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寿偷香故事的演变与文化内涵
2013-08-15柏桢
柏 桢
(南开大学 文学院,天津 300071)
韩寿偷香的故事讲述才子韩寿与大家闺秀贾午因偷情终成眷属的传奇爱恋。它自晋以来就流传甚广,进而化作典故,被历代文人化用于诗词、笔记、小说、戏曲中,至今不衰。在流传过程中,故事的面貌经历了不同程度的改造,而历代文人对于故事的解读评价也各有不同。本文试采用中国叙事文化学的方法,探究男女偷情主题与门当户对观念两个文化侧面对于韩寿偷香故事演变的推动作用。
一、韩寿偷香故事的文本演变
韩寿偷香的本事见于晋郭澄之的小说《郭子》:“贾公闾女悦韩寿,问婢识否?一婢云是其故主。女内怀存想,婢后往寿家说如此。寿乃令婢通己意,女大喜,遂与通。”[1]43在这堪称故事源头的文本中,情节描述极其简单,只是说贾公闾的女儿相中了韩寿,遂想法私通的故事,并没有细节描述。此时的故事中,尚没有典故中的偷香关目,也无后世贾女青琐窥寿、韩寿逾墙而入的关键情节,可见韩寿偷香的典故在晋代尚未形成。
到南朝宋刘义庆的《世说新语.惑溺》中,故事情节开始逐渐丰满起来,故事的来龙去脉也变得更加清晰。文本第一次出现贾女青琐窥寿、寿逾墙而入的情节,成为后世所传之蓝本,但文本中依然没有出现“偷香”的实际情节。
南北朝时代,韩寿偷香故事已开始进入诗文领域。徐陵在《玉台新咏序》中讲到:“惊鸾冶袖,时飘韩援之香;飞燕长裾,宜结陈王之佩”[2]1。另有南朝梁刘孝威的《奉和逐凉诗》:“月纤张敞画,荷妖韩寿香。对此游清夜,何劳娱洞房”[2]207,北周庾信的《燕歌行》:“盘龙明镜饷秦嘉,辟恶生香寄韩寿”[2]265。韩寿与陈王、张敞、秦嘉并列,可见一开始诗文作者就是以风流爱情的眼光来看待韩寿偷香故事的。
至唐代编纂《晋书》,韩寿偷香故事正式入史,内容基本源自《世说新语》,又加入了《郭子》中韩寿与贾女婢是故主仆的关系,并第一次点明贾女名午,同时还介绍了韩寿的字号家世以及后来官衔,使整个故事得到了最完整的展现。
唐五代诗歌高度发展,此时期有关韩寿偷香的诗歌大部分重复前代的爱情故调,但更缱绻迷人。唯有五代蜀薛能的《赠歌妓》初步显现出部分文人对韩寿偷香这一故事的否定看法:“同有诗情自合亲,不须歌调自含嚬。朝天御史非韩寿,莫窃香来带累人”[3]15。作者强调,有诗情之人自然心有灵犀,无须其他,自己更不是韩寿一辈,不会做出窃香之事带累他人。“带累人”三字,明显地表达出诗人对这一故事的贬抑态度。
这一否定态度在宋代得以继续发展。祝穆在《古今事文类聚》一书中将“韩寿窃香”赫然地列入淫妇门,可见作者强烈的否定态度。“淫妇门”开头论述:“群书要语男女无别,遂相奔诱,华洛色衰,复相弃背。期我乎桑中,要我乎上宫,送我乎淇之上矣。惟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窥,踰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矣。”[4]229很明显,作者鄙视这种“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便“遂相奔诱”,私定终身的男女行径,认为这是有伤风化,父母国人都以此为耻的事情。此外,宋代钱端礼在《诸史提要》卷七中记载的韩寿偷香故事,出现了贾女密盗奇香以遗寿的情节,真正使偷香情节落到了实处。
元代剧作家李子中将韩寿偷香故事编成杂剧,题目正名为“会宾堂青春诉恨,贾充宅韩寿偷香”,内容已佚,但从题目来看剧作讲述的正是韩寿与贾女的爱情故事。另有佚名南戏《韩寿窃香记》,现仅残存十二支曲,收录在《宋元戏文辑佚》中。其中有韩寿应试、及第游街,贾午彩楼择婿的关目,可知贾韩婚事是受到一番挫折,经过一番斗争,才得以成功的,此点大不同于先前各文本。由此也可知韩寿偷香故事从元代开始,借助杂剧、南戏这些新的艺术形式获得了崭新的生命活力。整个元代,杂剧空前兴盛,剧作家们争相用这种新型体裁委婉地表达自己的心声。从这一时期流传下来的杂剧作品来看,凡是涉及男女爱情的风月戏,我们总能或多或少地在其中发现韩寿偷香的字眼。这些作品都将韩寿偷香与相如文君私奔、安仁掷果、弄玉吹箫、洞庭湖柳毅传书、谢家庄崔护觅浆等风流韵事并列在一起,可见这一故事至元代已与其他故事一起凝结成风流佳话。
明代韩寿偷香故事的文本主要见于冯梦龙的短篇小说集《情史》和两部传奇——《青琐记》与《怀香记》。《情史》中的故事有很大一部分写正式婚姻之外的非正常男女关系,是封建婚姻制度下男女之情畸形发展的实录。韩寿偷香的故事即被冯梦龙载入了《情史》卷三“情私类”,故事题目即取名“贾午”,女主角得到了更大的凸显,表明冯梦龙旨在通过这一故事让世人看到女子对待爱情的积极主动。故事的情节内容与《晋书》所载无异,只是故事末尾,冯梦龙给出了自己的评价:“充女已及笄矣。克既才寿而辟之舍,寿将谁婿乎?亦何俟其女自择也。虽然,贾午既胜南风(充长女,即贾后),韩寿亦强正度(晋惠帝字也)。使充择婿,不如女自择耳。”[5]45封建家长为女儿们择婿,不如让她们自己择婿,这是冯梦龙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时代喊出的最强音。
沈鲸的《青琐记》,《古典戏曲存目汇考》著录已佚,并载:“有怀香记不存,贾午事风流不减文君”[6]834。可知此部传奇作品也是记录韩寿与贾午青琐相窥继而定情的故事,这与司马相如与卓文君以琴相通,遂相私奔的故事相类。而现存明代的另一部传奇作品陆采的《怀香记》可谓是一部铺演韩寿偷香故事的集大成之作。它对传统题材进行了大量的拓展,以贾午韩寿二人的爱情故事贯穿全剧,以御赐异香为戏眼,将国家大事作为剧情开展的时代背景,把一个简单的小说故事演绎成了一部四十出的长篇才子佳人传奇剧。
清代韩寿偷香故事的文本未见,但评论性的作品增多。韩寿偷香不仅仅是流传已久的民间故事,而且是见于史书记载的正史佳话,学者们对于这段历史自然也会有自己的一番独特看法与见解。
李慈铭在《越缦堂读史札记》中在韩寿偷香故事中私通的女主角到底是谁的问题上,给出了自己的看法:从《晋书.陈骞传》中可知弟稚因有忿争而说陈骞之女秽行,而此秽行也正是先前《郭子》中所论断,即正是韩寿与陈骞之女未婚私通而非世俗所传的韩寿与贾午。
而冯景在《解舂集诗文钞》中则深刻地指出韩寿偷香故事对后人的警示作用:当年的青琐一窥造成今日的家破人亡,后世怎可不以此为戒。进一步点明了这一故事的狭邪性质,应该是反面教材而非备受赞叹的“风流佳话”。
二、偷香窃玉——男女偷情暗合主题
纵观整个韩寿偷香故事的文本演变历程,可以发现,所有文本都有一个共同不变的情节因素,那就是韩寿与贾午的偷情暗合、未婚私通。偷情文化在中国发展久远。古代中国,男女之别甚大,二者不论是在家庭还是社会中,都必须遵循分处不同之处的原则。这种礼制上的隔离加剧了男女之间偶然一遇时的情窦初开与心弦波动。“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使得男女之间直接接触并相互表达情愫的机会大大减少,为了一份真情爱,年轻男女们尝试不再遵从传统婚姻要求,而是私定终身、未婚私通或者生米煮成熟饭,被后世冠以“偷情”的名号。从本文第一部分的文本例子来看,这种笃于其性、发于其情的婚恋并没有因其最初的有悖礼教而遭受唾骂,相反,它们往往因其“卒归于正”,即最终仍以正式婚姻的结合为目的,得到了传统礼教和伦理道德的允许,甚至是称赞。
(一) 魏晋南北朝:情的觉醒
韩寿偷香故事发源于魏晋南北朝时期,这是中国社会的转折时期。社会的动荡变革激发人们头脑的思想风暴,此时期最为突出的变化是士风的崛起。这带来了全面性的名教危机,而一个有代表性的命题——“情与礼”在整个时代也被凸显出来。其代表是王弼的“圣人有情”说,此命题显然是在肯定并提高情的价值。《世说新语.伤逝》篇王戎的话也许最能说明此时倡导个性解放的士大夫们的态度:“圣人无情,最下不及情。情之所钟,正在我辈!”[7]8再如《晋书.阮籍传》中记载在叔嫂不通问的封建时代阮籍与嫂话别,其藐视礼教的行为正是魏晋时期人们肯定真性情的最好宣言。
魏晋时期的社会动荡一方面引发了人们生命意识的觉醒,另一方面伴随儒家衰落、玄风大炽,人们逐渐意识到先前崇拜的儒家学说对自身的束缚。人们开始否定一直以来崇奉的儒学,追求自由放诞的人格精神,超越一切礼法,崇尚真情。至此,“情”这个从前默默无闻的字眼在魏晋时代正式登上了绚烂的舞台,绽放出最耀眼的光芒。一切礼法开始为情让道,男女偷情私会只要是真情所至,就应该得到肯定,这便是韩寿偷香故事诞生的土壤,一颗情的种子在魏晋时代开始生根发芽。
(二) 唐五代:女性地位上升
唐代是一个多元、包容、开放的朝代,国力的强盛让其具备了难得的大国气度。这一时期的韩寿偷香故事正式出现在官方正史《晋书》中,描绘韩寿与贾午定情时的情意缱绻,私会时的逾墙情节都细致动人,女主角也不像以前笼统地以贾女代表,而是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名字——贾午,使得女主角的形象更加鲜明,这些都表明了唐代人总体上对这一偷情故事的认可态度。
考察唐代士人思想史,儒释道三教合流,思想的开放与包容性独具一格。儒家强调的男女之大防,佛教密宗在性方面的开放,道家由对女仙崇拜扩展为对世间女性广泛尊重的理想,在这一时代进行了空前的大融合,成就了唐代女性观的超前性。女性在卫道士看来,“无故不窥中门”,当然更不能干涉政事,否则就是行为不轨。而女皇武则天称帝可谓对封建秩序的一大挑战,虽然不会带动千百万被压迫的妇女走出牢笼,但对妇女们的召唤作用无疑是巨大的。走出家门,参加社会上的各种文体活动就成为这一时代女性的共识。她们可以四处出游,而且不回避与男子同游,又好骑马、射箭、打马球,男女结交,呼朋引伴。在这样的生活环境中,妇女们地位较高,贞洁观念减弱,性生活也比较自由。未婚少女私结情好,有夫之妇另觅情侣,离婚再嫁现象屡见不鲜。所以,在唐代人的眼中,备受深闺苦楚的女孩子贾午在面对爱情时的处处主动,都是符合当时女性发自心性的自然要求,无可厚非。
(三) 宋元:严惩奸淫与逆反佳话
宋代是一个特殊的时代,对后世影响巨大的宋明理学根源于此,由此给社会带来的变化也是深入骨髓的。新儒学的兴起使得封建礼法对婚姻的干预在这一时期得到了空前的加强。北宋时期的女性观承自唐代,还是比较开放的,而到南宋及以后,附加在女性身上更多的是一副沉重的身心枷锁,这从祝穆《古今事文类聚》中对于韩寿偷香类偷情私奔故事的极端态度可见一斑:这些年轻人无视男女有别的礼法,淫奔私通,等到容颜已逝,遂相背弃,酿成苦果,这种行为不仅为人们所唾弃,而且要受到严惩。这与宋代因商业发展繁荣冲击了伦理纲常,统治者有意识地加强教化的举措密切相关,议论的增多旨在惩恶扬善,警示世人。
元代,虽然统治者淫风大盛,选女纳妾、充实后宫;但另一方面却又竭力宣扬贞洁观,其要求远甚于宋。然而混迹下层的文人们在元代社会窒息的压抑下,在文章中表露心迹,此时的韩寿偷香故事就分别出现了杂剧和南戏的文本并且明显有大量新内容的演绎。同时,元代大量涌现惯用偷情私会模式的各种爱情故事戏,其中总习惯引用韩寿偷香这一偷情鼻祖,这都说明了元代社会表面上遵从理学的礼法规制,但是深层次尤其是从文人心理层面上来看,大家对真挚爱情的向往是超越一切礼法束缚的。
(四) 明清:赤裸情欲与理性反思
明代建国之初,朱元璋着重于重建礼法道德秩序,在妇女问题上大肆提倡节烈,这种酷烈的贞节观影响了整个明朝前期。广大妇女的个性被扭曲,人格得不到保障。然而到了明中后期,皇帝们大都昏愦不理政事,宦官、权臣操纵朝纲,封建统治秩序十分混乱,思想有了喘息的空间。同时,明代商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萌芽出现;市民工商业者成为重要力量;重商主义风气盛行,传统的道德观念受到猛烈冲击。理学发展到明代,也出现新的突破,其中王学左派泰州学派异军突起,反对程朱理学对人欲的过分压抑,其代表人物李贽成为真情的积极鼓吹者,他的《焚书》有云:“盖声色之来,发乎情性,由乎自然,是可以牵合矫强而致乎?故自然发乎情性,则自然止乎礼义,非情性之外复有礼义可止也。”[8]132冯梦龙《情史》中的贾午故事恰恰就是标榜婚姻自由,破除礼教对真情压迫的最好范例。韩寿偷香故事在此时的两部传奇也都深深打上了时代的烙印,一本《青琐记》标榜韩寿贾午可比相如文君,突出故事的风流品味,另一本《怀香记》则凸显明代中后期人们对情的推崇,甚至有些地方对情欲的表达更加赤裸鲜明。
《怀香记》在这方面表现的最为突出。陆采在剧作中主张“情”的本体地位,宣扬了二人之间的真挚爱情。双方的才情和德貌成为了两人结合的主要标准。贾午在青琐一窥之后说到:“我便有良姻。不过公侯之子。倘遇有才无貌。或有貌无才。及不风流洒落之人。岂不枉了青春。我欲得韩寿偕老。难求媒妁通言。”[9]19可见,贾午心中的佳偶必是才貌双全、风流洒脱之人。在貌、才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情是二人结合的决定力量。这种情突破了封建社会中没有爱情内容的婚姻观念,即使没有媒妁通言也勇敢追求,突破了传统婚姻观念中遵从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宗法家族式婚姻的束缚。另外,传奇中对于贾午对韩寿相思之情的表现也是越来越赤裸,甚至让贾午于睡觉中喊着韩寿的名字醒来,几次托婢女春英送信于韩寿以求私会,女子一直占据着求爱的主动地位,对于情欲的表现毫不掩饰。
清代社会弥漫着浓重的感伤与理性反思的浪潮,文人们对学问穷究式的考察,让他们以更为通透的冷峻眼光来反思历史,警示后人,这成为此时期韩寿偷香故事评论的主流。而清代的封建礼法有甚于宋元,贞节牌坊的标立,不知绞杀了多少青春善良的女子。在空前节烈的社会环境下,人们对男女偷情之事更是严厉反对,故清代评论作品对这一偷情故事总体持批判态度。
三、韩寿偷香故事与门当户对观念
历代韩寿偷香故事的文本演变,变处多在一点,即韩寿与贾午未婚私通后正式结合时的条件变化。中国封建社会等级森严,作为“人伦之首”的婚姻自然更讲究门当户对。在传统社会,门当户对的择偶观念是按照政治等级和经济条件来划分的门户,强调的是政治与经济领域的实力相当。这就造成了历代男女之间“事业型”婚姻远远多于“情爱型”婚姻的状况。
古代书生才子与千金小姐由于身份悬殊,若想结合只能指望书生地位提高,途径只有一个,那就是取得功名。韩寿一介书生,想娶大族贾充的女儿贾午,事情本身就有许多矛盾与障碍,这给了书写者以较大的发挥余地。而细论各个文本的韩寿偷香故事,门当户对的观念呈现出了不同的时代面貌。
(一) 魏晋南北朝:门第观的极盛时代
魏晋时期的婚姻观可以概括为门第至上、等级森严。门阀制度的确立,使得士庶之间有严格的婚姻界限。为了世代垄断特殊地位,保持贵族血统的纯粹,世家大族在婚姻问题上十分讲究门当户对,婚嫁的选择均以地位与自己相当的大族为对象。因此,从汉末开始,婚姻极重门第,门第几乎成为婚姻的唯一条件。
此时期韩寿偷香故事的主要文本《世说新语》中,表现韩寿与贾午私通之事,结尾只一句简单的“充秘之,遂以女妻寿”就为整个涉及未婚偷情、门不当户不对等种种矛盾的故事划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这不禁让人产生困惑,这里才子佳人的结合看起来是无条件的。而实际上,从魏晋开始,随着九品中正制建立发展,士庶之分日趋严格,南北朝时达到顶点,族姓、门第、郡望已成为缔结婚姻的最高标准。世族之子娶寒族之女,还情有可原,而世族之女则绝不可下嫁寒族。而贾充对女儿如此败坏门风之事所表现出的“宽容大度”,大概是为顾及家族颜面,一个“秘”字就巧妙地点明了这一点。毕竟这类婚姻在上层社会是不多见的,社会对此总体来说还是贬低、鄙视和排斥的,低调地将女儿嫁给偷情者韩寿实是为父者贾充的无奈之举。
(二) 唐宋:“榜下捉婿”的时代风尚
唐代依然是一个相当重视门当户对的朝代,虽然《晋书》在故事叙述过程中没有专门提到韩寿与贾午因门第之差所造成的困扰,但我们可以发现:在“充秘之,遂以女妻寿”这一原始结尾的后面,作者又添加了“寿官至散骑常侍、河南尹。元康初卒,赠骠骑将军”一句作为故事的结尾。为韩寿添加官衔,一是史书在叙述故事时会尽量添加历史事实以便让人信服,二则“散骑常侍”“河南尹”“骠骑将军”这些官衔格外显眼,加上这一句,无疑会让人联想到唐代发达的科举制度。
唐代士人们以取得功名为荣,十年寒窗苦,只为一朝天下知,登科成为下层士子们改变命运的最好途径。而联系婚姻,科举带来的男子地位的变迁成为才子佳人们结合的关键。对于那些生活在社会底层的贫寒之士来说,科举是他们求取功名、改变人生命运的惟一捷径。正是由于进士及第,使得他们个人的社会身份和地位发生了很大变化,即由下层平民阶层上升为封建统治阶层。在婚姻方面,他们往往乐于迎娶在社会上地位较高的名家女为妻,这在唐代被认为是一种“门当户对”的婚姻。因此,科举能否中第成为此时婚姻相当看重的条件。到了宋代,随着科举考试越来越重要,人们最向往的婚事便是找到一个有才干的青年男子。公认的最好女婿就是科举考试发挥出色的人,故而有富贵人家“榜下捉婿”的情景。韩寿官名在作品中的首度出现,正是唐代婚姻重科举的初步体现。
(三) 元:强烈的科举情结
元代是科举的中落时代,蒙古人不注重开科取士,使得下层文士没有出人头地的途径,混迹社会底层,内心悲苦。此时期创作的南戏《韩寿窃香记》,里面有韩寿应试、及第游街、贾午彩楼择婿的关目,可推测韩寿与贾午私通之后是通过科举得官、地位提高来赢得与贾午的爱情结合的。这时,才子佳人的结合不是无条件的了,条件被实实在在地标榜出来,那就是韩寿登科。恰恰是在科举没落时代的文人们创作出了男主角因科举身价倍增的故事,正说明元代士人内心对科举的极度怀念与渴望。
在元代众多杂剧作品中,门第不当成为横亘于下层文人爱情追求中的最大障碍,而下层文人得以制胜的法宝就是才能。这种通过青年男子中举成就美好婚姻的模式于戏曲中多有表现,如元杂剧《西厢记》《倩女离魂》《墙头马上》,以及南戏中的《荆钗记》等,都是男子一朝状元及第,才得以与意中人喜结连理。这种大团圆,虽为读书人享有,却与市民的愿望一致。科举缺失的现实与士人妄想以科举梦来实现与意中人结合的心理构成了强烈的矛盾,这成为元代韩寿偷香故事的最鲜明特点。
(四) 明:门第观被突破,惟富贵论的兴起
明代韩寿偷香的文本主要是传奇《怀香记》,所谓十部传奇九相思,这部四十出的大型传奇,演绎了一段韩寿与贾午三次不遇相思甚苦,待韩寿建功立业方才成就的美满佳缘。三次不遇,表现了韩寿与贾午从开始的一窥迷情到后来偷情私会之间辗转不易的经历,在整个过程中铺叙贾午对韩寿逐渐加深的相思之情,也写出了才子佳人结合的不易。这种不易一方面来自人物自身的矛盾性格,如韩寿第一次去见小姐被下人们的几句风凉话所惊回,足见其性格软弱;另一方面来自于外界阻扰,即二人门第悬殊,需要男主角通过建功立业去填补这一鸿沟。为此作者精心设计了十三出氐羌谋叛戏,一是借打败外来民族入侵表达反元复宋的思想,二为韩寿提供建功立业、平步青云的机会,使贾充“以女妻寿”顺理成章。在这里,才子佳人之间的结合不仅有条件,而且条件被强调、铺演,成为故事的一大看点。
联系明代社会人们的门第观可以发现,像韩寿这样通过平叛异族从而建功立业等各种途径来实现男女之间结合的情况更多地发生在明代中后期。《怀香记》中增加了韩寿建功立业的大段戏码,不同于以往对韩寿贾午结合时的简单带过,作者对这一部分的重视程度可谓是历代最明显的。这种通过取得功名等途径赢得荣华富贵来消除门第差距的现象,说明了人们门第观的逐渐开放。而实际上,门第观在明代中后期确实有了巨大的改变和突破。随着商品经济的迅速发展,人们的婚姻观念有了明显改变,不再死抱门第观念,而对商贾富贵家庭青睐有加。不论出身多么低贱,一旦富贵,就可以与名门大户联姻,不会再受到歧视。婚姻中“唯论财势”的风气愈发严重,索要彩礼的现象也增多,门户观念受到商品经济的冲击。
综上所述,韩寿偷香故事的历代文本总是以偷情故事为内核,以二人结合时的条件变化为演变依据,整个故事在流传过程中被披上了不同外衣。抓住故事内核,去探究演变线路,变与不变中,我们可以明了故事中包含的深刻的文化内涵。
[1]鲁迅.鲁迅辑录古籍丛编[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
[2][南朝梁]徐陵.玉台新咏[M].吴兆宜,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
[3][蜀]韦縠.才调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
[4][宋]祝穆.古今事文类聚[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
[5][明]冯梦龙.情史[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2000.
[6]庄一拂.古典戏曲存目汇考[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7][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
[8][明]李贽.焚书[M].北京:中华书局,1975.
[9][明]毛晋.六十种曲[M].北京:中华书局,1958.