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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档案的社会记忆作用

2013-08-15

档案与建设 2013年11期
关键词:南京大屠杀纪念馆记忆

王 岚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江苏南京,210017)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是一所承载南京大屠杀专史的纪念馆,1985年8月15日正式建成开放,2004年成为全国首家免费开放的纪念馆,经历了富有探索性和开创性的建设过程。在此过程中,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建立了一所拥有现代化科技水平和承担综合功能的档案库,专门收藏、管理场馆发展中产生的档案。

一、纪念馆档案的形成

1985年8月15日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建成并对外开放后,承载了历史展示、真相再现、社会教育、学术研究、文化传播等功能,带有明显的社会功用。在社会化的运作中,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不断在五个功能方向上实现发展,发展过程充满了丰富的经历,既有开放性和针对性,又富有个性和理性。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将这些过程中形成的档案通过专业的技术手段予以收藏,成为记载纪念馆发展和南京大屠杀史传播的第一手档案资源。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不仅收集关于南京大屠杀历史事件的档案,而且收集自身陈列、研究、传播这段历史和衍生事件的档案。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把有关南京大屠杀历史和自身发展过程的档案收集起来,实际是构建社会记忆的一种特殊形式。南京大屠杀历史发生在1937年冬天,随着时间的流逝,人们对这段历史的记忆已经弱化并渐趋模糊。1985年建设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其任务便是重建这一历史记忆,将历史的真相和惨案带给人类文明的启示传播下去。记忆的建构性,便是建立在连续性的基础上的。巴特尔特认为,记忆是一个重建的过程,而不是一个简单的回忆过程。这一过程并不是使某个固定的记忆痕迹活化而得到表象,而是重构表象的过程,是组建反应系统的过程。[1]质而言之,记忆是人们根据当下的社会情境、现实所需、看待事物的观念等,对发生过的事物的保留、存储和再现的过程,而并非是一个机械地、简单地、客观地“编码—保存—提取”的过程。

档案是社会记忆的重要载体,是联系历史、现实以及未来的纽带,具有建构社会记忆的重要功能。档案工作者也不仅仅是保存、管理档案的人员,而是在建构社会记忆中起着关键作用的人。加拿大著名的历史学家乔伊·帕尔曾说:“历史诠释始于他们在档案馆阅览室打开档案盒那一刻。”[2]实际上,对历史的诠释过程早在档案工作者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进行鉴定时就开始了。档案鉴定工作,特别是确定档案的来源,是甄别和判定档案的价值,并据以确定档案存毁的工作。因此,档案的来源决定哪些社会记忆将传递给后代,决定着哪些社会记忆被忘却,哪些社会记忆可以流传于世。

二、纪念馆的特色档案

南京大屠杀是二战史上的“三大惨案“之一,其发生的原因、扩展的规模和残忍的程度,迄今为止仍在研究、探寻。对待这一历史事件,中日两国长期以来存在分歧。围绕南京大屠杀事件,中日政界、学界、民间组织等多重力量反复交锋,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时常处于交锋的中心位置。纪念馆将与南京大屠杀有关联的重要人物和事件,不管是历史上的还是后来衍生的,都列入档案的收集范围。围绕南京大屠杀事件及纪念馆发展过程产生的有价值的文献,都属于纪念馆的档案。具体来说,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有特色的档案可以分为接待类档案、人物类档案和场馆运行类档案三大块。

所谓接待类档案,是纪念馆自1985年8月15日正式建成开放以来,接待工作中形成的档案。接待类档案看似普通,实则是纪念馆承载和传播南京大屠杀历史,进行社会教育和文化传播的重要历程的见证。通过这一类档案,可以发现在纪念馆开放的历程中,累计有4000多万的观众参观过纪念馆,其中外籍观众有100多个国家的800多万人。[3]从观众流量的发展趋势看,目前年观众量已达到600多万,在世界各大博物馆中位列前茅。从观众结构看,上至国家元首,下至平民百姓的社会各个阶层都被覆盖。向如此巨大的人群展示南京大屠杀历史,让这段历史进入越来越多的人群的记忆,充分展示了这一部分档案建构社会记忆的作用。

人物类档案是纪念馆特色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人物档案从个体的角度反映了一个时代和地域的特征,因此,为了全面丰富南京大屠杀史信息资源,纪念馆扩大了人物档案的来源,分别建立起南京大屠杀遇难者档案、幸存者档案、外籍证人档案,同时对参与调查那段特定历史和进行南京大屠杀史研究的专家学者也建立档案。

为南京大屠杀遇难者建立档案非常困难,因为战时特殊的环境和当时南京人口复杂的构成,绝大多数的遇难者湮没无闻,其身份、生平等信息无从考证,令人扼腕。对于可考证的遇难者,则从其亲属、邻居等见证者那里组织起尽可能丰富的信息,确保形成一份能够完整描述其个人身份及生平的档案。

幸存者档案是关于在南京大屠杀惨案中幸免于难者的档案。幸存者曾经亲历历史、见证历史,是南京大屠杀历史珍贵的“活档案”,是南京大屠杀历经岁月而没有湮灭的重要因素。为他们建立档案,对南京大屠杀历史具有无可替代的证据意义。

外籍证人档案分为两大类,一类是第三方证人档案,一类是作为加害者的日本老兵的档案。第三方证人特指南京大屠杀前后在南京见证日军暴行的国际义士,包括美国、英国的记者、外交官,德国的商人,美国的传教士、教授等。他们针对南京大屠杀事件做过很多报道,给亲友写过很多书信,在南京周围对南京大屠杀造成的损失进行初步调查,也曾向日本当局递交抗议信。这一部分人有第三方的中立身份,掌握了关于南京大屠杀的第一手证据,对于南京大屠杀有着无可辩驳的见证作用,他们的档案本身也是南京大屠杀史档案的组成部分。作为加害者,日本老兵的证言来之不易,已经进入南京大屠杀史的证据系统,从可靠的角度丰富了南京大屠杀事件的证据资源。

从事南京大屠杀史研究的专家学者的档案,属于人物档案中的外围档案。这部分专家学者虽然不曾亲历南京大屠杀,但在南京大屠杀后来的传播和研究过程中,起着中流砥柱的作用。正是因为这一部分专家学者孜孜不倦的努力,南京大屠杀历史真相越来越凸显,在人类历史上的意义越来越重要。有关南京大屠杀专家学者的档案,是纪念馆建设中的重要内容。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自1985年8月15日正式建成开放以来,经过了三个大的发展阶段。从1985年到1994年,纪念馆经过了第一个十年。从1994年到2004年,纪念馆走过了第二个十年,中间经历过两次扩建,但场馆的运行机制没有改变。2004年,纪念馆在全国率先免费开放,成为全国免费开放的领头羊,进入崭新的探索性的运行模式。特别是2007年第三次扩建完成后,场馆进入壮大阶段,形成了“内容丰富的展陈”、“意义深刻的建筑”、“造型震撼的雕塑”三大特色,并在国际、国内各类有关文博的评选中,斩获多项重大荣誉。围绕这一历程,纪念馆产生了大量的文书档案、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基建档案、设备档案、实物档案等保持运行的程序性档案。这一部分档案是场馆发展历程的见证,是场馆在传播南京大屠杀历史过程中所有努力和成果的记录。这些档案的存在,使得场馆在日常运行中保持正常状态的同时,成为纪念馆工作的足迹,是纪念馆从业人员的一种社会记忆。

三、纪念馆档案的社会记忆作用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档案伴随过去社会实践活动开展而形成,是记录和传递社会记忆的重要工具。这部分档案,已经不是简单形式上的“文本记忆”或“实物记忆”,而是已经高度内化入人的内心,成为一种“社会记忆”。在成为社会记忆的过程中,纪念馆档案“释放了捆绑的编年”,不局限于就一时一事进行资料性和证据性的说明,而是通过它们的存在,起了更重要的将历史与现实相连接的纽带作用。保留档案的最终意义是为了清晰历史。事实上,“从社会记忆的视角研究档案并非牵强附会,社会记忆理论认为,人们的记忆是外在唤起的过去如何被记住,不是它被保留下来了,而是借助于记忆的社会框架重建了关于过去的意象。”[4]

应该看到,社会记忆在档案界成为热烈讨论的主题,只是在20世纪90年代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倡议并牵头实施“世界—记忆”工程项目以来的事。虽然对这一理论的讨论已经有些成果,对档案学产生了一些颠覆性的认识,如“来源观”、“宏观鉴定观”、“档案知识观”、“后保存范式观”等,但是在实践中,档案如何构建社会记忆依然是棘手的问题。由于社会记忆这一概念的内涵和外延没有明确的边界,使得档案的社会记忆性特征往往流于理论分析。

诚然,档案克服了记忆容易发生失真和遗忘的不足,使记忆真实而具体,具有很大的稳定性。其对社会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记录,具有社会性、实践性、确定性和原始记录性的特点。这一特点具有了将档案与人们的历史记忆、社会记忆联系起来的禀赋。档案因其原始记录性和客观性,在实现社会记忆的过程中能够更真实地进行记忆。然而“档案记录本身不一定能直接成为记忆,而是需要经过社会选择、认知和情感认同。”[5]这一特点在纪念馆的特色档案建构社会记忆中表现明显。

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在日军制造南京大屠杀惨案时,夏家9人之中有7人不幸遇难。当年7岁的夏淑琴身受重伤,和4岁的妹妹在亲人的尸体旁艰难地生活了两周之后,才得到有效救助。这一案例曾被当年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的美国圣公会牧师约翰·马吉用摄影机拍摄下来。这一段电影胶片作为南京大屠杀的珍贵档案,成为夏淑琴一家遇难案例的铁证。夏淑琴作为南京大屠杀幸存者,也就其身世和遇害的经历整理了可靠和详细的证言。2004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在其著述中,认为夏淑琴是南京大屠杀的“假证人”,进而从整体上否定南京大屠杀历史。在这一冲突中,纪念馆的档案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根据约翰·马吉牧师的电影胶片和夏淑琴的证言,经过认真的考证后,确定夏淑琴受害事实确凿无疑。随后夏淑琴在日本对东中野修道以侵害名誉为由提起诉讼,并最终获胜。“夏淑琴名誉诉讼案”经过媒体传播后,夏淑琴的证言和约翰·马吉牧师拍摄的电影胶片广为人知,很多普通观众通过这一事件开始深入南京大屠杀历史,南京大屠杀历史进入越来越多的人的记忆。这种特色档案使用过程中进一步引发的关注,成为广大观众的一种自觉的选择和认同,这种自觉选择和认同背后,就演变成一种社会记忆。

根据档案构建社会记忆这一实践来看,档案还能促使记忆产生增值现象。档案的存在,不仅是帮助“记忆”、战胜“遗忘”,往往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产生记忆的扩大即增值。同样在夏淑琴案例中,档案发挥了其基本的证据作用,尤其是关乎历史真相的关键点上具有实用功能。在夏淑琴的诉讼之后,夏淑琴案例成为南京大屠杀史衍生的部分。现实证明,南京大屠杀事件的影响在今天依然存在,依然没有结束,恰恰很多观众通过夏淑琴案例开始介入南京大屠杀史。毫无疑问,档案让夏淑琴在诉讼中获胜,使得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历史增加了传播的受众面,加深了记忆的深度,比之单纯的历史真相的传播,出现了记忆上的增值。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的档案不仅是纪念馆自身发展的一种记忆,也是社会对待历史和参与历史的一种记忆,是寻找已经遗忘的记忆和发现过去记忆的事实真相的重要载体。它们不仅仅是知识的存储器,不仅仅是维护历史真相的有力武器,而且是保护过去、记录现在和联系未来的一座桥梁,是建构社会记忆的平台。

注释

[1][美]劳弗图斯:《人类的记忆》,青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第143页。

[2][加]库克:《铭记未来:档案在构建社会记忆中的作用》,《档案学通讯》,2002年第2期。

[3]来源根据《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史》,南京出版社,2010年版。

[4][美]莫里斯·哈布瓦赫:《论集体记忆》,毕然,郭金华译,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69-71页。

[5]卫奕:《论档案编研与社会记忆的构建》,《档案学通讯》,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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