祸天灾等,固然会带给它冲击、动荡,但乡土的包容性、适应性或者说沉滞性,常常让灾难跟喜乐一样易于被乡土接纳并消化。傅瑛曾指出现代乡土散文作家的“两难”心态:
一方面,他们理智地在时代的感召下走出为传统文化拘牵着的乡土,具有获取现代思想、观念,建设现代生活的强烈意愿;另一方面,传统的儒、释、道文化的熏陶,与农村经济的密切联系,又使他们中间的大多数人仍秉赋着“入世”与“出世”的二重性格,对于喧嚣的都市总怀着一种莫名的异己感,以至于不由自主地寄情故乡的山水,企望着以记忆中的乡土作为生命“最后的停泊地”。于是,在中国现代乡土散文一系列怀念古老乡土风情的文章中,始终回响着一支“不如归”的乐调,吟咏着徘徊在乡村与城市之间、入世与出世之间的中国现代知识分子的心曲。
(傅瑛《昨夜星空:中国现代散文研究·乡土散文:一掊故土万般情》,安徽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00-201页)
《一路风景》中也有类似的歌吟,但与其他乡土散文相比,《一路风景》的情感更明朗,更阳光。写困难年代里母亲蒸的馒头,重温那“有滋有味,充满着欢乐”的生活,在情感潮涌时,也只是深情却简练地总结道:“长大才明白,苦和难都藏在母亲的心里,她和父亲为了操持这个九口之家的生计,该是多么不容易啊!五颜六色的馒头里面,包含着母亲全部的爱和超人的智慧。”(《母亲蒸馒头》)不悲情,无呼告,却自有一份感动氤氲在心头。
任启亮擅长写那些在记忆中沉淀下来的故土风物。比如那极易种植和成活的柳树,那听过他儿时心事的杏树林,那回荡在田野林间庭院路旁的天籁之声,春雨、鸟巢、小路、站台……都能活泼泼地呈现在他笔下。假如他仅止于写这些事事物物,并由此而抒发故渊之思、旧林之恋,也就落了窠臼。让人欣喜的是,他总能将故园之爱在因缘际会中随处播撒并使之生根发芽。他走进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重新找到“乡下阡陌小路的感觉”,“天籁之声又回来了,故乡的空气和阳光离自己并不远。”(《天籁离我们有多远》)他在“非典”时期禁足,“生活好像凝固了”。人离人远了,离自然却近了。窗台外的小鸟带给一家人些许宽慰,让他想起童年记忆中那个被鸟鸣从梦中唤醒的小小少年,不禁心情大大放松,顿生喜悦之情。在都市里听蝈蝈的叫声,也觉得心旷神怡,“有一种与自然接近、与生命接近的感觉”。(《可爱的蝈蝈》)眷眷于乡土的他,跟那些发小、同学一样,有着浑然天成、质朴纯真的天性,编织和体味着人与人之间、人与物与自然之间,那不加雕饰的情谊。看皖南建筑,看雨后博山,走进神农架,听涛亚龙湾,无不使他产生一种“无法言说的快感”,一种“贴近自然、回到从前、拥抱大地的感觉”。(《走进神农架》)这种感觉让他的心胸更为阔大、旷达,也更能用真情善念推己及人。而这种包容,使其情感平和深致而不张扬,让他在记忆中永远留存家乡之美,留存曾经享有的“无穷的幸福和欢乐”。这也让他从容避开了乡土作家常有的“两难”心态,而乐于在身边找寻故乡旧影或者开辟乡情领域。他感到,“大家已经走出那个偏远、狭隘、封闭的小天地,迈向浩浩荡荡的大世界”,(《时间的魅力》)在抒情时,却也不追求情感的大起大落。哪怕写同学聚会,写曾经醉酒,写情的部分都不求跌宕。那些亲情乡谊,像是他笔下的春雨,“是含蓄的,也是刚强的。她不声张,不夸耀,不搞轰动效应,而是脚踏实地、持之以恒”,温暖情怀,滋润人心。(《春雨》)
思想:回归常识,不偏执一隅之见
任启亮应该是一位非常善于思考、善于总结生活的人。在散文创作中,他总能由生活点滴出发,一直思考下去,一路探求一路分享,对常识常理进行再发现、再开掘与再运用。看到鸟儿筑巢,他思索巢的使命,指出鸟巢曾经“哺育了那些幼小的生命,放飞了许许多多灿烂的希望”,即使变废墟,也大可不必为此失落,让人自然而然重新考虑当前“空巢”家庭问题。(《鸟巢》)看到站台,他想到在迎来送往中这么一小段普通路面的坚守、包容、期待与支撑。站在高处,他思索如何在“平视和仰视”之外,“拥有俯视和鸟瞰的便利和视角”,去看那个“更遥远、更全面、更深邃的世界”,从而变得“更豁达、更丰富、更聪明”……(《站在高处》)
的确,人生有太多的可能性。在时空坐标的每一个点上,依据个体对生命的理解,对事事物物的呼应,都能开拓出第三维、第四维……从而延展出对生命的不同理解,和对不同生活理念的践行,丰富生命的层次。
《一路风景》的许多文章都深深浅浅蕴涵着哲理。看一路风景,他思考的是人生靠什么来丰富、靠什么来升华的问题。在他看来,要靠走得多,走得远,看得多,看得深;靠干得多,想得多,经历得多,付出得多。但他话锋一转,又说:“无论是‘死’(引者按:此处的“死”“活”是“人挪活,树挪死”中之意。)是‘活’,一路都是好风景,经历的都值得珍惜。”(《一路风景》)他感到,“环境是不断变化的,也是常变常新的,不同的人生阶段有不同的课题,必须不断调整自己,去适应变化了的外部世界”。但是,他又更深一层看到,“适应可能使人生存和发展,也可能使人麻木和消亡”,所以他强调,“在任何情况下,都不要失去自己的本色。”(《话说“适应”》)
在写到城市时,任启亮常常不由自主要设置乡村作为其背景性存在。但这里的乡村和都市,不再像在沈从文笔下那样,是截然对峙的、互不妥协的。对自然的体认与欣赏,让他宽容、豁达、乐观,总能随处发现并忘情于天地创造的美景,坚信“无论到什么时候,大自然好景常在,也常新,失去了晨晖还有晚霞,错过了黄昏还有黎明。”(《博山雨后》)他已然看到,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显示出两者之间必然是一个相互输入的关系,而非单向的掠夺和攫取。显然,他已经在思考中打通关节,获取一种生态眼光。长期以来,我们总在判断哪一个是更高形态的文明;而从生态的角度看,城与乡应该完成的是互融互动。而且家乡那些沉淀在他生命中的事物,早已化为他的品质与追求,让他有能力从容思考并抒写生活的“常”与“变”。
他的思考就这样流转多变,常常多方延展,开拓对生活与生命的理解。由于不偏执于一隅,这思考就像是其笔下的小路一样,蜿蜒起伏,随高就低,出浅入深,临近而望远,观常以察变,而且情感与思考都能“站在高处”,循常思变,情近而行远,言浅而意深。也许这种思考也可归入“书生气”,却不是酸腐颟顸或不通世故,而是举一隅而以三隅返,并坚持用真情善念推己及人。
可以看出,是对自然和生活的热爱,才使任启亮在生命中找到如此丰富的对万事万物的热切回应,以及用以确当表达此种呼应的文字。任启亮的社会身份并不重要,写散文时,他只是一个有情感有灵魂、有生命有思考、坚持独立不倚浅言深思的写作者。这种适当的抽离,恰恰是自由思考与写作的保证。《一路风景》,可以看做是散文的日常化写作。在全民写作的当下,《一路风景》这样的散文,不会哗众,也无从取宠于习惯了快餐阅读和视觉冲击的读者。祝勇曾担忧在人文精神跟俗世利益结下仇怨时,文学会去追求空间的覆盖而放弃时间的绵延。(祝勇《散文叛徒》,上海人民出版社,2010年版第5-6页)但我以为,还应该看到的是,无论在哪个时代,都会有许多作者,两不追求,只是安静地表达着真切的存在。没有他们,就没有了文学的自由和多元——或者也可以说,他们是在以这种姿态,参与文学和艺术的丰富与延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