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产学研结合的困境与策略选择
2013-08-15郭娟
郭娟
(山西职业技术学院,山西 太原 030031)
一、高职院校产学研结合的困境分析
许多教育理论研究认为,缺乏校企合作的良性机制、政策法规安排是当前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教育开展的最大困难,由于没有相关的政策法规支持,致使企业、行业对与高职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教育的积极性不高。因此,有针对性地制定法规政策,以调动企业、行业参与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成为大量产学研合作政策研究成果的焦点。多数研究成果认为,制定政策的出发点应当是满足企业的主要利益,这样才是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的前提,主张对企业采取减免税收等鼓励措施。
然而,企业、行业对校企结合产学研合作的认识和态度与高职院校大不相同。一项研究显示,64%的高职院校认为,产学研结合教育最大的困境在于缺乏政府引导和政策支持,但只有不到17.25%的企业支持这一结论,也就是说,校企双方在产学研结合教育政策的认识上有着比较大的分歧。企业是市场上独立的利益主体,高职院校作为公共利益的事业单位,两者对政府的角色认知有差异。由于体制原因,高职院校对政府有很多的依赖性。这反映出,造成产学研结合教育困境的主要原因并非缺乏政策支持引导机制下的企业参与的积极性,而是高职院校办学的主动性不足,过度依赖政府的思想局限。显然,高职院校需要重新认真反思校企合作产学院结合本质、动力及机制问题。
1.对企业参与产学研结合教育的热情不应过高期待。在校企合作的框架中,很多高职院校对企业的本质和角色认识存在误区,想当然地认为企业应当富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应该和高职院校一样把人才培养作为企业的运营的重点,毕竟企业的发展需要依赖大量的人才资源,产学研结合是对校企双方都有利的行为。但理性思考企业的角色,作为市场经济的利益主体,企业的本质使命或者天然本能的目的在于盈利,促使本企业财富增长。显然,要求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过程,承担本属于社会或个人的培养成本,既非企业所愿,也非企业所能。企业在为社会培养人才的责任承担上,与高职院校当然不能等同。因此,过高期待企业在产学研结合教育中的热情是不切实际的,而且实实在在是对企业社会角色及本质的一种错误认知。
2.高职院校创新能力不足不能适应企业发展。企业是一个有效率的组织,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企业对市场变化的感知、对新技术发展方向的反应要敏锐得多,总是不遗余力地采用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提高自身创新能力。而回头观察体制内的很多高职院校,作为知识堡垒和智慧创新的机构,教育理念落后,教育模式陈旧,对市场变化反应迟钝,采用新技术新知识及创新的动力严重不足,自身效率远不能与企业相比。或许是教育体制的原因,出现困难总是希望政府主管部门能出面解决。学校所积累的知识和技术根本不能领先于企业,何况服务于企业,校企双方根本不存在产学研合作的可能性。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我国的高职教育改革的目标,首先是有效率、有创新能力的高职教育。
3.校企双方在产学研结合中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基于一项叫做“广州市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意愿的调查研究”的研究结果表明:76.2%的企业与高职院校没有任何方面的合作,而其中就有63.5%企业表示愿意或者非常愿意与高职院校进行多层面的合作。这表明,校企合作的意愿还在其次,校企双方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因此,首要问题是校企合作的桥梁或者平台的搭建。也就是说,校企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企业不是没有与高职院校合作的意愿,而是不了解高职院校参与企业生产研究的意愿和能力,这也再次暴露了企业以市场为导向的思想贯彻不彻底,为企业服务的主动性不足的问题。高职院校应当摆脱等靠要、任何问题都希望政府出面解决的思想,主动出击,认真研究市场、企业的需求,积极地向市场、企业宣传自身的教育教学改革及人才培养成果,发挥产学研合作的主体作用,让企业真正了解产学研结合的模式。
4.高职院校的教师对产学研合作缺乏积极性。经过多年有效的实践,对产学研结合的重大意义大家不再怀疑,但并不能说明高职院校教师都能积极地参与到产学研合作教育中来。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很多高职院校教师缺乏对产学研合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为企业应当主动与高职院校合作,开展产学研结合教育,并给予有效的指导;还有的认为企业应该出面成立产学研结合部门或者组织。显然,部分高职院校的教师在产学研结合中的角色意识不足,责任意识淡漠。
5.减税免税并不能有效激励企业参与产学研结合教育。当前,有很多专家或者高校领导希望政府对承担产学研合作的企业采取对企业免税减税的政策,按照接受的学生数量对其进行成本补偿或者资金政策扶持,以激励更多的企业参与到校企合作产学研合作中来。企业会衡量利益大小,从而决定是否参与产学研结合的校企合作。
这种做法在国际上早有先例:德国法律规定,接受学生实习的企业只发给津贴,不缴纳保险金,否则企业必须为正式员工向政府部门缴纳失业、医疗等保险金。这样,企业雇佣实习生的成本非常低,只相当于正式员工的三分之一。英国政府规定,企业接受学生进行实践锻炼,可根据接受学生的数量适当减免教育税,企业可用节省的这笔资金作为实习津贴或者其他实习费用。加拿大马尼托巴省则实行了一项支持产学研合作教育的退税政策,规定企业每接受一名高职院校学生就可以享受退税政策,大约1000加元左右。从以上这些国家的产学研合作教育的政策来看,企业只有通过多接纳学生实习才能得到政策给企业带来的经济利益,实习学生的规模决定了企业的经济利益。现实生活中,大多数企业吸收学生实习的规模有限,有限的劳动密集型的企业才会大量地吸收实习学生。因此,尽管有免税或者减税的政策,由于学生数量有限,带给企业的直接的经济利益也就有限,加上企业还要支付一定的培训成本,带给企业的利益不足以成为企业与高职院校产学研合作的动力。也就是说减税、免税并不是真正的企业的核心利益诉求,因而改变当前产学研合作的困境不切实际。
二、企业参与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利益诉求分析
从国内外产学研合作教育研究对企业动力的研究来看,要想真正与企业合作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必须准确把握企业利益的重点,找准与企业合作的切入点。综合国内外的研究,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的初衷有以下四方面:
1.提高的竞争能力,为企业节约成本。产学研合作教育解决了企业短期工作的人力资源短缺问题,在不触犯法律和政策等合理的情况下,吸收产学研合作教育过来的学生参加工作,既能为企业提供新鲜的血液,而且短期内的成本费用也要低廉得多。
2.适应了企业壮大的需求。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其制度、架构及思维方式容易固化,使得企业容易形成刻板僵硬的企业文化。通过产学研合作教育,大力从校园招收实习学生进入企业,会把清新而朝气蓬勃的校园文化融入企业文化,企业由此而不断更新。通过产学研合作教育,企业和学校建立一种特殊的互惠合作的关系,做到资源共享、设备共享、信息共享。
3.承担社会责任,树立良好形象。产学研合作是涉及高职教育的重要培养模式,企业若能参与支持,一定可以形成很强的公众效应,树立支持教育的企业形象。
4.遴聘真正优秀的人才。在人才市场公开招聘,极短的时间难以判断是否真正适应企业,因为信息不对称总是出现“劣币驱逐良币”的挤出效应。产学研结合则通过长时间的实习解决了这个问题,学生个人学识、人际处理、岗位适应性等情况都能体现出来,使得企业能够最终选择到优秀的人才。
总之,企业最注重的是自身的利益和发展,关乎企业利益和发展的最重要的就是人才和技术,企业完全可以将自身发展与高职院校的产学研合作教育结合起来,从产学研合作教育中获取自身所需的人才和技术等有利因素。同时,通过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帮助更多学生提高职业能力,增强就业本领,既是企业长期稳定发展的策略,也是企业社会责任感的体现。
三、开展产学研合作机制的政策选择
推动校企之间产学研合作教育,首先,除了借鉴国外的减税免税的政策之外,政府还应立足于从高校入手,充分调动高职院校的积极性,加快高职院校自身的改革。高职院校要积极主动地关注市场,切实做到以市场为导向,与企业进行更密切的合作。
其次,政府可以通过设立项目的方式引导高校,给予高职院校以及企业财政资助的政策。比如美国创业教育种子基金,该基金创立于1965年,是美国联邦政府对高职院校创业合作教育的财政资助,1976年成立独立的法律条文,1992年在创业教育种子基金的支持下,美国高校开展产学研合作教育的学校已经达到了1200多所。
最后,完善和推进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计划。中央政府利用中央财政重点支持100所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通过这种方式探索校企合作产学研结合培育技术型人才的模式。经过几年的建设,国家示范性高职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教学基础设施及人才的就业质量都取得很大成绩,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的推行,为我国产学研合作教育政策的制定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1]王祖林等.产学研合作是提高高等教育质量与水平的有效途径 [C].中国产学研合作教育峰会文集,2009:114.
[2]查吉德.广州市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意愿的调查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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