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视阈下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制度建设
2013-08-15官翠娥
官翠娥
(湖北大学,湖北 武汉 430062)
和谐社会是人类所追求的一种崇高理想,中国共产党顺应社会历史潮流,审时度势的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一个高校是否和谐,能否保持安全稳定的局面主要取决于全体师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学生作为学校的核心群体,其思想政治教育的广度和深度直接决定了全校的思想道德素质。高校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等学校从事德育工作,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大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1]。因此,辅导员队伍是否和谐直接决定了和谐校园的建设,只有在和谐校园成长的大学生才能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生力军,而辅导员队伍的和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制度保障。独立学院作为一种全新的、探索性的高等教育办学模式,由于其创办的时间较短暂,又没有相关的经验可借鉴,各方面的发展还不够完善,特别是其辅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亟待学者们去研究、去完善。
一、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制度建设的重大意义
1、辅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是独立学院选择生计路径的重要保障
2008年,教育部下发《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教育部令第26号),提出将于2013年完成独立学院的重大改革,改革的重点就是独立学院将面临三条“出路”的选择:一是继续作为独立学院存在,二是转为民办高校,三是撤销或回归母校。独立学院生计路径选择的主要参考依据包括:学生整体的思想政治素质、校园的文化建设、校园的安全稳定、学生的就业率等方面。这些工作都由辅导员直接管理、直接负责,只有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和谐的辅导员队伍,才能保证这些工作顺利开展,圆满完成。高素质的、和谐的辅导员队伍需要健全的制度来保障。可见,辅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是独立学院选择生计路径的重要保障。
2、辅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是独立学院构建和谐校园的重要保障
独立学院作为一种新型的高等教育模式,把实现“中国梦”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当前独立学院“中国梦”的核心内容就是构建和谐校园。创建和谐的校园,离不开稳定的校园环境。学生思想状态的稳定直接影响到高校稳定,独立学院的辅导员是维护学生思想稳定的重要力量。他们长期奋战在学生工作的第一线,与学生直接接触较多,是连接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独立学院的学生是一个有个性、活泼、开朗的群体,班级是学生日常生活、学习的一个集体,是学生在校期间的一个大家庭,也是学校安全稳定最基本的一个元素。辅导员就是这个集体的主心骨、这个家庭的家长、这个元素的核心部分。班级稳定主要依靠辅导员,只有加强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才能建设和谐的辅导员队伍,才能保障辅导员更好地掌握学生的信息、把握学生的情绪、了解学生的需求、贴近学生的情感,才能更好地引导学生正确对待学习、生活、情感、心理和就业等方面的问题,及时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维护班级和校园稳定,促进和谐校园的构建。
3、辅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是独立学院造就高素质特色人才的重要保障
重庆大学校长林建华曾经提出,“最好的大学”首先应该是一所有灵魂的大学,是具有鲜明特色的大学,是能够为学生提供最好教育和服务的大学,是能够为国家和地区发展提供高水平人才和学术支撑的大学。独立学院要建成国内最好的独立学院,其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必须高度发展。只有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高度发展了,独立学院才是一所有灵魂的学院,学校才能依托自身资源优势,按照社会需求培养高素质的、有特色的人才。独立学院辅导员是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基层指挥官,他们的主要职责就是做好学生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只有加强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切实得到加强和提升,独立学院才能造就高素质的特色人才,才能建成国内最好的独立学院。
二、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制度建设面临的问题和挑战
1、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制度建设缺乏指导
关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建设,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即中发[2004]16号文件)有明确的规定,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主体是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专职队伍的激励和保障机制。虽然16号文件强调了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激励和保障等机制,但是其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的主体包括了学校党政干部和共青团干部,思想政治理论课和哲学社会科学课教师,辅导员和班主任。这些体制所指向的对象不仅仅是辅导员队伍,更不仅仅是独立学院的辅导员队伍,其针对性不强。《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即2006年教育部24号令),对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了制度规范和政策保障,是辅导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性文件。从内容上看,不管是中发[2004]16号文件还是2006年教育部24号令,这些文件的客体是所有普通高等学校的辅导员队伍。独立学院的主要特征在于突出一个“独”字,办学模式和管理体系是独立的、全新的,其辅导员队伍制度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应该是有专门针对性的、全新的。从时间上看,它们颁布的时间分别有9年和7年,独立学院的特征就是发展迅速、办学模式新颖,上述文件单从“新”上就不能适应当前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要求。
2、独立学院对辅导员队伍的制度建设不够重视
独立学院在本质上是属于高等教育,因而从独立学院的发展现状来看,很多独立学院领导、教师更关注教学、科研工作,他们认为这些工作更能体现一个高校的整体办学水平和实力。当前独立学院普遍存在着领导层、教师、学生等对于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不够重视的现状,尤其是领导层对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力军——辅导员角色的重要性没有足够的认识。很多独立学院的领导层认为德育是务虚的,是投入多、时间长而收效甚微的工作,不值得投入。一旦学生出现问题,学校领导才想到辅导员,他们把辅导员只是当作临时救火的“消防员”。由于学校领导层对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视不够,致使他们往往忽略学校的辅导员队伍建设以及其制度建设。由于工作任务繁重、工作内容繁杂、身份尴尬、地位低下,辅导员本身没有时间和精力、也没有力量去争取自己应享有的权益,去督促学校建立辅导员队伍制度。由于领导层的不重视和辅导员自身的不积极争取,目前很多独立学院根本没有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制度和体系,更谈不上健全的、有针对性的辅导员队伍建设制度和体系。
3、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的制度不够健全
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是全新的,其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也应该是全新的。在实际工作中大部分独立学院更多地是照搬照抄母体院校的体制条文,或者是通过各种渠道学习、借鉴其他高校的相关制度和规定来指导其辅导员队伍建设,这些体制和学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和辅导员队伍的实际情况都不相符合,不利于辅导员自身的发展和学生的管理,导致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滞后,直接影响到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致使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缺乏针对性,工作方法陈旧,严重影响了独立学院的生存和进一步的发展。独立学院的办学模式尚处在探索之中,这就决定其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辅导员队伍建设特别是其制度建设也处在探索试验阶段,并在一定程度上与目前独立学院整体发展不相适应,这对上级有关部门、学校领导层和辅导员队伍本身是严峻的挑战,也提出了特殊的要求。
三、创新和谐视阈下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制度建设
1、明确辅导员的定位和岗位职责,是独立学院构建和谐辅导员队伍的前提
明确辅导员的定位和岗位职责,是独立学院构建和谐辅导员队伍的前提。当前很多独立学院混淆了辅导员和班主任的区别,把辅导员和班主任混为一团,他们认为辅导员就是班主任,或者把辅导员等同于班主任。甚至在一些独立学院为了节省资金只设班主任,不设辅导员。在实际工作中,很多辅导员是既做辅导员的事,又做班主任的事。目前独立学院辅导员的定位和岗位职责不明确,他们最准确的定位是全能型保姆,他们的工作职责是所有涉及到学生的工作。许多独立学院辅导员不仅要对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还包括学籍管理、学风建设、安全教育、党团建设、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资助工作、招生工作和教学工作等等。总之,学生工作他们必须全身心的投入,教学工作他们必须努力协助,学校工作他们必须积极参与。独立学院辅导员的工作任务繁重,事务琐碎。根据教育部24号令,辅导员的定位应明确为:“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和指导者。”独立学院辅导员的准确定位应该是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的生力军,工作职责是以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为轴心,做好学生党建和团建、日常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独立学院应把辅导员的定位和工作职责以制度的形式明确下来,让他们从繁杂的事务中解脱出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思考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创新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同时加强专业知识和理论学习,全面提升自身的素质,推进独立学院和谐辅导员队伍的构建。
2、完善辅导员的选聘机制,是构建和谐辅导员队伍的基础
辅导员的选聘机制,对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的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很多独立学院都没有完善的辅导员选聘机制,招聘程序极其不规范,在招聘过程中学校完全忽略应聘人员的思想道德素质、胜任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因素,最后的结果是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能力参差不齐。特别是有些年轻辅导员,他们把辅导员这一岗位作为自己工作临时的一个“过渡”,一旦有好的、合适的工作机遇,就会毫不犹豫的跳槽。独立学院在选拔辅导员时应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辅导员的选聘机制:一是要提前制定人才引进计划,让学校有充足的储备人才可供选用,避免出现院系一有辅导员岗位空缺学校就立即进行辅导员招聘的现象。二是要规范招聘流程:初试、笔试、复试。在初试时,要明确告知学校实际情况以及选拔条件和要求;在笔试时,主要考核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在复试时,要综合考虑应聘者的思想素质、是否热爱学生工作、专业对口等方面。招聘完成之后,有规范的试用和考核的标准以及试用期和考核期,对辅导员进行全面的试用考核。应聘者试用合格后学校要和辅导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目前很多独立学院没有和辅导员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导致辅导员成为了边缘人,他们没有主人翁意识,没有归宿感,这在很大程度挫伤了辅导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自尊心。只有完善辅导员的选聘机制,独立学院才能挑选出德才兼备的辅导员队伍,这是构建和谐辅导员队伍的基础。
3、健全辅导员的培训体系,是构建和谐辅导员队伍的保障
健全辅导员的培训体系,是推进独立学院辅导员专业化最有效的手段。辅导员的培训体系不完善是独立学院普遍的现象。独立学院由于办学模式的独特性、学生情况的特殊性,辅导员自身素质较低等特征决定了辅导员工作的复杂性、时代性和创新性。为了满足这些要求,学校必须结合实际和辅导员自身情况建立健全的培训体系,包括培训规划、培训的理论体系和实践要求。培训形式主要包括岗前培训和在职培训、校内培训和校外培训、短期培训和长期培训、理论培训和具体实践培训、基础知识培训和特色技能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心理健康教育、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以及职业素养教育等。为了保证培训效果,必须建立一系列的培训考核机制和实践要求。为了加强培训效果,还可以建立相应的培训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在辅导员培训中,成绩优秀者可以作为辅导员评优和晋升的重要条件。健全辅导员的培训体系,是构建和谐辅导员队伍最有力的保障。
4、建立辅导员的激励机制,是构建和谐辅导员队伍的动力
建立辅导员的激励机制,是调动辅导员工作积极性,稳定辅导员队伍,构建和谐辅导员队伍的动力因素。目前很多独立学院辅导员工作热情低,没有斗志,没有创新,出现辅导员队伍人心涣散的局面。要想改变目前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的现状,必须建立健全辅导员的激励机制:一是辅导员的评优评先制度。每学年学校从思想政治素质、理论政策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业务学习、理论研究能力等方面对辅导员进行全面评比,优秀者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并以各种形式在校内进行大肆宣传。二是辅导员的职务职级晋升制度。独立学院辅导员在职务职级晋升上可以选择“两条腿走路”,一条从行政职务上进行晋升,另一条从教师职务上进行专业技术职务评定。辅导员的职务职级晋升制度是激励独立学院辅导员实现自我职业价值和人身价值最有效的途径。三是辅导员的福利待遇制度。现在很多独立学院辅导员抱怨自己“大材小用”,主要是劳动付出与收入不成正比,这在很大程度上挫伤了他们的工作积极性。独立学院应该建立辅导员的福利待遇制度:即购买社会保险、优先分配福利保障房、有偿享受各类假期、提高加班和值班津贴等。只有提高辅导员的福利待遇,才能更好地激励独立学院辅导员队伍的工作热情,促进和谐辅导员队伍的构建。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