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动物卫生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2013-08-15彭京城山东省新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221400
彭京城 (山东省新沂市动物卫生监督所 221400)
《动物防疫法》的颁布实施,使中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出台相关配套法规、规章,使此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进一步加大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力度,是动物防疫法的要求,是社会公共卫生安全的需要,是广大消费者的需要,是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需要。笔者结合本职工作,对动物卫生执法工作。谈几点体会。
1 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基本情况
新沂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经过多年努力和发展,动物卫生检疫和监督管理体系已基本形成,实现了单一的运输检疫向产地检疫的转变,市场检疫向屠宰检疫的转变,动态检疫向规模养殖场和源头检疫的转变,补检向正常检疫和行政执法的转变。检疫执法队伍得到了不断的充实,基层防检人员的工资待遇全部列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部具有相应的专业资质,中专以上学历占100%,全市共有防检人员70名,分布在城区及16个乡镇从事动物防疫、检疫及行政执法工作,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体系建设逐步改善。
2 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2.1 检疫设备落后,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检疫设备落后很大程度上影响检疫效果,成为检疫监管工作当中一项制约因素。开展动物检疫工作是净化疫病的主要手段,其要求的技术水平、设备性能、环境条件、人员素质都非常高,而本市动物检疫监管设施滞后,现有化验仪器老化,在各屠宰点使用的设备均为80~90年代配备,难以达到满意的检疫效果。交通工具得不到补充更新,影响了动物检疫,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加大查处力度的快速要求,无法适应当前疫病防控的特点。
2.2 检疫开展面小,工作质量有待规范 产地检疫开展面不足、逃检、抗检现象不断、畜禽检疫品种不平衡局限在猪及禽;产地检疫不规范、集中补检普遍,屠宰检疫不规范,检疫收费任意性大。
2.3 检疫费收支不配套,防检结合有空档 国家明文规定了检疫费收取使用的管理办法,在当地贯彻落实不到位。市财政把主管部门办工经费与检疫收费捆绑挂钩,严重影响全市防检工作的正常开展。现有派驻各镇的检疫人员主要工作精力放到检疫费收缴上,目的是完成检疫任务不扣工资。
2.4 检疫监督和基层防检工作条件差 严格规范动物检疫和监督管理工作行为,建立动物卫生监督长效机制,促进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跨上新台阶,实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达到:“一流执法队伍,一流执法装备和一流执法水平”的目标,这是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总体要求,也是近三年的努力方向,是强基础抓规范促提高的行动要求。本市目前现状距比要求相差太远,交通设备紧缺,检测设备老化,执法队伍建设及水平有待提高。乡镇畜牧兽医站基础设施,阵地建设急需改善,近30%乡站没有办公地点,有办公地点的也不超过30m2。
3 改变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对策
以《动物防疫法》及其配套规章为准绳,以建设动物卫生监督“一流的执法队伍、一流的执法装备、一流的执法水平”为目标,以“监督零距离,管理零空档,查处零差错,服务零投诉”为标准,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基础设施建设和规章制度建设,规范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规范生产、加工、运输和市场销售环节的监督管理,逐步形成具有本地特点的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的新机制,全面提升全市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水平,为全面实现动物卫生监督“队伍正规化,装备标准化,执法规范化,管理制度化”的目标任务而努力奋斗。
3.1 队伍正规化 组建一支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队伍,全面达到“三有”工作目标,即执法队伍“有学历、有资质、有编制”,官方兽医必须是财政全额拨款,达到大专以上专业学历,取得职业资格的在编在岗人员,充分体现动物卫生监督工作权威性。全面开展检疫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教育活动,建立分层次、分类别、多渠道、多形式的培训格局,努力打造一支正规化的执法队伍。同时要建立协检员队伍,制定协检员管理办法,明确协检员岗位职责,组织协检员岗前培训,形成配合有力工作有序的队伍结构。
3.2 装备标准化 通过执法手段建设,实现执法装备“三有三统一”即:“执法有车辆,取证有设备,留置有设施”;“统一执法结构户外标识,统一执法车辆执法标识,统一司法文书执法标识”。动物卫生机构要全面具备执法工作所需的交通通讯,现场调查取证和快速检测等设施设备。
3.3 管理制度化 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全面建立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五项制度”,即产地报检制度,监督检查制度、培训考核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质量追溯制度”。进一步完善报检制度,建立健全执法队伍管理制度,强化动物卫生监督目标考核制度,建立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深化动物卫生监督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扎实有力开展。
3.4 执法规范化 逐步构建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四项规范化”即“产地检疫规范化,屠宰检疫规范化,动物卫生监督管理规范化,违章案件查处行为规范化。”实现执法工作“四个百分之百”,即“产地检疫覆盖面以村为单位100%,定点屠宰动物及其产品检疫率100%”,重大违章案件查处率100%,立要查处案件结案率100%。
本市虽然在强化监督,严格管理,大力保障畜牧生产安全和畜禽产品质量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今后要再接再厉,更进一步,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促使推进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在畜产品质量安全中的地位和作用跃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