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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火电企业电煤管理问题与对策研究

2013-08-15白志军

关键词:电煤火电计价

白志军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河北 石家庄 050000)

电煤供应历经10年的紧张局势,在2012年出现了供应宽松的发展态势,据业内专家预测,2013年乃至以后几年,这种宽松的煤炭、电力供需形势还将持续。一方面,根据“十二五”规划,我国经济增长速度将不会再现过去两位数的高增长,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转型,这意味着煤炭、电力需求不会再像过去那样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另外,随着一批大项目、大基地的建成,我国煤炭产能必将持续提升。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已多次表示,煤炭行业已经面临产能过剩风险。

电煤市场供需状况的转变带来电煤价格形成机制的变化,国务院办公厅下文称自2013年起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煤电联动以年度为周期。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自主衔接签订合同,自主协商确定电煤价格。作为电煤需求方的火电企业,应主动把握时机,在电煤市场转变的新形势下顺势调整燃料管理策略,降低燃料费用,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满足发电需要。

一、电煤价格由“双轨制”到市场化的转变

(一)电煤价格政策的历史变迁

煤炭在我国一次能源消费中占70%的比重,并提供了80%的电力,其重要性不言而喻。作为调节市场供求的有效手段,电煤价格在我国曾长期处于国家控制之下。[1]

1985年以前煤炭价格由国家统一确定。1985—1994年,全国统配煤矿、重点煤矿的煤炭价格实行统一的计划价格,未纳入计划的乡镇煤矿则放开价格管制。1994—2002年,国家放开除电煤外的其他煤炭价格,并自1996年起对电煤采取指导价格。2002—2006年,国家停止发布电煤政府指导价格,鼓励煤电双方通过煤炭订货会协商价格,但仍会公布一个参考价格。2006—2012年煤炭订货会改为供需视频会议,政府对电煤价格的干预弱化。

从电煤价格政策的历史变迁可以看出,2013年之前我国电煤价格曾长期实行“双轨制”,电煤供需双方依据两种不同定价机制。一种是年初煤炭企业和火电企业签订的重点合同煤价,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锁定本年供应量;另一种是市场煤价,价格随行就市。

(二)电煤价格市场化的确立

中国政府网2012年12月2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电煤市场化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自2013年起取消重点合同,取消电煤价格“双轨制”,定价格。这意味着中国电煤市场化改革终于迎来“破冰”,争议多年的电煤价格并轨最终实现。此举亦意味着困扰中国多年的煤电之争走到了尽头,在完全市场化主导下,未来中国的煤电行业必将更趋良性发展。

电煤价格并轨意味着电煤配置完全实现市场化,这传递出许多积极信号。首先,持续多年的煤电之争将终结,以市场为主导必然会推动正在进行的煤电联营走向深入,煤企和电企合作共赢将成为未来行业发展的大方向。此外,电煤价格并轨,也必将倒逼阻力重重的铁路运力改革和电价改革,这将对煤电行业未来的健康发展产生更为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最后,电煤价格并轨,作为需求方的火电企业,必将重新审视自身在煤电市场的位置,主动适应电煤价格机制的转变,积极调整管理策略,实现企业经营目标。

二、新形势下火电企业电煤管理面临的主要问题

电煤管理是火力发电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点内容,伴随着燃料市场化不断深入,燃料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不断上升,对电煤管理精细化的要求也在不断提高。相对宽松的电煤供应局面、市场化的电煤价格确定方式是当前火电企业面临的大环境,然而10年的燃料供应紧张局面、长期的电煤价格“双轨制”已经对火电企业造成了深远的影响。但是当前大部分电厂的电煤管理工作仍停滞在传统模式,已经不能适应当前新的燃料市场和经营环境。[2]

(一)市场经济意识薄弱

火电企业传统的经济管理思想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在经济上火电企业管理所追求的目标是最大的发电量与最低的供电煤耗。这一思想体现出最大程度地满足全社会对电力的需求和最大限度地节省全社会能源的目标。目前这一思想仍深深影响着火电厂的经营管理。绝大多数电厂在管理上实行生产和经营相分离,以生产为主导,以节能管理为主线,以追求最低的供电煤耗为目标。但事实上,电量多利润不一定就高,煤耗低并不等于成本就低。所以,这种管理思想背离了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体现出火电企业市场经济意识的薄弱性。

市场经济学一个最基本的假说:厂商都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市场经济学的基本理论完全建立在这一假说基础上。火电企业必须由现在的生产主导型转变为经营主导型,生产工作要围绕经营工作进行,生产指标的管理要服从于经营指标管理的需要。

(二)企业经营技术指标落后

要使企业追求利润最大化前提下有明确的经营目标,必须要有一个明晰的、能使生产指标和经营指标紧密联系的指标体系。目前,《火电厂技术经济指标计算方法》(DL/T904-2004)是用于火电厂技术经济指标的统计计算和评价的标准,其中没有一项是货币化的指标,全部为技术性指标,用这样一个标准来指导火电厂的指标管理工作,必然导致企业生产人员追求最高的技术效率,而不是利润最大化。由此可以看出,要使企业的管理符合市场经济的要求,还有大量的工作要做。[3]

三、市场机制下火电企业加强电煤管理的措施

(一)提高全员经济意识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多数电厂都是重生产轻经营,重技术轻经济。火电企业工程技术人员掌握经济学知识不够,对工作中遇到的经济问题只是按通常思维进行简单的处理。事实上,技术与经济之间是相互促进、相互制约的,任何技术的应用都不仅仅是一个技术问题,还是一个经济问题。火电企业电煤管理中的每一项工程技术问题都可能涉及经济问题,所以工程技术人员的工作都离不开经济知识,工程技术人员必须掌握常用的、基本的经济常识。这样才能保证火电企业进行每项具体电煤管理活动时都能考虑经济效益问题以追求企业利润的最大化。

解决上述问题的办法就是企业要培养一部分既熟悉生产又掌握较多经济学知识的高级技术人员,设立专门的管理部门,由这个部门根据电价、燃料价格和生产设备的实际特性来确定生产方案,指导生产人员进行生产,并在竞价上网的报价方案制定方面发挥作用,从而将生产和经营紧密地结合起来,使发电企业由生产型转变为经营型。

(二)坚持按质计价的原则

在电煤供应紧张时期,按质计价的原则同样受到冲击。按质计价有时简化到按单一发热量指标计价。更有甚者,还出现了有些卖方抛出的一口价或估堆开价的现象。当电煤市场出现供应宽松的局面以后,买方提出的按质计价的结算办法易于被卖方接受。[4]

在电煤市场化改革的进程中,计价方式在悄然地发生变化,不再拘于国家规定的发热量计价办法中的计算方法,而是采用了一种简化的按发热量计价的计算方法。参与计价的因子除了发热量指标,还可能有挥发份和硫份。原来列入计价因子,如品种、灰分,或取消、或淡化,这是有道理的。品种不同,灰分的高低已经体现在影响发热量高低之中,没有必要再单列。

即使对发热量、挥发份、硫份等按质计价,也是用简化的方法计算。如在规定一项基准发热量的基础上,确定一项基价,同时规定其他计价因子标准值,每当计价因子指标在标准值上下变动一个区间时,同时规定单价相应增减的数额。这种简化了的按质计价方法,有助于鼓励煤企提高煤质管理,向煤质要效益。

(三)合同中要明确规定质量指标

在电煤供应紧张时期,有些煤供方,利用用户急于要煤的心理,掌控合同签约的话语权,往往对质量指标采取一种模糊的说法:如以煤种代替,写上“烟煤”、“半烟煤”、“无烟煤”等;也有笼统地写上“按质计价”;更有甚者,什么都不写,留下空白。电企往往迫于煤量的压力,委曲求全,退而求之。

当电煤市场出现供需平衡或供应宽松时,电企具有了商谈合同的话语权,要坚持依据锅炉对煤质的要求,在合同中明确设置对最低煤质指标上、下限标准,对超越标准的,或规定加大减价幅度,或规定拒付煤款和运杂费,对汽车运煤还可以采取拒收措施。有了质量标准的具体约定,就可以避免发来矸石也说有热量,要求“按质计价”的荒唐之事。

(四)加强和规范对商品煤的验收管理

电企加强和规范对商品煤进厂的验收管理,是减少购煤损失,控制燃料费用的重要措施和手段。首先,在数量验收中,要做到衡器的定期检验,并取得检验合格证。要控制、监督煤车按过衡要求正确过衡称量,要按国家规定,规范地采制全水份煤样。采制化设施、设备要符合国标的规定。在煤采样工作中,推广以机采代替人工采样,以提高采样的客观性。对化验仪器要按规定定期检验。其次,要加强对采制化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业务上要经过培训考试持证上岗。其三,采制化过程的操作要符合国标规定。最后,对采制化工作的管理,要制定有互相制约关系的规章制度,并建立监督机制,以确保煤样及化验数据的真实性。打铁还靠自身硬,只有企业采制化全过程无懈可击,在与供煤方处理煤质纠纷时,才会有底气。[5]

(五)确定合理的煤储量

电企度过了多年来电煤供应紧张的苦日子,一旦煤炭市场呈现供应宽松的局面,就有抓紧好时机多储煤的冲动。这种“一日被蛇咬,十年怕井绳”的感受,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必须克服情感上的偏差,合理地设定煤储量的多少。[6]合理地设定煤储量,一要保障锅炉用煤;二要有利于降低燃料费用;三要减少损耗;四要控制资金占有在合理水平。

对一家特定的电企,应因地因时合理地确定自己的储煤量水平。目前,电煤市场化了,供需关系及煤价比计划时代波动较大,每家电企应根据来煤的可靠性、稳定性、运输条件、储煤条件、季节影响,并结合历史储煤量的统计分析等因素,合理确定不同季节的储煤量水平。在电煤市场化的今天,在销售淡季,煤储量上限可以突破15天,争取多收一些低价煤;在销售旺季,储煤量下降不要跌破7天,以保障锅炉安全用煤。

总之,科学的储煤管理应该做到:既能保障燃煤供应,又能利用市场变化降低燃料费用,同时避免或减少储存损耗,合理控制流动资金。

四、结束语

在宽松的电煤供应局面和市场经济条件下,火电企业全面走向市场已是必然,只有追求利润最大化的企业才能长期生存,才能具有较强的生命力。由于火电企业是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向市场经济体制较晚的一个行业,因此,必须全面地增强经济意识,强化电煤管理,将企业的重心转到经济效益上,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1]孙颖颖,韩宇.论煤电难题解决思路[J].中国电力教育,2012(18):123-124.

[2]董磊.火力发电企业的燃料管理问题及对策[J].岱宗学刊,2011,15(4):18-19.

[3]程刚,段学农.火电厂主要生产环节中的节能控制与监督管理[J].电力技术经济,2005,17(2):66-68.

[4]郭秀珍.火电厂燃料成本管理的探讨[J].上海会计,2002(4):21-22.

[5]李国平,陈森发,唐子华.火电厂燃料最优采购法[J].电工技术,2004(7):33-35.

[6]陈丽霞.电厂燃煤的安全贮存管理[J].工业安全与环保,2006,32(2):6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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