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培育公民精神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程

2013-08-15

巢湖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公民权利意识

王 哲

(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基础部,安徽 合肥 230601)

当下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社会建设已经成为时代主题,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事实上,社会管理绝不只是党和政府的事情,更需要公民参与,唤起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这就需要越来越多有公民精神的公众参与其中。我们的社会从来都不缺乏公民精神,只是在常态化的生活中,这样的参与精神,社会各个阶层各种合法方式进行正当的表达。因此,需要通过合理的机制和途径让公民精神有合适的“土壤”。笔者以为,培育公民精神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基础性工程,创新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拓宽公民参与渠道,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

1 公民精神内涵检视

公民一词,从世界历史上看,源于古希腊城邦时代,经历了权利从特定人群向大众化扩展的阶段,其涵盖内容的泛化也加速了我国公民时代的到来。我国最早提到公民一词始于近代,并从其一产生就是与权利和义务相联系的概念。公民社会作为思想观念的演进和社会实体的存在,是以市场经济为基础、以民间组织为主体、以公民权利为前提、以独立公民为主角、以契约关系为中轴的社会形态,它强调人作为社会人的存在特性,强调每个社会成员作为公民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强调公民的公共参与和公民对国家权力的约制,是现代人类文明得以演进的社会资本。

公民社会需要公民精神。公民精神是权利意识与责任意识、义务意识的统一,是一个社会中的公民对于公共事务所持有的价值与信念。公民精神是一种态度,也是一种行为模式。我们的社会从来不缺公民精神,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迈入新世纪以来,我国一个相对独立的公民社会正在迅速崛起,公民精神迅速成长,并对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产生了日益深刻的影响,特别是在灾难面前,如长江洪灾、汶川大地震、王家岭矿难救援、舟曲泥石流灾难、温州动车追尾事故等,每一次都让我们感受到社会大爱的涌动,也让我们见证公民力量的爆发。

公民精神包括哪些要素或内涵?学者有不同的看法。关晓丽、刘威把公民精神概括为权责意识、公共意识、独立意识和协商意识等四个方面的内涵。[1]黎玉琴认为应该包括:以尊崇法律为核心的法治意识、以维护权利为宗旨的公平意识、以关注公共事务为内容的参与意识、以化解矛盾为目标的宽容精神和妥协精神。[2]李辉、陶叡认为现代意义上的公民应在具有平等、自由、权利意识基础上,同时具有责任、法制和宽容精神等。[3]顾城敏、曾珍宝、马晓燕认为其内容包含:平等意识、主体意识(个体主体性)、权责意识、创新意识、民主法制意识、理性的政治参与意识、宽容与妥协精神。[4-6]纵观学者的观点,笔者以为,有关中国当代社会条件下公民精神内涵,除了中国几千年来公民传统的缺失外,还应该特别考虑到如下因素:中国现代化进程因后发而呈现出来的挤压式发展特征,在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人治传统以及构建和谐社会这一新型价值目标。鉴此,中国当代社会中的公民精神不能缺少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主体意识,明确认识到自己是一个公民,而不是一臣民;是社会政治生活和公共生活的主体,而不是无足轻重的客体;(2)权利意识,意识到自己有各种权利,在法定范围内主动追求和行使自己的权利,勇敢地捍卫自己的权利,但不可盲目主张权利和滥用权利;(3)参与意识,意识到公民的本质在于参与,参与社会公共生活、政治生活既是自己的权利,也是自己的义务;(4)平等意识,任何人在法律面前享有平等权利,承担平等义务。没有任何理由享有特权,更不能利用自己职位在社会资源的分配中谋取私利;(5)宽容态度,承认别人有权利作出与自己不同的选择,发表不同的见解,对与自己不同的政治主张,价值观念和生活方式给予必要的理解;(6)法治观念,意识到法治优于人治,尊重和遵守经由合法程序制定的的法律规则,按法定界限和程序行使权利,抵制监督一切违法行为;(7)责任观念,意识到自己对他人、社会和国家负有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一方面要承担义务,另一方面,不逃避和推卸法律责任和道德责任;(8)理性精神,理性是针对非理性和超理性的。即公民在利益平衡和价值选择以及重大事件面前,能从实际出发,超越情绪,直面真理,理性的思考,保持足够的道德勇气和冷静。

2 社会管理创新对公民精神提出的新要求

社会管理创新是指在现有社会管理条件下,运用现有的资源和经验,依据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态势,尤其是依据社会自身运行规律乃至社会管理的相关理念和规范,研究并运用新的社会管理理念、知识、技术、方法和机制等,对传统管理模式及相应的管理方式和方法进行改造、改进和改革,建构新的社会管理机制和制度,以实现社会管理活动或者过程的新目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民主政治的向前推进,社会管理变得越来越重要。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现代社会,需要公民加强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培育适应现代社会发展趋势的公民精神,这是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基石。不可否认,当代中国公民精神的现状与现代社会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中国作为一个经历2000多年专制统治的国家,由于长期深受“臣民”意识的浸淫,缺乏公民精神,主要表现就是“服从”二字,缺乏参与社会事务的治理。[7]

新中国成立后,公民主体意识、权利意识、参与意识、平等观念、法治观念等都有了较大的发展变化,国家在制度上也为培养公民精神提供了保证。但在“十年动乱”中,公民精神和相关的制度保障遭到严重的破坏,刚刚培育起来的社会主义公民精神遭受了重创。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富裕程度的不断提高,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稳步推进,公民的主体意识、权利意识、民主意识、参与意识、平等观念、法治观念等公民精神亦随之不断得到强化。但是,经几千年积淀的传统文化对社会存在所具有的滞后性,决定了公民精神的培育不可能是一蹴而就的,公民精神仍是个沉重的话题,公民精神要么是模糊的,要么是潜意识的或缺乏的,现代公民精神的培育必将是一个长期的过程。社会管理的主体是多元的,其创新也源于多种路径。政府制度创新、社会组织机制创新、公民参与创制,都是社会管理创新的方式。当前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从公民参与的视角来审视,要充分发掘正在兴起的公民社会的自我管理潜能,大力培育公民精神是一个重大的课题,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当前,我国公民精神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公民的参与意识和权利意识比较淡薄,甚至有所欠缺,尚未完全跟上社会发展的节奏,这也严重限制了实现社会管理创新的进程。公民的法制观念欠缺,当前虽然存在着制度化的参与,但是,一些公民表达自己的意愿和维护自己的正当的利益时,没有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而是从个人的感情出发盲目行动。公民缺乏主体意识,往往认为社会管理是政府和少数人的事情,是官方单向度的责任,与己无关,这制约了社会管理科学化的进程,不利于实现社会的真正发展和进步。在法制健全和高度文明的现代化的社会,生活在其中的人都应该有现代化的公民精神。

3 当前我国公民精神培育的路径思考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实际上就是在寻求国家与公民社会之间的平衡点,充分激发和增强公民的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在政府与公民的良性互动中实现善治。社会管理的重要目标是促进社会和谐,和谐社会必定是充满活力的社会,激发社会活力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和必然要求。只有公民精神的普遍增强,才能为中国建设和谐社会奠定深厚的基础。今天,我们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公民精神的培育,大力培育公民参与意识,履行公民义务,探索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机制和途径,拓宽公民参与渠道,努力形成社会管理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具体的来说,主要从以下方面着手:

第一,社会管理创新需要的是加强“公民教育”。公民精神的状况,标志着公民作为国家主体的自我觉醒和觉悟的程度,是公民对自己在国家中的政治地位和法律地位的自我认识。公民意识作为现代公民必备的基本素质,它不会在个人的头脑中自发地产生,它的产生和普及,需要进行公民意识、修养和素质的养成教育。民主、平等、参与等价值必须贯穿我们教育的始终。我们对每一位公民个体价值的尊重,反过来也会促进其对社会整体价值的尊重,促进公民责任、公民精神的形成。在公民教育的实践中,学校、家庭和社会应很好地发挥出各自的作用,并实现学校——家庭——社会在公民教育问题上的有机结合。[8]互联网的迅猛发展,也给公民教育带来了新的机遇与挑战,这一方面促成了某些公民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也为一些不利于公民责任培育的信息传播打开了方便之门。

第二,要唤起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意识。强化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主体意识,唤起公民参与社会管理的自觉,要使每个人都认识到自己的公民角色,并明确自己作为公民的义务和责任,丢掉“各人自扫门前雪”的围观态度,去积极参与社会事务的管理,无论事件是大是小,要拿出十足的参与勇气,公民才会真正参与到社会管理之中。

第三,要进一步完善市场经济为公民精神提供更加稳固的经济和体制基础。我国目前尚处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进一步完善的关键时期,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也会强化公民的法治意识、权利与义务观念。同时,市场经济的这种以法律维护正常市场秩序的特点,有助于市场主体乃至全体社会成员积极守法精神和理性自主精神的养成。市场赋予每个参与者平等的身份、公平的竞争机会,通过市场解放了的人,也就更具有自主精神和主体意志,公民身份感也日益强烈,公民的权利意识和责任意识也不断地被激活、提升。总之,大力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从总体上对公民精神的进一步成长产生基础性的巩固和推动作用。

第四,大力营造公民精神养成的文化环境。文化体现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品格,“国民之魂,文以化之,国家之神,文以铸之”。在几千年封建文化和一百多年殖民地文化的重压,中国社会缺乏公民精神的文化土壤。特定的文化类型往往塑造出特定的国民性特征。中国传统国民性的缺陷与不足,使得“改造国民精神”、“提高国民素质”的艰巨任务被一次次提出,成为百余年来中国精英智识阶层持续为之奋斗的一项未竟的事业。在这个过程中,我们要不断总结经验,同时借鉴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只有如此我们的公民才能养成良好的个人道德和社会公德风貌以及自主参与、有序参与、温和参与和为切身利益参与的、成熟而理性的公民文化意识和习惯,具有这种国民素质的社会,真正的和谐社会并不遥远。[9]

[1]关晓丽,刘威.从“崇公抑私”到“尚公重私”——中国公私观转型视界中的公民精神培育[J].道德与文明,2009,(2).

[2]黎玉琴.论当代中国社会中的公民精神[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双月刊),2006,(5).

[3]李辉,陶叡.治理视野下的公民精神[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2).

[4]顾成敏.当代西方公民德性理论与我国公民精神的建构[J].北京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3).

[5]曾珍宝.论公民精神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系[J].中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4).

[6]马晓燕.公民社会的核心——公民精神[J].甘肃理论学刊,2005,(6).

[7]魏娜.公民权利意识觉醒[J].人民论坛,2006,(18).

[8]李恭园,张建伟.公民意识提升的困境与消解之道[J].理论学习,2010,(6).

[9]王栋.改善中国公民社会文化环境的思考及路径选择[J].中国现代化研究论坛论文集,2007,(5).

猜你喜欢

公民权利意识
论公民美育
人的意识可以“上传”吗?
我们的权利
股东权利知多少(一)
增强“四个意识”发挥“四大作用”
意识不会死
强化五个意识 坚持五个履职
隐私保护也是公民一种“获得感”
权利套装
十二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