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县域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应把握四个关键点

2013-08-15赵加祥

时代金融 2013年8期
关键词:县域城镇化金融

赵加祥

(中国人民银行嵩明县支行,云南 昆明 651700)

目前,国家新型城镇化的具体政策方案还在“待定”之中,因此任何关于城镇化的信息披露,都会引起市场的关注。2012年末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新型城镇化放在了相当重要的位置,列为今年经济工作的六大主要任务之一。会议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着力提高城镇化质量,要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十八大之后,中央领导多次强调新型城镇化必须是“有质量”的城镇化,摒弃过去那种单纯依靠房地产开发、大挖大建、不顾城市资源和环境承受力的粗放式特征,而要体现科技含量高、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就业机会多等内涵。对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中央有明确的要求,各级地方政府有自己的表述,各个方面专家各有各的说辞。县域是中小城镇建设的一个重点,县域金融机构要善抓机遇早谋划,不惧挑战有作为。我们从基层人民银行的角度和县域金融的视觉来看新型城镇化,觉得金融业在支持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应切实把握好四个关键点。

一、对新型城镇化要有正确认识

(一)城镇化将成为未来几年推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抓手

城镇化是内需最大的潜力所在,是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依托。很明显,城镇化将成为未来几年推动中国经济增长的一个重要抓手。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将城镇化作为经济工作的一个重点。会议肯定了城镇化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历史任务,也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不过,仔细观察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城镇化的表态,更多强调了稳妥、强调了质量。要围绕提高城镇化质量,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要构建科学合理的城市格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城市群要科学布局,与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布局紧密衔接,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要把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重要任务抓实抓好。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二)新型城镇化应该是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

如果说过去三十年的工业化极大地提高了中国的生产能力,那么未来城镇化的一大作用就是创造需求。不过,未来的城镇化应该汲取过去城镇化过程中的教训,不能只追求“快”,更要追求“好”。“好”的城镇化应该是以人为核心,体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等特点。未来的城镇化要发挥拉动作用,重点应该集中在中小型城镇,这是未来增长的主要潜力所在。咨询公司麦肯锡曾研究认为,到2030年,中小型城市将成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最大推动力,其对城镇总GDP增长的贡献将达到40%。未来城镇化的政策还应该针对区域不同而因地制宜。我国的区域经济差异极大,资源禀赋也很不相同,在经济和产业上都存在不小的梯度差异。东部沿海地区所面临的城镇化问题,与西部内地的城镇化问题往往很不相同。因此,科学的做法是因地制宜,允许不同的差异存在。在政策上,可以根据区域经济水平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不同,制订出差异化的政策目标。在金融支持城镇化方面也是如此。一地一策,因地制宜。

(三)充分认识县域经济发展特点

城镇化的一个重点应该集中在中小型城镇,也就是在县域。承认区域差异的现实性,不仅仅反映在新型城镇化上,还体现在区域经济发展的目标设定、产业政策、投资政策、能耗政策等多个方面,都应该考虑到区域差异。一个基本的判断是,在短期内,东部地区与中西部地区未来的增长潜力是不同的,东部地区的增长潜力可能更多来自产业升级、技术创新及商业模式创新、服务升级等,但这些创新并非短期内就能完成;落后的中西部地区启动经济步伐本来就晚,但正因为如此,作为西部地区的县域经济其发展空间和潜力也大。十八大为中国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宏观战略目标,在此之下寻找中国经济增长的现实动力,应该更多顾及区域差异,尤其是县域经济发展的特点。金融业就是要让新型城镇化和落后地区的追赶式发展,为经济增长做更多的贡献。新型城镇化需要统筹规划、科学规划,更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责无旁贷。

二、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要善抓重点

(一)投向基础设施建设

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新型城镇化是重头戏。无论新型城镇化规划方案如何布局,基建投资无疑是重点中的重点。银行仍然是城镇化浪潮最大的资金来源。比如说,发改委之前提到的,涉及到20个左右城市群、180多个地级以上城市和1万多个城镇的建设,初步估计,将在未来10年拉动40万亿元的投资;而在地方层面,好多地方政府的城镇化规划也多以基建项目为载体,期望通过投资拉动,推进落实各项新型城镇化措施。与城镇化相关的基建信贷投放备受关注。可以确定的是,与城镇化相关的建设投资将再次成为各家银行信贷的“必争之地”。基础设施建设是中国城镇化进程中必不可少的部分,且资金需求必然巨大。投资基础设施建设需要谨慎,需要关注风险。商业银行在项目审核、信贷投放时仍应十分谨慎。

(二)投向配套建设,投向实体经济

面对新一轮城镇化建设浪潮,国家开发银行的董事长曾在一次国开行年度工作会上表示,今年国开行将以支持城镇化为重点,加大对基础设施、社会民生、“走出去”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值得关注的是,这位董事长明确表示,会把一半以上的新增贷款投向城镇化及配套建设,为实体经济发展提供有效的融资支持。此番讲话也体现了政策性银行对城镇化的关注。是一种探索,也是一个风向标。实际上,这也是几乎所有国有银行都关注的内容:如何在城镇化大潮中找到机会?能抓住哪些机会?不论新型城镇化怎样推进,大规模的投资建设不会少,这意味着,金融资源将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不论那类银行,那级银行,都应审时度势,瞄准实体经济,找到自己的切入点。

(三)投向实体经济、投向三农和中小微企业

7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对外发布了《关于金融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意见》强调了对实体经济、“三农”和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城镇化的资金来源应该是多元化的,但在目前情况下,银行贷款仍将是城镇化最为重要的资金来源。多种迹象显示,资金雄厚的国有大型银行仍将是城镇化贷款的主力。据公开信息,国开行、建行、交行等大型银行都纷纷表示,今年将加大对城镇化贷款的支持力度。如工行江苏分行,今年以来就与政府签订了金额超过200亿元的城镇化贷款意向协议。除了东部经济发达地区,中西部地区贷款规模甚至远大于东部地区。如新疆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2月20日,这两个开发区获得多家银行总额达600亿元的意向授信,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建设、新农村建设等领域。而湖北省更是获得农行千亿意向授信,用于支持其城镇化建设。银行支持城镇化建设的方向肯定是对的,但在这个过程中一定要把具体的信贷目标落在实体经济、“三农”和中小微企业上,这是银行业机构经考验、担大责、求发展的必然要求。

三、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要有创新突破

(一)金融服务创新

央行已明确提出要支持国开行、农发行在风险可控的条件下,积极探索加大适合城镇化发展的金融服务模式。在县域,推进新型城镇化,解决好“三农”问题十分重要。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可以将新型城镇化的阻力降到最低,应以农村金融改革引领农村改革。因此,农村金融改革不应该仅仅立足于农村金融组织创新,而应该以农业龙头企业为重要平台,把农户信用、信贷额度、利率等关键性要素结合在“公司加农户”的利益共同体框架内加以综合考量。比如,主要由资金实力雄厚的全国性金融企业为主要农业龙头企业提供低成本批发性融资,以支农为主的金融机构,尤其是地方法人机构容易获得低利率支农再贷款以支持该融资;获得低成本融资支持的农业龙头企业,为参与公司产品生产和经营的农户提供较低利率的短期生产经营性贷款,乃至中长期消费类和土地用益权抵押建房融资。有条件的金融机构,还应建立服务城镇化的贷款专门机制。在服务城镇化的过程中,增强金融服务功能,创新金融服务方式,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二)金融业务创新

要求金融机构积极探索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新模式,采取积极措施,紧紧围绕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创新金融产品,探索开办农村建设用地、农村宅基地、农村房屋抵押贷款和农业大型机具设备金融租赁业务,努力满足农业规模化经营的资金需求。针对中小微企业经营特征与金融需求,金融机构应大力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积极完善融资担保方式,进一步拓展应收账款、仓单等新型抵质押渠道,满足中小微企业多元化、多层次融资需求。在城市建设方面,金融机构对由政府主导的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要积极探索通过城镇建设投融资平台、发行城投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垫付贷款等形式,加大配套信贷资金投入。在民生方面,金融机构探索创新经营收益权质押、绿色信贷等模式,积极支持城镇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城镇文化设施、医疗条件、社区养老和中小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在信贷投向上。金融机构应以重点项目贷款、银团贷款、债券融资、租赁融资等为手段,支持支柱产业、重点项目,还有特色产业等。

(三)借鉴创新,深化金融改革

搞城镇化建设,花钱是必然的。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初步测算,城镇化将在未来10年拉动40万亿投资。倘若全部落实,这笔巨额资金该如何筹措,将考验中国的财政金融体系。城镇化的资金需求如果仅靠政府是不实际的,全靠市场也不是最好方案,金融支持应全方位、多元化。银行在城镇化贷款方面应积极进行金融创新。央行周小川行长也曾称,中国城镇化融资问题可借鉴国际上的金融工具,比如资产证券化、市政债等。并强调,涉及任何金融工具,都应该首先建立规则,“有些需要设立,有些需要调整,不是说某个金融工具看着不错,马上就能发挥作用”。在支持城镇化的进程中,促进金融大改革将是难以回避的命题,尤其县域金融、农村金融的改革更应该乘势而为。

四、金融支持新型城镇化要健全风控机制

(一)新型城镇化是机遇与风险并存

新型城镇化带来的巨大资金需求,为银行业机构提供了良好的机遇,但同时,也应清醒地看到,我国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承载约束、农村土地物权权属模糊、地方政府融资风险等隐忧。在金融服务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一定要关注风险,健全金融风险防控机制。根据审计署公告,全国2000多个县级市中,仅54个县级政府没有举债,至2010年底,有99个县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200%,20个县级政府的借新还旧率超过20%,23个县级政府逾期债务率超过10%。所以,推进新型城镇化,在县域,在经济困难或政府债务过高的地方搞新型城镇化,靠银行贷款就得慎而又慎。

(二)关注和管控好城投债风险

日前,为应对企业债井喷所带来的风险,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资产负债率、担保、评级、募集资金用途、资产注入等8个方面对企业债的发行进行了明确的规定。这种划线可以为地方政府发行城投债提供参考,标准既定,也为地方政府腾挪城投平台资产指明了方向。当前围绕新型城镇化的金融保障,各方利益纠缠,尤其在是否推出市政债这一点上。从大的趋势上说,市政债早该推出了,无论从推进城镇化角度,还是从防范金融风险和财政风险的角度,发行市政债都是现成与成熟的工具。但当从大趋势深入到具体的细节,市政债的推出仍面临诸多微观上的阻碍,需要撬动的改革十分庞杂。不过无论如何,只要坚持新型城镇化战略,这些改革必不可少。改革要推进,风险要防范。

(三)务实防风险

切实抓好服务新型城镇化融资可能出现的风险。金融机构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并狠抓落实。要严格客户准入。支持产业信贷政策导向,落实信用评级和客户名单制管理,优先支持符合规划、信用等级高、主体合法合规、主业突出、现金流充足、风险可管控的项目和客户;从严控制“两高一剩”等行业和环境风险较高的项目和客户,防止低水平扩张下的信用风险。要坚持做到贷前调查全覆盖。到单位、到街道、到农户、到企业、到社区、到市场,对辖内农户、小微企业等情况进行摸底,开展全面授信。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做好贷款资金监管工作,防止贷款资金被挪作他用。必须强化贷后管理。落实贷后管理责任人制度和巡防制度,加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测,不折不扣地做好贷后管理工作,确保贷款本息按期收回。必须严格准入管控和名单制管理,做到有保有压,坚决退出现金流不足、抵押担保无法落实的地方融资平台。同时要综合考虑项目建设周期、现金流情况、政府任期等因素,合理确定贷款期限。既要防止由于融资期限和现金流周期不匹配造成的期限风险,又要防止项目贷款约期过长面临的市场变动及政府换届或规划变动带来的潜在风险。有机遇,也有风险,防控风险一刻也不能放松。

猜你喜欢

县域城镇化金融
何方平:我与金融相伴25年
君唯康的金融梦
P2P金融解读
县域就诊率为何差了40%
坚持“三为主” 推进城镇化
一项县域中招政策的回顾与反思
城镇化
金融扶贫实践与探索
加快推进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对构建新型城镇化的观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