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儒家“和”文化与和谐社会的关系
2013-08-15李力
李 力
(西北师范大学 文学院,甘肃 兰州 730070)
一、儒家的“和”文化
中国的传统文化是儒道文化,儒家伦理可谓之精华。而在儒家伦理中,“和”更是一种不散的精神。“和”字早在甲骨文和金文中就有出现。在中国古代典籍中,“和”被应用到天、地、人之间,无处不在。“和”的思想一直占有十分突出的位置,儒家伦理中将“和”视为宇宙万物本来的状态,把“和”作为最大的价值;把“和”作为最高的目标;把“和”作为最高的道德境界。
“和”是儒家道德之精髓。中国古代哲学家在追求天时、地利的同时,更强调人的和睦、和气、和谐。孟子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2]古代的圣贤们仰观天文,俯察地理,中究人事,将天、地、人作为一个完整的统一体来思考,进而展开对宇宙、人生的深层次探索,并在这种宏伟的思想体系中努力寻求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内心之间的整体和谐。这正如宋代哲学家陆九渊所说:“宇宙便是吾心,吾心便是宇宙。”
“和”是儒家伦理评价为政优劣之重要指标。仲尼曰:“善哉!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3]孔子认为,为政既不能流于“宽”,太宽则百姓怠慢;但也不能过于“猛”,太猛则残害百姓。理想的政治应该是宽猛相济,使之居于“和”(和谐)的状态。无独有偶,孟子荀子的思想也是如此。孟子的“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4]中“人和”之“和”,与孔子“和”的含义如出一辙。荀子讲“以善先人者谓之教,以善和人者谓之顺;以不善先人者谓之谄,以不善和人者谓之谀。”“教”与“谄”、“顺”与“谀”二者相辅相成,其大义一如孔子所说的“和而不同”、“和而不流”。荀子还说:“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这与孔子所坚持的原则(“和”不但要遵守原则,而且要遵守礼义),几乎同出一辙。
二、“和谐社会”的思想本源与儒家伦理中的“和”
(一)“和谐社会”的思想本源及其在社会主义中国的新发展
“和谐”思想最早是由中国人提出的。早在西周末年周幽王就提出“和实生物,同则不继”的哲学命题和思想理论。在先秦时代,古人即通过对乐律和谐的发现与天地万物的赞美,由自然理性导出社会理性:“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中国人自古以来不仅崇尚物和、事和、人和、家和,而且形成了“世外桃源”、“大同社会”、“小康社会”等和谐社会理想,还有“协和万邦”与追求天地人和的大境界。同样西方古代也有对和谐美的追求,古希腊的毕达哥拉斯提出:“整个的天是一个和谐”“美在和谐”等思想。尤其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所阐述的和谐社会理想及其构建的和谐社会制度,集中体现了西方人的社会理想,即和谐经济、和谐政治以及和谐社会。自古以来的这些和谐社会思想,均是我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思想渊源。
关于“和谐社会”的本源,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对未来社会的发展方向提出了科学的设想,他们指出:“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
(二)和谐社会之“和”与儒家“和”文化
儒家思想是中华民族文化遗产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儒家“和”文化中“贵和”“仁爱”的伦理道德思想深深根植于人们的实际生活中,深刻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因此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命题在博大精深的儒家“和”文化中有依可循。
和谐社会的“和”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以及人与自我之间的和谐。
首先,人与人的和谐按人际关系的远近分人与家庭成员的和谐、人与邻里朋友关系的和谐、以及人与其他社会人的和谐关系。他们之间的和谐关系都应该建立在利益关系平衡的基础上,人们之间相互尊重、平等互利、诚信友爱、互帮互助、相处融洽。
儒家同样重视和谐的人际关系,贵和持中,和谐中庸,强调矛盾的统一与均衡,通过对事物度的把握以获得人际关系的和谐,避免和克服人与人之间的对立和冲突,为此提出维持和谐的人际关系应遵守的价值原则。首先是“贵和”。孟子讲“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孟子·公孙丑下》),认为“人和”与否是胜负的决定因素。中国人把“贵和”作为待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极力追求人际之间的和睦、和平与和谐,“和”既是人际行为的价值尺度,又是人际交往的目标。同时《论语·宪问》中也有对“和谐人”理念的详细描述,孔子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即通过自我完善,使周围的人以及所有的老百姓都享受安乐。以和谐处世的态度促进人与人之间相互尊重、互相信任,最终实现社会的稳定和发展。
其次,人与社会的和谐即人与社会组织、社会制度之间的相互作用、相互制约、相互促进。表现为国家、集体、个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协调,这与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思想不谋而合。
社会运行有章(包括法律、制度、体制、机制、道德规范等)可循。人们遵守社会法律、规章制度和道德规范,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各司其职、各守其责、各尽所能、各得其所。整个社会安定有序,平稳运行,充满活力。人们安居乐业、心平气和。儒家文化同样倡导“以天下为己任”、“公而忘私”谋求国富民安、民族团结这样的价值观。
同时,这里需要阐明的是,和谐社会不是要进入无差别境界。之所以提出和谐社会,其前提是中国已从单一走向多样、多元,假如没有多样、多元,就没有必要讲和谐。因此,提出和谐社会的目的也是为实现更高层次的多样、多元。儒家主张“和而不同”,反对“同而不和”。这与我们今天提出的“和谐社会是多元的社会”的命题是一致的。
第三,自然环境问题目前已经演变成关乎人类生死存亡的重大课题之一。早在几千年以前,儒家文化中就蕴含着“天人和谐”的保护自然思想。“天人和谐”即人与所处环境和谐共生。人类应当认识自然、尊重自然、保护自然,而不能破坏自然,反对一味地向自然界索取,片面地利用自然与征服自然。孟子曰:“数罟不入污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木材不可胜用也。”“数罟”是细密的网子,“以时”即按适当的时间。周、秦的国家法律中都有定期封山,禁止伐木等保护自然的法律条文。
自然界为人类的生存发展提供外部环境和自然资料,并不断得到改造成为人化的自然。因此,人类应在保证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环境保护、资源开发利用合理、控制人口数量和提高人口素质之间的协调,维护代际公平,实现人与环境的和谐。
中国历史上也有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内容,如荀子的“明于天人之分”,刘禹锡的“天人交相胜”,以及王廷相的“人定胜天”等,也是追求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倡人对自然的索取应建立在保持自然生态系统健康循环的基础上。
最后,人自身的和谐即个人身心和谐发展,这同样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生理健康、心理健康、精神健康以及各方面能力、潜能达到一种均衡状态。儒家之“和”对个人的身心和谐也有着深刻的指导意义。子曰 “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1]在孔子看来,“和”还意味着一种圆满的君子人格。子日:“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孔子在个人的发展上,将道德放到了首位,强调通过自我反省、自我检讨、自我思想斗争来不断提高自己的道德修养。
由此可见,儒家之“和”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思想提供了丰富的理论源泉以及正确的方向引导,同时和谐社会思想又是对儒家之“和”的传承与发展。我们要在继承儒家伦理的同时,不忘发扬社会主义精神,使和谐社会的构建有依可循,有理论可以指导,有史可鉴。
三、汲取儒家“和”文化中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的现代价值
构建和谐社会所需要的和谐文化和精神食粮,需要在儒家“和“文化的理论基础上,发扬其理论中符合社会主义事业建设需要的内容,并与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发挥”和“文化应有的现代价值,使其成为和谐社会的有力补充。其价值主要分为以下四个层面:
(一)道德价值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风气不断恶化,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紧张,感情淡漠就更应该讲仁爱,改良社会风气、增进和谐氛围。儒家思想中也包含“四海之内皆兄弟”(《论语·颜渊》)的价值取向,把普天之下的和谐友爱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需要一系列社会秩序作保证,而较强的社会凝聚力,对于维持各种社会关系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儒家这种重群体,重情谊重人际关系和谐的价值理念对克服现代的物质主义、个人主义、恢复人际关系和谐、社会稳定具有现实意义。今天在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随着利益主体多元化的出现,人们的社会关系、人际关系越来越复杂化,若能科学合理吸收和有取舍地对待儒家文化中“和”的规范关系就能很好地整合人们的社会关系、人际关系,就会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得到发扬,而且能使社会主义的中国社会风尚更加和谐,社会风气更加文明。
(二)政治价值
“和”的思想是先秦儒家的重要思想,“和”是一种政治手段,更是一种政治目的、政治价值,即儒家学者理想中的社会至少是一个和谐、团结、和平的社会,这与时下的和谐社会建设相似。对于霸权主义、强权政治横行的时代,儒家“大同思想”及“和”的主张可以起到抵制作用,以“王道”对抗“霸道”,也正是儒家文化从中国走向世界的一个重要因素。
(三)经济价值
走和谐社会道路,经济和谐是最重要的指标。经济和谐并不是片面的追求较高的经济增长率。经济增长只是为满足民众物质文化需要、实现社会和谐提供物质上的可能性,并不必然意味着社会风险的自行化解,矛盾的自然减少,也并不等同于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儒学“和”文化所包括的经济思想有:诚实守信的交换观、均无贫的分配观、崇尚勤俭的消费观。[5]这些思想都适度调和了经济增长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对当今中国和谐经济发展起着积极的启示作用。
(四)教育价值
构建和谐社会,教育是基础实力。儒家大师在教育实践中创立并发展了一套完整的和谐教育思想。儒家将培养身心和谐的圣人作为最高目标。儒家和谐教育的过程强调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注重知与行的统一、协调。其主要特征表现在:一在教育理念上坚持天人合一;二是实施有教无类的教化原则;三是重视教育的政治功能,实施政教合一的文教政策;四是教育目的、内容、方法都围绕道与德展开,提出了丰富的道德修养方法,促进教育者身心和谐的发展。
如果现代教育走上“和谐教育”这条道路,那么这个软实力,一定会是中国走上和谐社会的坚强后盾。
[1]张三萍.现代新儒学的马克思主义观研究[D].武汉大学,2010.
[2]王漠琳.西方“和谐发展”教育思想的历史嬗变及其对我国素质教育的启示[D].陕西师范大学,2000.
[3][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人民出版社,1995.294,285.
[5]张士英.中国古代的和谐思想及现代教育价值[J].教育探索,200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