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的中国化路径及其启示——以《矛盾论》的形成为视角
2013-08-15荀泉
荀 泉
(东南大学人文学院,江苏 南京 211189)
任何理论要取得突破,必须借鉴和吸收前人的理论成果,这种借鉴和吸收的过程就是一种继承。《矛盾论》的形成就是在继承马克思等人矛盾观点的基础上不断创新的过程,这种创新过程显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现路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既是一个不断继承与创新的过程,也是一个从抽象到具体、从共性到个性不断发展的过程。立足于实践,把继承与创新结合起来应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现实路径选择。
一、马克思主义矛盾观中国化的前提:马克思等人对唯物矛盾观的建构和发展
(一)马克思在批判性继承黑格尔唯心矛盾观的基础上,创立了唯物矛盾观
马克思为唯物矛盾观的发展奠定了基础。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矛盾观是唯心的,他指出:黑格尔的主要错误在于,把现象的矛盾理解为本质中的理念中的统一,而事实上这种矛盾的本质当然是某种更深刻的东西,即本质的矛盾。在分析批判中,马克思又肯定了黑格尔的辩证法的合理内核,即肯定了黑格尔具有矛盾的思想。马克思将黑格尔的矛盾思想在实践的基础上加以扬弃和发挥,提出了“把握特殊对象的特殊逻辑”[1]的观点。针对黑格尔调和矛盾的中立立场,马克思认为“两种本质的差别”[2]的矛盾是不可调和的。他首先指出了矛盾运动的实质,进而阐述了矛盾运动的一般运动形式。总之,马克思建构的矛盾观点在唯物矛盾学说的发展过程中有先驱性的意义,他把从黑格尔唯心的矛盾观颠倒过来,形成了唯物主义的矛盾观点,从而奠定了唯物矛盾观发展的基础。
(二)恩格斯对矛盾观点的补充和论证,为唯物矛盾观的深化发展做出了贡献
恩格斯为唯物矛盾观的发展作了大量工作。恩格斯的矛盾观也是建立在对黑格尔唯心主义矛盾观的批判性继承之上的,而且在批判黑格尔矛盾观的同时,恩格斯提出了许多深刻的矛盾观点。关于矛盾存在的普遍性,恩格斯指出:“既然简单的机械的位移本身已经包含着矛盾,那么物的更高级的运动形式,特别是有机生命以及发展,就更加包含着矛盾。”[3]对于矛盾存在的客观性,恩格斯指出,矛盾不仅“客观地存在于事物和过程本身中,而且这是一种实际的力量”。[4]恩格斯的观点中已有了矛盾与事物运动互为因果的思想萌芽,这体现在他的“运动本身就是矛盾”这一论断中。恩格斯进而肯定了辩证的否定是一切事物发展的动力,并具体指出辩证的否定是不断进行的。他举例道:“甚至脊推动物和无脊椎动物之间的界限,也不再是固定不变的了,鱼和两栖类之间的界限也是一样,而鸟和爬虫类之间的界限正日益消失。”[5]总之,恩格斯为唯物矛盾观的深化发展做出了特定的贡献。
(三)列宁系统地阐发了矛盾观的具体内容,初步构建了一个唯物矛盾观的体系
列宁除了继续批判黑格尔唯心的矛盾观,更主要的是系统地阐发了唯物矛盾观的具体内容,初步建构了一个唯物矛盾观的体系。矛盾是“一切运动和生命力的根源”[6]这是黑格尔的观点,列宁对此非常赞同。他进一步发挥指出,矛盾的对立面的斗争是事物自己运动的动因、动力、源泉,“发展是对立面的‘斗争’”[7]。列宁还发挥了矛盾的对立面统一规律。列宁具体研究了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关系,指出统一是相对的,斗争是绝对的,一切事物都是在其内部对立面的统一和斗争的推动下运动、变化和发展的。更独具特色的是,列宁指出了对立面的统一规律在辩证法中的核心地位:“可以把辨证法简要的规定为关于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8]据此,列宁考察了西方哲学特别是德国古典哲学,对比了形而上学和辩证法的区别,列出了16条要素,初步构建了一个唯物矛盾观的体系。总之,列宁结合俄国的革命实践,对唯物矛盾观进行了独具特色的阐发和系统研究,初步形成了一个唯物矛盾观的体系。
二、马克思主义矛盾观中国化的实现:《矛盾论》对矛盾学说的丰富和矛盾学说体系的完善
《矛盾论》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史上系统地阐述矛盾规律的哲学专著,其论述紧密结合中国革命的实践和中国传统辩证法思想,因而具有鲜明的中国作风和气派。在《矛盾论》中,毛泽东从对立统一的观点出发建构了一个完整的矛盾学说体系,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矛盾观的中国化。
(一)《矛盾论》的形成建立在对前人观点扬弃的基础之上
毛泽东立足现实批判了党内理论脱离现实的倾向。他旗帜鲜明地批判了形而上学,驳斥了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错误。毛泽东直接用列宁的矛盾观点批判党内的错误思想:“我们的教条主义者违背列宁的指示,从来不用脑筋具体地分析任何事物,做起文章或演说来,总是空洞无物的八股调,在我们党内造成了一种极坏的作风。”[9]为了克服党内的教条主义和经验主义作风,在《矛盾论》中,毛泽东批判了形而上学的辩证宇宙观,并系统地研究了矛盾的特殊性。他具体分析了矛盾特殊性的诸方面,并认为“对于矛盾的各种不平衡情况的研究,对于主要的矛盾和非主要的矛盾、主要的矛盾方面和非主要的矛盾方面的研究,成为革命政党正确地研究其政治上和军事上的战略战术方针的重要方法之一,是一切共产党人都应当注意的。”[10]
(二)《矛盾论》的形成建立在对马克思等人理论成果的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之上
毛泽东开创性地论述了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及其关系原理,同时发展了矛盾的普遍性原理,并明确地概括了矛盾绝对性的两层含义。毛泽东举了很多例子对矛盾的普遍性作了深入浅出的说明。毛泽东发展了矛盾的普遍性原理,认为不只对抗是矛盾而且事事有矛盾、处处有矛盾。在他看来:矛盾无时不在,矛盾无处不有,差异就是矛盾。在《矛盾论》中,毛泽东开创性地、系统地论述了矛盾的特殊性。他指出,矛盾的特殊性有以下几种情形:“各个物质运动形式的矛盾,各个运动形式在各个发展过程中的矛盾,各个发展过程各个方面,各个发展过程在其各个发展阶段上的矛盾以及各个发展阶段的矛盾的各个方面”[11]。毛泽东把矛盾的情形分为以上几种,这就把矛盾的特殊性具体化了。不但如此,毛泽东从另一角度概括了矛盾特殊性的两种情形: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这里除了开创性地提出了矛盾的普遍性、特殊性及其关系原理之外,还对前人已有的矛盾观点进行了说明和发挥。毛泽东根据自身革命经验,从列宁的“对立面统一”中发挥出“对立统一”这一观点。他详细论述了同一性和斗争性的辩证关系原理,并且强调了对抗在矛盾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从而更直接地、准确地揭示了矛盾内部各方面的关系。
(三)《矛盾论》的形成建立在理论联系实际的基础之上
理论的目的在于应用。毛泽东把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原理,上升为矛盾问题的精髓。他还分析了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关系,并且把这种关系发挥成共性和个性的关系,指出这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毛泽东认为,“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这一共性个性、绝对和相对的道理,是关于事物矛盾的问题的精髓,不懂得它就等于抛弃了辩证法。”[12]经过这一跨越式的转换,毛泽东把共性个性关系原理上升为矛盾问题的精髓,这是他总结长期革命经验教训得出的基本结论。把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结合起来,这也成为以后搞好各项工作的根本方法。毛泽东还提出了一系列解决矛盾的具体方法,如防止片面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分清主次等等。因为矛盾是错综复杂的,而实际生活中不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因此,他特别强调一分为二的观点;而两种矛盾中,又要抓主要矛盾,“抓住了这个主要矛盾,一切问题就迎刃而解了”[13]。
总之,毛泽东在《矛盾论》中对唯物矛盾观的考察遵循了科学的思路:两种宇宙观的对立——矛盾普遍性、特殊性及其之间的关系——主要的矛盾和主要的矛盾方面——矛盾诸方面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对抗在矛盾中的地位。这种研究思路对矛盾进行了全面探讨,从而形成了矛盾学说相对完整的体系。
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路径选择
唯物矛盾观由不成熟逐渐走向成熟,不断向前发展的过程,显示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路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本质上是一种继承基础上的创新,是面向时代和中国国情的一种选择,是在创造中继承,在推陈中出新。
(一)继承和创新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基本路径
一切理论唯有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才能不被时代所抛弃,马克思主义当然也不例外。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就是传统和现实的关系。理论的发展当然离不开对传统的继承,但更需要立足现实基础上的创新。与时俱进是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彻底的批判是马克思主义的内在精神。中国的革命和建设道路就是在不断继承和创新前人成果的基础上开创出来的。在新民主主义革命中,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放弃了“城市暴动”的路线,才开创了“农村包围城市”的革命道路;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以邓小平为首的改革者冲击了计划经济的体制的桎梏,才开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道路。敢于对错误思想和路线开展批判,恰恰是创新的前提。相反,任何一种先进理论,都是批判性继承和创新的产物。创新是最有效的批判和继承,批判和继承是创新的推动力。要实现理论创新就要继承优秀传统文化,同时勇敢地舍弃传统文化中的糟粕。继承中外先进文化,重要的是要立足现实,而现实就是具体的公民利益和需求。只有立足于公民的利益,立足于推进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有效继承先进文化才有具有现实意义。
(二)理论联系实际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动力
马克思说过:“理论的对立本身的解决,只有通过实践方式,只有借助人的实践力量,才是可能的。”[14]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在继承和创新的基础上进行理论建构,必须贴近生活,紧跟时代脉搏。这是判断理论的价值以及它是否富有生机和活力的关键。传统理论中优秀的部分会成为社会发展的指路明灯,而保守的方面会成为社会发展的桎梏。因此,我们既不能作茧自缚,走僵化封闭的老路;也不能头脑发热,异想天开,走脱离群众的邪路;更不能摇摆不定,为着个人及小集团的利益,导致最后走投无路。正确的态度应是在对中国具体国情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的基础上,古为今用,洋为中用。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离不开对优秀传统文化的继承,也离不开对国外先进文化的借鉴和吸收。当然,在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进行理论重构,还须取舍有度。因为传统文化中有许多糟粕,必须清除和摒弃,要勇敢地正视传统,摆脱文化的“恋母情结”,不能自欺欺人。历来的启蒙运动,往往只是破坏了传统文化的形式,如建筑、字画等,而对束缚人们头脑的传统封建思想往往难以撼动。因此,继承和弘扬马克思主义的同时,还要反对封建思想,实现解构与建构的统一,在创造中摒弃,在推陈中出新。
总之,对马克思主义进行新的理论建构,既要贴近生活,紧跟时代脉搏,又要立足公民的利益和需求,在对中国具体国情深刻认识和全面把握的基础上,继承中外一切优秀理论成果。只有这样,我们才能谱写出既紧跟时代潮流,又深刻体现国民利益的中国化马克思主义理论新篇章。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359,355.
[3][4][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132,133,554.
[6]列宁全集 (第5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115-116.
[7][8]列宁.哲学笔记[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4.407,192.
[9][10][11][12][13]毛泽东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312,315,308,320,322.
[14]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