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公路招标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3-08-15

黑龙江交通科技 2013年3期
关键词:招标公路工程公路

冷 梅

(贵州通力达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公路招标中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冷 梅

(贵州通力达公路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是工程建设领域的一项重要行为,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陆续颁布相关法律法规,逐渐建立并完善了招标制度,引入了竞争机制,有效提高了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但是,目前我国公路建设招标中依然存在严重的问题,通过分析招标中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地对策。

企业资质;法律体系;市场机制;追究制度

0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公路工程招标制度也随之逐渐建立和完善。1984年国家颁布了《建设工程招投标暂行规定》,此后有关部委陆续颁发了《公路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各省市级地方政府也制订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初步建立了招投标制度。其意义在于通过招投标引入竞争机制,防止垄断和地方保护主义现象,减少建设市场的行政干预,规范业主行为。虽然我国公路建设的招标管理体系基本建立,并发挥着巨大的作用,但是不容忽视的是,现阶段我国公路建设的招标制度依然存在不少的问题。

1 当前我国公路招标中的问题

1.1 管理机制的漏洞

(1)投标企业资质的管理不严。

当前某些地方并未完全履行招标的相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在对施工企业资质审核上面走形式,对不具备投标资质的二级法人也允许参加招投标,从而使一些虚报资质等级的企业中标。而一些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只负责出资质,任人挂靠,从中收取管理费。这些现象严重违背了招标活动中的平等、公正原则,损害了合格合法的投标企业的利益。这是当前我国公路工程招标模式的一大漏洞,直接影响了公路工程施工的质量。

(2)招标项目审批的监管不力。

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一定规模以下的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可以不实行招标。但是对此缺乏一个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因此在部分地区存在严重的违规操作现象,为满足地方利益,往往违规审批甚至规避招标,对工程任意肢解,不仅对工程质量及造价达不到有效的控制,更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程序,同时还使得腐败现象由此而生。

(3)招标活动监督体制混乱。

我国目前现有的建设体制,项目法人都不是本质意义上的法人,而是各级政府的委托代理人,他们在执行招投标活动时,常常出现权大于法的现象,往往只能依靠道德约束他们的行为。此外,当前的招标活动,省市县的项目又分别隶属于各自的省市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这些部门之间彼此往往没有联系,无法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权威的管理监督机构。

1.2 招标市场的混乱

公路招标市场较为混乱,主要表现在地方政府通常只维护当地自身利益,在背后暗箱操作,没有让公路项目工程进入到市场的招投标环节,有些企业给予政府内部腐败人员利益好处,或是政府出于对地方的保护,将项目承包给自己当地的施工企业。特别是在一些县级城市,在有些公路工程项目没有进入或没有完全进入到建设工程交易招投标时,就已经出现了对已中标企业硬性供应原材料,这显然违反了《招投标法》相关规定。此外,有些地区的工程建设仍然处于地区和部门垄断的情况之下,还没有形成统一开放的公路建设市场,存在着大批无规范、无证设计、无证施工、无质量监督的工程;有的施工单位获得中标成功,安排将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竞标,一份标书出现两次报价,不仅不符合现行招投标规范的标准,更打乱了招投标的秩序,造成了公路投标市场的恶劣影响。于此同时,建设单位对于总承包施工单位的选择没有按照标准程序严格执行,缺乏对分包项目管理的严密性,从而造成没有达到总、分包的明确划分,致使出现了层层包的现象,随意让总工程承包单位将项目进行分解,之后在转包于其他小承包商,不仅失去了公路工程建设的规范性,同时也给公路工程质量造成恶劣影响、拖延工期和造价上涨。

1.3 法律体系的不健全

(1)立法矛盾。

目前我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主要的法律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公路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公路工程建设法》及相关地方性法规。但是有些法律法规条款本身就存在解释不清的问题,留下了一些弹性空间,甚至有些规定之间还有冲突。

(2)执法方面力度不够。

我国目前缺乏统一的监督机构,在具体的实践中,往往无法做到有法可依和执法必严。例如,有些单位,往往将招投标作为自己发财的好机会,利用对企业评标的权利,大肆收受企业回扣,更不用说会对招标活动进行监督了。而有些单位甚至将国家规定应该实行公开招投标的项目,任意指派施工企业进行施工,或者虽然实行招投标,却“暗箱操作”安排与自己关系密切的施工企业获得中标。

2 解决当前问题的相关对策

2.1 完善管理机制

(1)严格规范招标的程序。

众所周知,招标是一种具有相对固定程序和相对稳定的交易方式,今后在进行招标活动时要严格招标的程序。首先,一定要严格按照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签订合同的规定流程进行。同时,招标的组织形式应采用公开招标,诸多投标人在同一时间通过竞争评审而确定中标人。此外,招标活动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程序,这样可以减少暗箱操作提高竞标的公开性和公平性。

(2)完善企业资质的审查。

首先对施工单位要进行严格的资格审查,施工单位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取得公路工程施工资格证书、且具有法人资格。同时,还可以适当采取一些激励手段,调动施工单位的积极性。此外,应在招标投标监管环节中全面建立市场主体的信用档案,完善企业的信用管理机制,将公路招投标企业在市场主体的业绩和违反相关违纪等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并公布于社会。

(3)统一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

加强统一管理与行业管理,并将两种管理相结合,形成有机的管理机制。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和行业管理有机结合的管理体制,建立与维护招投标统一规范的管理工作,无论什么辖区的公路,都必须参照有关的公路工程规定标准执行。此外,要实现统一管理机构就必须积极主动的与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有效沟通并合作,在充分肯定和尊重其行业工程特点的前提下,努力吸收行业主管部门的建议,并相互融合,共同实现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实施。

2.2 完善市场机制

规范建设市场运作,明确划分交易中心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让服务建筑的责任更加清晰,从而有效杜绝权力干涉市场的现象发生。同时要加强交易市场监督,维护交易规范实施,努力建立有形市场,所有的工程项目必须全部列入到形式可见的建筑市场交易当中。对于建筑市场的混乱要及时制止和防治,避免腐败现象滋生。此外,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严格遵守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施工企业必须凭实力获得中标机会,使得外地企业可以充分展示自己实力,不再受地方保护的困扰。市场机制的完善必将进一步打破行业的垄断和地方的壁垒,实现真正的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2.3 完善法律体系

(1)建立公路建设项目的法人责任制。

目前我国的建设项目法人都只是各级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因此,需要建立真正的项目法人公司,实施项目法人责任制。建立项目法人公司能够让资本管理机构和营运机构的产权更清晰、责任更明确,能够让政府和企业分开来独立运作,能够对工程建设进行科学管理。同时也有利于相关司法部门对有关项目的监督和执法工作,从而完善我国市场经济下的法律监督体系。

(2)强化行政责任的追究制度。

由于目前我国缺乏统一的监督机制,所以更加需要加强部门间的协作,建立完善的约束评价制度,做到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加大对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人员的处罚力度。同时,要严格执法程序,严肃执法纪律,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对于监督执法队伍中的腐败分子或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人员要坚决予以清除。

3 结语

针对当前公路招标中存在的问题,应加强管理机制、明确职责、完善市场机制,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从源头上遏止腐败,促进市场秩序逐步走向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从而不断提高公路工程招投标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1]徐锋.现阶段我国建筑工程招投标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延安大学,2010.

U415.1

C

1008-3383(2013)03-0164-02

2012-09-11

冷梅(1981-),工程师,从事现场施工监理工作及监理招投标工作。

猜你喜欢

招标公路工程公路
我国建成第三条穿越塔克拉玛干沙漠公路
“十四五”浙江将再投8000亿元修公路新增公路5000km
公立医院招标采购集中管理模式探索与实践
公路断想
路基换填技术在公路工程中的实践
各阶段造价控制在公路工程中的应用
公路造价控制中的预结算审核
统计分析在工程招标中的应用
工程量清单在公路工程招投标中的应用
工程招标采购中的投诉预防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