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地方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思考——以临床医学专业认证为视角
2013-08-15漆艳春
漆艳春
(赣南医学院,江西 赣州 341000)
2008年,伴随《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的出台,我国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工作开始启动,目前,已有12所医学院校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3]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对医学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出了新的要求,如何完善现有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高临床医学专业质量,值得探讨。
一、临床医学专业认证的目的
认证(Accreditation)是指由外部专家通过现场考察某一事件的过程和结果是否符合(或达到)认定的标准规定的要求。医学教育认证是由指定的专门机构采用既定标准和程序对医学教育机构进行审核与评估的过程。临床医学专业认证是依据《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通过学校自评和外部专家考查评审,确定学校临床医学专业在教育教学方面是否达到标准,以及多大程度符合标准,是目前国际通用的外部质量保证制度。[2]
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医学院校将其教学活动与社会有机地联系起来,从而不断更新教育教学理念,促进专业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临床专业认证对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出的挑战
教学质量监控是指学校根据一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质量要求,通过一定的组织机构,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标准,对影响教学质量的要素和教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评价、反馈和协调和控制,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并达到预期的目标。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使监控活动达到最优化状态的所有组织、程序及方法的总和。[3]《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对医学生的培养目标提出了明确的质量标准和要求,对现有的临床医学专业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提出新的要求。
1.充实监控主体。目前大部分医学院校教学质量监控的主体依然是校内的校领导和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学生和用人单位等相关利益方还处于教学质量监控的外围。《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明确提出:“医学院校必须建立教育评价体系,使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师和学生能积极参与教育评价活动。”因此,医学院校必须转变理念,将教师、学生和用人单位等相关利益方吸收为教学质量监控的评价方,充实监控主体队伍。
2.完善监控环节。现行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以教学计划、教育过程评价的内部评价为主,外部评价主要集中在教育结果评价。《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明确提出:“教育评价必须覆盖各个教学环节,其重点是对教育计划、教育过程及教育结果状况的检测。”因此,医学院校必须完善监控环节,加强相关利益方对教育全过程的评价。
3.规范监控运行。《本科医学教育标准——临床医学专业(试行)》首次提出培养具有初步临床能力、终身学习能力和良好职业素质的医学毕业生。因而,学校需要积极应对,调整本科临床医学专业建设思路,积极推行教学改革,规范各个环节的监控运行,建立起保障该专业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机制。
三、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构建原则
1.全程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应遵循全程性原则,覆盖各个教学环节,包括办学定位评价、教育计划评价、教育过程评价和教育结果评价四个大环节。办学定位评价主要评价是否符合区域卫生事业发展需要和满足岗位需要;教育计划评价主要对培养方案的制(修)订和课程计划异动情况进行监控和评价。教育过程评价主要通过教育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对教学运行进行监督和评价。教育结果评价根据本科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应达到的基本要求,主要通过对毕业生跟踪调查、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分析报告等进行评价。
2.可操作性原则。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最终目的是可操作,方便广大师生及其他利益方参与教学活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因此,教学质量监控应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一是监控标准明确,监控主体有章可循;二是监控过程明了,方便监控主体执行操作;三是监控效果可行,能够实实在在地提高地方医学院校教学质量。
3.发展性原则。随着医学与高等教育的发展,医学教学质量标准并非一成不变。发展性原则需要我们用发展的观点看待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监控体系应是变化的体系,需要通过毕业生质量的社会评价不断修正,及时反映社会价值。
四、地方院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建设的探索
1.质量监控主体。2010年,学校为适应新形势下高等医学教育发展需要,成立了第二届教学工作委员会,吸收了教师、学生、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等代表。学校质量监控由外部评价主体和内部评价主体共同参与。外部评价主体由政府主管部门、用人单位和社会相关机构等构成,内部评价主体由学校领导、行政管理人员、教育专家、教师和学生构成。
2.质量监控制度体系。学校在完善教学质量监控组织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建设。教学质量管理是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核心,对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是高校稳定和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证。为了进一步完善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体系,我院借鉴人本管理、发展性管理、全面质量管理等管理理念,从质量建设、质量管理、质量评估等方面入手,制定符合现代先进教育思想和管理理念的教学质量管理制度与办法。2001年以来,我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与办法,初步形成了我院教学质量监控的制度体系。首先制定了《学院关于全面提高教育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本科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修订本科培养方案的原则意见》等办法的颁布,保证了质量建设的有序性,以及质量管理的有效性。其次,着重完善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制定了《学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学院教师评学工作暂行办法》,实行领导和督导考评、学生助评、同行互评的全方位教学质量评价制度。再次,建立绩效挂钩机制,通过把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与教师职称晋升、岗位聘任、教学名师评选等挂钩,不仅调动了教师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而且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明显加强,形成全员参与质量管理活动的氛围。
3.质量监控组织。我院常设的教学质量监督机构是教学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以此形成学校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由教务处统一进行组织、协调,收集、整理和分析并反馈各种信息,从整体上规划、执行教学质量的监控。通过建立干部听课制度,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各级党政干部教学第一线,倾听师生的意见,及时了解教学情况,发现并解决一些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而校级督导组通过随机或有计划地深入教学第一线听课、检查教学工作等,把发现的问题及解决意见及时反馈给校教学委员会,使全校的教学工作始终处于一个动态的质量监控过程中,促进学校各级职能部门之间的联系和沟通,维护全校教学工作的稳步发展。因此,校级教学质量监控系统主要起到调控、协调、决策的作用。
各教学院(部)、系(教研室)组成教学质量监控子系统,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实行具体而系统的监控。教学院(部)教学分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组成教学质量二级监控系统中的一个组织,对学院的教学工作进行质量监控。教学院(部)作为教学及管理的实体,也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最重要的组织。各教学院(部)通过对院级教学工作、课程规划、教师教学计划执行情况等的评价,构建以教师课程教学为主的教学质量监控系统。系(研究室)作为最基层的教学单位,是实施教学质量监控最直接与最关键的组织,是保证教学质量提高的基础。各系(研究室)通过组织学生、同行对教师教学活动全程进行评价,经常性地对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听课和检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的提高。因此,教学质量二级监控系统是具体落实教学质量监控措施,促使体系运转的操作系统,是整个体系顺利运作的关键。正是在教务处的统一组织、协调下,校、院(部)、系(教研室)三级监控组织有效合作、配合,保证了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有效运行,促进了我院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4.教学信息反馈与调控。通过建立校领导、专家和教学管理干部三级听课制度,以及教学信息收集制度,开展常规教学检查、专项教学检查和各类教学竞赛活动等监控措施所获取的信息,对收集的意见进行反馈和研究,形成办学定位评价、教育计划评价、教育过程评价、教育结果评价的有效运行机制,促进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1]http://www.jkb.com.cn/htmlpage/37/374696.htm?docid=374696健康报2013年7月10日,第01版:要闻12所院校通过临床医学专业认证.
[2]杨棉华,罗添荣,谢雯霓,边军辉.临床医学专业认证对我国医学教育的影响 [J].中华医学教育杂志,2010,(3):321-323.
[3]吕慈仙,任丽清.建立健全校院两级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探索与实践[J].江苏高教,2011,(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