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营改增对建筑租赁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
2013-08-15周银
周 银
(青岛新华友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 青岛 266000)
一、背景
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增值税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课征营业税。营业额以交易额征税,不利于社会分工,重复征税,抑制市场交易规模,目前世界仅有很少国家采纳。当前,我国正处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大力发展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对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提高国家综合实力具有重要意义。按照建立健全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税制度要求,将营业税改成增值税,有利于完善税制,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社会专业化分工,促进三次产业融合;有利于降低企业税收成本,增强企业发展能力;有利于优化投资,消费和出口结构,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
(一)营改增前建筑租赁行业的发展现状
我国建筑租赁行业起步晚,发展快,规模小。近年来,随着企业改制、剥离步伐的加快,国有、民营、合资、个体等多种类型、属性的建筑租赁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但是由于建筑租赁行业没有准入制度;全国和地区性无租赁市场参考价造成市场秩序混乱。建筑租赁企业之间大打价格战,造成恶性竞争。有些简单化私营建筑租赁单位缺少经验,无技术力量,为追逐利润最大化,以低廉的价格购买便宜的出租物,通过偷逃税款和“灵活”经营手段急于完成原始资本的积累;其经营成本远低于正规的建筑租赁企业,造成不公平的无序竞争。
(二)营改增对不同规模建筑租赁企业的影响
因营改增主要针对的是有法人资格的建筑租赁企业,下面主要针对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租赁企业进行分析。
(三)年销售额在500 万以上的建筑租赁企业的影响
相比较其他营改增行业而言,年销售额在500 万元以上的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的税率由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变更为征收17%的增值税,对该类企业税负加重时一个不争的事实。原因是年销售额在500 万元以上,说明该租赁企业已经在租赁资产方面有了一定的规模,而营改增对于以前购置的资产无进行税额可以抵扣,除购置新设备外,真正能形成抵扣的购入并不多。对于此类企业此次营改增不仅未给企业带来减轻税负,反而明显加重。
二、年销售额在500 万元以下的建筑租赁业的影响
年销售额在500 万元以下的有形动产租赁企业,营改增后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来进行相关业务处理,针对小规模纳税人而言,简易计税方法,采取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此类企业采取简易征收的方法,依然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是由于之前该类企业缴纳的营业税税率为5%,而现在只需缴纳3%,所以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这是一个十分利好的消息。
但是此类企业大多不正规,管理成本低,风险意识差,抗风险能力弱,由于采用品质规格都不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的出租物,具有价格的优势,尤其是从事建筑用脚手架出租的建筑租赁企业,随着国家脚手架规范(JGJ130—2011)的颁布和实施,此类企业较营改增后的一般纳税人建筑租赁企业在原有资产如何处置上面临更大的风险。
三、应对措施
1.充分加强税务筹划:对符合规范的租赁资产,如年销售额仍在500 万元以上,可将企业规模变小,拆分为两个或几个公司,将一般纳税人变更为小规模纳税人,享受营改增带来的税收优惠。
2.将租赁合同、安拆合同、人工费合同分别签订并分别进行核算,因只有动产租赁业务按17%税率征收(一般纳税人),安拆等按3%税率征收。若不分开签订合同,就会产生按租赁合同统一执行17%税率征收的情况。
3.对有投资需要的,在营改增实施前不要购置资产,因此时购置不能进行税额抵扣,而将购置资产放到营改增实施以后,尤其考虑采用融资租赁方式进行资产购置;营改增后加强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提高核心竞争力。
4.运用科学管理方法,降低企业信用风险。租金拖欠一直是困扰建筑租赁行业、企业的大问题。造成租赁企业租金坏账呆账的根本原因在于企业与行业信用体系的缺失,企业应加强信用管理的意识,完善信用管理的组织,创新信用管理的手段。
5.专业化的新型租赁企业,规范企业管理,打造高素质的人才队伍等。
虽然营改增后对界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建筑租赁企业税负加重了,对短期内不需要大规模采购固定资产的企业,成了营改增的牺牲品。但一个行业中规模化,品牌化、专业化的数量代表着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品。只有具有先进品牌经营理念、专业服务技能、高素质专业话人才队伍的大型建筑租赁企业才能引导整个行业向成熟、有序的方向发展,才能推动整个企业的健康发展。因此次营改增结构性减税是“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一种税制改革方案,区别于全面的、大规模的减税,更强调有选择性的减税,不能仅局限于具体的行业、企业单纯来看待此次营改增的意义。
四、总结
“营改增”产生了极大的影响,对试点企业的税负有增有减,完善了经济结构和产业链,消除了重复征税,推动了第三产业发展,促进了国民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建筑租赁企业需要积极配合执行,充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三方面作用,共同打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租赁市场环境。同时也要结合国家新颁布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请相关政策制定部门在考虑如何实施建筑租赁业“营改增”措施时,充分考虑实际情况,审慎、稳妥地推进。
[1] 冷俊.营改增对有形动产租赁行业纳税影响及应对方法初探[J].企业导报,20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