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民工荒”现象的成因及对策
2013-08-15侯霞
侯 霞
(吉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吉林 长春 130012)
一、“民工荒”的现状与特点
(一)“民工荒”的现状
“民工荒”是指我国人力资源市场出现的民工短缺的现象。从2003年末至今,我国大部分地区相继出现“民工荒”现象,打破了我国劳动力“无限供给”的神话,其对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企业用工短缺现象在春节时期比较明显,最早出现在南方一些主要城市。2007年,劳动力输出的中西部地区也出现普通劳动力短缺。近年来,“民工荒”状况已经波及整个珠三角、长三角、环渤海湾地区,并向中西部地区纵深发展。2010年2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一项调查显示被调查企业中有70%预期招工有困难。受国际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大部分地区都出现了农民工回流现象。作为返乡潮的延续,2010年春节过后,全国各地普遍出现劳动力短缺。2011年初,企业用工短缺非常严重,2012年有愈演愈烈之势,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二)“民工荒”的特点
调查表明,新一轮的“民工荒”主要有以下特点:从时间看,“民工荒”现象比以往来得更早。2011年春节前,珠三角就出现了比较明显的缺工现象;从地区看,目前的“民工荒”已经从区域性演变成全国性,而珠三角地区是缺工最严重的地区。据统计,截止到2010年2月,珠三角地区用工缺口已超过200万人;从行业看,缺工主要集中在加工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难招到人的企业多集中在对农民工需求大、工资收入低、工作强度大、工作环境差的加工制造业和传统服务业;从工作岗位看,缺工主要集中在一线操作工。本轮的“民工荒”紧缺的是普通的操作工。例如:装配工、电工、学徒工、平车车工、注塑工、缝纫工、服务员等最为紧俏;从性别看,很多招聘单位男工和女工都比较缺,相比而言,女工需求大于男工需求。大部分毛织厂、服装厂、工艺品厂等企业很少招聘男工。商场、宾馆、酒楼、家政等企业招聘以女工为主。
二、“民工荒”的成因
(一)国家政策层面
首先,国家支农、扶农力度,近年来逐步加大。2006年,国家彻底取消了农业税,大大减轻了农民负担。政府增加了对种粮农民的直接补贴,对农民养殖创业提供贷款优惠,降低了农业生产成本,增加了农业收益和农民的实际收入。随着新农村建设取得的重大进展,农村的市场流通条件、公共服务状况、农民的生活水平等都有明显改善和提高。国家强农惠农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农民留在家乡务农的积极性。
其次,“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战略”等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快了一大批中西部城市的发展步伐。电子信息、轻工、纺织等劳动密集型企业向内地转移,吸纳、消化了大量当地农村富余劳动力。同样的工种,在本地的打工收入与珠三角等地相差无几,而当地生活成本远远低于沿海地区,农民工不用出远门,照样可以打工。在政策导向、经济刺激双重作用下,农民工在“家门口”打工的趋势进一步加强。
再次,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户籍制度,阻碍了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十七大之后,全国各地积极探索户籍制度改革,但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旧的户籍制度还未完全废除。另外,外来务工人员的城市就业、医疗卫生、社会福利、教育培训等制度还不完善,农民工不能享受和城市人口一样的社会保障,一旦自身工作、身体状况、子女上学等出现问题,农民工就会权衡利弊,转回农村。
(二)企业层面
首先,农民工的工资长期偏低而且拖欠现象相当普遍。长期以来,很多地区农民工工资几乎没变,即使有增加,幅度也很小,远远赶不上物价的上涨。近年来,尽管各地清欠农民工工资的力度在不断加大,但拖欠事件仍然时有发生。过低的薪酬和不能按时领取到工资,是大部分企业很难招到工人的最直接、最主要的原因。
其次,工作条件差、环境恶劣,职业病和工伤事故多。农民工在城市所从事的大多为脏、累、苦、差的职业,工作环境状况堪忧。再加上劳动时间长、安全条件差,导致农民工伤病较多。目前农民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女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率很低,农民工一旦出事,生活往往陷入困境。比别人付出更多的劳动,甚至健康与生命,却得不到应得的报酬,享受不到应有的补偿和保障,严重影响着农民工打工的积极性。
再次,企业的发展模式僵化,不注重产业升级,缺乏自主创新能力。自认为我国劳动力丰富,忽视产业技术更新,未能从劳动密集型企业转化出来。另外,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不高,用工观念落后。很多企业只注重眼前利益,最大程度的减少用在农民工身上的支出,对农民工只用不培养。企业的这种短期行为,使自己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工人,也造成了后续人力资源不足,最终影响了自身发展。
(三)农民工自身层面
首先,农民工的文化水平、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与企业岗位实际需求不适应。随着企业产业结构和技术的不断调整和升级,现代企业的工种岗位大多技术含量较高,这对传统挣“血汗钱”的农民来说是很大的挑战。由于缺乏技术,或者技术单一,外出打工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体力劳动,技术含量较高的便不能胜任。很多企业急需大量熟练和技术工,但是多数农民工缺乏相应技能,造成“招工难”和“就业难”并存的现象。
其次,新生代农民工现在已成为我国农民工主体,他们的价值观念和维权意识发生了转变。他们对就业环境、工资待遇和发展空间有新需求,对自身权益越来越重视,敢于对条件差的企业说“不”。“新生代农民工”主要是指当前活跃在劳动力市场上的“80后”、“90后”农民工群体,目前约有一亿人。他们找工作不光看工资待遇,更看重工作环境和职业发展,当对工作条件不满或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就会一走了之。这也是企业用工短缺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解决“民工荒”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打破劳动力流动的制度性障碍
转变城乡二元分割的局面,创建较为公平的劳动力竞争市场,要求必须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要分区域地、有步骤地将以身份和出生地作为划分人口类型标准的传统户籍制度改变成以职业和居住地作为划分人口类型标准的新型户籍制度。逐渐淡化和消除城市户口背后所附着的利益,降低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非经济成本,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享有同等的“市民待遇”。制定统一的城乡就业准入和农民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消除农民工身份上的局限和歧视。政府除了要在法律制度上给予农民工平等的地位和权利,更重要的是消除对农民工群体的社会排斥和偏见,给他们营造公平、和谐的城市生活氛围。
(二)加强技能培训,提升就业服务水平
企业要转变观念,长远考虑,负起责任,结合岗位需求和工作需要,组织农民工参加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实现劳动力的优质和持续供给。政府要大力发展人力资源服务业,提升就业服务水平。进一步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建设,做好城市和县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间的信息对接,及时为农民工提供有效岗位信息,引导农民工有序外出。根据用人单位需求及时举办招聘会,为农民工提供更多、更方便的择业机会。建立人力资源市场检测系统,完善统计和调查制度,提高对人力资源配置的预测和反应能力。
(三)加强权益保护,构建新型和谐的劳资关系
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依法规范农民工的劳动关系,指导、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及时、严格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工伤保险全覆盖行动,推进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加强职业病防治和农民工健康服务,落实农民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
提高民工待遇、实行人性化管理,是解决“民工荒”的关键,这实际上是一个改变企业对民工“留不住”为“留得住”的对策。企业经营者要把眼光放远,从人性化关爱、尊重的角度出发,优化用工环境,合理安排用工时间,尽最大努力提高农民工的工资待遇。有条件的为他们缴纳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让农民工自身感受到一种成就感和尊重感,增强农民工同企业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提高农民工在企业工作的稳定性和积极性。
(四)农民工要实现由“靠体力打工”向“靠技术打工”的转变
转变思想观念、提高专业素质,由传统的“靠体力打工”转变为“靠技术打工”,是解决“民工荒”的根本。农村劳动力整体素质偏低,在城市就业中无优势可言,即使有转移就业的机会也难以适应企业的需要,这就需要农民工下大力提高自己的整体素质。除了精通一至二门专业技术外,还要积极学习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城市生活、待人处事等方面的知识,在知识经济的挑战中,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适应企业和时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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