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消费视角下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探究
2013-08-15赵根良
赵根良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安徽 芜湖 241000)
面对全球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我国政府出台和采取了一系列应对措施,而鼓励和促进消费就是其中一个重大举措。消费通过流通又决定着生产,所以促进消费与流通渠道创新成为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
近年来,随着“三农”问题关注度的日趋升温,农产品流通问题也逐渐引起了理论界的高度重视,成为近几年来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农产品流通渠道是农产品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连接生产与消费的桥梁和通道。现阶段,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建设无疑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个关键环节,是帮助我国农产品市场快速发展的重要前提,是促进居民消费的重要影响因素。
安徽是我国比较典型的农业大省。然而,目前探讨安徽省农产品流通问题的研究较少,专门对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进行研究的文献更是鲜见。因此,研究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渠道问题,对探索和研究我国中部地区及全国其他省份农产品流通及农产品流通渠道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借鉴意义。
综上所述,本文试图从促进消费视角探讨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促进居民消费与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关系
促进居民消费与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是相互作用的关系,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
1.1 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
促进和扩大居民消费,始终是拉动我国经济增长的主要力量。然而,近几年来,我国持续出现的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直接影响了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并将成为困扰我国经济未来增长的主要障碍。[1]
导致我国居民消费需求不足的因素和原因很多,我国商品流通现状就是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商品流通是连接生产和消费的桥梁与纽带。很多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也一致认为,流通业的发展能够促进居民消费的增长,提高我国居民消费需求。[2]贺珍瑞[3]更是认为,农村流通体系与农村消费需求之间存在着明显的相关性。
农产品流通是我国商品流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农村商品流通的主要内容。农产品流通渠道的重要性则更为突出,是促进居民消费的重要因素,具体表现为两方面:一方面,目前我国广大居民对市场中流通的农产品品种需求不断增加,对其品质的要求日益提高,而农产品流通渠道对农产品的流量和流向都具有直接影响,进而影响我国城乡农产品市场的繁荣程度,并间接影响广大居民对农产品的消费需求;另一方面,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好坏对能否有效实现农产品的产品价值也有直接影响,进而影响农民的收入水平和农业生产积极性,并间接影响农民和农村消费需求。[4]因此,可以看出,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有利于促进居民消费。
1.2 促进居民消费有利于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
流通渠道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然而,现实是我国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相对落后,农产品流通渠道不畅。2012年中央1号文件指出,要把解决好农产品市场流通,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作为一项重要任务。
很多理论研究者和实务工作者普遍认为,流通业增长和居民消费增长是相互促进的。王惠指出,居民消费的发展状况会反作用于流通业的发展,而且居民消费的快速增长势必会促进流通业业态的发展创新以及整个流通业的发展。[5]因此,可以看出促进居民消费有利于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
2 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现状与问题
近几年来,国家和安徽省有关政府部门对“三农”问题逐渐重视,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也取得了很多成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业生产,也间接促进了城乡居民的消费。但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仍然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和创新工作仍然任重道远,应引起有关政府部门的注意。
2.1 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现状
商务部和安徽省政府共同决定,从2005年开始,在安徽省开展为期3年的农村商品流通(包括农业生产资料流通、农产品流通和农民生活消费品流通)改革和市场建设试点。2008年试点结束,此时,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成效显著。安徽省累计建成了连锁乡村农家店17 000个、建设农村商品配送中心290个、建设省级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50个、建设农产品绿色批发市场30个、建设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44个、培育国家级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5个、培育国家级大型农产品流通企业4个。[6]截至2012年,安徽省已建设改造农村商品配送中心388个、建设农家店29 000多家,这已经覆盖了安徽省所有的乡镇和75%左右的行政村。事实证明,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建设的发展,对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等方面的作用已显现出来。
2.2 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的问题
2.2.1 农产品流通渠道主体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低
目前,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渠道的主体主要是规模小、专业性低、组织化程度低的农户和进行农产品批发零售的个体户,规模大、专业性强、组织化程度高的农业企业依然较少。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是目前被认可的能够连接农户、企业和农产品市场的重要纽带,是提高农产品流通渠道主体规模及专业化、组织化程度的重要形式。根据数据表明,到2010年,安徽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已达到16 000个,然而其成员数和带动农户数仅占该省农户总数的近40%[7],这说明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并没有成为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渠道的重要主体,也没有真正发挥出其应有的作用,安徽省农产品的“小生产”和“大市场”的矛盾还没有得到根本解决。总之,农产品流通渠道主体规模小、不专业、组织化程度低,就无法发挥农产品流通渠道的规模经济效应,很难保证农产品质量,不利于农民讨价还价和正当利益的保护,进而负面影响农民收入,间接抑制城乡居民的消费。
2.2.2 农产品流通渠道中交易方式传统
根据调查表明,安徽省农产品绝大多数是采取农户自行销售和商贩上门收购的传统交易方式,其他现代交易方式(如,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销售、连锁商店收购、农业龙头企业收购、订单销售、农村经纪人帮助销售、网上交易等)所占比例非常低。[8]农产品的传统交易方式大大限制了安徽农产品交易的时间和地域范围,降低了流通效率。总之,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传统交易方式,大大限制了农产品的销售流通,进而负面影响农民收入,并间接抑制城乡居民的消费。
2.2.3 农产品流通渠道保鲜能力低
“新鲜”是农产品的质量和价值所在。由于农产品大多具有含水量高、保鲜期短和极易腐败变质的特点,因此,农产品对流通渠道的交易时间和保鲜条件都有很高的要求。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渠道保鲜能力低,具体表现在以下两方面:第一,流通环节过多,交易时间长,安徽省大宗农产品的流通渠道一般都要经过几个主要环节,即农产品生产者—农产品产地批发市场—农产品运销商—农产品销地批发市场—零售商—消费者,过多的农产品流通环节,导致流通渠道成本较高,运输中农产品损耗较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无法保证;第二,农产品储藏保鲜技术水平低下,安徽省很多农产品产地忽视农产品采摘后的保鲜储备,就算有冷藏库,也都是建在大城市,且多属简易库,农产品产地大多没有冷藏保鲜库,绝大多数农产品在流通渠道中是以常温物流或自然物流形式进行流通,造成农产品损失率很高,进而导致了农产品流通渠道成本较高和农产品损耗较大。总之,农产品流通渠道保鲜能力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安徽省农产品的流通,进而负面影响农民收入,并间接抑制城乡居民的消费。
2.2.4 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物流基础设施落后
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物流基础设施落后,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批发市场建设落后,批发市场是安徽省农产品市场流通的主要形式,2006—2008年,安徽省培育了50个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如合肥周谷堆农产品批发市场、蚌埠王庄花生批发市场、亳州蔬菜批发市场、淮南夏集大米批发市场等,然而,这些批发市场很多都是在集贸市场基础上形成的,且存在规模小、档次低、辐射面小、牵动力弱、硬件与软件建设不配套、管理不规范、信息化程度不高等问题,严重限制了这些批发市场在农产品流通中作用的发挥[9];第二,农村公路建设较为落后,安徽省有13%的村庄不通公路,有公路的农村,其道路绝大部分是3.5 m,没有任何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很多公路因长期无人维修,导致路面坑洼不平,这样的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差,通行能力低;第三,农产品运力不足,由于安徽省农产品物流业刚刚起步,安徽省至今仍没有统一的农产品物流组织体系,同时,安徽省农产品运输工具、运输装备、运输方式总体比较落后,进而导致安徽农产品运力不足;第四,农产品流通中的加工环节比较落后,近几年来,虽然安徽很多农产品经营者也逐渐认识到农产品加工增值的重要性,也出现了一些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农产品加工企业,如丰大集团、丰原集团等,但农产品加工技术落后、农产品加工深度不够、加工增值率低,且加工规模较小,同时,也有不少农产品加工领域仍属空白。总之,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物流基础设施落后,极大限制了安徽省农产品的流通,导致安徽省农业收益低,农民收入无保证,并间接抑制城乡居民的消费。
3 促进消费视角下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
鉴于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存在上述诸多问题,因此要对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进行创新,进而促进居民消费。
3.1 创新多元化农产品流通渠道主体
要解决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渠道主体规模小、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居民的消费,就必须创新多元化农产品流通渠道主体,多渠道畅通安徽农产品市场流通。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3.1.1 促进农户组织化
其手段主要是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农产品行业协会,将分散的农户联合起来,搭建农产品与市场连接的桥梁,但要注意努力扩充组织(或协会)成员数量、扩大组织(或协会)规模、完善组织(或协会)机制、增强组织(或协会)功能,发挥其流通渠道主体作用。
3.1.2 培育专业农产品流通渠道个人主体
一方面,稳步壮大农村运销大户,运销大户是安徽省传统而重要的农产品流通主体,故而要创新利益共享机制,使运销大户与农户形成稳定的供销关系;另一方面,要培育和壮大农产品经纪人队伍,重点围绕农产品流通政策、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与法规、农产品运销储藏及加工技术等内容开展农产品经纪人培训,提高其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3.1.3 扶持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强大
农业龙头企业是农产品流通渠道的强势主体,流通效率非常高。因此,要注重扶持一批安徽省农业龙头企业,重点扶持一批辐射范围广、转化水平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如徽商集团、华亿集团等,要提高和发挥这些农业龙头企业对农户的拉动作用,对农产品流通的促进作用以及对农业产业化的引导作用。
3.2 创新农产品流通渠道多种交易方式
改革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渠道传统单一的交易方式,创新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渠道多种交易方式,通过多种交易方式相互补充,使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渠道更流畅、更高效,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居民的消费。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3.2.1 大力发展农产品连锁经营
可结合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的发展情况,引导和支持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运销大户、农产品经纪人等,以开设专卖店、直销店、特供店等形式开展连锁经营,促进农产品流通,将更多的安徽省名特优新农产品推向全省、全国乃至世界市场,打响农产品品牌。
3.2.2 大力推广普及农产品电子商务
加快信息设施建设,培养农村及农产品电子商务人才,支持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平台建设,建立与农产品电子商务应用相适应的现代服务体系,加强网上宣传与推介,引导和鼓励更多安徽省农产品流通主体开展网上交易,活跃农产品电子商务流通。
3.2.3 创新其他新的交易方式
在广泛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和现代金融市场的基础上,创新采用拍卖交易、仓单交易、期货交易等新型农产品交易方式。
3.3 创新提高农产品流通渠道保鲜能力
鉴于农产品对流通渠道的交易时间和保鲜条件有较高的要求,因而需要创新提高安徽农产品流通渠道保鲜能力,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农产品流通损耗,进而提高农民收入和促进城乡居民的消费。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3.3.1 简化农产品流通环节,缩短流通时间
要完善和推动实施农超对接、农企对接、基地配送等简化农产品流通环节、缩短流通时间的产销对接模式。通过组织网上农产品对接活动,搭建农产品洽谈会等产销对接平台,扩大安徽农产品对接的区域范围和产品种类。
3.3.2 创新农产品保鲜技术能力
创新安徽农产品保鲜技术能力,可有效降低农产品在流通中的损耗,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具体来说,一是创新农产品流通技术,创新改进农产品保鲜和储运技术、农产品物流配送技术、农产品电子化交易技术等,从而在保质保量的前提下,扩大农产品运销范围;二是完善冷链物流系统,使农产品一旦进入流通渠道,就始终在一条符合农产品保鲜要求的冷藏链通道中流通。
3.4 创新完善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物流基础设施
创新完善农产品流通渠道中的物流基础设施,有助于促进安徽省农产品的流通,提高安徽省农业收益和农民收入,并间接促进城乡居民的消费。具体来说,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3.4.1 创新改造批发市场
批发市场是农产品流通渠道中重要的中介,具有重要作用。创新改造安徽农产品批发市场,必须从以下三方面进行:第一,批发市场要进行企业化运作,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规范要求进行运营管理和建设;第二,完善批发市场配套设施,在安徽批发市场建设农产品加工、储藏、配送、冷链物流系统等基础设施,建立农产品检验和质量检测中心;第三,加强批发市场的信息化建设,批发市场要建立高度集中的市场信息网络,设立专门机构和配有专员来广泛收集和准确发布各种农产品信息。
3.4.2 加强农村公路建设
安徽有条件的农村,应积极争取村村通公路,部分有公路的农村也要对公路进行扩建和安全改造,提高农村公路通行条件和通行能力,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流通渠道效率。
3.4.3 提升农产品运力
分散和规模小的农户及个体户,资金和能力有限,不可能投资来改变农产品运输工具、运输装备、运输方式总体比较落后的局面。要想提升安徽农产品运力,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引入第三方物流,将农产品流通与其生产和销售进行分离,第三方物流企业可以有足够的资金和规模来满足农产品对运输设备、运输工具等的特殊要求,而且第三方物流可以将农产品零星物流配送进行整合,将零散的物流资源进行集中,大大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龙头企业、批发市场等也可逐步建立自己的农产品物流组织系统,提升农产品运力。
3.4.4 大力扶持农产品加工业发展
安徽省有关部门应加大扶持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或建立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大力提高农产品加工科技含量和对农产品进行深加工,同时建立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的稳定合作关系。
总之,经过近几年安徽省农产品流通体制的改革与发展,省农产品流通渠道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和发展。然而,目前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渠道还存在着诸多问题,这需要借助安徽省政府部门、相关企业、农户等各方力量,整合各种社会资源来创新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渠道。创新安徽省农产品流通渠道是建设安徽省现代农产品流通业的重要一环,是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业发展、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重要途径,同时,对安徽省经济结构调整、经济转型发展等也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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