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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庄周围寺庙群是清王朝塞外的佛教圣地

2013-08-15于佩琴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关键词:藏传佛教寺庙蒙古

于佩琴

(河北民族师范学院 学报编辑部,河北 承德 067000)

作为清王朝第二政治中心的避暑山庄,因为它履行政府职能而属于政治范畴,居于上层建筑地位。恩格斯说:“政治、法律、宗教、文学、艺术等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但是,他们又都是互相影响并对经济基础发生影响。”[1]这就是说,政治与宗教同属于上层建筑,但因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政治的作用是与权力相随的,所以,政治与宗教在上层建筑中的地位是不同的。由于地位不同,与权力相随的政治,对宗教等其他上层建筑可以发挥一定的支配作用。清朝统治者,在避暑山庄周围建造许多寺庙,其目的就是利用宗教为大清王朝政治服务。为了推行团结少数民族政策,清政府不惜投入重资建造的寺庙群,形成了地处塞北的佛教圣地。

一、倡导黄教是清王朝的国策

(一)佛教在印度诞生

公元前5世纪,佛教诞生于古印度。创始人乔达摩·悉达多是古印度北部迦毗罗卫国 (今尼泊尔境内)的王子,属刹帝利种姓释迦,后来的佛教徒尊称他为释迦牟尼。据佛经记载,释迦牟尼29岁时,有感于人世生、老、病、死等诸多苦恼,舍弃王族生活,出家修行。35岁时,他在菩提树下静坐思考,经七七四十九天悟出“四谛”真理,觉悟成佛。随即在印度北部、中部恒河流域一带传教,影响日益扩大,80岁在拘尸那迦城逝世。孔雀王朝时期,阿育王奉佛教为国教,广建佛塔,刻敕令和教谕于摩崖和石柱上,从此传遍了南亚次大陆的很多地区。同时又派传教师到周围国家传教,使佛教逐渐成为世界性的宗教。

印度佛教有小乘、大乘教派之分。小乘佛教与大乘佛教之间不仅存在着信仰差别,同时在思想认识上也有根本的不同。保存原始教义的小乘教,主张人生皆苦,并以否定世俗生活来实现个人的解脱。而大乘教义则认为,世间受苦的不是单个人,而是“一切众生”,没有众生的解脱,就没有个人的真正解脱,提出“救苦救难”“普度众生”的口号。由于大乘教与中国民本思想十分接近,符合民众的心态,贴近民众的追求,因而很快被接受,并与中国传统文化相互影响、相互吸收,逐步发展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宗教体系,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部分。

(二)佛教在中国传播

佛教传入中国,大约是在西汉时代。据《后汉书》记载,公元67年,天竺高僧迦叶摩腾等来到洛阳,当时的政府把一个官署鸿胪寺,作为他们的招待所,并修建了我国第一座佛教寺院白马寺。汉末印度译经师安清、之娄迦讖、竺法兰、支曜等相继东来,广译佛经。汉至三国,佛经只在上层人士中传播,到了曹魏嘉平二年(250年),正式建立了处理僧侣和僧团事务的制度,开始有了正式受戒的沙门。这个时期佛教在我国以佛经的翻译、解说、介绍为主。

魏晋南北朝时期,南北分裂,战乱频繁,社会动荡不安,人们对现世的深度失望,转而对佛教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这为佛教在我国的传播提供了绝好机缘。由于统治阶级的扶植,使佛学得到了空前的发展。东晋时期,佛教逐渐形成了不同学风和不同佛教思想的中心——南区和北区。佛图澄的弟子道安、竺法雅、竺法汰、僧朗以及道安的弟子慧远等人在推进佛教中国化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以长安为中心的北区佛教,代表人物是道安(312-385年)和鸠摩罗什(344-413年),他们传播的是大乘空宗。以庐山为中心的南区佛教,代表人物是慧远(334-416年)和跋跎罗(359-429年),慧远是道安的弟子,他提出协调王权和僧团、名教与佛法的理论,还创造了弥陀净土的佛教思想。此时,从广译佛经到深入研究佛经,中国僧人的佛学论著纷纷问世,般若学派和其他学派相继出现,民间信仰日益广泛和深入,从而汇合成中国佛教的第一次高潮。魏晋之际,佛教更在玄风大畅的背景下,在社会上层中广泛流传。当时的名僧和名士都以能讲般若学来抬高自己的学术地位。北魏文成帝不惜花费人力与物力开凿云冈、龙门石窟。从那时起,教义已经以大乘经论为主。南北朝时期,统治者多厚于佛教,梁武帝为南朝历代帝王中最厚于佛教者。他在位期间,大力倡导和支持佛教,广建寺院,盛造佛像。规模巨大的大爱敬寺、智度寺、同泰寺等都是在他主持下修建的。

隋唐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盛世,也是中国佛教发展的全盛时期,佛教新宗派、新教义集中国佛教之精华。隋文帝,奉佛教极厚,开皇元年,下诏复兴佛法。在全国广建舍利塔,用以加强全国臣民的统一意识。隋唐大一统时期的佛教,继承了南北朝的不同传统,此时的中国佛教进入了成熟期。佛教各派高僧和佛教学者都希望抬高自己一派的理论,同时也将其他不同的佛教学说能概括进去,从而建立一个庞大的宗教学术和宗教思想体系。这一时期佛教寺院林立,僧尼众多,已经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八宗,即天台宗(也称法华宗)、华严宗、禅宗、净土宗、法相宗、密宗、律宗、三论宗。这些带有鲜明民族特色的佛教宗派,标志着佛教民族化过程的基本完成。唐贞观至贞元佛教发展至鼎盛时期。此时出现了许多大德高僧,最突出的是玄奘。玄奘(602-604年),河南洛阳缑氏人。13岁出家,20岁受具足戒。玄奘孤征备尝艰苦西行求法,历经17年,遍参各大师,所至各国,皆待以国师之礼。回国后,唐太宗非常重视,安排了数千人参加玄奘大师的佛经翻译工作。历时19年,大师连续从事佛经翻译,所译共73部,1330卷。因玄奘大师的弘扬,使印度后期佛教哲学和大、小乘佛教的经典,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

宋代以后,中国佛教发展为以禅宗为主体的融合型佛教。此时已成为佛教主流派的禅宗,加快了与儒、道二教的汇通与融合,提出儒、释、道三教合一的理论。从宋以后盛行的水路法会,可以生动地看到中国佛教所具有的融合三教,并且与传统的祖先崇拜、祈祷延年增寿等现实利益的民俗信仰相结合的特色。元明时期,喇嘛教、禅宗最盛。清代诸帝,对于佛教,亦颇提倡。佛教历经宋元明清各代,成为汉族和众多少数民族共同信仰的宗教,不管是汉传佛教,还是比汉传佛教稍晚的藏传佛教(喇嘛教)、在云南等地流传的巴利语系佛教,都通过自己独特的方式、渠道对发展和促进各个民族之间心灵沟通和文化习俗交融,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藏传佛教及其格鲁派

藏传佛教,俗称喇嘛教,也称黄教,是传入西藏的佛教分支。喇嘛是藏语的读音,意为“上师”或“上人”。佛教最初传入西藏始于7世纪中叶,当时的藏王松赞干布迎娶尼泊尔尺尊公主和唐朝文成公主时,两位公主都带去了佛像、佛经。松赞干布在两位公主影响下皈依佛教,建大昭寺和小昭寺。到8世纪中叶,佛教又直接从印度传入西藏地区。10世纪后半期藏传佛教正式形成。到13世纪中开始流传于蒙古地区。此后的300多年间,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教派。随着佛教在西藏的发展,上层喇嘛逐步掌握地方政权,最后形成了独特的政教合一的藏传佛教。藏传佛教有别于汉地佛教,具有明显的特征。藏传佛教教义,大小乘兼学,显密双修,见行并重,是外来佛教与当地藏族文化不断融合的结果。传承各异,仪轨复杂,像设繁多,是藏传佛教有别于汉地佛教的显著特点。藏传佛教具有明显的政治功用。佛教从产生到传播始终突显了强烈的政治功能,藏传佛教所创设的政教合一和活佛转世这些独特的佛教化的政治制度,是实现其政治功能的重要方式。藏传佛教秉承大乘佛教理念,讲求发菩提心,行方便智慧。把普度众生思想、转轮王思想、佛化身思想等相应的理论著述,当作实现藏传佛教理念的理论支撑。只要是出于弘扬佛法,利益众生之目的,一切行为都视为合理。

格鲁派是藏传佛教的重要派别之一。宗喀巴(1357-1419年),是藏传佛教格鲁派的创始人。他7岁出家,受沙弥戒,17岁到卫藏深造并朝拜藏传佛教圣地拉萨,在前后藏拜师求法、说法,成绩非凡,开始初露头角。他聪明博学,用了将近10年的功夫,把各家各派的内容都接触到了,又系统地转入学习密教,在接受各家各派的佛学内容时,他与佛教界人士发生了广泛的接触,从而使他在当时的西藏佛教界享有一定的声誉。宗喀巴一生致力于宗教改革,概括起来,就是要求僧人一定要持守戒律,过严格的僧人生活;僧人学经必须按部就班,循序渐进;寺院的学经组织和经济组织分开,摆脱单一世俗封建的农奴主对寺院经济的操纵等。宗喀巴在大力提倡严守戒律的同时,又通过著书立说为其宗教改革建立理论基础。公元1410年,宗喀巴创立了藏传佛教格鲁派,僧人头带一顶黄色帽子,并带头穿起黄色僧装,故又称黄教。格鲁派中的“格鲁”一词汉语意译为善规,指该派倡导僧人应严守戒律。又因该派认为其教理源于噶当派,故称新噶当派。格鲁派既具有鲜明的特点,又有严密的管理制度,因而很快后来居上,成为藏传佛教的重要派别之一。后来成为西藏政教合一的封建农奴制的意识形态和思想基础,对西藏社会有深远影响。清代,该派的达赖与班禅两大转世系统均由清廷扶持确认。格鲁派成为西藏地方政权的执政教派,西藏政教合一的统治形式自此进一步发展。格鲁派在蒙藏地区广泛流行,成为藏传佛教中最大的宗派。达赖喇嘛和班禅大师是黄教的最大活佛。宗喀巴的弟子中,最著名的有根敦珠巴和克珠杰。根敦珠巴是历代达赖喇嘛转世的鼻祖,克珠杰为历代的班禅大师的转世鼻祖。

(四)蒙古族笃信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于13世纪—16世纪传入蒙古高原,逐步成为蒙古族全民族信仰的宗教。1247蒙古大汗王子阔端在甘肃凉州与萨迦派教主萨迦班智达·贡噶坚赞的会见,是一次具有深远历史意义的会晤。这次会晤,不但使西藏地方正式归入中国版图,而且拉开了藏传佛教传入蒙古地区的序幕。从此,蒙古人与藏族人以政教关系为纽带结下了不解之缘。1260年忽必烈称汗后,授萨迦派高僧八思巴为“国师”,并赐玉印,命他统领天下释教事务。1264年忽必烈任命八思巴领总制院事,掌天下释教僧徒及吐蕃之境而治之。是年,忽必烈又带头在八思巴前受密戒,以示皈依藏传佛教。随之蒙古后妃、皇子和诸王、贵族们也纷纷受密宗灌顶,藏传佛教开始在蒙古宫廷及达官显贵中传播起来。1269年,八思巴受命创蒙古“新字”,即八思巴文,八思巴被晋封为“帝师”和“大宝法王”法位。1271年忽必烈将燕京定为大都,改国号为元,即位称帝。此后,忽必烈更加扶持藏传佛教在蒙古社会中的传播,并在大都、中都开平、上都和林等地建造佛教寺庙,还积极支持八思巴在这些地区举办大法会。

应该指出,最终使蒙古地区完全接受藏传佛教的还应归功于格鲁派。1576年,三世达赖索南﹒嘉措与内蒙古汗王俺达汗在青海仰华寺会面,并向十万蒙古讲经说法,俺达汗率上千名蒙古人接受灌顶,并互赠称号。从此,索南﹒嘉措及其转世者,以达赖喇嘛为尊号成为格鲁派的宗教领袖。并在库伦和屯城(呼和浩特)创建格鲁派的第一座寺院——弘慈寺(又称大召)。索南﹒嘉措在内蒙古圆寂后,俺答汗之孙成为第四世达赖喇嘛,取名云丹嘉措。多罗那是西藏的一位高僧,在蒙古地区传教30多年,深受喀尔喀部的崇敬。1634年他在库伦去世后,阿巴岱汗之孙土谢图汗之子,被确认为转世灵童,1651年被授以“哲布尊巴丹”这一大活佛尊号。后来历代哲布尊巴丹不仅被奉为蒙古地区最大活佛,同时也成为清代格鲁派四大活佛转世系统之一。历代哲布尊巴丹以库伦为其宗教活动中心,大力弘扬格鲁派,从而使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得到广泛传播和发展。蒙古族早期信仰萨满教,萨满教崇拜多种自然神灵和祖先神灵。这个马背上的民族之所以能够接受藏传佛教,除统治阶级的提倡外,思想文化方面的吸引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藏传佛教所蕴含的文化思想内涵,有利于统治劳动人民的生活。蒙古民族没有文字,蒙古新字由八思巴国师承命创造。喇嘛教的医学、数学、天文、历法知识,随同佛教一起传入蒙古。藏传佛教的传入还改变了蒙古族杀生、殉葬的陋习,这些都深受蒙古民众的欢迎,以致蒙古族中出现了“家家供佛像,事事求喇嘛”的局面。

(五)清帝重视宗教的政治作用

宗教主要指对神道的信仰。在漫长的历史上,宗教一直高居于社会上层建筑的顶端,支配着人类的精神世界。由于宗教具有超越阶级、民族和时代的属性,因而具有极大的包容性与广泛的号召力和凝聚力。用宗教理论推行有利于统治和教化的意识形态,使宗教信仰者容易接受,获得心理认同。以宗教为号召,可以增加凝聚力,缩小阶级、民族差别,拉近思想、情感距离。以宗教代替政治、军事手段,更容易化解或减轻民族矛盾,避免矛盾的激化,以最小代价获得最大利益。因此,历史上的很多统治者都巧妙地利用宗教维护自己的统治。宗教问题往往和民族问题交织在一起,因为宗教信仰本身与各民族的心理、文化、风俗习惯融为一体,并对民族情感、社会思想文化、道德伦理、甚至政治产生一定影响。因此,制定相应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处理民族关系重要内容之一。清王朝自身属于少数民族,他们比以往任何朝代都更重视与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上层 (尤其是蒙古上层贵族)的关系,以一种全新角度对待和处理民族问题,把民族、宗教政策的制定和推行摆在基本国策的突出地位。对加强民族团结,化解民族矛盾,维护国家统一,保持社会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清王朝倡导佛教,是有其历史渊源的。明清两代王朝的统治者,认识到佛教在蒙古、西藏等地的影响和作用,便充分加以利用。对藏传佛教的宗教领袖班禅、达赖颁治封爵、赐以金册金印、玉册玉印,赏赉优渥。明代朝廷对藏传佛教优渥有加,设立专门管理机构,制定民族宗教政策,除封赏三大法王、五大教王之外,还极力封授藏传佛教其他僧人以大国师、国师等职。明太祖朱元璋执政期间,对宗客巴创建的格鲁派(黄教)采取扶持态度。明洪武五年(1372年)刚即位不久的第司政权第二代法王释迦坚赞,派人赴京朝贺。明太祖封他为“灌顶国师”,并赐玉印。清朝与喇嘛教的关系更为密切,历代君主竭力倡导喇嘛教。入关前,太宗皇太极崇德四年(1639年),曾派遣察汉喇嘛出使西藏。入关后,世祖顺治帝执政期间,达赖喇嘛与清政府的关系有了新的发展。顺治九年(1652年),五世达赖喇嘛进京,顺治皇帝为他修建西黄寺,并授以金册、金印,封他为“西天大善自在佛所领天下释教普通瓦赤喇怛喇达赖喇嘛”。康熙、雍正、乾隆执政期间先后册封了达赖喇嘛、班禅额尔德尼和章嘉等一大批国师、禅师、呼图克图。这些宗教领袖人物,在西藏、蒙古等地区具有崇高的政治地位和宗教权威,受到朝廷和社会的极大尊崇。清政府将避暑山庄作为第二个政治中心,并在山庄周围修建藏传佛教寺庙,承德也成为了清政府的宗教中心。承德藏传佛教寺庙的兴建,是实施“兴黄教以安众蒙古”[2]政策的最主要手段之一,这些寺庙同避暑山庄一样,是清代实施民族宗教政策的成功范例。

康熙三十年(1691年),乌兰布通之战胜利后,康熙帝会同喀尔喀蒙古三部以及漠南内蒙古四十八旗各部王公台吉在多伦会盟,并在多伦修建“汇宗寺”以示纪念。自此,外蒙古三部正式归附清朝,清朝的北方版图正式划定。从那时起,至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漠北、漠南、喀尔喀等蒙古地区出现了二十余年的安定局面。康熙五十二年康熙六十大寿,在他创建避暑山庄十周年之际,蒙古王公贵族自愿前来避暑山庄为康熙祝寿,并提议修建寺庙表示祝福。康熙认为:“蒙古部落,三皇不治,五帝不服,今已中外无别矣。论风俗人情,刚直好勇。自百年以来,敬奉释教,并无二法。”[3]因此,康熙帝答应了蒙古贵族“愿建刹宇,为朕祝厘”[3]的请求,修建了溥仁寺和溥善寺。这是承德“外庙”中最初的两座喇嘛寺庙。这一举措充分显示康熙对蒙古问题的高度重视,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使蒙古上层人物,在山庄既朝觐了皇帝,还能按照自己本民族的习俗,焚香拜佛,蒙古王公无不心悦诚服。

乾隆皇帝理解祖父的用意,继承“兴黄教,修寺庙”这一传统,在避暑山庄东北部连续建造了普宁寺、普佑寺、安远庙、普乐寺、普陀宗乘之庙、广安寺、殊像寺、须弥福寺之庙等寺庙。乾隆兴建这些庙宇,其目的十分明确。他在《普乐寺碑记》说:“惟大蒙之俗,素崇黄教,将欲因其教,不易其俗,缘初构而踵成之。且每岁山庄秋巡,内外扎萨克觐光以来者,肩摩踵接,而新附之都尔伯特及左右哈萨克、东西布鲁特,亦宜有以遂其仰瞻,兴其肃恭。俾满所欲,无二心焉。”[4]乾隆深知“兴黄教”,对于安抚众蒙古是十分重要的。在他看来,蒙古民众,一贯信奉喇嘛教,沿袭他们的宗教信仰,在避暑山庄附近修建寺庙,有利于加强同他们的联系。从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建造溥仁寺、溥善寺至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的67年间,康熙、乾隆两帝在承德避暑山庄周围依照西藏、新疆、蒙古喇嘛教寺庙的形式修建的12座喇嘛教寺庙,也同避暑山庄一样,是清王朝利用宗教,笼络少数民族,实施怀柔政策的工具,同样具有强烈的政治意义。况且每年都要举行巡视和秋狝,内外扎萨克都接连不断地前来山庄朝见皇帝。特别是对新归附的都尔伯特族以及左右哈萨克族、东西布鲁特族,修造庙宇既能满足他们瞻仰与拜佛的愿望,又能发扬他们肃穆虔恭之心,从而更能一心一意拥护朝廷。

(六)利用宗教收到了“以一众志”的成效

从清朝前期的呈现出的局面可以看出,兴黄教、修寺庙其作用不只是安抚了蒙古,使得清朝的西部、北部边疆稳定,它同时也加强了清政府与藏族的关系,保障了西南边疆的安全。乾隆深知作为藏传佛教宗教首领的达赖喇嘛和班禅活佛,都深受蒙藏以及信仰藏传佛教各少数民族人民的敬仰,在笃信黄教的民众心目中,他们就是“神王”,尊重他们的宗教首领,可以达到“敬一人而万人悦”的效果。因此,乾隆按照达赖喇嘛在西藏拉萨所居住的布达拉宫的样式建造普陀宗乘之庙,尽管达赖没有来,但也可以使这位“神王”能够象征性地永驻热河,这对于团结蒙古诸部民众是十分有益的,当然也有助于团结藏族民众。六世班禅活佛,在乾隆70岁时前来热河为皇帝祝寿,乾隆皇帝耗费重资仿后藏扎什伦布寺修建了须弥福寿之庙,以资安禅。乾隆说:“须弥福寿之庙之建,上以扬历代致治保邦之谟烈,下以答列藩倾心向化之悃忱。”[5]在乾隆看来,建造须弥福寿之庙,不仅有助于颂扬本朝前代治国安邦的策略和丰功伟绩,而且可以报答各族民众倾心向化的真诚情意,从而实现团结各少数民族的目的。

康乾时期重视对佛教的利用,并为倡导佛教采取了一系列的举措。首先,利用宗教作为 “驭藩工具”。蒙古族是居住在我国东北、北部、西北等广大地区的最强悍善战游牧民族,在明朝的前期、中期,蒙古诸部的进扰,对明朝的统治构成了很大的威胁,形成旷日持久的边患。清王朝汲取明朝的教训,入关前与喀尔喀蒙古贵族结成联盟,依靠这个联盟挺进中原,定鼎北京,统一全国。蒙古安定,清朝的东北、北部、西北的广大边境地区即可无忧。因此,清王朝历代皇帝都把安定蒙古作为治国安边的核心问题。康熙皇帝是清代民族宗教政策的奠基人,始终奉行“尊黄教即所以安众蒙古”[6]的既定国策。其次,康熙尊重蒙古的宗教信仰,但不作无原则的迁就,对其不利于清朝统治之处,及时予以限制。如屡次下令,禁止喇嘛以广修庙宇为名侵占民田,或诈称呼图克图转世,坑骗牧民财产;指示“教养蒙古”的官员:“倘有喇嘛犯法者,尔等即按律治罪,令知惩戒”。[7]对反抗朝廷的喇嘛严惩不贷,康熙三十六年(1797年)清朝逮捕、磔杀了参与噶尔丹汗反抗朝廷的伊拉古克三。第三,清政府对蒙、回上层贵族和各大寺庙的喇嘛规定了年班制度,要求他们每年来京朝觐,以表示在政治上的从属关系。但当年少数民族惧怕天花,为保护少数民族的健康,规定凡出过天花的“熟身”,每年年底可以进京。凡未出过天花的“生身”,每年秋季皇帝秋狝时随围朝觐或到避暑山庄觐见,叫做“围班”。第四,为密切与蒙古等众少数民族上层的关系,在避暑山庄周围首创修建喇嘛寺庙。康熙是位具有远见卓识的皇帝,在他创建避暑山庄十周年之际,恰逢他第一次平定准噶尔蒙古噶尔丹叛乱之后,又临近他的六十寿辰,应蒙古王公贵族之请,决定在避暑山庄的北部兴建溥仁寺、溥善寺,作为祝寿之礼。这也是沿袭了多伦会盟后兴建汇宗寺的做法,开创了在承德修建喇嘛寺庙的先河。这一举措充分显示康熙对蒙古问题的高度重视,尊重他们的宗教信仰,使蒙古上层人物,在山庄既朝觐了皇帝,还能按照自己本民族的习俗,焚香拜佛,蒙古王公无不心悦诚服。乾隆皇帝理解祖父的用意,继承“兴黄教,修寺庙”这一传统,并且将其发挥至极致。为怀柔蒙古诸部,在避暑山庄北部和东部大规模修建藏传佛教寺庙。乾隆皇帝之所以在承德大兴土木,修建规模宏大的喇嘛寺庙群,是由于蒙藏民族笃信藏传佛教,而采取的“从宜从俗”政策,“因其教,不易其俗”,利用藏传佛教以顺应各少数民族,尤其是其上层人物的宗教信仰,加强他们同清政府的联系,巩固北部边防,团结蒙藏等少数民族。乾隆皇帝不惜投入巨大的财力、物力和人力,修建了这些高规格的藏传佛教寺庙群,使其成为康乾时期我国北方地区广泛开展民族、宗教、理藩活动的中心。承德外八庙占地面积44万多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万平方米,它气势磅礴,宏伟壮观。与避暑山庄遥相辉映,并与避暑山庄相结合,为实现国家统一与民族团结收到了卓著成效。

[1]马克思,恩格斯.致符·博尔基乌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2]常少如.藏传佛教古寺雍和宫[M].北京:燕山出版社,1996.2.

[3][清]和珅,梁国志.钦定热河志[A].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点.溥仁寺碑记[C].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4][清]和珅,梁国志.钦定热河志[A].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点.普乐寺碑记[C].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5][清]和珅,梁国志.钦定热河志[A].承德民族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点.须弥福寿之庙碑记[C].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03.

[6]清实录[A].清高祖实录[C].北京:中华书局影印,1986.(1427)7.

[7]清实录[A].清圣祖实录[C].北京:中华书局影印,1986.(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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