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旅游产业中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以宗教文化旅游为例
2013-08-15谭婷婷
谭婷婷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研究生部,杭州 311121)
旅游作为文化传播、交流的重要途径和天然媒介,在物质财富日益增长的今天,显得越加重要,特别是宗教文化旅游在当今物欲横流的社会里,更加受到了人们的青睐。但是,目前我国的文化旅游还处于低层次的开发阶段,许多文化资源深层次的价值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和开发利用。一些宗教文化旅游项目最后流于看庙烧香和购买观光产品的模式,而宗教文化资源本身的价值远未体现出来,更无法满足人们的精神需求。本文以宗教文化旅游为例,对旅游产业中文化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传承提出一己之见。
一、旅游第七要素——“思”的提出
旅游与其他商品和服务一样,也有需求和供给两个方面。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论,人的需求可分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受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的需求五个层次。这五个层次是逐级上升的金字塔结构,当低一级的需求获得相对满足之后,追求高一级的需求就成为继续奋进的动力。旅游需求是人的总体需求的一个组成部分,更是一种高层次的需求,更确切地说是与两个高端需求密切联系的。随着社会的发展进步,旅游已经成为一种普及性的消费活动。人们进行旅游的目的和观念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它既是一种满足生活需求的高层次的消费活动,也是一种积极健康的社会交往活动,更成为一种综合性的审美实践活动。
对于旅游要素,1980年中国旅游报社长兼总编何礼荪提出“饭店、交通、服务(旅行社)”三要素说[1],1985年黄辉实提出“吃、住、游、行、买”的五要素说[2]。1991年经济学家孙尚清提出“食、住、行、游、购、娱”六要素的概念[3],对“什么是旅游”和“怎样办好旅游”等基本问题有了较为明确的回答,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但同时,它的局限性也是显而易见的,特别是只局限于物质方面,忽视了人们精神文化的需求,尤其是在旅游和文化的关系上极大地忽视了文化因素的作用。为此,许多专家学者提出在传统六要素的基础上追加新的要素或是用新的要素代替传统六要素,于是在 2002年之后提出“思”、“教”、“学”、“安”、“健康”、“营销”、“大环境”等新的要素,也有人提出应该用“资源”、“环境”、“文化”、“科技”、“余暇”、“金钱”来代替传统的六要素说。
在此基础上,四川师范大学学者涂绪谋在《论旅游的第七要素“思”》一文中提出:“随着社会生产力的日益发展,人们对旅游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的层次在不断地提高。旅游六要素只涵括了人们参与旅游的基本的物质需求,却忽略了人们参与旅游的精神需求。其实,人们更在乎旅游所能带来的精神享受,即‘思’的享受。在整个旅游的产生和发展过程中,‘思’是不可缺少的,对旅游六要素起着主导作用,是旅游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内在动力。因此应将‘思’列为旅游的第七个基本要素。”[4]“思”是人们在整个游览过程中获取的思想、情感上的收获,是整个旅游活动的核心所在。从旅游体验上来讲,“思”即为与旅游活动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一切大脑活动,是旅游者的思想需求和精神享受。[5]这一要素的提出补充和发展了传统六要素,并贯穿于整个旅游活动之中。物质层面的六要素加上精神层面的“思”,使旅游活动具备了物质和思想的双重属性;更为重要的是,“思”对其它六大要素起着主导作用,是最能体现旅游价值的。
在宗教文化旅游活动中,“思”的作用显得特别突出。旅游人类学研究者指出,旅游中的宗教情绪越来越成为旅游的主要推动力,宗教文化体验是旅游者的核心动机。1978年,维克多·特纳和伊迪丝·特纳在《基督教文化的想象与朝圣:人类学透视》一书中对旅游和宗教的关系进行了总结。他们认为:一名旅游者,有一半是朝圣者,或者说一名朝圣者有一半是旅游者。2007年,世界旅游组织在西班牙举办了主题为“旅游、宗教与文化对话”的国际研讨会,参加会议的专家一致认为宗教文化体验是旅游者的核心动机。当今人们外出旅游,更多的是去追求知识、开阔眼界,到外面的世界去体验非同一般的经历。[6]而宗教文化恰恰可以给人们提供最为强烈的精神体验,使他们获得心灵上的释放和满足。
二、旅游与文化传播的互动关系
旅游与文化传播存在互动作用:一方面,文化资源可以旅游为媒介,走向普通民众的世俗生活之中,并能得到保护、传承甚至发展创新;另一方面,旅游以文化资源为依托,可以吸引更多游客,最终实现二者良性互动。宗教文化资源与旅游的关系就颇具代表性。
(一)文化资源影响旅游者的精神世界
首先,宗教教义直接影响着人们对人生的思考。爱、向善、救世是多数宗教的精神追求,如基督的受难和复活就是向世人传递“爱”的福音,儒家的“仁”、佛教的大慈大悲都是提倡向善。这些爱、向善和救世的理念不仅体现在宗教基本的教义里面,同时也通过一些外在的宗教符号表现,诸如寺观的匾额、楹联、碑刻等等。这些符号作为一种潜在的文化资源,能够简洁明了地让旅游者体会到宗教所蕴含的深刻哲理。
其次,宗教建筑、宗教雕刻、宗教绘画、宗教音乐和宗教文学等宗教艺术都是文化的显性表现形式。宗教建筑以其空间组合、外部比例、尺度、体型等给人以一种心灵上的震慑、力量上的挤压,使人产生一种敬畏和崇拜。而取材于宗教教义、故事和传说的宗教雕塑和绘画,为宗教仪式谱写和演出的宗教音乐,都以其独特的表现形式给视听者带来了一种新鲜、肃穆、庄严的感觉,旅游者在产生共鸣的同时,有助于怡情养性、身心净化。这些文化艺术形式都以其特质增强了宗教教义的渗透力和影响力,不仅拉近了现实世界和神圣天堂的距离,有着不可比拟的审美价值,而且其特有的纯净、空灵之气还让人心境澄明、超凡脱俗。
(二)旅游业促进文化走进世俗生活
前面笔者就提过,旅游是宗教文化保护传承的重要途径和天然媒介。从古代教徒们离开自己的家乡去遥远的圣地朝圣拜祭,到今天旅游者为了观赏名山、寺庙道观,感受宗教文化等各种综合性的旅游活动,在旅游为宗教文化保护传承发展提供了平台的同时,宗教文化也促进了旅游的发展。可以说,宗教文化和旅游是相互依赖,相互促进的关系。但连接这二者的媒介就是文化,就是旅游的第七要素——“思”。思,代表着计划、思考、感受、思想、领悟、评价等等与大脑直接相关的各种精神感受,它是宗教文化和旅游的契合点。
结合现实来看,在科技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东西方宗教普遍出现世俗化、大众化、现代化、普世化、本色化的趋势。[7]当今时代,各种竞争日趋激烈,社会制度的不健全或是某些不公平现象等造成了人们的不安全感、挫折感和无力感,社会心理和精神问题日益增多,宗教文化对解决这些问题有一定作用。如果说传统的旅游六要素是概括了旅游者在物质和最浅层次的感官享受,是吸引旅游者和宗教文化接触的基础因素,那么“思”则是体现了旅游的高级形式:精神享受和自我价值的肯定。
三、开发旅游文化资源须注重的问题
文化的力量是无穷的,通过开展文化旅游,既可满足现代人修身养性、陶冶情操的需要,又可以使优秀的文化得以传承下去,反过来也可给旅游业本身带来更多的机会。笔者认为在开发旅游文化资源方面必须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一)必须正确理解文化旅游的实质
西蒙·坡的曾经指出,风景的样式是从属于“阅读”过程的,而这“阅读”则是由想象的空间与真实的景色共同组成的一种“文本”,是一种视觉与言辞的表达模式。[8]游客会把在旅游场所所阅读到的“文本”通过各种途径向外宣传,实现文化的再生产。开发旅游文化资源,要注重让游客通过对传统文化的深层次了解,通过对建筑、绘画、宗教仪式等观看和感受,得到警示和启发,从而提升自身文化修养、文明素质,并自觉或不自觉地将优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下去。
作为人类最古老的旅游形式之一的宗教文化旅游,随着现代生产力的发展,宗教要素和非宗教因素掺杂到了一起,特别是与旅游要素有了更多的互动。宗教文化和旅游业,二者要沿着和谐健康的道路发展下去,就必须坚持宗教优质文化和健康旅游活动的良性互动,就必须依托优秀宗教文化的“教化”作用来丰富旅游活动的内容。宗教旅游从最开始的“旅而不游”发展到现在的旅、游并重,今后我们必须重视宗教文化的教化功能,做到游、教并重。
(二)必须坚持维护文化遗产的本真,合理处理神圣和世俗的关系
现在许多宗教场所及周边,都是各种商贩在卖佛珠、圣像等宗教用品,而且叫卖声与菜市场一样嘈杂,这与宗教圣地庄严肃穆的气氛极不相称。不可否认,这些宗教文化旅游资源的开发给宗教场所带来了相当可观的收入,但是一些宗教场所除了烧香拜佛、求签算命外,只能给游人提供单纯的观光活动,那些启迪智慧、唤起道德、治疗心理等深层次的功能几乎没有被挖掘出来。这些都在无形中弱化了宗教文化的真实性,掩盖或歪曲了宗教文化真正的内涵。不管是宗教信徒游客还是宗教观光游客都非常注重历史传承的宗教文化载体,对他们的表述应呈现“历史的真实”。[9]
宗教有自己严格规范的教义教规,宗教场所也是传教的严肃场所,是封闭的或半封闭的。从这个角度出发,在开发宗教旅游资源的时候,我们必须注意开发的广度和深度的问题。一方面,要慎重选择开发对象,考虑到开发后的影响;另一方面,在开发过程中,要深入挖掘宗教文化中有利于社会进步和社会道德建设的内容,使游客对宗教有较全面的认识。
(三)在开发过程中,必须考虑到游客的参与方式等问题
针对那些参加宗教文化旅游的游客,可以采取寓教于游的方式。比如说,开展佛教研习旅游班,佛教茶文化游等,再或者直接让那些有兴趣的游客与寺内僧人同住同吃同修行,亲身体验出家人的诵经、学习和日常生活活动。但是,所有的活动必须能让游客自主选择,不能要求所有的游客按照同一种模式去体验,焚一柱香、撞一次钟、栽一棵树、放一尾鱼、喝一杯茶、听一曲梵乐、听一次讲经,这些都必须让游客自主选择。相信通过这些实际的参与性活动,不仅可以使游客忘却自己的烦恼,净化心灵,还可以进一步学习了解宗教文化。这些活动还可以让那些初级的观光型游客,转变为学习型的文化旅游者。
(四)要培养出具有专业文化素养的从业人员,尤其是专业的讲解员
宗教文化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涉及到了许多宗教专业知识,对这些知识的掌握是有一定难度的。现在从事旅游业的人员,无论是管理者、经营者,还是具体的工作人员,都普遍存在知识储备不足的现象。这使得在旅游项目的设计上缺乏文化内涵,推出的宗教文化旅游产品容易流于庸俗浅薄。而讲解员或导游,作为宗教文化极其重要的传播者,多数缺乏必需的宗教文化知识。笔者在多年的的导游工作中,发现现在大多数的导游和讲解员讲解的主要内容只是停留在对一些建筑、造像等基本物质对象的介绍上,没有进一步阐述传统宗教的内涵,并引导游客进行哲理性的思考。因此,我们各地的旅游部门和相关景点都应该重视对宗教文化旅游活动从业人员的培训和任用。
[1]旅游概论编写组.旅游概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83.101.
[2]黄辉实.旅游经济学[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5.11.
[3]国家旅游局.中国旅游年鉴[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1991.107.
[4][5]涂绪谋.论旅游的第七要素“思”[J].四川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36(3):107,109.
[6]张晓萍.旅游是一种现代朝圣刍议[J].云南民族大学学报,2003,(4):93.
[7]黄心川:经济全球化与东西方宗教的关系[J].中国宗教,2001,(5):6-7.
[8]李冬梅,王家民.地域文化与视觉符号设计[J].新西部,2007,(20):205-206.
[9]黄秀琳.旅游表述语境下的中国宗教文化商品化解析[J].世界宗教研究,201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