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大量雇用临时工之弊值得警惕
2013-08-15叶愚
●叶 愚
新闻综述:
媒体报道,一些地方改革,编制减少了,“正式工”精简了,但“临时工”队伍却越来越庞大。某大城市一位局长称,目前局里有200 多个编制,临时工50 人。东部沿海一县的农业局则更夸张,正式编制只有40个,但“临时工”有100 多人。在特定情况下,“临时工”还成为政府的“挡箭牌”。比如,辽宁西丰县委书记日前涉嫌违规坐豪车、套用武警部队假车牌,豪车还出入高档酒店,而书记事后回应称“司机只是临时工,已主动辞职”。
评论员观点:
吴思《白员的胜局》一文,将非官身而做官事的“编外差役”和编制外官吏白役称为“白员”,这种临时工在明末甚至达到 “一役而恒六七人共之”规模。旧时“白员”扰民乱法,以对百姓的伤害权获利或以混入官场的身份逃避官家加向一般平民的祸害,使“良民”也竞争加入“白员”队伍,形成“良民淘汰,白员胜出”、“官场繁荣而商场凋敝”的乱象。吴思感叹说:白员兴则社稷衰。
而今,官场临时工仍有不小规模,上述新闻报道中列举有临时工为正式工四分之一甚至两倍多的个案。李昌平在 《我向总理说实话》 称,2000年,一个乡级财政所的正式编制为30 多人,实际工作人员140 多人,编外人员是编内人员的三四倍。我们还经常看到,执法中闹出乱子,常有临时工出头“顶杠”,也反映了临时工在官场中活跃程度。
政府部门使用大量临时工,当下还不至于有古时那么大的危害,但也并非国家之幸事。临时工没有固定财政拨款,主靠收费、罚款分成和参与市场活动创收维持人头经费和办公费用,扰民坑民行为难保不在这一群体中发生;今天基层社会各种矛盾纠葛,临时工没有公务员身份的刚性制约,自身对制度和法律的理解不够全面,办理公务特别是在参与执法时常常行为失范,侵犯群众人身和财产权利,引发矛盾冲突,损害普罗大众对基层政府信任;正式工有了大量的临时工帮手,本该自己干的活儿,都让临时工干了,更容易变得高高在上、脱离群众,懒政怠政之风漫延,责任心丧失;新闻中列举的辽宁西丰县委书记日前涉嫌违规却拉临时工当替罪羊,更是一些官员和部门常玩的把戏,这样做降低了他们作恶的风险,助长了他们作恶的习气。可以说,过多使用临时工是一些政府部门危险性很大的病症。
政府带头大量使用临时工,这也有违现代社会的一些核心价值观。人人平等,同工同酬的原则在临时工身上常常无法兑现,他们还常被推出来作为顶罪工具,临时工这一群体的权利和法律的严肃性都因此受到损害。从公共治理角度看,编制本应法定,政府规模必须受到严格控制,岂能用临时工的方式随意扩张?
政府大量使用临时工存在的种种弊端说明,这一群体本不应存在。民间普遍认为,我国公共部门冗员过多,精兵简政一直是政府努力的方向,李克强总理也承诺任期内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这也说明编制内吃财政的人本已过多,是政府和民间社会的共识,何必还要大规模使用临时工呢?
政府使用劳动力,要严格遵循编制法定的原则,一个部门、一个领导随意扩大雇员规模不应容许,还应明确执法部门每一位执法人员都须持证执法。在法定的条件下,要增加政府雇员,也应纳入《劳动合同法》和政府雇员的有关规定,切实保障每个公民都平等享有劳动权,真正做到同工同酬。对于政府机构改革中精减人员,应随着政府职能的剥离,将他们纳入企业和社会组织的用工范围,使他们不赖着“吃定政府”,让他们成为堂堂正正的社会“正式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