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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农村消费制约因素及破解途径

2013-08-15

关键词:湖北省消费农民

马 洁

(湖北经济学院,湖北 武汉 430205)

近些年,随着我国经济快速发展,消费对经济拉动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尤其是美国金融危机爆发后,投资和进出口对经济的拉动力迅速下降,进一步证明了消费需求才是经济增长真正而持久的原动力。启动八亿多农村人口的最终消费市场,对于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至关重要。湖北省作为中部农业大省,要抓住这一战略调整期,大力启动农村消费,不断改善和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为湖北省经济实现持续快速增长提供新的支撑。

一、湖北省农村消费市场现状分析

近些年,湖北省农村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农村消费呈现出水平不断提升、规模持续扩大、消费能力和消费层次稳步提高等特点。2010年,湖北省农民人均纯收入5832元,增长15.83%;人均消费性支出4758元,增长15.01%,农民纯收入及消费性支出增速均连续3年保持两位数增长;全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013亿元,增长18.3%,连续5年实现增速同比提高。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湖北省农村居民消费层次逐步提升,恩格尔系数从2001年的51.91%降至2010年的43.09%,年均下降0.88%,农民消费水平正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转变。

尽管农村居民消费状况不断好转,但与国外及城镇居民相比,仍然存在总体消费水平提升缓慢、消费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低、消费结构不平衡和边际消费倾向趋于下降等问题。2010年,湖北省农民人均消费性支出仅占2010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的35%,尚未达到2000年的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水平,较2009年下降0.1个百分点。从支出结构看,食品、衣着、居住等基本生活型消费支出占比高,三者合计占68.37%;而交通通讯、文教娱乐用品及服务等较高层次的享受占各项开支的27%;医疗保障仅占4.63%。2010年,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差距为8818元,较2000年扩大了3870元。2010年全省农村居民平均消费倾向为0.7013,同比下降0.0385①。

二、制约湖北省农村消费发展缓慢的主要原因

从湖北省统计年鉴统计中可以看出,湖北省农村拥有2877万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50.27%,但在社会消费市场份额中,农村家庭所占比例却不到40%。显然,与城市消费市场相比,农村消费市场蕴藏着巨大的潜力。农村消费市场迟迟难以启动,其影响因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农村人均收入水平偏低,农民消费能力不足

凯恩斯的绝对收入假说认为收入对消费起决定作用,认为消费是收入的函数,故农民收入增长慢、增收难仍是制约农民扩大消费的最大障碍。2010年,湖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832元,仅相当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6.31%,与城镇居民2000年的收入水平相当;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同比增长15.82%,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高4个百分点。近年来,湖北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速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之间的差距虽有所缩小,但两者之间绝对量的差距仍在逐年拉大。

(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消费预期较弱

教育、医疗、养老是居民消费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与之相配套的农村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建立时间较短,各项配套政策执行效应有一定的滞后期,农民消费预期较弱。如教育改革使更多学生能够接受高层次的教育,但教育成本的增加造成了农民群体的负担加重,特别是接受中、高等教育的农村家庭,负担更重,使农民在消费时有很大的顾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虽然实现了全覆盖,但报销的额度较小,农民不得不把有限的收入积蓄起来以备失去劳动能力或生病时的生活消费,即使在经济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有意识地克制消费。农村市场保险机制缺失。农业是弱质行业,其典型特征是产出低、风险高,经常发生自然灾害,由于缺乏相应保险补偿机制,农业生产经营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三)消费环境差,基础设施落后

近年来,在中央出台的扩大内需政策中,改善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的项目很多。但国家对农村的投入中,立项门槛太高,农民惠及面太窄,农民能得到实实在在的实惠项目少之又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滞后。部分农村地区电网老化、电压不稳、价格偏高,制约了农民家电消费的积极性;自来水普及率低,洗衣机在许多农村不具备使用条件;农村地区网络接入条件差,影响了电脑等产品的使用。农村市场供给结构不合理,部分厂家忽视农民的实际需求,只是把农村市场作为城市市场的简单延伸,甚至是作为处理积压滞销产品的场所。农村地区缺乏维修服务网点,售后服务无法保证。农村消费观念趋于保守。“量入为出、勤俭持家”是农民的生活准则,“收支相抵,略有节余”是农民传统的理财原则,省吃俭用几十年就是为了给子女置房子、办婚事,这种消费观念大大削弱了农民对消费的需求。

(四)支出负担重制约了农民的消费能力

尽管近几年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但农民支出负担依然较重,成为消费增长的主要障碍之一。农民收入除了维持日常生活必需品开支外,建房、农资、人情往来和各种费用支出占其收入的相当比重。在对湖北中部某村调查时发现,2010年的房屋修建、农资、人情和各种费用支出分别占其总支出的9.1%、17.3%、7.9%和13.6%,合计占47.9%。在农村,建房、儿女嫁娶、子女教育是农民过度储蓄的主要原因。一般情况下,儿女的住房、婚姻耗资十万元以上,目前湖北省农民人均年收入5800元左右,以一家三口人计算,每年收入在17500元,扣除必要开支,每年积累6000元,需要农民家庭积蓄15年。另外,高额教育费支出也影响了农民消费能力。随着物价的持续走高,农民小孩在高中、大学的花费是一笔较大的开支,甚至需要农民家庭多年积蓄。在收入有限和消费信贷需求无法满足的情况下,农村家庭的大额支出只能依靠长年的积蓄和举债,长期的储蓄意愿抑制了消费需求。此外,我国农村流通市场不发达、产业化水平低,农产品价格波动性强,经常发生“增产不增收、低产没得收”现象。

(五)金融资源匮乏,农村地区信贷支持不足

农村金融机构单一,农民消费信贷需求难以满足,致使其消费能力不足。目前,湖北省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主要是以农村信用社、农发行、农行、邮储和村镇银行为主,但由于受服务网点少、信贷产品管理成本高、农村金融产品创新滞后、抵押品缺乏等因素影响,农村金融机构的服务手段和技术水平较低,银行“嫌贫爱富”现象严重,农民信贷需求得不到充分满足,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阻碍了农村消费市场的启动。

三、破解农村居民消费难题的有效途径

(一)强化宣传引导,提升农村居民消费观念

要通过多种电视、网络等形式媒体和形式,在农民中开展合理消费提高生活质量的宣传活动,帮助农村居民树立适应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匹配的现代消费观。要引导农民合理消费,使他们逐步抛弃养儿防老、攒钱医病以及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不良消费习惯,做到适度合理消费,提升生活质量和水平。

(二)稳定增加农民收入,增强农民消费信心

一要完善农村市场价格机制。通过实行农产品保护价格政策与建立生产风险基金、价格调节基金和农产品储备制度,提高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提高农资综合直补、良种补贴、农机具补贴等标准,增加农民经营性收入。二要积极推进农业结构调整。要结合湖北省农业特点,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增加农民的有效投入。在发展农村产业化过程中,将产品优势转化为市场优势。发展农副产品加工业,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含量和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经营收益。三要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大力发展农产品的精加工产业,增加农产品的附加值。四是稳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创新土地流转模式,让农民通过土地流转得到实际利益。积极引入资金和技术,鼓励有资金有技术的人到农村,按照土地流转制度依法取得土地经营权,创办各类高科技的农业种养或加工公司,加大农产品开发力度,提高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五是健全各级农业科研机构,做好技术推广工作,开展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和素质,实现农业生产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

(三)优化农村消费环境,促进农村消费市场稳健发展

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在教育、卫生、通讯、水电、交通等方面的投资力度,将城市供水、供电、道路建设、电信、广播电视等服务延伸到农村,为大量家电产品下乡创造条件。兴修水利,实行科学用水,扩大农田灌溉面积 ,实现户户通自来水;兴修道路,在实现村村通公路的基础上,再适当拓宽,为大量汽车下乡创造条件。二是优化农村消费市场,针对农民不同种类的消费需求,适时调整产品结构,改善产品设计,设计各种消费品的款式和功能等,建立和完善产品售后服务,提升农村居民消费积极性。加大对农村消费市场的整治力度,保护农村消费者利益,降低市场交易成本和风险。三是引导农户转变消费观念和消费方式,提升农村居民消费品质。

(四)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及福利体系,增强农村居民消费信心

一是加大财政补贴力度。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适时调整农民粮补贴标准、农业机械补贴,保护农民的种粮积极性,并让农民从财政转移支付中得到更多实惠,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加强农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农村居民低收入者和贫困人口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补助力度,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基本生存权利,提高农民整体消费水平、消减贫富差距。将进城务工农民纳入到地方社保范畴和工伤保险范围,并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法律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三是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加快农村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步伐,解决农村“老有所养”的老龄化问题。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增加投入,提高财政补助标准和水平,强化县、乡、村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农村低收入者和贫困人口提供最基本的生活和医疗保障。四是优化农村义务教育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加大经费投入,通过减免特困农村家庭子女学杂费、建立教育资助基金、无息助学贷款等形式,为农户子女受教育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五)以满足农民融资需求为着力点,加快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发挥现有农村金融机构的作用,扩大其业务范围,增强其经营能力。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和集体通过设立小额担保公司、村镇银行等微小农村金融机构,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针对农户的个人征信体系,使银行能全面、准确地了解借款人资信情况,对农户消费信贷的各种风险因素进行跟踪监测和控制。加大金融对三农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创新农村居民信贷模式,丰富农村信贷产品,大力开展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物的土地流转贷款、农村专业合作社联保贷款,加大金融对农户发展的支持力度。探索支持农村建房、购买农用车辆、大额耐用消费品等消费信贷业务,满足农民多层次消费需求。优化农村金融支付环境,通过在农村地区设置ATM机、POS机、手机银行、电话银行等金融结算工具,为农村居民经济生活提供便捷的结算服务。

注 释:

① 数据来源于2010年《湖北省统计年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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