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隋唐时期逃户制度的变迁
2013-08-15杨兴英
杨兴英
论隋唐时期逃户制度的变迁
杨兴英
逃户是封建社会的严重问题,也是历代统治者需要处理但又得不到根治的现象。逃户是没有户口,流亡在外,居无定所的百姓。他们成为逃户大多是形势所迫,由于战争、重税、兵役、自然灾害等各种原因,逃户都没有户口,但有些还参与生产活动,有些完全不参与劳动。隋唐时期的逃户现象相当严重,而其逃户制度也不断在变化。隋朝时期,大多数逃户只能回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到了唐朝已经不做这些强制性的规定,而是更加灵活地处理逃户人口,允许他们在新的地方落叶生根。
隋唐时期;逃户制度;变迁
杨兴英/铜仁学院法律与政史系副教授(贵州铜仁 554300)。
在封建社会的历史上,逃户是许多朝代都会发生的现象。逃户现象影响了一个朝代的兴衰成败,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秦朝开始,就在史书资料中看到逃户的影子。到了隋唐时期,逃户问题变得越来越明显。尤其是繁荣昌盛的唐代时期,逃户依然是统治者一直头疼的问题,迟迟得不到有效的解决。因为逃户也是劳动力,他们与生产劳动和经济发展息息相关,隋唐时期制定了一系列逃户制度,力图解决逃户的问题。探究隋唐时期的逃户制度如何变迁,有利于更加深入而全面地了解隋唐时期的社会经济状况。
一、逃户的定义
在古代历史资料的记载中,唐朝之前基本上把逃户叫做流民或者浮客。顾名思义,逃户就是流亡在外和居无定所的人们,到了唐朝的初期才把这些人叫做逃户,后来名称又不断变化,但逃户的性质始终未曾改变。唐朝时期的逃户一般指的是偷税逃税的百姓,大多数都是靠自己耕地的农民。随着税法的进一步改革,唐朝时期的逃户现象变得越来越严重。在两税法颁布以前,逃户的来源比较宽广,成分也较为复杂。有的逃户是因为没有登记国家的户口,还有些逃户偷税逃税或者避免服役,或者自己的土地被抢夺霸占,没有什么工作更没有任何收入来源,逐渐沦为逃户。逃户是违反了国家法律的人群,他们没有户口,没有土地,不交税也不服役,因此也摆脱了国家的专制统治,到处寄居,四海为家。
等到两税法的出台,逃户的现象就更为繁杂了。实际上,逃户主要还是那些没有土地、没有工作的人们。两税法提出征税收税的准则是资产,有资产的百姓需要交税,没有资产的百姓就不用交税。国家通过调查发现逃税的人口有一万多人,除了穷人、孤儿、老人等完全没有经济来源的百姓,他们都不需要交税。但是两税法未能明确规定没有资产的逃户应该如何处理,所以没有资产的逃户能不能登记户口,是一个无法确定的问题。也有很多地方的官府为了一己私利,对他们征收税款,所以没有资产的逃户是否登记户口、是否交税都不一定。其实两税法反倒使得逃户性质更加模糊,没有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二、逃户的主要原因
逃户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躲避战争、逃税逃役、剥夺土地或者自然灾害的影响。
1.躲避战争的逃户。战争的破坏使人们终日不安、吃不饱饭、睡不暖和,民不聊生、人心惶惶。躲避战争的逃户随时面临着失去生命的危险,甚至失去自己家园的残酷命运,他们为了远离战争之地,背井离乡,不幸沦为逃户。虽然唐朝在鼎盛时期出现一片繁荣的景象,但是仍然战争不断,霍乱四起。唐朝后期更是出现持久的农民起义,到处是浓烟炮火、万物萧条、人烟稀少、人口骤减。在经历安史之乱以后,人口数量一直无法回升到天宝年间的标准,并且唐朝后期兵荒马乱,逃户众多,房屋几乎很少有人居住,一个个村子都荒无人烟。
2.躲税逃役的逃户。唐朝战争四起,军队所需费用十分浩大,而且腐败的官员为了满足自己的利益借机搜刮民脂民膏,利欲熏心。国家为了维持军队和官府的正常运作,对百姓的压迫搜刮一天比一天厉害。唐朝初期,税收还不是很高,百姓生活比较轻松。贞观时期开始加收重税,后来甚至出现为了逃税而伤害自己的人。武则天统治时期更是民不聊生,家破人亡的现象比比皆是,逃亡的百姓数量越来越多。唐朝后期,由于频繁的战争,征收的税收逐渐加重,已经到了不可复加的程度,使得百姓不堪重负,逃户变成社会最严重的现象。
唐朝战争一直无法停歇,国家不断招收百姓去服役,甚至强制实行,很多服役百姓都不愿意参加战争,开始逃避服役。而且大多数百姓在参加战争后,也因为环境恶劣食不果腹,在服役过程中逃走。边防和官府的士兵基本来自农民,国家不投入这方面的资金,所以他们只能自给自足,使得他们的境况越来越困难。可以说,只要有一个人服兵役整个家庭就毁了,为了躲避服役的残酷命运,许多百姓不得不走上背井离乡的不归之路。
3.被剥夺土地的逃户。唐朝时期,许多财大气粗的地主、腐败贪财的官员和利欲熏心的商人抢夺和霸占老百姓的土地。有的地主拥有土地几百亩,还有的商人霸占几十处的民宅,就连寺庙也占有几千万的土地,可见当时的抢占土地现象有多么严重。许多农民和百姓因此而失去土地和住宅,他们开始逃亡之旅,四处奔走,流浪漂浮。很多地主和豪族甚至在战争时期趁虚而入,把逃亡农民的土地悄然霸占,等到战争结束农民返回自己的家乡,他们的土地早已经成为别人的庄园,他们便再一次变成逃户。
4.受自然灾害的逃户。唐朝不断发生自然灾害,人祸加上天灾,百姓的生活极其艰难。根据史书资料的记载,唐朝的干旱和洪水灾害各自多达170多年次,地震、冰雹、暴雪、瘟疫等自然灾害更是数不胜数。自然灾害屡次发生破坏了百姓的生存环境,粮食产量因此大幅度减少,甚至颗粒无收。自然灾害也使得疾病瘟疫到处发生,传播得更快、影响更远,百姓的生命受到严重的威胁,他们已经无法在当地生活下去,只得离开自己的家乡,另觅活路。贞观年间,有几千户的百姓都受到自然灾害的迫害,举家迁徙,到处流窜。到了武则天统治的时候,到处闹饥荒导致妻离子散,许多百姓都成了逃户。
三、逃户的主要身份
百姓们由于各种各样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或是战争、或是税役、或是自然灾害开始逃户的生活。他们不管是为了躲避什么而变得居无定所,流浪漂泊,生活一向如往常那样艰难痛苦。他们可能是独自一人,或者拖家带口,甚至形成一个小的集体。他们在逃亡的过程中,流离失所、前途未卜、命悬一线,他们希望逃避的东西,比如瘟疫、战争和灾难依然如影随形,稍不留神就会夺走他们脆弱不堪的的生命。有些逃户虽然没有户口,但实际上还在参与生产劳动,这些人有逃户之名却无逃户之实。他们有的进入庄园,成为被地主或官僚雇佣劳作的农民。有的逃户在偏僻边缘的地方开垦土地,人烟稀少,但是土地宽阔,所以成为他们的最佳庇佑所。
还有的逃户没有户口,也不参与生产和劳动。其中一些人从事商业成为商人,但是大多数只是小型的商贩,做小本买卖。他们从事经商活动的原因也不一样,可能因为税收负担太重,而选择收入更高的商业,也可能是因为各种客观原因而被迫成为逃户,只能通过小本买卖来维持生计。有些逃户去寺庙当和尚或者道士,虽然为了逃税逃役的百姓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但还是有很多百姓进入寺庙道观。所以寺庙道观里鱼目混杂、滥竽充数的现象相当严重。寺庙道观成为逃户的避难所,主要是因为当时的寺院发展非常迅速,规模庞大,所占据的土地也面积广阔。寺院里的资源丰富、粮食充足、经济发达,吸引了很多逃户投奔和依靠寺院。除此之外,有的逃户充当士兵以获取微薄的收入。还有的逃户甚至走上盗贼和土匪的道路,或者成为有钱人家的下人奴婢。
四、隋唐时期以前的逃户制度
逃户现象是封建社会的永久话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在隋唐时期以前,齐国曾经提出逃户制度,用二甲和一甲分别来惩罚逃户和隐藏逃户的人。到了两汉时期,逃户的数量非常多。北魏提出均田制度以后,日益加强对户口的管理。北魏的统治者曾经制定了相关的户口制度,五户人家可以设置一个灵长,五个灵长设置一个里长,五个里长设置一个党长,这种结构设置使得户口的管理更加严格。而且还派管理户口的人员去各个州县进行户口的盘查,制定相关的逃户制度,如果主动纳入户口还会有奖励。到了后来虽然有所改变,但仍然保留大致的结构框架。还有规定对于逃户的百姓、灵长、里长、党长和相关的官员都会进行惩罚,如果罪行严重的人还会被没收家产。可见,在隋唐时期以前,逃户制度也是相当的严厉。
五、隋朝时期逃户制度的变迁
隋朝初期,社会相对稳定。隋文帝曾经对逃户实施强制性手段,让很多逃户登记了户口,大约有一百多万人有了新户口,这也说明之前的逃户数量相当之多。而且还规定,如果有一个人的户口有问题,官员就得解除官职,里长等都要发放远疆,逃户的百姓会受到同样的处罚。到了大业二年,隋朝大约有八百多万户口,四千多万人口,但是到了隋朝的后期,战乱四起,大多数百姓为了躲避战争四处逃窜,脱离了户口。隋朝统治者的昏庸暴力也是人口骤降、户口减少的主要原因。隋朝政府一般对逃户制定的政策都是让他们登记回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而不允许他们在新的居住地纳入新的户口。从哪儿来就回到哪儿去,是历代统治者对于逃户处理的一贯态度。
六、唐朝时期逃户制度的变迁
1.唐朝初期的逃户制度。唐朝的法律规定没有发现逃户问题的里正会受到严厉惩罚,一个逃户杖责四十,三个逃户就要加倍,以此类推,知情不报的人也会受到相应的刑罚。在各个州县都设立了严格的逃户制度,力图减少逃户现象的发生,对于逃户的百姓,最长要受三年的牢狱之苦。之前对于逃户的处理都是打回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但是随着宇文融的括户制度广泛实行,逃户制度也有了新的改变,对于逃户的处理更加灵活,大多数逃户应该回到原来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可以让某些特殊情况的逃户在当地纳入新的户口。但这种制度一直没有成形,只是不同的问题做不同的处理,至于到底如何实际开展工作就不得而知了。因此,唐朝初期的逃户问题已经日益凸显,但是政府对其的管理和控制能力却明显不足,并且无法形成明确而规范的逃户制度。
2.唐朝中后期的逃户制度。唐朝初期基本上属于太平盛世,百姓的生活比较安定,直到安史之乱的爆发,使得唐朝的空前盛世一落千丈,不复存在。这个时期由于战争,百姓不断死亡,人口不断减少,使得户口的统计也出现困难,逃户制度的实施也存在一定的阻碍。因为户口的流失,政府对已有的户口进行变本加厉的压榨,这又使得户口进一步减少,形成恶性的循环。在安史之乱之前,政府还是尽量让逃户回到户口所在地,但是经过安史之乱,大多数逃户就在当地落叶生根,登记新的户口,这在当时已经成为不成文的规定。后来的两税法甚至把逃户的原始户口置之不理,完全把他们的过去户口抛在脑后,而重新给他们登记户口。虽然政府还是建议逃户回到以前的户口所在地,但是已经不做强制性的规定了。随着唐朝的逐渐没落,逃户的数量也空前高涨,政府对于逃户的管理已经心有余而力不足了。
逃户是那些没有户口,在外流离失所的人们,逃户现象是封建统治者历来需要解决的严重问题,但一直无法得到根治。造成逃户的原因多种多样,比如躲避战争、逃税逃役、被剥夺了土地,或者受到自然灾害的影响。有些逃户虽然没有户口,但实际上还在参与生产劳动,还有的逃户没有户口,也不参与任何生产活动。在隋朝时期,设立了灵长、里长、党长对户口进行管理,而且也制定了有关逃户的政策。到了唐朝,逃户制度有了新的变化,更加灵活多变,但是随着唐朝的衰落,逃户制度也变得形存实亡。
:
[1]杨际平.隋唐均田、租庸调制下的逃户问题——兼谈宇文融括户[J].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86,(4):25-27
[2]胡沧泽.唐朝前期对逃户政策的改变与福建州县的新建置[J].福建师范大学学报,1992,(1):10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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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1-6531(2013)17-0049-02
责任编辑:贺春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