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论“教育家办学”
2013-08-15刘学军
刘学军
丹东市行政学院,辽宁 丹东 118000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创造有利条件,鼓励教师和校长在实践中大胆探索,创新教育思想、教育模式和教育方法,形成教学特色和办学风格,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温家宝总理也在不同场合多次阐明、论述,提倡教育家办学。为了能够使“教育家办学”从主张变为现实,我们就有必要弄清楚“教育家办学”的含义及现实意义,在明确其价值的基础上,找到“教育家办学”的实施途径,从而实现“教育家办学”的理想。
一、教育家办学的含义
教育家是“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杰出代表。教育家是具有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以及基于实践经验基础之上的、具有个性化教育理论的教育者;是具有高超教育智慧和向善美德的思想者;是在行业中成绩卓著,且有着很大影响力的成就者。教育家不仅教书,而且育人、育心,成就人的正确思想和崇高精神。历史上有名的教育家,如孔子、孟子、荀子、蔡元培、陶行知、苏格拉底、柏拉图、杜威,等等,有着共同的特点:(1)以培养健全的人为目标,引导人的精神成长;(2)有丰富的教育实践及业绩;(3)有稳定的教育理论及思想;(4)其教育观、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对社会的影响广泛。
据此,“造就一批教育家,倡导教育家办学”,就是要培养能够把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教育价值观,在教育理论与教育实践两个方面均有建树,并且其理论与实践对社会具有广泛影响的人才。我国的教育发展,急切地呼唤着这样德才兼备且有着很高威望的教育人才来办学。
二、教育家办学的特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把教师专业规定为:“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应当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依据法律,“教书育人”是教师的基本任务。所谓的“教书育人”,是指教师关心爱护学生,在传授专业知识的同时,以自身的德行和魅力,言传身教,引导学生寻找自己生命的意义,实现人生应有的价值追求,塑造自身完美的人格。
“教书育人”不仅仅是法律的规定,而且是中西方教育的一个共同的、本质的特征。《说文解字》对“教”和“育”的解释是:“教,上所施,下所效也”;“育,养子使作善也”。“教”的大意为培养人的活动;“育”,本指“生养”,也就是人类的自我复制,从社会意义上来说,是人的社会属性的自我复制,因而“育”的意思为从生理与社会属性上,把一个新的生命培育成一个完整的人。在西方,“教育”的含义是通过一定的手段,把某种本来潜在于身体和心灵内部的东西引发出来。西方的教育观强调教育是一种顺其自然的活动,旨在把自然人所固有的或潜在的素质,自内而外引发出来。尽管西方对“教育”概念的界定与中国有所不同,但在把教育理解为对“人”的培育这方面却是一致的。
对于具体的教育活动来说,教育家办学就是要达成育人与知识技能培养的统一,在知识与技能的培养过程中,引导学生实现人生价值,塑造完美人格。教育家在办学的过程中,应能够富于个性地将各门课程整统起来,通过各门课程的教学,为学生全面、健康的发展输送营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教育家办学的现实意义
教育家办学有利于改善教育行政化给教育带来的不利局面。教育行政的职能是对教育活动做出总体规划,并执行管理与监督职能。因此,行政不应该过度干预教育活动的业务过程。要改变教育行政化的局面,就需要有一批对教育业务十分精通的专业人士自主地办教育。另外,教育家办学意味着办学人员能够遵循受教育者自身发展规律,整合教育团队的业务经验,使经验与理论相结合,形成行之有效的教育思想,为受教育者的发展提供更良好的服务。
(一)促进行政管理与学校办学自主权的协调统一
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是国民教育,是国家和民族提高公民素质的重要途径。国家根据发展的需要,对公民素质提出要求,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对教育的规划、布局、人财物投入,以及监管来实施教育,因而政府办教育是教育得以实施的一个必然途径。
但是,“政府办教育”并不等于“政府执行教育”,教育的执行者应为教育教学经验丰富、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的专业人士。为了保证公民素质达到一定的水平,政府可以在教育布局、课程规划、人员配置等方面,对义务教育进行投入和管理,但不应该过多地干预教育的具体执行环节,如学校的分班、教辅资料的订阅、教学方法的选择与运用,等等。教育是对“人”的教育,而不是机器部件的定制,它十分依赖教育的经验,依赖教育者个性化的办学以及教育教学途径。教育行政管理者应该充分尊重教育者的经验与办学个性,而不是越俎代庖,对办学单位的办学横加干预。
为了使教育能够高效地服务于受教育者,教育行政部门要尊重学校校长等办学执行者的办学经验和办学个性,促进办学执行者形成成熟的经验和个性化的理论,使办学执行者以教育家的姿态,把教育当作事业来主动研究、主动思考,而不是仅仅把教育当成职业性的上传下达与命令执行。
(二)教师在办学中的主人地位
除了教育管理中的行政干预外,我国的教育也大量地存在着教师教学的行政干预现象:教师怎么教,要有统一模式;某一地区有一种好的经验,另一地区的教育行政首长觉得不错,就强行推广;上级有了一种提法,如“德育为首”,于是就不顾学科特点和课程实施的程序步骤,要求每一堂课都要体现德育的内容,等等。这种行政对业务横加干预的做法,使得教师无所适从,在“一时一个令”之间疲于奔命。
任何一位教育家的办学思想,都是从自身以及业务团队的实践经验中归纳、总结并升华出来的。对于一所学校而言,教师是否能够形成丰富的具有创新精神的教育教学经验,直接决定着这所学校的管理者是否能够把理论与实践结合起来,形成行之所效的教学思想。如果教育行政部门对教师的业务工作横加干预,使教师的工作处于被动听命的状态,教师就难以沿着自己的思路去总结教学经验,形成自己的教学主张。这样也就等于切断了学校管理者的经验来源,使学校的管理者难以形成具有个性的办学主张,更遑论“教育家办学”了。
(三)坚定地树立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
在教育改革中,教育评估体系的改革明显滞后,严重影响着学校办学思想的形成。早在2002年,教育部就明确发出通知,不允许学生考试排名,但直到今天,学生考试成绩排名的现象依然十分普遍;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通知三令五申地下发,但学生的课业负担不见实质性的减轻,甚至于有明减暗升的趋势。由于“一张试卷定终身”,教学围绕着考试来转,学生所学的是要考的内容,教师的责任就是把那些相关的知识点与易考题给找出来,让学生练习,使学生在学习中不仅极为被动,甚至心生厌倦。
之所以存在这些现象,之所以教育评估体系的改革至今难有大的突破,是因为我们并不是把教育培养完整的人作为教育的出发点,而是把教育看作是给某种“机器”安装上“零部件”,并期望这台“机器”能很好地运转。于是,就出现了教语文课的给学生安装语文的“零件”,教数学的给学生安装数学的“零件”,教外语的给学生安装英语的“零件”的现象。在这整个过程中,学生被动地接受“安装”、被动地接受测试,而这台“机器”的功能止于测试,一旦走入社会生活,接受应用的检测,这台“机器”就难以运转。
教育是对“人”的教育。“人”作为高级的智慧生物,有意志、有情感、有内在动机。学生的学习正是由个人意志、情感和动机所驱动的,如果教育不尊重学生在教育中的主体地位,不正视个人的意志、情感和动机,教育将是不完整的,甚至是失败的。“教育家”和“教书匠”的真正区别在于,教育家要培养完整的人,能够从“人”的角度来完整地思考教育教学活动;教书匠只能依据某些既定程序去执行教学,做局部的改善或修补。“教育家办学”就是要改变这种“匠人”式的教育状况,在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及个性差异的基础上,促成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对学生进行“全人化”的教育服务。
四、教育家办学的实施
要实现“教育家办学”的理想,就要使教育回归到教育的本质,即实现教育对人的培养,而不是去实现某种功利目的。对教育工作者自身来说,关键的一点是以教育家的态度来对待教育工作,以引导人性向善、发掘人性潜能、形成完美人格的角度来指导教育教学的具体工作。另外,教育行政要努力促成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使整个社会形成尊师重教的风气和“教育家办学”的良好风尚。
(一)回归教育本质
教育家办学的前提是教育回归教育本质。教育是对人的培养,是对人的内在灵性与潜能的开发,而不是用事先规定好的某种人才规格来定制出“产品”。学校的校长要成为一名教育家,首先应该把学生作为有血有肉、有思想、有意志、有情感的“人”来尊重,并在尊重“人”的基础上去培养“人”。教育行政管理者应树立服务于学生、服务于教师、服务于学校的观念,自觉地使教育去行政化、去功利化、去机械化,真正做到不被分数所左右、不被升学率所左右、不被经济利益所左右。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不可否认,分数、升学率在某种程度上会对学生提供一定的帮助,但这些帮助终归不是“至善”。教育家办学,应能够从精神、灵魂、行为等诸多方面引导人向善,使学生能够达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的自主发展的境界,即所谓的“至善”的境界。
这种“至善”的境界表现为教育家的精神特质,而非某种整齐划一的教育程序。比如说,一些学校在自己的教育教学之路上,进行了个性化的探索,如“自信教育”“挫折教育”“民主教育”“自主教育”,等等,这些特色教育原本是在学校的教育园地中自然盛开的富有生命力的花朵,但由于行政的干预,这些盛开的花朵被强力地要求程序化、格式化,或者勒令推广,致使这些本应该按照教育规律自然生长的生命被扭曲,以致于虽开了鲜艳的花,却没有等到成熟结果,就夭折在无休无止的折腾之中。
(二)形成教育家的态度
教育的目标是引导人性向善,发掘人性潜能,形成人的完美的性格气质。教育家办学的对象是人,它要求教育要尊重人性,完善人性。因此,教育家要建立起一种气质,一种敏感,一种特殊的灵犀,善于洞察,善于创新,善于思考;从教育本身的规律出发,诗意而灵动地塑造人、锻造人,从而达成人性的真善美。由此,教育家必须时刻清醒地认识到,作为教育对象的人是和其他行业的对象不同的。人是有情感的、有思想的、有认知能力的,人的意志是会受环境影响而变化的,而意志往往会决定行为。因此,教育家应是心理学家,懂得人的身心发展规律;教育家应该是思想家,有完整的科学的思想体系;教育家还应该是学问家,有丰富的知识才学,给教育对象以滋润和甘霖。同时,教育家还必须是实践家、社会活动家,因为教育对象千差万别,背景也各不相同,社会、学校、家庭等诸多因素,都是教育家熟谙的领域。
“仁者爱人”。教育家在教育实践中,一定是爱的传播者和缔造者,一定是宽容的襟怀的示范者和锻造者;一定是温情人性的代表者和引领者;一定是善的使者。教育家一定是兼怀无边的思想智慧和引导人们向善人生的智者。无论是校长还是教师,都应该以“爱”引导,用智慧与襟怀影响学生、引导学生,达成善的大境界。另外,教育家办学的影响不限于一所学校、几许学生,他的影响涉及社会与文化。教育家办学在新时期具有格外价值和意义,它是人性的回归,是教育的正轨,是我们必须践行的道路;它是教育理念的矫正,是社会发展的诉求,是人类文明延续的基础。
(三)培养教育家的若干途径
温家宝总理从2003年开始,多次提出“教育家办学”。针对温总理的指示,我们不要习惯于运动或者口号式的理解,而是要在思想上进行反思,让观念得到更新,从反省旧体制、旧观念的角度,从回归教育本质的角度,来领会、贯彻总理的讲话。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使教育返璞归真、繁荣昌盛。具体到“教育家办学”,以下四点值得我们进一步思考。
1.提供教育工作者与社会对话的机会。教育服务于社会,教育家通过教育而服务于社会。因此,教育界要促成教育工作者与社会的直接对话,在广泛了解、理解社会的基础上,从本质上去理解社会对教育的需求。比如,一个普遍的认识是家长向学校要分数,如果不去深入了解家长的动机与社会的需要,就会造成学校教育仅以满足家长分数需求作为目标的状况;而如果教育者沉下心来,对家长和社会做一番深入了解,那么我们就不会简单地满足家长对分数的要求。家长的确要分数,但同时,家长并不希望学校给孩子增加负担,而是希望学校给孩子提供全面发展的机会,希望孩子在学校能够得到呵护。这意味着,而并不是制造高分数的“技师”,而是能够全面考虑孩子健康成长的教育家。
2.大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为教育家提供实践平台。现代学校制度重视教师的教和学生的学,并以此作为构建整个学校制度的法则。在现代学校制度的框架下,所有的规则体系都是围绕更好地促进学生发展来构建的,从而更加凸显了教育的独立性和学校的自主性。现代教育制度的建设强调制度的生成性,也就是尊重学校在围绕着促进学生发展来生成学校的各种制度。在现代教育制度下,校长较少受行政干预,可以最大限度地按照教育规律办学,使教育者成为学校教育文化与制度的建构者。
3.尊师重教。培养和造就教育家,还需要整个社会重兴尊师重教风尚,克服狭隘意识,真正使没有权利的教育重新回归到“天地君亲师”的地位,让尊师重教成为风尚。尊师重教还要从教师待遇上着手落实,改变“老九”只能奉献的社会意识。这样,教师才能赢得社会认同和尊重,从而吸引更多具有教育家潜质的优秀人士加入教师队伍。
4.有步骤地改变校长行政任命制度。一个校长的成长过程,特别是成长为教育家的过程是漫长的,而且是与时俱进、不断发展的。可以尝试校长终身制,让校长有积淀教育家思想和智慧的空间和时间,而不是把校长培养成撞钟的和尚,或心有旁骛的行政升迁的阶梯。
教育是百年大计,树人是系统工程。应该彻底改变行政手段管理学校,彻底改变国家任命大学校长、地方政府任命中小学校长的做法,因为政府的职能是服务和监督,要把教育交给教育家、交给教师,从而让教育回归到教育本质,让教育家群体办教育。这样一个脱离行政干预的教育,一定会将向善的功效发挥极致,如圣人所言,大学之道,止于至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