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政治参与差异性研究
2013-08-15张明怀胡远培刘保华
张明怀 胡远培 刘保华
(1.2.3.长江委陆水试验枢纽管理局,湖北 赤壁 437302)
一、城乡政治参与的现状
城乡政治参与,是指城市市民或居民的政治参与和乡村村民或农民的政治参与。城市政治参与和乡村政治参与是我国政治参与的两个不同区域,基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及各自特定环境的影响,城乡政治参与具有各自不同的发展状况和规律性。分析城乡政治参与各自不同的发展规律,有助于我们进一步分析城乡政治参与的同一性和差异性。
(一)城市政治参与的现状
1、网络政治参与渐成主流
网络政治参与从概念上讲,它指公民及社会团体为实现特定目的,以网络为渠道和途径对政治体系、政治过程、政治决策加以影响的合法活动[1]。虽然这一系列政治活动是以虚拟数字讯号进行的,但其功效却是真实的,存在着时效性、互动性、言论自由度、参与主体平等性等方面的优势,大大降低了公民进行政治参与的门槛。伴随着网络覆盖面的日益扩大,公民对互联网的运用日益娴熟,公民通过网络来表达自己诉求、关注新闻时事、了解国家动态日益成为其主要手段,网上投票、论坛讨论、微博发表等都是其政治参与的常见形式。同时,国家政府也积极努力的利用网络进行政务公开,配合公民利用网络进行政治参与,网络政治参与的及时性、互动性、平等性的特点必然吸引公民利用网络进行政治参与。
2、政治参与渠道多样化
政治参与渠道即是政治参与途径和方式,施雪华认为:“政治参与的主要方式有:选举和投票活动、接触活动、组织活动(参加利益团体)、投诉活动以及抗议和暴力活动。”[2]我们比较认同这种政治参与方式的划分,不过还应当增加两条政治参与渠道:网络参与活动和传媒参与活动。正如前文所述,网络政治参与是伴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而兴起的,已经逐渐成为城市政治参与主流;同时,大众传媒在城市活跃度和影响力越来越大,大大拓宽公民的政治参与渠道,使得我国城市公民的政治参与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使政治参与形式不再局限于地域、时间和空间的限制。
3、基层自治组织功能显著不足
我国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近些年来大量出现的新型城市社区,也仅仅是生活社区,并不充分具备多元自治功能。如城镇居民拥有的两个自我管理、自我维权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委员会。在实践中,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常常被束之高阁,从而使职工代表大会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工会组织在其所依存的组织中处于弱势地位,因此无法有效地成为劳工利益的代言人,劳工维权时无法依赖工会组织,以至于出现制度外的维权行为,进而发生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
(二)农村政治参与的现状
1、政治参与渠道有限
在我国农村,村民主要是通过村民自治制度、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以及信访制度这三种途径来进行政治参与,其它政治参与的渠道或方式的使用频率非常低,表现出村民政治参与渠道的有限性特征。同时,现有的村民政治参与制度及参与渠道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诸多问题,难以有效或长效地表达和实现村民的利益诉求。一是村民自治时有失范。如在村委会选举中常常出现拉选票、贿选现象,在一些地方出现镇政府直接干预村委会内部事务的局面等。[3]二是基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用难显。一方面限于村民自身素质对人大制度不了解,不知道其作用,也不知道如何来利用人大制度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从而导致村民没有充分的利用这一渠道;另一方面,镇政府通过对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的干涉、对基层人大的召开加以限制等手段严重制约着基层人大制度作用的发挥。三是信访制度作用有限。一方面由于信访部门缺乏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主动性和积极性,限制着信访制度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有些官员错误的认为,村民来信访就是在闹事,将上访视为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千方百计的进行打压,而不予以认真对待和解决上访农民所反映的问题。
2、村民政治参与意识和能力欠缺
村民的政治参与主要通过参与村级规章制度建设,参与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以及村民维权状况等方面的活动表现出来。毫无疑问,村民要有效参与这些活动,必须具备一定的政治素养。在我国,村民由于文化水平制约,很多村民的民主意识不强,法制观念淡薄,对如何进行政治参与缺乏相应的了解,因而也就无法在政治生活中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主要表现为:对于选举,缺乏热情;对于利益,热衷于眼前和实际利益;对于管理,不想参与;对于监督,事不关己;对于自己切身利益遭受侵害的,不知道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要么忍气吞声,要么采用辱骂暴力等非法方式予以解决。
3、非制度化政治参与常见
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涵盖了非法参与和既不合法也非非法参与,并常常表现为非法参与,即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违反了法律法规的相关程序和步骤的参与行为。由于当前我国农民主要的制度化政治参与渠道不畅通,作用和效果不明显,难以有效反映村民的政治诉求,再加上我国村民受自身素质的限制,法制观念淡薄,难以通过其他合法有效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和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只能凭借本能的行为选择来进行维权抗争。在这种情况下,贿赂、暴力、宗族活动、越级上访、群体性事件等一些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形式就随之产生,并日渐成为村民主要的政治参与方式之一,影响着农村有序政治参与。
4、农民工政治参与严重虚置
据国家统计局监测调查结果显示,2012年,全国农民工总数已达到2.6亿人。两亿多农民工,主要以70后、80后、90后的中青年为主,他们本来都是农村地区的主力军,却主要生活、工作在城市。在当前我国二元户籍制度下,农民工的户籍身份没有改变,他们是介于城市和农村的中间人、边缘人。二元户籍制度造成了农民工的政治参与的严重虚置,因为他们面临着双重困境:一方面,农民工失去或放弃了户籍所在地的政治参与机会。按照现行《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规定,农民只能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的村行使选举及被选举权利,这就给农民工的政治参与带来了很大的困难,远离家乡的农民工很少人愿意回乡参加原籍的选举投票;另一方面农民工又没有获得工作地的政治参与机会,一般都被务工城市排除在制度化的政治参与之外。
二、城乡政治参与的比较
作为统一国家、统一政治制度条件下的两个不同区域,城市与乡村的政治参与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显现出它们之间的同一性和差异性。分析城乡政治参与的同一性和差异性,特别是差异性,对于全面认识和促进我国政治参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一)城乡政治参与的同一性
1、制度化政治参与范围狭小
我国城乡制度化政治参与主要依托于基层人大选举制度、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制度、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工会制度、村民自治制度、信访制度以及党团组织等。这些制度所规定的公民政治参与范围和影响力都比较狭小,基本上限定在社区、工作单位和村级组织范围以内,涉及更大范围的政治参与缺乏系统有效的制度设计,难以进行程序性和持续性的政治参与,表现出一“选”了事和一“议”了事的现象。
2、高度动员政治参与模式是主流
施雪华把政治参与模式分为:自由主义模式、平民主义模式、技术主义模式和高度动员模式[2]。高度动员政治参与模式是社会主义国家普遍采用的政治参与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政府动员人民群众进行积极的政治参与,并且参与的内容和方向都是由政府有效地引导和控制,政府试图通过这种动员性的政治参与加强自身的权威和效能。有学者认为,高度动员政治参与模式是改革开放前我国普遍使用的参与模式,改革开放后,我国的政治参与模式类似于技术主义模式中的平等技术型。我们认为,当前我国的政治参与模式并没有跳出高度动员政治参与模式,还在其范围内,只不过动员的主体已经不再拘泥于政府,也延伸到普通的人民大众。在农村,村民大会的召开需要村委会和一些有威望的、具有较高素质的村民动员群众参加,村委会的选举需要村委会甚至是镇政府的宣传动员,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同样也少不了村委会的动员;在城市,社区居委会、基层人大等的产生、召开以及其他相关的活动同样需要居委会、基层政府及一些较高素质的人民群众进行广泛的动员。同时,随着网络信息化的到来,网络日益成为人民日常联系的主要方式,人民通过网络讨论时事、通过网络动员和号召其他人进行政治参与等。总之,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不管是面对面动员,还是网络动员,其主要的目的还是希望人民群众在动员下进行政治参与,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实现人民当家作主。
3、制度化参与与非制度化参与相结合
制度化政治参与和非制度化政治参与是一些学者根据政治参与是否合法所做的类型划分。不管是在农村还是在城市,政治参与形式都存在着制度化参与和非制度化参与两种情况。就当前中国而言,既不是纯粹的、单一的制度化政治参与,也不全是非制度化政治参与,两种政治参与形式交互错杂,很难进行明确的划分。这种制度化和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共同构成了具有我国特色的政治参与形式。制度化政治参与正如前文所述,主要包括公民依法参与基层人大选举、社区自治、职代会活动、工会活动、村民自治活动、信访活动、听证活动、网络政治活动以及党团活动等。非制度化政治参与主要有四种方式,即个人接触、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抗拒行为。当前我国非制度化政治参与,随着社会矛盾的不断涌现,无论在城市还是在乡村,都有存在。
(二)城乡政治参与的差异性
在城乡政治参与比较分析中,相较于同一性分析,其差异性分析更具研究价值,也更符合本文的宗旨。我们认为,城乡政治参与的的差异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1、城乡政治参与动机和目的差异
罗伯特·A·达尔认为驱使人们政治参与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简单归纳为六个方面:其一是“重视可以得到的报酬”;其二是“认为选择是重要的”;其三是“相信自己能够帮助改变结局”;其四是“相信如果自己不行动,结局将不会满意”;其五是“拥有关于当前问题的知识和技能”;其六是“只要克服较少的障碍便可行动”[4](P138)。依据罗伯特·A·达尔的观点,如果我们用来分析城乡居民和村民政治参与动机,就会发现他们之间略有差异。在我们看来,第一项“重视可以得到的报酬”是村民政治参与的主要动机。有关研究表明,获取经济利益是农民政治参与的基本动力和动机,能否获得实际的经济利益是农民选择是否进行政治参与的依据,有利可图就积极参与,无利可图就消极参与。而在城市,居民由于经济发展水平、政治文化素质等方面高于村民,在政治参与过程中,虽然同样关心经济利益,但更多的是关注经济利益之外的权益问题。简言之,村民的政治参与动机偏重于经济利益,城市居民的政治参与动机则偏重于政治权益。
2、城乡政治参与渠道差异
在乡村,村民政治参与的渠道有村民自治制度、基层人大制度、信访制度、贿赂、越级上访、暴力及宗族和家族活动等政治参与方式;村民的这些政治参与方式在城市都存在,不过城市还有更广阔的范围与途径,包括利用网络政治参与,利用职代会、工会等组织团体进行政治参与,利用公共媒体进行政治参与,以及利用听证制度进行政治参与等。对于广大农村地区来说,职代会、工会等组织团体都不是常见组织形式,网络政治参与方式在农村偶尔会出现,但不是主要性、经常性的政治参与方式。因此,城乡政治参与渠道有明显的区别,城市居民的政治参与较村民的政治参与方式多呈现出时间和空间相结合的特点。
3、城乡政治参与类型差异
依据公民对政治参与的行为形态对政治参与进行类型划分,把政治参与划分为自动参与、动员参与和消极参与三种。自动参与是公民基于自身的利益和需求自觉地对政治过程施加影响的行为;动员参与是公民受他人鼓动或响应政府号召而发生的影响政治过程的行为;消极参与是公民出于自觉或不自觉的原因对政治问题漠不关心或对政治活动采取消极行为。
我们认为,城市居民和村民在具体政治参与领域所占的参与比重有所不同。浙江义乌市的调查表明,城市居民没有参与居委会选举的人比村民没有参与村委会选举的人要高出43.8个百分点,而参加过两次的村民比居民高出23.6百分点,三次的高出16.7百分点,多次的高出4.5百分点。[5]这表明城乡公民在封闭性自治领域中,城市居民主动参与不及村民主动参与。但是,在开放性政治参与领域中,如参与听证,参与网络意见表达等,由于经济发展、文化及网络媒体等因素的影响,城市居民的参与比例明显要高于村民,政治参与表现出以自动参与为主,以动员参与和消极参与为辅;而在农村,由于经济落后、传统的政治思想及信息不畅通等的影响,农民的政治参与则是以动员参与和消极参与为主,以自动参与为辅。
4、城乡政治参与程度差异
以影响政治参与的持续性将政治参与程度可以划分为:即兴参与、短暂参与及长期参与。即兴参与是指公民在受外在刺激或内在冲动的作用下进行政治参与的行为;短暂参与是指公民参加某种政治参与过程中某一环节或几个环节的行为;长期参与是指公民对某种政治参与过程由始至终进行参与的行为。
村民限于对政治参与的整个环节不了解,只是被动的参与整个环节中的一个或多个,并不关注参与的效果和目地,所以,村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倾向于短暂参与。因为网络在城市的覆盖面很大,且网络业已成为人们日常交流的主要方式,加上政府利用网络“问政于民”等,许多网民在浏览网页或是在其他网友的号召下,对自己感兴趣的话题即兴的进行参与,如与国家领导人在网上解疑,全国人大召开期间的意见征集等,故即兴参与主要是城市网民的一个参与行为;城市居民在维权意识、受教育程度等方面都具有较高水平,这也就决定了城市居民更加关注我们国家的建设、政策的实施、参与的效果等情况,故长期政治参与是我国城市居民广泛运用的一种参与行为。所以,城市居民的政治参与程度则是倾向于即兴参与和长期参与。综合而言,我国城市居民的政治参与程度较农村居民的政治参与程度要高。
5、城乡政治参与文化差异
迈克尔·罗斯金等人根据社会成员对于自身在政治过程中影响力的看法,把政治文化分为参与型政治文化、臣属型政治文化和地区型政治文化。[6](P98-99)在参与型政治文化中,参政者占大多数,人们知道自己是国家的公民,相信自己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影响政治,非常关心政治,积极参与各种政治活动。在臣属型政治文化中,顺政者占大多数,人们也知道自己是公民并关注政治,但是他们是以一种被动的方式卷入政治的。他们自认为政治影响力极其有限,因而缺乏政治激情。在地区型政治文化中,政盲占大多数,人们没有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国家的公民,只认同身边的事物。他们没有什么政治知识和政治能力,很少谈论和关心政治,更谈不上参与政治的激情。这种政治文化的分类方法,对于分析我国城乡二元社会的政治文化是有参考价值的。
我国受传统的儒家政治文化以及“文化大革命”的影响,目前的大众政治文化依然表现出以臣属型政治文化为主、以参与型政治文化和地区型政治文化为辅的亚文化结构状态,公民中顺政者占大多数,参政者和政盲为少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外来政治文化的传入,我国居民政治参与的心态也悄然改变,向着开放、变革方向转变。但这种转变在城乡地区表现出明显的城、乡差异性。相较而言,城市居民中接受参与型政治文化的越来越多,主要表现出以臣属型政治文化为主,以参与型政治文化为辅的结构状态;而乡村由于经济发展滞后,宗族和家族活动的影响有限制,接受参与型政治文化的村民增长速度非常缓慢,主要表现出以臣属型政治文化为主,以地区型政治文化为辅的结构状态。
[1]俞怀宁,俞秋阳.我国公民网络政治参与的形式、特点及其政治影响[J].社会主义研究,2011,(05):76.
[2]施雪华.政治科学原理[M].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06.
[3]胡远培,熊德仁.村民自治的问题与对策[J].怀化学院学报,2011,(11):4.
[4][美]罗伯特·A.·达尔:现代政治分析[M].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
[5]王明华.村民和居民的政治参与比较——以浙江省义乌市为例[J].中共杭州市委党校学报,2004,(05).
[6][美]迈克尔·罗斯金等.政治学[M].林震等译,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